DB21 T 3579-2022 辽宁省旱情等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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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07.060 CCS A 47 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579 2022 辽宁省旱 情等级 Classification for drought severity of Liaoning Province 2022-04-30 发布 2022-05-30 实施 辽宁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21/T 3579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旱 情指 标及 等级.3 旱情 评估 分区.3 4.1 农业 旱情 指标 与等 级.3 4.2 牧业 旱情 指标 与等 级.9 4.3 农村 人口

2、饮水 旱情 指 标与等 级.9 4.4 城市 旱情 指标 与等 级.9 4.5 DB21/T 3579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辽 宁省 水利 厅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辽 宁省 水利水 电科 学研 究院 有限 责任公 司、辽宁 省防 汛抗 旱保障 中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王健、李明 宇、张汇 川、孟维 忠、孙 永峰、凡 久彬、葛 岩、姜 雪、王玉 成、房国良、王 惟一、张丹、郝 林南、刘 欢、张 路新、艾 瑜、孙靖 智、辛 冬梅、耿 延博、李

3、日芳、李 非、王 莉莉、周 晓林、金 鹤鸣、刘 斌、李 慧、贾皓 翔、孙放、王涛、杜 妮、王淑 伟、陈颖。本文件 发布 实施 后,任何 单 位和个 人如 有问 题和 意见 建议,均可 以通 过来 电和 来 函等方 式进 行反 馈,我们将 及时 答 复 并认 真处 理,根 据实 际情 况依 法进 行评估 及复 审。归口部 门通 信地 址:辽宁 省水利 厅(沈阳 市和 平区 十四纬 路5 号),联 系电 话:024-62181315。文件起 草单位 通信 地址:1.辽宁省 水利 水电科 学研 究 院有限 责任公 司(沈阳市 和平区 十四纬 路5-4号),联系电 话:024-62181276。2.辽

4、 宁省防 汛抗 旱 保障中 心(沈 阳市 和平区 十四纬 路5-1 号),联系电话:024-62181775。DB21/T 3579 2022 1 辽 宁省旱 情等级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辽 宁省 的旱 情评估 指标、评 估指 标计 算方法 及等 级划 分标 准等。本文件 适用 于辽 宁省 行政 区域内 的旱 情评 估工 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5、 本文件。GB/T 20481 2017 气象 干 旱等级 GB/T 32135 2015 区域 旱情等 级 GB/T 32136 2015 农业 干旱等 级 SL 424 2008 旱情 等级 标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旱情等 级 drought classification 描述旱 情严 重程 度的 级别 标准。来源:SL 424 2008,2.0.9 3.2 农业旱 情 agricultural drought 耕地或 农作 物受 旱情 况,即土壤 水分 供给 不能 满足 农作物 发芽 或正 常生 长要 求,导 致农 作物 生 长 受到抑制 甚

6、至 干枯 的现 象。来源:GB/T 32135 2015,3.3 3.3 降雨量 距平 百分 率 percentage of precipitation anomalies 某一时 段内 降雨 量与 多年 同期平 均降 雨量 之差 占多 年同期 平均 降雨 量的 比值,以百 分率 表示。3.4 连续无 有效 降雨 天数 consecutive days without effective precipitation DB21/T 3579 2022 2 在农作 物生长 期内 连续无 有效降 雨的天 数,春季和 秋季无 有效降 雨一 般是指 小于3mm/d的 降雨,夏季无有 效降 雨一 般是 指

7、小 于5mm/d 的 降雨。3.5 土壤相 对湿 度指 数 soil relative moisture index 作物耕 层平 均土 壤相 对湿 度与作 物发 育期 调节 系数 的乘积,以 百分 率表 示。来源:GB/T 32136 2015,3.6 3.6 作物水 分亏 缺距 平指 数 crop water deficit index 归一化 的作 物水 分亏 缺指 数与其 平均 值之 差,以百 分率表 示。来源:GB/T 32136 2015,3.5 3.7 作物灌 溉缺 水率 irrigation water deficiency ratio 某一时 段内农 作物 实际需 水量与 可

