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 T 2885-2023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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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ICS91.040.30DB21CCSP33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 28852023代替 DB21/T 28852017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2023-10-30 发布2023-11-30 实施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联合发布辽 宁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2辽宁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DB21/T 28852023

2、主编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3沈阳3前言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10Q7锅炉热效率(%)生物质8086表 5.2.2-3 燃煤锅炉名义工况下的热效率()锅炉类型及燃料种类锅炉额定蒸发量 D(th)额定热功率 Q(MW)D20Q14D20Q14锅炉热效率()层状燃烧锅炉类 烟煤828422流化床燃烧锅炉8888室燃(煤粉)锅炉产品88885.2.3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BQ(W),应按下式确定:10hQQ=B(5.2.3)式中 QB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W);Q0锅炉负担的供暖设计热负荷(W);1室外管网输送

3、效率,一般取 0.920.93。5.2.4 燃气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热半径应根据区域的情况、供热规模、供热方式及参数等条件合理地确定,供热规模不宜过大。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积较大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2模块式组合锅炉房,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不应多于 10 台;每个锅炉房的供热量宜在 1.4MW 以下。当总供热面积较大,且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锅炉房应分散设置;3直接供热的燃气锅炉,其热源侧的供、回水温度和流量限定值与负荷侧在整个运行期对供、回水温度和流量的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热源侧和用户侧配置二次泵水系统;4锅炉房的燃气计量装置宜单炉配置,集中

4、布置在专用的燃气计量室内。台数较多的小锅炉,可在锅炉房内设置总的计量装置;5燃气锅炉应安装烟气回收装置。5.2.5 在有条件采用集中供热或在楼内集中设置燃气热水机组(锅炉)的高层建筑中,不宜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炉(热水器)作为供暖热源。当采用户式燃气炉作为热源时,应设置专用的进气及排烟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气炉自身必须配置有完善且可靠的自动安全保护装置;2应具有同时自动调节燃气量和燃烧空气量的功能,并应配置室温控制器;3配套供应的循环水泵的工况参数,应与供暖系统的要求相匹配。5.2.6 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表 5.2.6 的规定。表 5.2.6户式燃气供

5、暖热水炉的热效率类型热效率值()23户式供暖热水炉189185注:1为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供暖状态为 3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2为较小值。5.2.7 换热站宜采用间接连接的一、二次水系统,且服务半径不宜过大;条件允许时,宜设楼宇式换热站或在热力站入口设置混水装置;一次水设计供水温度不宜高于 130,回水温度不应高于 50。5.2.8 间接供热系统二次侧循环水泵应采用调速控制方式。5.2.9 在选配集中供暖系统的循环泵时,应计算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EHR-h),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应按下式计算:()/LBA/QH/G

6、h-EHR)(0.003096b+=T(5.2.9)式中:EHR-h集中供暖系统耗电输热比;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H2O);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效率;Q设计热负荷(kW);T设计供回水温度差();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本标准表 5.2.9 选取;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一级泵系统时 B 取 20.4,二级泵系统时 B 取 24.4;L热力站至供暖末端(散热器或辐射供暖分集水器)供回水管道的总长度(m);a与L 有关的计算系数;当L400m 时,a=0.0115;当 400mL1000m 时,a=0.003833+3

7、.067/L;当L1000m 时,a=0.0069。表 5.2.9A 值设计水泵流量 G(m 3/h)G6060G200G200A 值0.0042250.0038580.0037495.2.10 地源热泵机组的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 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并应对浅层或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确定地源热泵系统实施的可行24性与经济性。5.2.11 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埋管的埋管方式、规格与长度,应根据冷(热)负荷、占地面积、岩土层结构、岩土体热物性和机组性能等因素确定;

8、2浅层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进行所负担建筑物全年动态负荷及吸、排热量计算,最小计算周期不应小于 1 年。建筑面积 50000m2 以上大规模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应进行 10 年以上地源侧热平衡计算。3地埋管系统最大释热量和最大吸热量相差不大时,应分别按供冷与供热工况进行地埋管换热器的长度计算,并取其较大者确定地埋管换热器的长度;当两者相差较大时,增设辅助热源或冷却塔;4当浅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 5000m2 时,应进行现场岩土热响应试验。5.2.12 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地下水的持续出水量应满足地源热泵系统最大吸热量或释热量的要求;地下水的水温应满

