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91. 110 Q92 备案号:15258-2005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 982-2005 砖瓦焰烧窑炉Kilm for brick tile 2005-02-14发布2005-07-01实施1 1 11 刚昌本标准的第五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JC 982-2005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砖瓦热工测试中心、湖北黄冈市华窑中扬柏岱斯蒂窑业有限公司、湖北黄冈市华窑中天窑炉有限公司、湖北黄冈华窑机电热工设备有限公
2、司、湖北黄冈市华窑中浩窑炉有限公司、吉林市建材建筑公司窑炉分公司、吉林省坪春市东方窑炉公司、双鸭山东方工业公司、湖北溺水县华冠窑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闰开放、雷勇敏、唐宝权、徐厚林、罗浩然、徐世雄、王海林、李火斌、宋义新、汤金林、宋益柱、柴常青、张岚。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解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JC 982-2005 砖瓦熔烧窑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砖瓦倍烧窑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质量评定、标志和标签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用于普通砖、多孔砖、空心砖、装饰砖和空心砌块等产品的烧结、烧成温度在1200.C以下
3、的热工设备。其它类似工况的工业窑炉亦可参考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221-1992 耐热钢棒GB/T 2608-1987 硅砖GB/T 2988-1987 高铝砖GB/T 2992-1998 通用耐火砖形状尺寸GB 3994一1983粘土质隔热耐火砖GB 3995-1883 高铝质隔热耐火砖GB 4415-1984 粘土质耐火砖GB
4、 5101-2003 烧结普通砖GB/T 11835-1998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GB 13544一2000烧结多孔砖GB/T 16400-1996 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GB/T 18968一2003墙体材料术语GB 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1-199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1997 工业设备及
5、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9-1992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211-198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C 20争一1992膨胀珍珠岩C/T 428一1996砖瓦工业隧道窑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方法JC 713一1996烧结砖瓦能耗等级定额JC/T 791-1996 轮窑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方法JC/T 793一1996隧道式干燥室一轮窑体系热效率、单位热耗、单位煤耗计算方法GJ 82-19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JC 982-2005 YB/T 5083-1997 粘土质和高铝质
6、致密耐火浇注料3 术语和定义3. 1 3.2 3. 3 GB/T 18968-200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耐热硅吊板Heat-resisting concrete suspend board 用于隧道窑平吊顶耐火浇注的轻质耐火预制吊板。耐热钢钩Heat-resisting steel pothook 用于隧道窑平吊顶的吊挂耐火材料或制品的耐火钢钩。耐热葫芦HoIIow Ceramic heat-resisting conicalness 预制于耐热险吊板中用来连接耐热钢钩和耐热险吊板的园柱形或其它形状的陶筑或耐火制品。4 分类砖瓦倍烧窑炉分为隧道窑和轮窑二种型式。隧道窑又可分