8、用或 实际 提供的 灌溉水 量之差 占同 期农作 物实际 需水量 的比 值,以百分 率表 示。来源:GB/T 32135 2015,3.14 3.8 断水天 数 consecutive days without water in rice-field 水稻生 长期 内,水田 无可 见水面 持续 的天 数。来源:SL 424 2008,2.0.14 3.9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 cropland state and crops morphological index under drought situation 根据农 田和 作物 受干 旱影 响下的 外在 形态 特征 确定 的干旱 指标。来

9、源:GB/T 32136 2015,3.7 3.10 区域农 业旱 情指 数 index of regional agricultural drought 干旱对 某一 区域 农作 物受 旱面积 及受 旱程 度影 响的 综合指 数。3.11 河道来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 percentage of river inflow anomalies 某一时 段内 河道 来水 量与 多年同 期平 均来 水量 之差 占多年 同期 平均 来水 量的 百分比 值,以百 分 率 表示。3.12 水库蓄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 percentage of reservoir storage anomalies 某

10、一时 段内 水库 蓄水 量与 多年同 期平 均蓄 水量 之差 占多年 同期 平均 蓄水 量的 百分比 值,以百 分 率 表示。DB21/T 3579 2022 3 3.13 因旱饮 水困 难 drinking water difficulty caused by drought 由于干 旱造 成城 乡居 民临 时性的 饮用 水困 难,属于 长期饮 水困 难的 不列 入此 范围。来源:GB/T 32135 2015,3.10 3.14 因旱饮 水困 难百 分率 drinking water difficulty ratio caused by drought 区域内 因旱 饮水 困难 人口 数量

11、与 当地 总人 口的 比值,以百 分率 表示。3.15 城市旱 情 urban drought severity 因旱造 成城 市供 水不 足,导致城 市居 民生 活和 工商 企业生 产供 水短 缺的 情况,包括 供水 短缺 历 时 及程度等。来源:GB/T 32135 2015,3.12 3.16 城市正 常日 供水 量 normal daily water supply of city 正常年 份下 城市 同期 平均 日用水 量,包括 生活 用水、工业 用水、生 态用 水和 其他用 水等,可 采 用 最近3个 正常 年份 同期 用水 量 的平均 值。来源:GB/T 32135 2015,3

12、.16 3.17 城市干 旱缺 水率 water deficiency ratio caused by urban drought 因干旱 导致 城市 供水 不足,其日 缺水 量与 正常 供水 量的比 值,以百 分率 表示。来源:SL 424 2008,2.0.15 4 旱情指 标及 等级 旱情评 估分 区 4.1 根据辽 宁省 不同 区域 的自 然地理、气 候、水文 及水 资源状 况等,对 全省 进行 旱情评 估分 区,分 为 辽西北地 区、辽南 地区 和其 它区域,见 表1。表1 旱情评 估分 区表 分区 辽西北地区 辽南地区 其它区域 市、县(市、区)沈阳市的康平县、法库县;锦州市、阜新

13、市全域;铁岭市的昌图县;朝阳市全域;葫芦岛市全域。大连市全域;营口市的盖州市、鲅鱼圈区。沈阳市除康平县、法库县外的区域;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营口市除盖州市、鲅鱼圈区外的区域;辽阳市、盘锦市全域;铁岭市除昌图县外的区域。农业旱 情指 标与 等级 4.2 DB21/T 3579 2022 4 4.2.1 农业旱 情指标 包括 降雨量 距平百 分率、连续 无有效 降雨天 数、土 壤相 对湿度 指数、作物灌 溉 缺水率、断水 天数 和农 田与 作物干 旱形 态指 标等。农 业旱情 指标 的适 用条 件和 区域应 符合 表 2 和表 3 的规定。表2 农业旱 情指 标适 用表 农业类型 雨养

14、农业区 灌溉农业区 水浇地 水田 适用指标 降雨量距平百分率 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作物灌溉缺水率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 作物灌溉缺水率 断水天数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 表3 农业旱 情指 标适 用区 域表 指标 适用区域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没有土壤墒情监测条件的,雨量监测基础较好的雨养农业区 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 雨养农业区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 墒情监测基础较好的灌溉农业区或雨养农业区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 气象要素观测齐备的各种农区 作物灌溉缺水率 水文监测基础较好的

