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用米糠Rice bran for fe创stuffs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米糠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糙米为原料,精制大米后的副产品一一饲料用米糠。2 引用标准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3 感官性状GB 10371-8 9 本品呈淡黄灰色的粉状,色泽新鲜一致,无酸败、霉变、结块、虫蛙及异味异嗅。4 水分4.1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3.0%。4.2 调拨运输的饲料用米糠的水分含量最大限度和安全贮存水分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5 夹杂物不得掺入饲料用米糠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
2、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表1江主L一级粗蛋白质,%二三13.0粗纤维,%阳6.0粗灰分,%8.0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6.4 二级饲料用米糠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晶。7 检验二级二12.0 7.0 9.0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88-10-11批准三级二11.0 8.0 10.0 1989-09-01实施17 GB 10371-89 8 卫生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9 包装、运输和储存饲料用米糠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18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商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湖南省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火明、魏忠云、李四元、张子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