9、足机组运行要求,并根据不同的水质采取相应的水处理技术措施;2地下水系统宜采用变流量设计,并根据空调负荷变化动态调节地下水用水量;3热泵机组集中设置时,应根据水源水质条件确定水源直接进入机组换热器或另设板式换热器间接换热;4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冷量或热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5.2.13 海水源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海水换热系统应根据海水水文状况、温度变化规律等进行设计;2海水设计温度宜根据近 30 年取水点区域的海水温度统计资料进行确定;3开式系统中的取水口设置深度应根据海水水深温度特性进行优化后确定,距离海底高度宜大于 2.5 m;取水口应能抵抗大风和海水的潮

10、汐引起的水流应力;取水口处应设置过滤器、杀菌及防生物附着装置;排水口应与取水口保持一定的距离;4与海水接触的设备及管道,应具有耐海水腐蚀性能,应采取防止海洋生物附着的措施;中间换热器应具备可拆卸功能;5.2.14 污水源地源热泵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污水换热系统应根据污水水温、水质、流量的变化规律及污水处理工艺等因素进行设计;252采用开式系统时,原生污水取水口处应设置具有连续反冲洗功能的过滤装置,取水口处污水量应稳定;排水口应位于取水口下游并与取水口保持一定的距离;3开式系统设中间换热器时,中间换热器应具备可拆卸功能。原生污水直接进入热泵机组时,应采用冷媒侧转换的热泵机组,且与原生污

11、水接触的换热器应特殊设计;4采用再生水污水源热泵系统时,宜采用再生水直接进入热泵机组的开式系统。5.2.15 冬季有冻结可能的地区,地埋管、闭式地表水和海水换热系统应有防冻措施。5.2.16 当选择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浅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冷热源时,严禁破坏、污染地下水资源,避免造成生态污染。5.2.17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时,冬季设计工况状态下热泵机组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表 5.2.17 规定的数值。表 5.2.17 空气源热泵设计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P)机组类型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冷热风机组1.82.2冷

12、热水机组2.02.45.2.18 空气源热泵系统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时,应采取防冻措施。5.2.19 在选配空调冷(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空调热(冷)水系统耗电输热(冷)比 EC(H)R-a,并应标注在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空调热(冷)水系统耗电输热(冷)比计算应按下式计算:()()/LBA/QH/Ga-RHEC)(0.003096b+=T(5.2.19)式中:EC(H)R-a空调热(冷)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冷)比;G每台运行水泵的设计流量(m3/h);H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扬程(mH2O);b每台运行水泵对应的设计工作点效率;Q 设计冷(热)负荷(kW);T规定的计算供回水温度差

13、(),按表 5.2.19-1 选取;A与水泵流量有关的计算系数,按本标准表 5.2.9 选取,多台水泵并联运行时,A 值应按较大流量选取;B与机房及用户的水阻力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 5.2.19-2 选取;L从冷热机房出口至该系统最远用户供回水管道的总输送长度(m);当最26远用户为风机盘管时,L 应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风机盘管的供回水管道总长度减去 100m 确定;a与L 有关的计算系数,按表 5.2.19-3 选取;表 5.2.19-1T 值()冷水系统热水系统515注:空气源热泵、溴化锂机组、水源热泵等机组的热水供回水温差应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直接提供高温冷水的机组,冷水供回水温差应按机组

14、实际参数确定。表 5.2.19-2B 值系统组成四管制单冷、单热管道 B 值两管制热水管道 B 值一级泵冷水系统28热水系统2221二级泵冷水系统33热水系统2725注:两管制冷水管道的 B 值应按四管制单冷管道的 B 值选取;多级泵冷水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 值可增加 5;多级泵热水系统,每增加一级泵,B 值可增加 4。表 5.2.19-3值系统管道长度L 范围(m)L400400L1000L1000二管制冷水=0.02=0.016+1.6/L=0.013+4.6/L四管制冷水二管制热水=0.009=0.0072+0.72/L=0.0059+2.02/L四管制热水=0.014=0.0125+

