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 CCS A 9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4171 2022 社区协商 村规民约(居民公 约)编制 指南 Community consultationt Compile guidelines for village regulations 2022-06-29 发布 2022-07-29 实施 安徽省市场 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34/T 4171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
2、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安 徽省 民政 厅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天 长市 民 政局、滁州 市民 政局、天 长 市郑集 镇人 民政 府、天长 市 秦栏镇 人民 政府、天长市 郑集 镇向 阳社 区、天长市 汊涧 镇张 营村、安 徽大学、靖 江市 自然 资源 和规划 局、合肥 斯坦 德 尔 德标准化 管理 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朱 宏 文、徐宏 义、钱以 山、支健 康、邵星、胡 文武、李 义红、伍 凤春、杨 玉成、王进芬、李 鹏飞、贺 冉冉。DB34/T 4171 2022 1 社区协商 村 规民 约(居民 公约)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
3、确定 了村 规民 约(居民公 约)编制 工作 的基 本要求,并 规定 了编 制要 求、编 制流 程和 修订 的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城 乡社 区村 规民约(居 民公 约)的编 制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DB34/T 3783-2021 美丽 乡村 村规 民约 制定 规范 DB34/T 3880-2021 城乡 社区协 商工 作指 南 3 术
4、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社区协 商 community consultation 村(社 区)利益 主体 为消 除彼此 间分 歧,维护 各自 权益,本着 公平 公正 的原 则,进 行协 调商 议的 一种议事 形式。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village conventions(residents convention)村(居)民 根据 有关 法律、法规、国 家政 策,结合 本村(社区)实 际制 定的 涉及村 风民 俗、社会 公共道德、公共 秩序、治 安管 理等方 面的 综合 性规 定,是村(居)民 进行 自我 管理、自 我服 务、自我 教育、自我监 督的 行为 规范。
5、村(社 区)协商 工作 委员 会 working committee on community consultation 在 村(社区)党组 织、村(居)民 委员 会 领 导下,从村(社区)党组 织成 员、村(居)民委 员会 成员、农 村集 体经 济组 织负 责人、村(社 区)妇 代会(妇联)负责 人、村(居)民代 表、网 格责 任人、业主委员 会成员、优 秀共产 党员及 各级党 代表、人大 代表、政协委 员、新乡贤 等相关 人员中 推荐 组成的,专门负 责组 织实 施村(社 区)协 商的 常设 机构。4 基本要 求 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的 编制应 坚持 合法 合规、民 主协商、价 值引
6、领和 因地 制宜等 原则。村规民 约(居 民公 约)的 编制应 由村(社区)党组 织、村(居)民委 员会组 织领导,宜成 立起 草小组负 责编 制工 作,起草 小组人 员包 括但 不限 于:DB34/T 4171 2022 2 村(社 区)党组 织;村(居)民 委员 会、村(居)民 代表、村(居)民 小组;基层群 团组 织、社区 社会 组织;村(居)民、常 驻本 村(居)的 外来 人员、驻 村(居)单 位;农村集 体经 济组 织、农民 合作社;业主委 员会、物 业服 务企 业;经济、法律、农 业、工业、教育、医 疗等 专业 人士;其他与 村规 民约(居 民公 约)内 容涉 及相 关的 组织 和
7、个人。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的 编制流 程用 做到 程序 规范、主体 合法、审 查到 位,避免不 规范 行为。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的 编制应 符合 当地 实际 需要,充分 听取 当地 群众 的意 见。村(社 区)协商 工作 委员 会 应组织 开展 社区 协商,讨 论村规 民约(居 民公 约)编 制的内 容、范围、时间、方式 等事 项。社区协 商开 展应 参照 DB34/T 3880-2021 第 6 章执 行。村(社 区)协商 工作 委员 会应 保 障协 商结 果落 实。5 编制要 求 条款要 求 村规民 约(居 民公 约)宜 设置倡 导性条 款、示范性 条款、激励性 条款、制约 性条款
8、 和禁止 性条 款。表述要 求 5.2.1 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一 般由名 称、正文、审 议主 体、日 期四 部分 组成。5.2.2 名称应 明确 行政 村或 社区,一般 为XX 村村 规民 约、XX 社区 居民 公约。5.2.3 正文应 采取 结构 式、条款 式、三 字语、顺 口溜、山 歌民歌 等方 式。5.2.4 审议主 体应 明 确XX 村村 民 会议、XX 社区 居民 会议。5.2.5 时间应 明确 村规 民约(居 民公约)实 施生 效的 具体 时间。内容要 求 5.3.1 规范日 常行为、维 护公共 秩序、保障群 众权 益、调 解群众 纠纷、引导 民风民 俗的内 容要求 可 参照
9、 DB34/T 3783-2021 的 5.2 执 行。5.3.2 推进村(居)建 设发 展的 内容,包括 但不 限于:党和政 府的 方针 政策、重 点工作 部署 在城 乡社 区的 落实;集体资 产、公共 基础 设施 建设管 护等 事务;脱贫攻 坚、经济 发展 等要 求。5.3.3 推进村(居)资 源、环境 保护的 内容,包 括但 不限 于:注重村 容村 貌、村务 整洁、公共 绿地 保护 等卫 生环 境要求;减少噪 音污 染、垃圾 分类、污水 处理 等生 活环 境要 求;节能减 排、光盘 行动、推 广新能 源等 资源 保护 要求。5.3.4 其他应 列入 村规 民约(居 民公约)的 行为 规范
10、。6 编制流 程 DB34/T 4171 2022 3 征集民 意 6.1.1 应在村 规民 约(居民 公约)编制 开始 前 30 天进 行 宣传,动员 村(居)民参 与村规 民约(居 民公约)编制。6.1.2 应结合 当地 实际 情况 通过 村民会 议和 新闻、广 播、标语、村务 公开、宣 传栏 等多种 方式 宣传。6.1.3 应采取 会议、走访、问卷、社区 协商等 形式 征求村(居)意见,明确 需要规 范的内 容和解 决 的问题。6.1.4 征求意 见人 数(户数)应 占总人 数(总户 数)2/3 以上。拟定草 案 6.2.1 应整理 征集 村(居)民意 见,组 织社 区协 商讨 论。6.
