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T 5074-1997(条文说明)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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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5074-1997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条文说明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 t(:)咆外负Iii.ti. 1997北京目次1总则.143 3 基本规定1463. 1 基本技术原则.1463.2 建筑场地分类与建筑物安全等级1473. 3 勘测阶段划分的原则.148 4 岩土工程勘测各阶段任务与要求. 149 4. 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1494.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1514. 3 初步设计阶段勘测“.154 4. 4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5 各类建(构)筑物地段岩土工程勘测要点.159 5

2、. 1 主厂房地段.1595. 2 变电站地段.163 5. 3 贮煤场与输煤建筑物地段.164 5. 4 辅助与附属建筑物地段.1665. 5 供排水建筑物地段1665. 6 贮灰场与除灰建筑物地段.169 6 专门岩土工程勘测6. 1 断裂1716. 2 地震液化1756. 3 岩溶1786. 4 滑坡1856. 5 边坡1886.6 软土1946. 7 风化岩与残积土2026. 8 湿陷性黄土2026. 9 粉煤灰2066. 10 桩基213140 7 地下水.2287. I 般规定2287. 2 地下水参数的确定2287. 3 地下水试样2307. 4 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2317. 5

3、 工程降水2328 勘测方法.234 8. I 一般规定.2348. 2 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2358. 3 工程遥感“.238 8.4 工程物探”“2408. 5钻探“.”“”2418. 6 井探、槽探“”2428.7 取样与试样分级.243 8. 8 原位测试HH2459 室内试验.2479. 1 般规定“2479.2 岩土物理性质试验.2479. 3 土的团结试验”“2479.4 土的抗剪强度试验.2489. 5 土的动力性质试验.“.249 9.8 粉煤灰试验.24910 原体试验.250 IO. I 一般规定.250 IO. 2 桩基原体试验设计要点.“.251IO. 3 人工地基原

4、体试验设计要点.252 IO. 4 原体试验施工要点“.253 IO. 5 原体试验检测.255 IO. 6 原体试验成果编制.256 11 岩土工程分析.25711. I 一般规定25711. 2 岩土参数分析.258 141 11. 3 建(构)筑物地基岩土分析25912 勘测成品编制.261 13 现场检验26514监测.26714. 1 一般规定26714. 2 岩土体监测26711. 3 建(构)筑物沉降监测26914.4 贮灰坝体(基)监测 270 142 1总则J.O. I 为了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近十余年来,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建设工程逐渐增多,特别是大容量机组

5、的发电厂越来越普遍。但是,在建厂条件中兼顾工程地质条件较为理想的厂址或场地却越来越少,因而带来了地基处理、场地改造以及岩土体整治较多的岩土工程,而且用于这方面的投资也比较可观。为了适应此种情况的变化,电力系统工程勘测部门,在80年代初开始试行岩土工程,国家计划委员会1986年也正式要求全国推广岩土工程体制。经十余年的实践,岩土工程勘测已逐渐向土建设计和施工延伸,并与其紧密衔接,在发电厂地基基础处理、岩土体整治、自然灾害预防、岩土工程监理等方面取得广泛的经验,对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速度,发挥投资效益收到了显著效果。为了统一发电厂岩士工程勘测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促进岩土工程勘测的进一步发展,特制定

6、本规程。1.0.2 该条内容是针对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的特点提出的基本要求。其一,岩土工程勘测是岩土体利用或改造的基础,因而必须坚持按基建程序办事,并应提前进行。这是多年来经验教训的总结,否则将会导致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的情况发生。真二,发电厂建设不同于一般民用建筑,发电厂除了自身工艺流程复杂外,还涉及许多外部条件,有时需经多个厂址方案比较确定。因此,设计方案需要分阶段进行,勘测也需与其相对应,故而又强调阶段性。其三,岩土工程勘测除了负有认识自然的职能外,还应负有提出岩土体利用或改造方案之职责,即不仅要查清自然条件和岩土特性,还应结合工程需要,对各类建筑物地基基础类型、边坡或岸边防护、灰坝(库)

7、渗漏稳定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等提出经济合理的方案论证。同时以检验和监测的于段为施工和安全运行服务于工程的全过程。总之,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的基本要求143 与以往工程地质勘测相比,在深度和广度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1.0.3 关于本规程适用范围的规定主要基于如下的考虑:1)本规程是专为发电厂厂址、场地及各类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测而制定的,不涉及其他电力工程。由于变电站现时尚无专用的岩土工程勘测技术标准,且在建筑规模和建筑类型上与小容量发电厂相近似,故将独立的变电站与机组限额以外的小型发电厂归为类,可参照本规程有关条款执行。2)关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50600MW级的规定。这一限额主要考虑与电力行业标