15、0.6/L=0.009+4.1/L5.2.20 水泵选型时,循环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规定的节能评价值。5.2.21 集中供热(冷)的室外管网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且应在热力站和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水力平衡或流量调节装置。5.2.22 建筑物热力入口应设水过滤器,并应根据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要求和建筑物内供暖系统所采用的调节方式,确定采用的水力平衡阀门或装置的类型,并应符合下列27规定:1热力站出口总管上,不应串联设置自力式流量控制阀;当有多个分环路时,各分环路总管上可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2定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可按照本标

16、准第 5.2.23 条的规定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或自力式流量控制阀;3变流量水系统的各热力入口,应根据水力平衡的要求和系统总体控制设置的情况,设置压差控制阀,但不应该设置自力式定流量阀。5.2.23 水力平衡阀的设置和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阀门调节性能和压差范围,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2当采用静态水力平衡阀时,应根据阀门流通能力及两端压差,选择确定平衡阀的直径与开度;3当采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时,应根据设计流量进行选型;自力式流量控制阀的流量指示准确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暖空调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GB/T 29735 的要求。4采用自力式压差控制阀时,应根据所需控制压差选择与管路同尺寸的阀门

17、,同时应确保其流量不小于设计最大值;自力式压差控制阀的压差控制性能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采暖空调用自力式压差控制阀JG/T 383 的要求。5当选择自力式流量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动态平衡电动两通阀时,应保持阀权=0.30.5。5.2.24 锅炉房和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5.2.25 当供热锅炉房设计采用自动监测与控制的运行方式时,应满足下列规定:1计算机自动监测系统应具备全面、及时地反映锅炉运行状况的功能;2应随时测量室外的温度和整个热网的需求,按照预先设定的程序,通过改变投入燃料量实现锅炉供热量调节;3应通过对锅炉运行参数的分析,及时对运行状态作出判断;4应建立各种信息数据库,

18、对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并能够根据需要打印各类运行记录,保存历史数据;5锅炉房、热力站的动力用电、水泵用电和照明用电应分别计量。5.2.26 对于未采用计算机进行自动监测与控制的锅炉房和换热站,应设置供热量控制装置及运行参数的就地显示仪表。285.3供暖系统5.3.1 集中供暖系统应以水为热媒,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散热器系统供回水温度不应高于 80,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 10;2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户(楼)内的供水温度不应高于 45,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 10;3毛细管网辐射系统供水温度宜满足表 5.3.1 的规定,供回水温差宜采用 36。表 5.3.1毛细管网辐

19、射系统供水温度()设置位置宜采用温度顶棚2535墙面2535地面30405.3.2 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的集中供热小区,锅炉或换热站不宜直接提供温度低于60的热媒。当外网提供的热媒温度高于 60时,宜在楼栋的供暖热力入口处置混水调节装置。5.3.3 室内的供暖系统的制式,宜采用双管系统,或共用立管的分户独立循环系统。当采用共用立管系统时,在每层连接的户数不宜超过 3 户,立管连接的户内系统总数不宜多于 40 个。当采用单管系统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进出水支管之间设置跨越管,散热器应采用低阻力两通或三通调节阀。5.3.4 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散热器为铸铁散热器时,应选用内腔无砂的合格产

20、品。散热器宜明装。5.3.5 安装户用热量表时,应保证户用热量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段,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户用热量表前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 5 倍管径,户用热量表后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 2 倍管径。热量表前应安装过滤器。5.3.6 散热器热分配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要求,选用的热分配计应与用户的散热器相匹配。5.3.7 当室内采用散热器供暖时,每组散热器的进水支管上应安装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恒温控制阀的阀头和温包不得被破坏或遮挡,应能够正常感应室温并便于调节。温包内置式恒温控制阀应水平安装,散热器暗装时应选择温包外置式恒温控制阀。5.3.8 当设计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时,宜按主要房

21、间划分供暖环路。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宜按房间划分供暖环路。连接在同一分水器、集水器上的同一管径的各环路,29其加热管的长度宜接近,管长偏差不大于 10%。在每户分水器的进水管上,应设置水过滤器。5.3.9 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方式的居住建筑,室内设计温度宜降低 2。5.3.10 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或与不供暖供冷房间相邻的地板作为供暖供冷辐射地面时,必须设置绝热层。5.3.11 低温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采用有利于散热的地面装饰材料,绝热层热阻不低于地面装饰材料热阻的 5 倍。减少家具等室内设施对地面散热管的覆盖。5.3.12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室温控制可采用分环路控制和总体控制两种方式。自动控