7、为平顶和拱型隧道窑:轮窑可分为直通道和弯道轮窑。主要类型见表1。2 序号类型名称隧道窑1. 1 平顶隧道窑1. 2 拱顶隧道窑2 轮窑隧道窑表示方法如下zSY口一口口一口/口表1砖瓦蜡烧窑炉主要类型类型代号主要特征SY 码好砖坯的窑车进入隧道窑倍烧SY-P 隧道窑顶部为平顶结构SY-7.00 1. 2-2. 0 注20.0注:隧道窑长度由设计确定。5.1.2 轮窑基本参数见表3。表3轮窑基本参数窑门数部火数窑道内宽窑道内高日产量万块砖燃耗指标门部m m 万块K 18-24 3.6-3.9 2.6-2.8 7. 0 18-24 l 3.9-4.2 2.6-2.8 8.0 32-48 2 3.6-
8、3.9 2.6-2.8 主主13.0(带抽取余热轮窑)32-48 2 3.9-4.2 2.6-2.8 注15.046. OX 10 48-72 3 3.6-3.9 2.6-2.8 二19.048-72 3 3.9-4.2 2.6-2.8 二21.0 主72去43.6-3.9 2.6-2.8 二25.0 5.2 窑炉砌筑及整体性能要求5.2.1 砖瓦倍烧窑炉砌筑应符合GBJ211-1987中1.O. 2、1.0.5、1.O. 6的基本规定。5. 2. 2 砖瓦;陆烧窑炉(以F简称窑炉)砌筑应符合GBJ211-1987中第二章工业炉砌筑的基本规定、第十三章隧道窑和本标准要求。5.2.3 窑炉整体性
9、能要求:a) 窑炉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施工:b) 窑炉应满足使用要求,第一次大修期不低于运转五年:c) 窑炉主体部位不允许出现影响热工性能的破坏性裂纹、位移、塌落、漏气、窜火现象:d) 窑炉能耗指标应符合JC713-1996的规定。5. 3 窑炉基础5.3.1 窑炉地基基础开挖的基槽地耐力应达到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隧道窑地耐力应大于15MPa,轮窑大于12MPa,地耐力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进行局部处理。地基基础施工应符合GB50202-2002的要求,窑炉地基采用的烧结普通砖应符合GB5101-2003中一等品规定。5.3.2 窑炉地基基础、地下风道、设备基础若需防水及处理时,
10、应符合GB50208要求。5.3.3 窑炉附属设备基础应符合GB50204一2002、GB50205-2001的要求。5.3.4 隧道窑轨道安装应符合以下设计要求:a) 铺设前,轨道应校直:3 JC 982一-2005b) 轨道安装时,险浇灌强度未达到70%以前,不应在轨道范围内进行任何工程和通行:c) 允许偏差:钢轨中心线与隧道窑中心线偏差:!: 1. 0 mm: 钢轨水平偏差:土1.0 mm: 钢轨接头间隙偏差:2 mm: 钢轨接头高差:.5 mm 进窑、出窑方向。5.4 窑墙体5.4.1 窑墙应于窑炉基础、附属设备基础完成并验收合格以及签订工序交换证明书后,方可进行施工,工序交换证明书应
11、符合GB211-1987中1.O. 4的要求。5.4.2 窑墙砌筑前应预先找平基础,必要时进行预砌,基础标高误差:Lm。5.4.3 耐火材料和隔热材料za) 耐火材料质量应符合GB/T2992一1998、GB4415-1984、GB/T2988-1987、GB/T2608-1987 的技术要求。若耐火砖的砖型标准中无规定时,贝IJ按设计生产;b) 隔热材料质量应符合GB3994-1983、GB3995-1983、GB/T16400-1996、GB/T11835一1998的技术要求:c) 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应符合GB211-1987中2.1. 1、2.1.2、2.1.3、2.1.4,2.1.6
12、的规定:d) 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应符合GB5101-2003、GB13544-2000中一等品规定。5.4.4 砌筑耐火制品的泥浆应符合GB211-1987中2.1.7、2.1.8、2.1. 10、2.1. 11、2.l. 12、2.1. 13、2. l. 14的规定,泥浆稠度应符合GB211-87中表2.1. 9中III类砌体的规定。泥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5.4.5 耐火砌体砖缝允许厚度应符合GB211-1987中表13.l. 1中III类砌体的规定。隧道窑窑墙砌筑测量定位,应以窑车轨面标高和轨道中心线为准,烧结普通砖外墙砖缝为8mm-10 mmo外表面用原浆勾缝。5.4.6 隧道窑窑墙
13、砌筑要平直,砌筑允许误差应符合GB211-1987中表13.1. 3中耐火窑的规定,砌筑完毕后应进行检查。5.4.7 窑墙采用复合墙体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外向内逐次退台砌筑,不得采用先砌内外两层后砌中间各层的砌筑方法。耐火砖和隔热砖砌筑时,高度方向每隔2-5皮,长度方向每隔一定距离(按设计)与外层咬砌,咬砌所用砖应切割后使用,不得砍砖。砂封槽、曲封砖和拱脚砖下的三段窑墙质量,应分别进行检查后,才可砌筑上部砌体。5.4.8 砌筑窑墙时应同时安装好预埋件,横梁、预埋件、预留洞口,应符合GB211-1987中2.2.23的规定。金属管件外裹隔热材料。5.4.9 砌体膨胀缝的数值、构造及分布位置均应由设