8、准DL5000 9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的标准取得致,因此,规定适用范围为50600MW机组容量的发电厂。1. o. 4 发电厂遍布全国各地,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各地自然条件和岩土特性又有明显的差别,本规程不可能将各类情况全部包括在内,而且全国通用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已经颁布执行,为了不与己有标准过多的重复,本规程仅根据发电厂的特点和经常遇到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在实际工作遇到本规程未作规定或未作详细规定的事项,除了要充分借鉴当地建筑经验外,还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将与本规程主要对口和配套的有关标准列下:1)与本规程对口的主要标准有:GB 50021-94 岩土工程勘察

9、规范GBJ 7-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 11-8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 145-90 土的分类标准GBJ 123-88 土的试验方法标准GBJ 25一9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 112-89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202 8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 5000-94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2)与本规程配套的主要技术规定有:144 SDGJ 65 84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测绘规定SDGJ 58-83 电力工程地质钻探技术规定SDGJ 67 84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岩土描述规定SD 128 84 土工试验规程SDGJ 27-82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资料整理规

10、定DL 5024-93 火力发电厂地基处理技术规定145 3基本规定3.1基本技术原则3. . l 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必须达到如下两项基本要求:其一,对厂址方案来说,应该查清与评价影响厂址方案能否成立的不良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因素,如活动断裂、岩溶与士洞、滑坡与泥石流、压矿与采空区、地下古文物等,均需查清其对厂址的影响程度和评价其防治的可能性;其二,对发电厂各类建筑物来说,应查清岩土成因类型、层次分布、工程性状,针对不同建筑物的特征,分析评价如何更好地利用岩土性质及处理方案,并提出准确的设计施工需要的有关参数。3. J.2 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之前,勘测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在全面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场地

11、宏观地质背景及特点、工作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拟定针对性强、目的明确、内容全面、可供操作的勘测技术方案,以此指导具体工作的进行,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盲目性。3. J.3 岩土工程勘测方法的选用应注重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针对场地岩土的特性,又要针对岩土工程需要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以最有效的勘测方法,取得可靠的成果。当岩土工程条件复杂时,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尚需采用几种不同方法联合进行勘探和测试,从不同方面研究或互相验证同一结果。工程地质测绘、工程遥感及工程物探是岩土工程勘测方法之。这些方法的特点是:根据地形、地貌及地质体的特征和特性,综合反映地层、岩性、构造及物理地质现象,为全面掌握厂址或场地宏

12、观地质背景提供充分材料,供给岩土工程进一步勘测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依据。因此,在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岩土工程勘测时,或在可行性研究勘测时,应充分应用这些方法。3. I. 4 岩土原体试验是岩土工程勘测的重要方法,应在充分掌握146 建筑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初步选定岩土体利用或改造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岩士原体试验,进一步取得或核实治理方案优化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施工条件。为此,岩土原体试验除了应符合本规程第10章的规定外,尚应在试验内容上不宜仅为验证一种方案的可行性为限度,试验方案应与工程方案相一致,试验区、段(点)位的选定应具有代表性。3. . 5 3. 6 这两条规定主要在于说明两点:第,岩土工程分析

13、不仅要在以往工程地质勘测的概念上,即在分析评价岩土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还应强调针对工程的实际需要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工程密切结合,解决工程问题。前者是在3.1. 5作出分析评价时应注意的事项;后者在本规程第11章列出了具体分析评价的内容和要求。第二,岩土工程分析的结果应体现在地基基础或岩土体利用与改造方案的评价上,而评价时应立足于岩土工程条件,充分吸取当地建筑经验,并应综合考虑上部结构、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经不同方案比较,优选最经济合理的方案。3. 1-7 岩士工程勘测报告是勘测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岩土工程的基础文件。由于发电厂岩士工程需要分阶段进行,各阶段侧重的问题又有所不同,因而发

14、电厂岩士工程勘测报告的编制原则应按不同阶段要求编制。具体编制内容见本规程第12章的规定。3. J.8 由传统的工程地质勘测转为岩土工程勘测,在岩土的研究和应用方面较以往有了较大的开拓,同时,目前国内与国际上有关岩士测试技术、计算机应用、分析理论等均有较快的发展,为了今后发电厂岩土工程的发展,在基本规定中提出应积极采用新技术、先进的理论和方法,充分应用计算机软件和CAD制图,以便提高发电厂岩土工程的水平。3.2 建筑场地分类与建筑物安全等级3. 2. I 为了统一勘测场地标准,按场地的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岩士性质均一程度、地质构造繁简、不良地质现象有元、地下水147 对地基基础的影响六项因素,将