22、制阀宜采用电热式控制阀,也可采用自力式温控阀和电动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分环路控制时,应在分水器或集水器处的各个分支管上分别设置自动控制阀,控制各房间或区域的室内空气温度;2当采用总体控制时,应在分水器或集水器总管上设置自动控制阀,控制整个用户或区域的室内空气温度。5.3.13 供暖系统设计时应严格进行室内供暖管道水力平衡计算。确保设计工况下各并联环路间(不包括公共段)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 15%;在水力平衡计算时,应计算水冷却产生的附加压力,其值可取设计供、回水温度条件下附加压力值的 2/3。5.3.14 建筑物内供暖管道绝热层厚度除按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817

23、5 中方法确定外,也可按附录 D 选用。5.4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5.4.1 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结合建筑设计确定全年各季节的自然通风措施,并应做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自然通风效率,减少机械通风和空调的使用时间。当在大部分时间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建筑的自然通风。5.4.2 居住建筑自然进风口应能够实现进风量可控制。宜设置窗式或墙式微量通风换气系统等自然进风口,并具备过滤和风量调节功能。住宅内部通风气流应由起居室、卧室向厨房、卫生间流动。5.4.3 当采用双向换气的新风系统时,宜设置新风热回收装置,并应具备旁通功能。新风系统设置

24、具备旁通功能的热回收段时,应采用变频风机。5.4.4 新风热回收装置的选用及系统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1 新风能量回收装置在规定工况下的交换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回收新风机组GB/T 21087 的规定;2根据卫生要求新风与排风不可直接接触的系统,应采用内部泄露率小的回收装30置;3可根据最小经济温差(焓差)控制热回收旁通阀;4应进行新风热回收装置的冬季防结露校核计算;5新风热回收系统应具备防冻保护功能。5.4.5 当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进行空调和(或)供暖时,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全年性能系数(APF)和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不应小于表 5.4.5 的规定。表 5.4.5 房间空气调节器

25、能效限值额定制冷量 CC(kW)热泵型房间空气调节器 全年性能系数(APF)单冷式房间空气调节器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CC4.54.005.004.5CC7.13.504.407.lCC14.03.304.005.4.6 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其他形式集中空调系统时,空调系统冷源能效和输配系统能效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的规定值。5.4.7 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 5.4.7 的规定。表 5.4.7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适用介质温度(oC)Rmin(m2K/W)冷介质最低温度热介质最高温度一般空调风管15300

26、.81低温空调风管6391.145.4.8 空气调节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5.4.9 风机选型时,风机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 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级的 2 级。316建筑给水排水节能设计6.1一般规定6.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卫生器具与配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6.1.2居住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宜实行分质供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并采取节能措施降低非传统水源水处理、供水等系统能耗。6.1.3建筑中生活给水、生活热水、中水、直饮水等系统均应合理设置计量装置。

27、6.2建筑给水排水系统6.2.1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室外管网压力直接供水。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批准认可后可采用叠压供水系统。6.2.2当城镇给水管网的水量和(或)水压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贮水调节和加压供水方案。6.2.3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竖向分区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0.45MPa;2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 0.35MPa;3用水点供水压力大于 0.20MPa 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

28、求。6.2.4增压供水设备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保证其工作时高效率运行。应选择具有随流量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特性的供水加压泵。水泵效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的规定。6.2.5供水设备用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中心部位,并宜减小水泵吸水池32(箱)与用水点的高差。6.2.6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减少管网水头损失。生活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宜按表 6.2.6 采用。表 6.2.6生活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公称直径(mm)15202540507080水流速度(m/s)1.01.21.51.86.2.7居住建筑宜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

29、具,常见节水型卫生器具效率等级指标见表 6.2.7-1、表 6.2.7-2、表 6.2.7-3。表 6.2.7-1水嘴用水效率等级指标用水效率等级1 级2 级流量/(L/S)0.1000.125表 6.2.7-2淋浴器用水效率等级指标用水效率等级1 级2 级流量/(L/S)0.080.12表 6.2.7-3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级指标用水效率等级1 级2 级用水量/L单档平均值4.05.0双档大档4.55.0小档3.03.5平均值3.54.06.2.8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2 使用耐腐蚀、耐久性好的管材及管件。6.2.9绿化浇洒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6.2.10