15、灌溉农业区 农田与作物干旱形态指标 缺乏各种监测条件的灌溉农业区或雨养农业区 4.2.2 采用降 雨量 距平 百分 率评 估农业 旱情 时,具体 应按 以下规 定执 行:a)降雨雨 量距 平百 分率 应按 式(1)计算:(1)式中:某 时段 降雨 量距 平百 分率,%;某 时段 降雨 量,单位 为毫米(mm);计 算时 段同 期平 均降 雨 量,单位 为毫 米(mm),按式(2)计算。(2)式中:一 般取30,指30 日(月或年);计 算时 段第 日(月或 年)降 水量,单 位为 毫米(mm)。b)基于降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的 农业旱 情等 级划 分见 表 4-表6。表4 辽西北 地区 降水

16、 量距 平百 分率旱 情等 级划 分表 旱情等级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月尺度 季尺度 年尺度 DB21/T 3579 2022 5 旱情等级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轻度干旱-45-25-25-15-20-10 中度干旱-45-60-35-25-30-20 严重干旱-60-75-50-35-40 30 表4 辽西 北地 区降 水量 距平百 分率 旱情 等级 划分 表(续)旱情等级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月尺度 季尺度 年尺度 特大干旱-75-50-40 表5 辽南地 区降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旱情 等级 划分 表 旱情等级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月尺度 季尺度 年尺度 轻度干旱-45-20-2

17、5-10-15-5 中度干旱-65-45-40-25-30-15 严重干旱-80-65-50-40-35-30 特大干旱-80-50-35 表6 其它区 域降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旱情 等级 划分 表 旱情等级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月尺度 季尺度 年尺度 轻度干旱-60-40-50-25-30-15 中度干旱-80-60-70-50-40-30 严重干旱-95-80-80-70-45-40 特大干旱-95-80-45 4.2.3 采用连 续无 有效 降雨 天数 评估农 业旱 情时,旱 情等 级划分 应符 合 表 7-表 9 的 规定。表7 辽西北 地区 连续 无有 效降 雨天数 旱情 等级

18、划分 表 季节 不同旱情等级的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季(3 月-5 月)20 35 36 50 51 65 65 夏季(6 月-8 月)15 20 21 25 26 30 30 秋季(9 月-11 月)20 30 31 40 41 50 50 表8 辽南地 区连 续无 有效 降雨 天数旱 情等 级划 分表 季节 不同旱情等级的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季(3 月-5 月)20 30 31 40 41 50 50 夏季(6 月-8 月)10 15 16 20 21 25 25 DB21/T 3579 2022 6 季节

19、不同旱情等级的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 秋季(9 月-11 月)20 30 31 45 46 55 55 表9 其它地 区连 续无 有效 降雨 天数旱 情等 级划 分表 季节 不同旱情等级的连续无有效降雨天数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季(3 月-5 月)15 30 31 50 51 75 75 夏季(6 月-8 月)10 20 21 30 31 50 50 秋季(9 月-11 月)15 30 31 50 51 75 75 4.2.4 采用土 壤相 对湿 度指 数评 估农业 旱情 时,评 估方 法 和计算 公式 分别 按 照GB/T 32136 2015 中的6.2 和5.2 执行,

20、等 级划 分见 表 10。表10 基于土 壤相 对湿 度指 数()的等 级 等级 类型 土壤相对湿度指数(%)砂土 壤土 黏土 1 轻度干旱 45 55 50 60 55 65 2 中度干旱 35 45 40 50 45 55 3 重度干旱 25 35 30 40 35 45 4 特大干旱 25 30 35 4.2.5 采用作 物水 分亏 缺距 平指 数评估 农业 旱情 时,评估 方法和 计算 公式 分别 按 照GB/T 32136 2015中的5.1 和6.1 执行,等 级划分 见 表 11。表11 基于作 物水 分亏 缺距 平指 数()的等 级 等级 类型 作物水分亏缺距平指数(%)作物需