11、2.2 应听取 驻村 或社 区党 代表、人大 代表、政协 委员、机 关干部、法 律顾 问、妇 联执 委等意 见建 议。6.2.3 应根据 本地 实际 和各 方意 见拟定 村规 民约(居 民公 约)草 案。提请审 核 6.3.1 村(社区)党组 织、村(居)民 委员 会提 交村 规民 约(居 民公 约)草 案,报 乡 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 委、办事 处)审核 把关。6.3.2 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草 案的审 核内 容包 括但 不限 于: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法 律政策 符合 性;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范 围合理 性;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内 容与村(居)发 展需 要和 群众利 益符
12、合性;村规民 约(居民 公 约)制 定流程 完整 有效 性。6.3.3 村(社 区)党 组织、村(居)民 委员会 应根 据乡镇 党委、政府(街道 党工委、办事 处)的 审 核意见,进一 步修 改完 善,形成村 规民 约(居民 公约)审议 稿。审议表 决 6.4.1 村规民 约(居民 公约)审 议稿应 提交 村(居)民会 议审议 表决。6.4.2 村民会 议表决 应有 本村十 八周岁 以上村 民的 过半数,或者 本村三 分之 二以上 的户的 代表参 加,表决结 果由 到会 人员 的过 半数确 认通 过。6.4.3 居民会 议表 决应 由全 体十 八周岁 以上 的居 民、户的 代 表或者 居民 小
13、组 选举 的代 表的过 半数 参加,表决结 果由 到会 人员 的过 半数确 认通 过。6.4.4 表决通 过后 应备 案公 示。6.4.5 表决未 通过 应再 次进 行征 求意见 进行 修改。备案公 布 6.5.1 村(社 区)党 组织、村(居)民 委员会 应在 审议表 决通过 后十日 内,将村规 民约(居民公 约)报乡镇 党委、政 府(街道 党工委、办 事处)备 案。6.5.2 备案时 附有 编制 过程 说明 和乡镇 党委、政 府(街道 党工委、办 事处)出 具的 书面审 核意 见。6.5.3 乡镇党 委、政府(街 道党 工委、办事 处)备案 登记,宜出 具备 案通 知书。6.5.4 备案后
14、 的村 规民 约(居民 公约)应在 公开 栏或 显要 位置张 贴,宜 印 制宣 传单 页 发到 每家 每户。6.5.5 应开展 多种方 式宣 传,利 用微信 公众号、村 干部微 信群、工青团 妇微 信群、社会组 织微信 群 等形式加 大宣 传。6.5.6 宜制定 村规 民约(居 民公 约)实 施细 则,指导 村规 民约(居民 公约)具 体实 施。DB34/T 4171 2022 4 7 修订 村规民 约(居 民公 约)不 得与宪 法、法 律、法规和 国家政 策规定 相抵 触。相 关法律、政策 调整 后与村规 民约(居 民公 约)抵触时 应对 村规 民约(居 民公约)及 时进 行修 订。应根据
15、当地 经济 社会 发展、群众 需求 变化 以及 社情 民意等 进行 修订。修订流 程应 与制 定流 程相 同。DB34/T 4171 2022 5 参考文 献 1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 务委员 会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村民 委员 会组 织法 2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 务委员 会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城市 居民 委员 会组 织法 3 全 国人 民代 表大 会常 务委员 会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乡村 振兴 促进 法 4 中 共中 央办 公厅、国 务院办 公厅 关 于加 强城 乡社区 协商 的意 见(中 办发2015 41 号)5 中 共中 央、国务 院 关于加 强和 完善 城乡 社区
16、治理的 意见(中发 2017 13 号)6 民 政部 关 于深 入推 进城乡 社区 协商 工作 的通 知(民发 2016 134 号)7 民 政部、中 央组 织部、中央 政法 委、中 央文 明 办、司 法部、农业 农村 部、全国 妇联 关于 做好村规民 约和 居民 公约 工作 的指导 意见(民发 2018 144 号)8 中 共安 徽省 委办 公厅、安徽 省人 民政 府办 公厅 关于 加强 城乡 社区 协商 的实施 意见(皖办 发2015 53 号)9 中 共安 徽省 委办 公厅、安徽 省人 民政 府办 公厅 安徽省 农村 人居 环境 整治 三年行 动实 施方 案 的通知(皖 办发 2018 2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