30、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6.3生活热水系统6.3.1热源应可靠,并应根据当地可再生能源、热资源条件,结合用户使用要求确定。336.3.2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并按下列顺序选择:1 采用具有稳定、可靠的余热、废热、地热;2 采用太阳能;3 在地下水源充沛、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并能保证回灌的地区,采用地下水源热泵;4 在沿江、沿海、沿湖,地表水源充足、水文地质条件适宜,以及有条件利用城市污水、再生水的地区,采用地表水源热泵;当采用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时,应经当地水务、交通航运等部门审批,必要时应进行生态环境、水质卫生方面的评估;5 采用能保证全年供热的热力

31、管网热水;6 采用区域性锅炉房或附近的锅炉房供给蒸汽或高温水;7 采用燃油、燃气热水机组、低谷电蓄热设备制备的热水。6.3.3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热源应符合以下规定:1 除有其他用蒸汽要求外,不应采用燃气或燃油锅炉制备蒸汽作为生活热水的热源或辅助热源;2 除下列条件外,不应采用市政供电直接加热作为生活热水系统的主体热源;1)无集中供热热源和燃气源,采用煤、油等燃料受环保或消防限制,且无条件采用可再生能源;2)利用蓄电式电热设备在夜间低谷电进行加热或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3)电力供应充足,且当地电力政策鼓励建筑用电直接加热做生活热水热源时。6.3.4局部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按

32、下列顺序选择:1 采用太阳能;2 采用燃气、电能作为热源或作为辅助热源;3 在有蒸汽供给的地方,可采用蒸汽作为热源。6.3.5当住宅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根据屋面能够设置集热器的有效面积 Fwx和计算集热器总面积 Ajz,按以下要求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112 层及其以下的住宅和 12 层以上 FwxAjz 的住宅,宜设置供应楼内所有用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212 层以上 FwxAjz 的住宅,太阳能集热器的位置应根据实际条件确定,除在屋面设置外,还可在住户朝向合适的阳台、外墙等处分户设置。6.3.6判定住宅是否必须设置供应全楼所有用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屋面能够设置集热器的有效面积 Fwx 应

33、按式(6.3.6-1)确定,计算集热器总面积 Ajz 应按式(6.3.6-2)确定。Fwx=0.4Fwt(6.3.6-1)Ajz=2.3mz(6.3.6-2)34式中:Fwx屋面能够设置集热器的有效面积(m2);Fwt屋面水平投影面积(m2);Ajz计算集热器总面积(m2);mz建筑物总户数;6.3.7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效率tj 应大于等于 42%。6.3.8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选用能效等级较高产品,各等级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能效系数应符合表 6.3.8 的规定。表 6.3.8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能效等级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系数 CTP紧凑式0.32CTP0.50分离直接式(分体单回路)0.

34、30CTP0.48分离间接式(分体双回路)0.28CTP0.45闷晒式0.40CTP0.60注:本表格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在 0.6m3以下的太阳能热水系统。6.3.9以燃气或燃油锅炉作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应符合本标准 5.2.2 条的规定。当采用户式燃气热水器或供暖炉为生活热水热源时,其设备能效应符合表 6.3.9 的规定。表 6.3.9户式燃气热水器和供暖热水炉(热水)热效率类型热效率值(%)户式热水器/户式供暖热水炉(热水)189285注:1为热水器或供暖炉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 50%的额定热负荷)下两个热效率值中的较大值,2为较小值。6.3.10当采用空气

35、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 6.3.10 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表 6.3.10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W/W)制热量(kW)热水机型式普通型低温型H=式中:Qre新风通过热回收而获得的能量;COP机组供热或制冷系数;E转轮能耗及风机增加能耗;最小经济温差;最小经济焓差。5.4.5近年来,我国新建居住建筑中全装修建筑占比日益增大,逐渐成为行业主流。出于建筑节能要求的闭合,对工程应用中居住建筑用小型空气调节器能效的要求有必要纳入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中。本条规定的房间空调器能效限值不低于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