21、水临界期 其余发育期 1 轻度干旱 35 50 40 55 2 中度干旱 50 65 55 70 3 重度干旱 65 80 70 85 4 特大干旱 80 85 4.2.6 采用作 物灌 溉缺 水率 评估 农业旱 情时,具 体应 按以 下规定 执行:a)作物灌 溉缺 水率 应按 照式(3)计算:(3)式中:作 物灌 溉缺 水率,%;计 算期 内作 物实 际需 水量,单位 为立 方米(m3);同 期可 用或 实际 提供 的灌溉 水量,单 位为 立方 米(m3)。b)基于作 物灌 溉缺 水率 的农 业旱情 等级 划分 见 表12。DB21/T 3579 2022 7 表12 作物灌 溉缺 水率 旱

22、情 等级 划分表 旱情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作物灌溉缺水率(%)5 20 20 35 35 50 50 4.2.7 采用断 水天 数评 估农 业旱 情时,旱情 等级 划分 应符 合表 13 的 规定。表13 断水天 数旱 情等 级划 分表 旱情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断水天数 7 10 11 15 16 25 25 4.2.8 采用农 田与 作物 干旱 形态 指标评 估农 业旱 情时,旱 情等级 划分 应符 合 表14 的 规定。表14 农田与 作物 干旱 形态 指标 旱情等 级划 分表 旱情等级 播种期 旱地作物出苗期 水稻移栽期 生长发育阶段

23、旱地 水田 轻度干旱 出现干土层,且干土层厚度小于3cm 因旱不能适时整地,水稻本田期不能及时按需供水 因旱出苗率为60%80%栽插用水不足,秧苗成活率为80%90%因旱叶片上部卷起 中度干旱 干土层厚度3cm 7cm 因旱水稻田断水,开始出现干裂 因旱播种困难,出苗率为40%60%因旱不能插秧;秧苗成活率为60%80%因旱叶片白天凋萎 严重干旱 干土层厚度7cm 12cm 因旱水稻田干裂 因旱无法播种或出苗率为30%40%因旱不能插秧;秧苗成活率为50%60%因旱有死苗、叶片枯萎、果实脱落现象 特大干旱 干土层厚度大于12cm 因旱水稻田开裂严重 因旱无法播种或出苗率低于30%因旱不能插秧;

24、秧苗成活率小于50%因旱植株干枯死亡 4.2.9 采用区 域农 业旱 情指 数评 估农业 旱情 时,具体 应按 以下规 定执 行:a)区域农 业旱 情指 数应 按照 式(4)计算:(4)式中:区 域农 业旱 情指 数(指数区 间为0 4);农 作物 旱情 等级(1,2,3,4,依次 代表 轻度、中度、严重 和特 大干 旱);某 一旱 情等 级农 作物 面积与 区域 耕地 总面 积之 比,%;不 同旱 情等 级的 权重 系数(轻度、中 度、严重 和 特大干 旱的 权重 系数,分 别赋值1,2,3,4)。b)基于区 域农 业旱 情指 数的 农业旱 情等 级划 分见 表 15。表15 区域农 业旱

25、情指 数旱 情等 级划分 表 区域范围 区域农业旱情指数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省 0.1 0.5 0.5 0.9 0.9 1.5 1.5 4 市 0.1 0.6 0.6 1.2 1.2 2.1 2.1 4 DB21/T 3579 2022 8 区域范围 区域农业旱情指数 县(市、区)0.1 0.7 0.7 1.2 1.2 2.2 2.2 4 c)按 照 本标 准,在 计算 某 一区 域 的区 域 旱情 指数 时,需 要 将以 三 分法(即 轻 旱、重 旱和 干枯)统 计 的历 时 旱情 系列 资 料按 四 分法(即轻 度干 旱、中 度 干旱、严重 干旱 和 特大 干 旱)重