14、计规定。当设计没有规定时:每米长砌体膨胀缝的平均数据可采用:粘土砖砌体为5mm-6 mm.高铝砖砌体7mm-8 mmo 5.4.10 膨胀缝的施工,应符合GB211-1987中2.2.17、2.2.18、2.2.四、2.2.20、2.2.24、13.1. 7 的规定。5.4.11 轮窑窑墙内的回填土应用干细士和(或)具有保温性能的工业炉渣,每层厚不得超过200mm.分层穷实、回填应随窑墙砌筑同时进行。回填土中不应含有垃圾、树根等杂物。5.4. 12 轮窑窑墙的撑墙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施工应与烧结普通砖墙体施工相同,砌筑时应与内外墙咬砌.5.4.13 轮窑内墙采用普通砖时,灰缝不大于5mm。拱角
15、以上及拱灰缝不大于3mm。轮窑内墙体泥浆砖缝允许厚度误差:!:1mm。5.4.14 轮窑墙体中设有风道时,风道应满浆砌筑且内侧采用泥浆抹面进行密封。5.5 窑顶5.5.1 窑体顶部根据设计可将其分为平吊顶和拱型顶两种型式。4 JC 982-2005 5.5.2 拱型顶的拱型胎及支柱材料应符合GB211-1987中2.2.42的规定。砌筑拱顶前,应预先检查拱脚表面,表面应平整,角度应正确,长度方向表面误差不大于士5mmo拱顶支撑的沉降量最大为30mm,拱模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砌筑。5.5.3 拱顶的砌筑方法应符合GB211-1987中2.2.49、2.2.50、2.2.51、2.2. 52、2.2
16、.53、2.2.54、2.2.60、2.2.63、2.2.64的要求及13.1. 11、13.1. 12的规定。轮窑拱形顶砌筑时,宜与两侧的压拱墙同时进行。压拱墙未完成施工,不宜拆除拱模。5.5.4 轮窑拱顶的投煤孔宜采用耐火混凝土代替普通砖加工,耐火混凝士可采用现浇方式施工,与拱顶砌筑同时进行。5.5.5 轮窑顶部应设有保温隔热层。露天的轮窑顶应设防水层井有排水设施。5.5.6 平吊顶结构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采用轻质耐火混凝土板吊顶时应现场预制,轻质耐火混凝土应符合设计配合比,井与吊挂材料配合施工。耐热葫芦与吊板宜留膨胀间隙,预制后,进行试验,达到设计指标后,方可施工。预制吊挂件位置应准确
17、,误差不大于士2.5mm。5. 5. 7 吊挂材料采用的耐热钢应符合GB/T1221-1992的要求。耐热钢钩的加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5.5.8 吊挂砖或吊挂板应预砌筑,并进行选分和编号,必要时应加工。吊挂砖或吊挂板不允许有裂纹、缺损、扭曲和毛剌等缺陆。5. 5. 9 吊顶砌筑应符合GB211一1987中2.2.56、2.2.59的要求,吊顶板之间、吊顶板与预留孔之间的孔隙应采用耐高温的硅酸铝纤维制品填塞、封闭。砌筑时应调整耐火吊挂暗或吊挂板底面高度一致,底平面平整度误差不大于士5mmo 5.5. 10 窑顶的保温隔热材料应符合GB/T16400一1996的规定。隔热材料宜根据窑体结构采用不
18、同材料和不同厚度。铺设保温隔热层时应分层铺设,错缝施工,不允许产生通缉。铺设时宜采用高温粘接剂,分层粘接。5.5. 11 窑顶钢结构应符合GB50205一2001、G82-1991的要求。5.6 窑炉附属设施5.6. 1 窑炉附属设施包含窑门、窑车、窑炉运转设备、风机、通风管道、燃烧系统及控制系统,应按设计进行制作、安装。5.6.2 窑车5.6.2.1 窑车钢结构应符合相关国家机械制造标准和JGJ82-1991的规定,应有制作模具方可批量加工,钢架高度尺寸误差:f:2mm.长、宽误差:f:2 mm.对角线土3.5阳。窑革应运转灵活、形状平整、焊接牢固,不得扭曲。5.6.2.2 窑车异型耐火材料
19、应按设计加工,耐火、保温材料应符合本标准5.4.3和YB/T5083一1997、C 209-1992的规定。砌筑耐火材料时应留设膨胀缝。砌筑后窑军高度误差为:f:3mm,长、宽方向:mm,对角线士6mm。5.6.3窑门5.6.3.1 窑门制适应符合JG82-1991和相关国家机械制造标准的规定。安装后门与门框单边间隙为5 mm,窑门升降速度100mm/ s 160 mm/ S。5.6.3.2 窑门安装后应尺寸准确,开启灵活,不允许有碰擦、卡壳等现象。窑门应涂刷耐热漆。5.6.4 附属热风管道和燃烧系统管道,应符合GB50264一1997、GB502361998、GB50251-1994 的要求