36、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2019 三级能效的水平。5.4.7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附录 D 表 D.0.4,制表条件为:1室内环境温度:供冷风时,26;供暖风时,温度 20;2冷价 75 元/GJ,热价 85 元/GJ。5.4.9本条规定了输配系统中用能设备的节能设计要求。风机是暖通空调输配系统中最主要的耗能设备,规定风机的能效水平对于整个输配系统提高能效非常重要。暖通空调系统中应用的各类通风机应通过计算确定压力系数和比转速等参数,并100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 中规定的能效等级不低于2 级水平选取。1016建筑给

37、水排水节能设计6.1一般规定6.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及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 等的相关规定。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 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 的有关要求。6.1.2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给排水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通过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合理规划利用中水,提高中水利用率。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38、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中水回用技术规程DB21/T 1914 等执行。采用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证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设置,居住建筑小区应考虑雨水的利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 50400、辽宁省地方标准城市雨水利用系统技术规程DB21/T 2241 等执行。6.1.3按使用用途、付费及管理单元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并据此施行计量收费,以实现“用者付费”,达到鼓励行为节水的目的,同时还可以统计各种用途的用水量和分析渗漏水量,提高供水管理水平。6.2建筑给水

39、排水系统6.2.1设有市政给水、中水等供水管网的建筑,应充分利用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既可减少二次加压水泵的能耗,还可以减少居民生活用水的水质污染,达到长期节能运行的效果。市政条件许可的地区,宜采用叠压供水设备、无负压供水设备,但须取得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6.2.2由于建筑物(建筑群)情况各异、条件不同,供水方式可采用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如下区直接供水,上区用泵升压供水;局部水泵,水箱供水;局部变频泵,气压罐供水;局部并联供水;局部串联供水等)。管网可采用上行下给式、下行上给式102等。工程设计中,在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水方案,以满足供水要求。6.2

40、.3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 年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中相应条款数据对居住建筑生活给水竖向分区压力进行了规定。用水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是为满足使用要求,用水器具给水配件出口在单位时间内流出的规定出水量。流出水头是保证给水配件流出额定流量,在阀前所需的水压。给水配件阀前压力大于流出水头,给水配件在单位时间内的出水量超过额定流量的现象,称超压出流现象,该流量与额定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量。给水配件超压出流,不但会破坏给水系统中水量的正常分配,对用水工况产生不良的影响,而且因超压出流量未产生使用效益,浪费水量。给水系统设计时应

41、合理进行压力分区,并适当采取减压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现象。应采用减压阀等措施限制用水点供水压力,其作用是为了节约用水,同时降低了加压水泵的流量和功率,并节省了生活热水的加热能耗。6.2.4水泵是给水排水系统最主要的耗能设备,应该通过计算确定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合理选择通过节能认证的水泵产品,减少能耗。变频调速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右侧),以使水泵大部分时间均在高效区运行。水泵节能产品认证书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给水泵节能评价值按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的规定进行计算、查表确定。泵节能评价值是指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满足节能认证要求应

42、达到的泵规定点的最低效率。建议除对噪声有要求的场合,宜选用转速 2900r/min 的水泵。工程项目中所应用的给水泵的泵节能评价值应有给水泵供应商提供,并不能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的限定值。6.2.7本条参照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2-2010、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2012 等相关规定。6.2.8管网漏失水量包括:阀门故障漏水量,室内卫生器具漏水量,水池、水箱溢流漏水量,设备漏水量和管网漏水量。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及耐腐蚀、耐久性好

43、的管材、管件,可有效减少管网漏失水量。1036.2.9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同时还可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可参照园林绿地灌溉工程技术规程CECS243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设计施工。喷灌比地面漫灌要省水 30%50%。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比地面漫灌省水 50%70%,比喷灌省水 15%20%。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易传播,应避免使用喷灌的方式。6.2.10本条规定了地面以上污废水排入室外管网的方式。有些工程将部分或全部地面以上污废水先排入地下污水泵房,再用污水提升泵排入室外管网,此种做法既浪费能源又不安全。

44、6.3生活热水系统6.3.2、6.3.3本条规定了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热源选择的原则。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设计中应对工程所在地附近进行调查研究,进而全面考虑热源的选择。6.3.5目前,应用太阳能制备生活热水是一项比较成熟的技术,我省许多地区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推广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尤其在辽宁西部等太阳能应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并取得了成功。是否宜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考虑以下因素:1建筑物能够设置集热器的有效面积。住宅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位置主要为屋面和南向或偏南向的立面,考虑到建筑立面处理、各户朝向、对室内装修的影响、集热器的集热效率等,本标准仅考虑屋面的

