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7.080.10 CCS B 31 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 DB 5101/T 1542023 地理标志产品 蒲江丑柑 2023-07-06 发布2023-07-06 实施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 5101/T 1542023 I 目次 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保护范围.1 5 质量技术要求.1 6 检验方法.2 7 检验规则.3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4 附录 A(规范性)地理标志产品 蒲江丑柑保护范围图.5 DB 5101/T 1542023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2、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 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文件由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蒲江县农业农村局、蒲江县丑柑产业协会、成都天赐一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恩、苏涛、徐建、张瑜华、蒋丽琼、陈旭、陈俐娥、黄良伟。DB 5101/T 1542023 1 地理标志产品 蒲江丑柑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蒲江丑柑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质量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
3、、运输和贮蔵。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62号公告批准保护的蒲江丑柑。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T 12947 鲜柑橘 NY/T 1189 柑橘储藏 NY/T 2637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仪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蒲江丑柑 在本文件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按照本
4、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生产的不知火。4 保护范围 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即原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所辖7镇4乡1街道(鹤山街道、寿安镇、西来镇、朝阳湖镇、大塘镇、大兴镇、甘溪镇、成佳镇、白云乡、光明乡、长秋乡、复兴乡)。见附录A。5 质量技术要求 品种类型 不知火。立地条件 DB 5101/T 1542023 2 海拔500至800米,土壤类型为紫色土,土壤质地为中壤土,土壤pH值6.0至7.5,土壤有机质含量15 g/kg。栽培管理 5.3.1 育苗 以红桔或香橙为砧木,采用嫁接方法育苗。5.3.2 定植时间 3至5月,9至11月。5.3.3 栽植
5、密度 每公顷栽植株数1500株。5.3.4 施肥 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干物质)不低于7500 kg。5.3.5 产量控制 每公顷产量30000 kg。5.3.6 环境、安全要求 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采收 3至5月采收。质量特色 5.5.1 感官特征 果实呈倒卵形,果皮橙黄色,果肉色泽呈金黄色,囊壁薄软,无核,肉质脆嫩多汁,入口化渣,味香甜。5.5.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规定。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单果重 (g)200 可溶性固形物 (%)13 总酸 (%)0.9 可食率 (%)70 5.5.3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
6、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6 检验方法 DB 5101/T 1542023 3 感官特征 用目测方式观察果形和果皮、果肉色泽,用品尝方式检验果肉质地、口感及风味。理化指标 6.2.1 单果重用精确度1 g 的天平进行称量。6.2.2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按 NY/T 2637 规定的方法检测。6.2.3 总酸按 GB 12456 规定的方法检测。6.2.4 可食率按 GB 12947 规定的方法检测。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 检测方法按国家相关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检验批次 同一生产单位、同批采收的丑柑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抽样方法 7.2.1 从货物的不同位置和不同层次进行随机取样。7.2.2 批量包装
7、的水果产品(木箱、纸箱、袋装等),按照表 2 进行随机取样。表2 包装水果取样件数 批量包装水果件数 取样件数 100 5 101300 7 301500 9 5011000 10 1000 15 7.2.3 散装水果产品取样量应与货物总量相适应,每批货物至少取 5 个抽检货物,按照表 3 进行取样。表3 散装水果取样量 散装水果总量(kg)或总件数 取样量(kg)或总件数 200 10 201500 20 5011000 30 10015000 60 5000 100 DB 5101/T 1542023 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交易双方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为感官特色和单果重。型
8、式检验 7.4.1 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应对本文件规定的全部指标进行检验。7.4.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再次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b)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或贮藏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其他认为有必要检验时。判定规则 7.5.1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7.5.2 感官特征和理化指标中任一项不合格,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任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 标志、标签 8.1.1 产品
9、标签应标注品名、净重、生产商、产地、包装日期等内容。8.1.2 本文件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经获准,可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包装 包装物应安全卫生、无毒、无污染、无异味,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标准和规定。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运输 8.3.1 果品宜快装、快运、快卸、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和日晒。8.3.2 长距离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工具。8.3.3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贮藏 按NY/T 1189的规定执行。DB 5101/T 1542023 5 A A 附录A (规范性)地理标志产品 蒲江丑柑保护范围图 地理标志产品蒲江丑柑保护范围见图A.1。图A.1 地理标志产品 蒲江丑柑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