20、,热风管道应作保温隔热处理,隔热材料应符合GB/T16400-1996 , GB/T 11835-1998的规定。热风管道应设膨胀节,并符合设计要求。5.6.5 附属设备基础宜与窑炉基础同时施工,同时砌筑各孔道、通风口、构件、预埋件,确定砌体冷态尺寸和膨胀间隙,并预留膨胀尺寸。5. 7 窑妒烘烤5.7.1 窑炉烘烤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进行。5.7.2 烘烤前应检查的内容包括:5 JC 982一-2005a) 检查窑门、管道阀门开启灵活性:b) 附属设备应全部空载和载荷调试完成。5. 7. 3 窑炉烘烤应按制定的烘烤方案进行。6 检验方法6. 1 窑炉施工完毕后,必须完成下列工作以备检验:a)
21、 按照设计图纸,对窑体全面检查,修正不合格项:b) 应将窑通道内、窑体膨胀缝内、轨道接头、砂封槽内及接头、风道管道及接头、测量孔及观察孔内杂物清理干净。轨道面用钢刷刷净:c) 砂封槽内填充细度7-12目、深度不低于100rnrn-130 rnrn的石英砂:d) 隧道窑应全部空车试车。检查窑体砌筑质量,轨道安装误差。检查每辆窑车的加工质量,耐火材料的砌筑质量,对不合格的部位予以修复。6.2 窑墙体6.2.1 烧结砖的检验依据GB5101-2003、GB13544一2000的规定执行。检查方法:现场抽样检查和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6.2.2 耐火材料和制品依据本标准5.4.3和GB50309-
22、1992中13.1. 2的规定检验。检查方法:现场抽样检查和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6.2.3 砌体砖缝的泥(砂浆)饱满度依据GB50309一1992中13.1. 3的规定检验。6.2.4 窑体砌筑标高,中心线及窑顶拱角砖依据GB50309-1992中13.1. 4、13.1. 5的规定检验。6.2.5 窑墙体的保温隔热材料品种、牌号,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6.2.6 窑墙体中的钢结构混凝土工程质量应按GB50300-2001的规定进行。其中钢材品种、牌号,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应按GB5030萨一2001的规定进行
23、。6.2.7 隧道窑砌体砖缝的允许厚度依据GB50309-92中13.1. 6第III类砌体的规定检验。6.2.8 曲封砖砌体检验:检查数量:间距和表面平整度误差每5m长检查一处,顶面标高为全数检查,每3m测一点。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水准仪检查或2m靠尺检查。6.2.9 隧道窑的断面尺寸误差应符合GB211-1987中13.1. 3耐火窑的规定值。检验数量、方法应符合GB50309-1992中13.1. 8耐火窑的规定。6.2.10 轮窑内墙体泥浆砖缝厚度用塞尺检查。6.2. 11 隧道窑墙体膨胀缝的留设和窑体外部烧结普通砖墙应符合GB50309-1992中13.1. 9的规定。6.2.12
24、隧道窑和轮窑砌体的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隧道窑和轮窑砌体检查方法1页次项目检验方法(1)窑墙内所有各种气道的纵向中心线尺量检查。每5m检查一处钱尺寸(2)窑军砌体的宽度尺量检查,抽查窑车数的30%(1)内墙2 垂直度吊线检查。每5m检查一处,每处上、中、下各检查一点(2)外墙(1)砂封槽下墙面3 标高水准仪检查。每5m检查一处(2)窑墙顶面6 JC 982-2005 续表4项项目检验方法次表面(1)内墙2m靠尺检查。每5m检查一处4 平整度(2)窑墙顶面膨胀缝尺量检查,全数检查5 宽度( 1)窑长度6 总长度尺量检查,每5m检查一处(2)窑宽度I 注:尺量检查用尺分度值为0.5mm 6
25、.3 窑顶6.3.1 轮窑拱顶使用的烧结普通砖的检验依据GB5101-2003的规定执行。检验方法:抽样检查和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6.3.2 耐火材料、耐火制品、隔热材料及相应的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中6.2.2、6.2.5的规定。砌体砖缝的泥(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本标准中6.2.3的规定。6.3.3 拱角砖必须紧靠拱角梁或金属箍。检查方法:观察检查。6.3.4 平吊顶耐热钢吊钩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检查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6.3.5 耐热吐吊板采用的浇注料应符合GB5030于一1992中4.2.1、4.2.2、4.2.3的规定,吊板与葫芦间应有膨胀层。6. 3. 6 吊挂砖