15、勘测场地分为简单场地、中等复杂场地及复杂场地三类。该条内容采用原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勘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关于如何具体应用问题,在拟定本规程时作了如下考虑:对于简单场地各种因素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中等复杂和复杂场地,只要满足因素之一者即可判定。3. 2.2 根据GBJ-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和DL5022-93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及水工建筑物在发电厂的重要性,将火力发电的各类建筑物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列于表3.2.2。3.3 勘测阶段划分的原则3,3. 1 该条明确了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应分阶段进行,并且其阶段的划分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的原则。目前发电厂设计阶段仍采用四个阶段为主要形式

16、,因而勘测阶段也与其相对应,即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初步设计阶段勘测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在发电厂各勘测阶段中,尤以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是岩土工程勘测的重点阶段,有关厂址的确定和岩土工程的主要问题,均应在这两阶段中基本解决。但这样的考虑并不意味对其他勘测阶段的排斥或消弱。3.3.2 该条是针对一些特殊的工程,其勘测阶段可以作适当的精减或增加的具体规定。但这些情况的应用要充分注意到限定的条件,如扩建或政建的发电厂勘测,要注意已有资料的研究程度;单项建筑物一次性勘测,要注意勘测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阶段探度的要求等。148 4 岩土工程勘测各阶段任务与要求4. 1 初步

17、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4. 1. 1 发电厂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是对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初步分析,为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及下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提供依据。岩土工程勘测是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的主要任务亦是从岩土工程角度出发,对各拟选厂址的稳定性和主要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基本评价,推荐场地相对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厂址。“基本评价”的含义是:本阶段作出的主要结论在下阶段不能推翻,不应有原则性的出人。如本阶段从岩土工程条件提出“适宜建厂”的厂址,在下阶段不应成为“不适宜建厂”的厂址。4. 1. 3,4. 1. 4 条文所列初可勘测的主要任务及所需研究的问题,除地下水一项外,均是可能

18、影响厂址建设的工程地质问题,为避免对以后各阶段勘测工作产生误导,在初可阶段对这些问题应有定性的了解,防止出现原则性的错误和遗漏。有些工程因地质问题出现事故,给施工和运行带来重大影响,究其原因,即在初可勘测时有原则性的错误和遗漏,以后各阶段工作往往沿用初可结论而造成。因此在初可阶段对重大的影响工程建设的地质问题一定要有正确的定性的了解,为后续各阶段勘测工作提供可依据的资料。4. 1.s 初可勘测一般时间较短,且面广点多,它只要求取得各厂址的地震地质和主要工程地质条件的概略性对比资料,对影响厂址建设的工程地质问题不要求研究详尽深入,只作出基本评价,并提出下阶段应查清解决的问题。初可勘测的这些特点,

19、使得其工作方法以搜资踏勘调查为主,只有当采用上述方法不能对一些影响厂址成立与否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定性结论时,方考虑149 进行适量勘探工作。在下述情况下可考虑进行适量勘探工作:1)存在特殊性岩土,且分布较广厚度较大,可能对工程建设造成较大影响,且缺乏必要资料,难以对将来工程建设进行治理的难易程度和费用作出初步评价和估算,或影响厂址的取舍时。2)厂址可能存在规模较大的隐伏不良地质现象,如岩溶、土洞等。这些现象可能影响工程场地稳定性或对工程建设投资有较大影响,工程处理难度较大。3)当场地存在可液化地层,现有资料和调查又难以对液化问题作出定性结论时。4)在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当厂址内

20、存在具有一定规模的断裂,而为鉴定其是否为活动断裂需要时,或为基本确定其位置需要时。5)厂址区缺乏地层资料,经踏勘调查,对大致地层情况仍不清楚时。在进行适量勘探工作时,应根据场地条件和所需解决的问题,采用不同方法,优先采用遥感、测绘、物探,且不宜为验证遥感等资料,布置探孔探查构造等。初可勘测对地震基本烈度的确定,主要应依据现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当有专门烈度鉴定成果或地震小区划资料时,亦可作为依据。4. 1.6 本条对初可勘测评价和推荐厂址提出了主要考虑的四项条件,以使初可勘测能从岩土工程条件出发,推荐场地相对稳定,投资较少的厂址进入可行性研究,不致出现大的差错。在评价和推荐厂址时,首先要着眼其

