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CCS B 20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12532023 集约化生态粮田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intensive ecological grain fields2023-09-06 发布2023-10-10 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 DB12/T 1253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本文件
2、主要起草人:王慧、杨殿林、张艳军、刘红梅、李睿颖、赵建宁、张海芳、高晶晶、李洁。DB12/T 12532023 1 集约化生态粮田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约化生态粮田建设的总体原则、产地环境、生态建设及生产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集约化生态粮田的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10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十)GB 15618
3、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GB/T 33469 耕地质量等级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60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T 302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通则 HJ 555 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 TD/T 1012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集约化生态粮田 intensi
4、ve ecological grain fields 基于生态学原理,对传统规模化种植粮田进行改造,通过生物和工程措施构建的具有生产性能高,能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产品多元优质,资源节约高效,生物多样性丰富,抗逆能力、恢复能力和生态稳定性强的农田耕作系统。3.2 覆盖作物 cover crop 用于管控农业生态系统中土壤侵蚀、土壤肥力、土壤质量、水、杂草、害虫、病害、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的一类栽培作物。DB12/T 12532023 2 4 总体原则 生态平衡原则 4.1 遵循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原则 4.2 根据区域自然条件、农业生产特
5、征及农田空间布局,选择适宜的作物、品种及种植模式,并采取适宜的生态化措施,实现品种选择、作物布局、生产技术和生态化措施的有机统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 4.3 生态粮田应边界清晰,应具备田、埂、沟渠、路、林网等多种生态单元,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及其它植物空间布局,提升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资源高效利用原则 4.4 作物种植过程中水、肥、药和秸秆综合利用,实现投入品包装全部回收。稳产增质原则。4.5 在生态粮田内按生态单元类型实施生态化建设,提升粮田抗灾能力,实现粮食产量稳定和品质提升。低碳减排原则。4.6 通过改善土壤质量生产低碳农产品,提升土壤有机质,增加土壤固碳能力,降低温室气体排放。5
6、 产地环境 生态粮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地块四周离污染源距5.1 离 2km 以上。田块大小适宜,可在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因地制宜展开。田块整治应符合 GB/T 30600 的要求。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5.2 a)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土壤,并符合 GB 15618 和 GB/T33469 的要求;b)农田灌溉水源水质符合 GB 5084 的规定;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的规定;d)产地环境质量符合 NY/T 391 的规定。6 生态建设 田块生态建设 6.1 在生态粮田中,一般1030 hm2的可耕地至少种植两种不同的作物,超过30
7、 hm2的可耕地至少种植三种不同的作物。种植一种主粮作物最多可占耕地面积的75%,种植两种主粮作物最多可占耕地面积的95%。田块应保留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性边界,在每100hm2的范围内至少保留10%的半自然区域或非农斑块,以维持生物多样性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田块边界可构建作物缓冲带和人工植草带等,结合道路建设,构建由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组成的乔灌草立体生态网,田块内外适宜位置点缀非作物生境斑块,DB12/T 12532023 3 联通构成生态廊道网络,促进物种迁移和扩散。生态廊道建设避免采用单一树(草)种,林带结构、走向和间距等设计按TD/T 1012规定执行。灌溉工程 6.2 节水灌溉设施
8、应符合GB 50288的规定。建设生态沟渠、斗渠和农渠等固定渠道宜综合考虑生产与生态需要,因地制宜进行衬砌处理。防渗应满足GB/T 50600的要求。排水工程 6.3 排水工程应包括明沟排水和暗管排水,应按GB 50288要求设计。可根据河道和沟渠的具体情况,建设生态型分层式护坡,保护生物栖息环境。田间作业道路 6.4 田间作业道路宜与灌排渠沟和林带结合布置。应多采用生态环保的新材料和新技术,增加道路的生态功能。所有道路路基应预留生态廊道,可供生物自由通行。7 生产技术要求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 7.1 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环境的抗性作物种类及品种,并充分考虑植物的遗传多样性。不应使用未获批准的转
9、基因作物品种和植物繁殖材料。栽培方式 7.2 宜采用轮作、间作或套作等方式增加田间的生物多样性、提高土壤肥力和植物抗性。土肥管理 7.3 应通过适当的耕作与栽培措施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并符合以下要求:a)采取覆盖作物种植、免耕、深松和休耕等措施,改善土壤通气透水性,恢复土壤中损失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提升地力;b)通过秸秆还田、覆盖作物和有机肥施用等方式提升土壤肥力,秸秆还田符合 NY/T 3020 的要求,畜禽粪便还田符合 GB/T 25246 的要求;c)根据基础地力和目标产量确定合理的肥料投入量,有机无机肥料配合施用,应符合 HJ 555 和NY/T 496 的要求。病虫草害防治 7.4
10、以农业、物理及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方法为主,化学防治为辅。应急防治宜选择高效和生态友好型农药,农药施用应符合NY/T 393和GB/T 8321.10的要求。污染控制 7.5 应减少和控制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应使用附录 A 的投入品,并按照规定条件使用。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7.6 DB12/T 12532023 4 采取生态化措施如作物覆盖等,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酸化和盐碱化。加强非作物生境斑块管理,保护天敌的生存环境,防控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DB12/T 12532023 5 A A 附录A (规范性)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见表A.1。表
11、A.1 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类别 名称和组分 使用条件 植物和动物来源 植物材料(秸秆、绿肥等)-畜禽粪便及其堆肥(包括圈肥)经过堆制并充分腐熟 畜禽粪便和植物材料的厌氧发酵产品(沼肥)-海草或海草产品 仅直接通过下列途径获得:物理过程,包括脱水、冷冻和研磨;用水或酸和或碱溶液提取;发酵 木料、树皮、锯屑、创花、木灰、木炭 来自采伐后未经化学处理的木材,地面覆盖或经过堆制 腐殖酸类物质(天然腐殖酸如:褐煤、风化褐煤等)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动物来源的副产品(血粉、肉粉、骨粉、蹄粉、角粉等)未添加禁用物质,经过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 鱼粉、虾蟹壳粉、皮毛、羽毛
12、、毛发粉及其提取物 仅直接通过下列途径获得:物理过程;用水或酸和或碱溶液提取;发酵 牛奶及乳制品-食用菌培养废料和蚚蛛培养基质 培养基的初始原籵限于本附录中的产品,经过堆制 食品工业副产品 经过堆制或发酵处理 草木灰 作为薪柴燃烧后的产品 泥炭 不含合成添加剂。不应用千土壤改良;只允许作为盆栽基质使用 饼粕 不能使用经化学方法加工的 矿物来源 磷矿石 天然来源,镉含量小于或等于90 mg/kg五氧化二磷 钾矿粉 天然来源,未通过化学方法浓缩。氯含最少于60%硼砂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微量元素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镁矿粉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硫磺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石灰石、石膏和白垩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黏土(如珍珠岩、蛭石等)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氯化钠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窑灰 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碳酸钙镁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泻盐类 未经化学处理、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微生物来源 可生物降解的微生物加工副产品,如酿酒和蒸馏酒行业的加工副产品 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 微生物及微生物制剂 非转基因,未添加化学合成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