26、耐火材料、耐热硅吊板、耐热葫芦不允许有裂纹、缺棱掉角、扭曲、变形等缺陷。吊板隔热材料铺设不允许有通缝。检查方法:观察检查。6.3.7 拱顶砌体灰缝应符合GB50309-92中13.1. 6第III类砌体的规定。6.3.8 拱顶砌体应符合GB50309一1992中3.3. 5、3.3.6的规定。6. 3. 9 吊挂平顶砌体:检查数量:错牙按拱顶查24处,每处5m2吊挂砖(吊板)。检验方法z塞尺检查、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6.3.10 耐火浇注料应符合GB50309-1992中4.2.5的规定。6.3. 11 窑炉拱顶砌体允许误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50309一1992中3.3.9的规定。6.3
27、.12 拱顶内高误差fm,平吊顶内高误差fme6.4 窑草、窑门和附属管道及设备6.4.1 窑车、窑门钢结构材料和零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窑车采用的耐火、隔热材料应符合本标准6.2.2、6.2.5规定。6.4.2 窑车、窑门钢结构及附属管道设备焊接应按GB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窑门安装应符合本标准中5.6.3的规定。6.4.3 窑车的尺寸允许误差应符合本标准中5.6.2、6.2.12的规定。检查方法:抽查窑车总量的30%进行观察检查,井检查施工记录。6.4.4 窑牢砌筑灰缝允许厚度应符合本标准中6.2. 7的规定。6.4.5 热风
28、管道的隔热保温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抽样检验和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7 JC 982-2005 7 检验规则7.1 窑炉的质量检验分为窑炉基本参数检验和出厂检验(即窑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窑炉竣工后,正式交付使用时必须进行窑炉基本参数检验。窑炉砌筑工程质量,应按分工页、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和评定,每一座轮窑或一条隧道窑应为一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宜划分为基础、窑墙、窑顶、窑车和附属管道及设备等分项工程。窑墙和窑顶部分的钢结构可设一个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按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当一个单位工程仅有一个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即为
29、单位工程。7.2 窑炉基础部分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应按GB50202一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非一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进行。其中作为合格标准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数应不低于80%。7.3 窑炉的能耗指标应符合JC713-1996烧结砖瓦能耗等级定额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依据JC/T428-1996、JC/T791-1996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7.4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窑炉能耗指标评价:a) 窑炉验收时:b)
30、窑炉停产半年以上或经过大修时:c) 窑炉能耗指标超过行业标准规定时:d) 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表5质量评定等级要求J 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目合格优等基1.窑炉基础平面无开裂、塌陷、沉降及不均匀现象:1.窑炉基础平面无开裂、塌陷、沉降及不均匀现象;础2.轨道安装误差符合5.3.4要求,全长方向标高+8JJUD: 2.钢轨水平偏差+0.5,钢轨接头+1.。阳,全长方向标高工3.基础标高:em:+5 mm: 3.基础标高误-;II1111:程4.普通砖符合一等品规格。4.普通砖符合一等品指标。1.普通烧结砖、多孔砖符合合格品指标:1.烧结砖、多孔砖符合等品指标;窑2.窑培纵向中心线误差+1:2.窑堵