21、稳定性,应分析各厂址是否存在可能颠覆厂址的地质问题。厂址应避开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又非坚硬完整岩石地基,或虽为岩石地基但厂址附近有强烈活动或规模较大的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下同)存在的地段;或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或8度,但厂址存在活动断裂或属于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方面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对于岩榕、土洞、滑150 坡、崩塌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的地段,或采空区、人工洞穴密集地段以及厚度很大,难以处理的特殊岩土场地也宜避开,因为这些场地虽可治理,但往往花费巨大,处理耗时长;此外对地下有可开采矿藏和预测存在有影响厂址稳定的其他环境地质问题的场地也应避开。4.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4. 2.1 可研勘

22、测是在初可勘测的基础上,对筛选出的厂址进一步开展勘测工作,为最终确定厂址,查清各厂址关于建厂条件方面的岩土工程问题,确保所推荐厂址不致隐藏颠覆性或重大地质问题。可研勘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概括起来有两个。一是厂址稳定性问题,即对厂址稳定性有影响的断裂和不良地质现象作出最终评价;二是确定工程拟采用的地基类型一一人工地基或天然地基,并对拟采用的人工地基或桩基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方面的论证,提出12种方案供工程选择采用。此外,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在可研勘测还应研究总平面布置优化问题,提出相应建议。4.2.3 本条所列8项主要任务,是解决可研勘测主要问题所必需。可研勘测应确定厂址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初可勘测

23、根据现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确定的厂址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在一般情况下可研勘测可沿用,无需另作其他工作,但在下列情况时,尚需对厂址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进行复核或对厂址地区进行地震危险性分析,以最终确定厂址地区地震基本烈度。1)位于现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烈度区分界线(不含6度和小于6度分界线)附近的发电厂和枢纽变电站需进行烈度复核。这个“附近”一般(不含地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包括分界线两侧各2mm范围内的地区。2)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且规151 划容量大于600MW的发电厂需进行烈度复核。3)规划容量大于或等于2400MW的发电厂,当其烈度为7度及以上时,需要进

24、行烈度复核。4)地震烈度为9度的地区,且规划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需进行烈度复核或地震危险性分析。5)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定,认为属地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重要发电厂,需进行烈度复核或地震危险性分析。在委托地震部门对厂址地区地震烈度进行复核或地震危险性分析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此项工作应在可研阶段进行,还可和复杂场地断裂稳定性专门勘探相结合进行。2)有些地区做过专门的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小区划等工作,其结果经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在这样的地区建厂时,烈度可不再委托复核。3)复核工作需先了解接受委托单位是否有鉴定资格,对鉴定报告要严格按合同及技术要求验收。被委托单

25、位提交的成果应按地震部门规定的权限审查批准后方始有效。本条规定,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时,应确定厂区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较原88规程规定的7度及以上,降低了度,乃根据现行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规定而进行的修改。4.2.4 本条对位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的厂址,其岩土工程勘测尚应研究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关于液化研究深度,一般情况下至15m即可,当采用桩基等深基础时,应判别15ZOm深度范围内的饱和砂土和粉土液化可能性。由于抗液化措施与液化等级相关,故本阶段勘测应评定液化等级。4.2.6、4.2.1条文规定的勘探点工作量是个下限,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再减少。在工程中可根据建厂规模确定简

26、单场地最小勘探点数量,如建设2SOMW发电厂时,其简单场地最小勘探点数152 量,可按不少于5个考虑。关于钻孔深度,在执行中,对大型机组宜深不宜浅,因为可研勘测应为可能采用的各种地基基础方案提供必要资料,应能覆盖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由于目前钻探及取样质量普遍存在尚不能完全克服的缺陷,故条文中规定条件适宜时,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探井,以直接观察地层和采取原状土样。4.2.s 可研阶段应对取水建筑物和灰场灰坝开展勘测工作,主要任务是定性评价解决场地稳定性问题,以及灰场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特别是灰水渗漏影响。为确定建(构)筑物地基类型问题,需要在坝基和建筑范围内布置一定的勘探工作。4.2. 12 现

27、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对构筑物场地分类有专门条款规定,其方法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有所区别,两者对应关系大致如表4.2. 120 表4.2.12对应关系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场地指数1. o I o. 5 I o. 2 I o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场地类别m I N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近震特征周期值凡(s)o. 2 I o. 3 I o. 4 I o. 65 当发电厂的构筑物(如烟囱、水塔)按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时,可研勘测应按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对构筑物场地进行分类。4. 2.日本条规定对于山区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厂址,应按条文所列条件进行工程地质分区,这样做无论对于资料整理、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分