26、新进行整编。在将三 分法 统计 的历 时旱 情系列 资料 整编 为四 分法 的旱情 系列 资料 时,应遵 守以下 原则:1)三 分 法中 的 轻旱 面积 按 六、四 分成,其中 六成 化 为四 分 法中 的 轻度 干旱,四成 化 为四分法中的 中度 干旱。2)三 分 法中 的 重旱 面积,其中 六 成划 分 为四 分法 中 的严 重 干旱,其余 的四 成 平分 为 四分法中的中 度干 旱和 特大 干旱。3)三分法 中的 干枯 划分 为四 分法中 的特 大干 旱。4.2.10 采用河 道来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评估 旱情 时,具体 应按 以下规 定执 行:a)河道来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应 按照

27、式(5)计算:(5)式中:河 道来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计 算时 段内 的河 道来 水量,单位 为每 秒立 方米(m/s);多 年同 期河 道来 水量,单位 为每 秒立 方米(m/s),宜 采用近 30 年 的平 均值。若河 道上 游修建水 量控 制建 筑物,要 进行“还现”计 算。b)基于河 道来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的旱 情等 级划 分见 表 16。表16 河道来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旱 情等级 划分 表 旱情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30-10-50-30-80-50-80 4.2.11 采用水 库蓄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评估 旱情

28、时,具体 应按 以下规 定执 行:a)水库蓄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应 按照式(6)计算:(6)式中:水 库蓄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计 算时 段内 的水 库蓄 水量,单位 为万 立方 米(万 m);多 年同 期水 库蓄 水量,单 位 为 万立 方米(万m),宜采 用近 30 年 的平 均 值;若水 库上 游修建水量 控制 建筑 物,要进 行“还 现”计算。b)基于水 库蓄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的旱 情等 级划 分见 表 17。表17 水库蓄 水量 距平 百分 率旱 情等级 划分 表 DB21/T 3579 2022 9 旱情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

29、(%)-30-10-50-30-80-50-80 牧业旱 情指 标与 等级 4.3 牧业旱 情指 标评 估按 照GB/T 32135 2015 中的 6 执 行。农村人 口饮 水旱 情指 标与 等级 4.4 采用因 旱饮 水困 难百 分率 评估因 旱饮 水困 难出 现的 旱情时,具 体应 按以 下规 定执行:a)因旱饮 水困 难应 同时 满足 表 18 中的 条件 一和 条件 二,其中 条件 一任 意一 项符 合即可。b)因旱饮 水困 难判 别条 件。表18 因旱饮 水困 难判 别条 件 判别条件 判别标准(因旱改变)条件一 取水地点 因旱取水距离和难度增加 基本生活用水L/(人d)20 条件

30、二 因旱饮水困难持续时间(d)15 c)因旱饮 水困 难百 分率 指标 应按照 式(7)计 算:(7)式中:因 旱饮 水困 难百 分率,%;评 估区 域因 旱饮水 困难 人口 数量(评估 时段 出现 的因 旱临 时饮水 困难 最高 峰人 口数 量),单位为 万人;评 估区 域总 人口 数量,单位 为万 人。d)基于因 旱饮 水困 难百 分率 的旱情 等级 划分 见 表19。表19 因旱饮 水困 难百 分率 旱情 等级划 分表 行政区级别 省 市 县(市、区)轻度干旱 因旱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0.1 0.3 1 3 3 5 中度干旱 因旱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0.3 0.5

31、 3 5 5 10 表19 因旱 饮水 困难 百分 率旱情 等级 划分 表(续)行政区级别 省 市 县(市、区)严重干旱 因旱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0.5 1 5 10 10 15 特大干旱 因旱困难人口占当地总 1 10 15 DB21/T 3579 2022 10 行政区级别 省 市 县(市、区)人口的比例(%)城市旱 情指 标与 等级 4.5 采用城 市干 旱缺 水率 评估 城市旱 情时,具 体应 按以 下规定 执行:a)城市干 旱缺 水率 应按 照式(8)计算:(8)式中:城 市干 旱缺 水率,%;评 估时 段内 城市 正常 日供水 量,单位 为立 方米(m);评 估时 段内 城市 实际 日供水 量,单位 为立 方米(m)。b)基于城 市干 旱缺 水率 的城 市旱情 等级 划分 见 表20。表20 城市干 旱缺 水率 旱情 等级 划分表 旱情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城市干旱缺水率(%)5 10 10 20 20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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