31、纵向中心线误差寸:墙3.窑横断面尺寸误差宽度:OmID;高度:fm: 3.窑横断面尺寸误差宽度;OIIIIII:高度Jfm:4.窑总长度尺寸误差士15JJUD: 4.窑总氏度尺寸误差士10JJUD: 5.红砖外墙砖缝误差+2rnm. 5.红砖外地砖缝误差l.Omm。1.烧结普通砖、多孔传符合一等品指标:1.烧结普通峰、多孔岭符合一等品指标:2.拱顶内表面平整,个别砖错牙小于3mm. 2.拱顶内表面平整,个另1J砖错牙小于3阻。窑3.耐火混凝土吊板尺寸误差士2.0nun.平吊挂件位置误差3.轻质耐火混凝土吊板尺寸误差士1mm。平吊挂件位置顶士2.5mm. 误差士1mm. 4.窑顶砌筑后不允许出现
32、裂纹、缺角、下沉现象。4.窑顶砌筑后不允许出现裂纹、缺角、下沉现象。5.全窑顶内标高:拱顶:!:8皿,平顶:!:5mm. 5.全窑顶内标高z拱顶+8阳,平顶+5mm。1.窑军刚结构焊接高度误差土2阻,长宽度误差士2陋,1.窑车刚结构焊接高度误差士2陋,长宽度误差士2晒,窑对角线误差士3.5nun. 对角线误差士3.5阻。炉2.窑车砌筑砖缝厚度:耐火砖3阳.异型砖5mm. 2.窑车砌筑砖缝厚度:耐火砖3mm.异型砖5酬。附3.窑车砌筑误差:长度飞阻,宽度11m铲高度:士3阳,3.窑车砌筑误差:长度:m,宽度:1阻,高度:士3阳,属对角线z士6nun. 对角线:士5阻。设4.窑车砌筑后应焊接牢固、
33、运转灵活、行走平稳.4.窑车砌筑后应焊接牢固、运转灵活、行走平稳。施5.窑门、各种热风管道、闸门及附属设施应焊接牢固,5.窑门、各种热风管道、闸门及附属设施应焊接牢固,尺寸准确,开启灵活.不允许有碰、-磨、擦现象。尺寸准确,开启灵活。不允许有碰、磨、擦现象.万块隧道窑运49.7X 10.町,轮窑:;46.0 x 10 kJ. 隧道窑41.OX 10.时,轮窑主二36.8x 10 kJ. 能耗注1:窑炉轨道为其中关键项.注2:窑撞耐火材料、保温材料为关键项.实测应全部符合规定值。8 JC 982-2005 8 质量评定8. 1 窑炉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优等两个等级。分项工程质
34、量等级按GB 50309-1992中2.2.2的规定进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按GB50309-1992中2.2.3、2.2.4、2.2. 5的规定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本标准中6.2、6.3、6.4的规定。8.2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按本标准7.1、7.2和GB50309-92中2.3.1、2.3.2、2.3. 3的规定进行。8.3 窑炉基本参数检验应在试生产开始两个月内检验。其单条窑日产量应达到表2、表3值的60%,即为合格。8.4 砖瓦培烧窑炉质量等级评定应符合表5的要求。9 标志和标签9. 1 砖瓦蜡烧窑炉砌筑后,应设置永久性窑炉识别标志。9.2 窑炉识别标志宜使用铭
35、牌或标牌。铭牌应包括的内容有:窑炉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竣工日期。9.3 窑炉识别标志应镶嵌或固定于窑炉墙体上,其位置直处于易显示处。一条(座)窑炉至少应设置一个识别标志。10 包装、运输和贮存10. 1 窑炉砌筑使用的耐火、隔热材料的包装,应符合GB/T2988-1987、GB3994-1983, GB 3995-1983、GB4415-1984、GB/T1640萨一1996、GB/T11835-1998中的包装规定,耐火、隔热材料应防雨,防潮,防破损,运到现场的材料设备宣放置于雨棚或车间内。10.2 窑炉砌筑使用的耐火、隔热材料,钢结构和设备应符合GB211-19
36、87中2.1. 1、2.1. 2、2.1. 3、2.1.4、2.1. 6的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运输要求,耐火、隔热材料宜遮盖运输,装、卸、运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10.3 隧道窑宣放置于防风、防雨有围护的车间内,轮窑露天放置时宣建立遮蓬设施。窑炉放置地应建立防洪防涝设施。9 mCON-N。u 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砖瓦熔烧窑妒Kilm for brick tile JC 982一2005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发行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地矿经研院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不得翻印* * 开本880X1230 1/16 印张1字数18千字2005年7月第一版2005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300定价12.00元书号:1580159. 173 1359 * 编号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