45、面积,而对其他设置集热器的部位,未作要求。2系统的运行能耗和系统复杂程度等因素。对于过高的建筑物,仅在屋面设置集热器供全楼使用的情况下,若集中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无论贮热水箱设在地下机房还是屋顶,循环泵或加压给水泵的运行能耗都会比较大,同时,建筑屋面面积与用水量的比值小,即单位用水量的集热器面积小,太阳能保证率低,相对节能量也降低。因此,水泵等运行能耗与采用太阳能系统的节能量相抵消,节能效果不明显。3建筑屋面面积满足设置集热器面积要求,是全楼所有用户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最低条件,当不符合面积条件时,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合理性、管理要求等104因素,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设计方案。6.3.6住

46、宅屋面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计算参数的确定。1屋面能够设置集热器的有效面积占屋面总投影面积 40%的比值,是参照国内相似经验得出的,以不同类型的住宅建筑实例的平屋面进行统计为基础,此数值反映了住宅屋面与设置供应全楼所有用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面积的关系。各建筑的具体情况不同,宜根据具体工程建筑平立面的实际情况确定。2建筑物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估算集热器总面积的简化公式,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19 中 6.6.2 条,直接太阳能热水总系统的集热器面积公式计算得出。(1)基本计算公式为:)(JbfAjmd1h-=1jtjzQ(6.3.6-1))t(tCmbqQm

47、1mrmdL-=rr(6.3.6)(2)确定集热器总面积简化公式时,各项取值如下qr设计日用热水量(L/d),按 40L/人取值;m用水单位数,按每户 2.8 人取值;b1同日使用率的平均值,取 1;C水的比热,C=4.187(kJ/kg);rr 热水密度,rr=1kg/L;tr热水温度,按 60取值;mLJ冷水温度,按 4取值;f太阳能保证率,按 45%取值;bj集热器面积补偿系数,取 1;tJ 集热器采光面上年平均日太阳辐照量,按 15000kJ/m2d 取值;jh 集热器年平均集热效率,按 0.45 取值;1h 贮水箱和管路的热损失率,按 0.25 取值。按间接系统考虑时,将上述计算结果

48、再增加 10%的面积。6.3.8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0526969-2011。本条规定限值与上述标准中规定的 2 级能效值(节能评价值)一致。6.3.9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2015 作出规定。本条规定限值与上述标准中规定的 2 级能效值(节能评价值)一致。6.3.10本条参照国家标准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2013作出规定。本条规定限值与上述标准中规定的 2 级能效值(节能评价值)一致。6.3.11本条参照国家标准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

49、9-2008作出规定。本条规定限值与上述标准中规定的 2 级能效值(节能评价值)一致。6.3.12本条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辅助热源的加热设备。选择低阻力的加热设备,是为了保证冷热水用水点的压力平衡。安全可靠、构造简单、操作维修方便是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保持较高的换热效率。设置自动温控装置是为了保证水温恒定,提高热水供水品质并有利于节能节水。6.3.14设有多个卫生间的住宅、别墅采用一个热水器(机组)供给热水时,若热水支管不设热水循环管道,则每使用一次水要放掉很多冷水,因此需设置循环管及循环泵以保证循环效果。6.3.15集中热水供应系统采用管路同程布置方式能够有效防止系统中热水短路循环,保证整个

50、系统的循环效果,各用水点能随时取到所需温度的热水,对节水、节能有着重要的作用。6.3.17供水压力平衡的设计要求。用水点尤其是淋浴设施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稳定,能够减少水温初调节时间,避免洗浴过程中的忽冷忽热,对节能节水有利。其保证措施包括冷水、热水供应系统分区一致,减少热水管网和加热设备的系统阻力,淋浴器处设置能自动调节水温功能的混合器、混合阀等6.3.18 集中热水系统的监测和控制要求。控制的基本原则是:(1)设备尽可能高效运行;(2)相同型号的设备的运行时间尽量接近以保持其同样的运行寿命(通常优先启动累计运行小时数最少的设备);(3)满足用户侧低负荷运行的需求。6.3.20 本条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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