28、析评价,总平面布置优化均十分必要,否则将使我们对场地建厂条件的认识产生错误,更谈不上对总平面布置优化以及地基处理方案论证提出正确的意见。4.2. 14 4.2. 16 条文规定本阶段勘测应对工程拟采用的人工地基或桩基进行方案论证,提出了论证中需考虑的因素和论证报告内容。方案论证亦是对方案的优化,方案优化是岩土工程设计的核153 心,地基评价的引伸。在进行方案论证时,应充分考虑方案的完整性和方案的经济、技术和实施条件。本规程的这项规定与原88规程相比较是往岩土工程方面迈进的重大一步,对我们从一般工程地质勘测转换到岩土工程勘测是至关重要的。目前由于各院情况不一,勘测人员本身条件的限制,要求勘测人员

29、广泛开展和参与岩土工程设计,尚有待时日,而着手进行岩土工程方案论证,却是可以做到而又是往岩土工程设计迈进的第一步。4,3 初步设计阶段勘测4,3, 1 初设阶段要确定建(构)筑物的基础型式和地基处理(桩基)方案,以及总布置方案。作为岩土工程勘测一方面要为这些方案的确定提供所需资料,另一方面要对总平面布置提出优化意见,从岩土工程角度对地基处理或桩基方案予以确定,对其他岩土治理(如不良地质现象)工程方案进行比较提出方案。4,3,3 本阶段勘测时地基类型己确定,即采用天然地基,或采用人工地基与桩基业已有结论。本阶段勘测对于天然地基要进一点查明地层规律和特点及其指标,对人工地基和桩基要具体确定方案,包

30、括不同等级建筑物所采用的具体方案,当然最后的确定要结合原体试验结果并与结构设计人员紧密配合。本阶段勘测对于不良地质现象应进行详细的研究,并对整治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因为可研勘测侧重在不良地质现象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对其整治方案并不要求作较深的工作,当时厂址未定是原因之一,而在初设阶段则要求对其整治方案进行论证。4,3,4 本阶段勘测对于液化问题的研究评价,是厂址勘测的最后一次,因此在初勘工作中应认真仔细地做好工作。鉴于对于液化宏观破坏来说,像厂区这样较小的范围内,不宜也难以再按建筑物划分出不同液化等级,因此建筑场地应按一个液化等级进行评价处理,当然如场地内存在不同工程地质分区,对液化评价应分区进

31、行。故本规程规定对液化问题应在初勘阶段154 完成最终评价,未规定施工固勘测阶段再对液化问题进行研究。初设勘测应根据场地液化等级对不同级别建构筑物提出处理方案。4.3.5 本条所规定的特别复杂地段系指较本规程第3.2. 1条场地分类中的复杂场地尤为复杂的地段,有专门需要的地段如滑坡以及测绘范围较小的地段,在上述地段宜采用较1/1000更大的比例尺才能较清楚反映测绘地段的地质条件。4.3.7 本条规定平原地区场地,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对此不能延伸到山区丘陵等场地。以往有的工程位于山前地带,勘探网点布置时未注意地貌变化,依然按平原场地方格网布点,结果出现了开挖情况与勘测资料不相符的现象,给工程带

32、来影响。初勘阶段总平面布置已有初步方案,但未完全确定,考虑到主厂房区建(构)筑物对地基的要求较高,所以本条提出了第4款的规定。4.3.s、4.3.9本条所规定的勘探点间距与深度要求,只适用于一般场地及一般土,不适用于特殊岩土和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的场地。如某厂土洞发育、在确定勘探点间距时未考虑这个因素,以致勘探结果产生失误。4. 3.11 在执行本条规定时,要注意取样孔和取样的间距,若地层水平变化大,则应加密取样孔,若垂直方向变化大,则应加密取样间距,对一般场地土,取样孔和取样间距可均匀布置。要求做力学试验的试样不应少于60%,即不少于6件,是为了满足指标统计的需要。4.3. 12、4.3.13

33、有关山区应查明和着重研究的问题的规定,是根据山区建厂特点和经验制定的。山区厂址地质条件一般较复杂,如仅局限于厂区范围内,有些问题往往查不清,多年勘测经验表明,必须适当扩大勘测范围,方能满足初勘要求。山区勘测在本阶段除应对可研阶段已作出评价的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现象进一步查清外,尚应注意查明小型和隐伏的构造和不良地质现象,并分析其发展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如遇水后性状155 可能恶化的不利结构面组合,软化层和特殊性土以及岩浩、滑坡、暗埋沟谷等对工程的危害和影响,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岩土工程要求,还应提出治理方案。4.3. 14 本条着重要求查明软土中采用桩基的条件,主要在于软土地区的发电厂,采用桩

34、基的工程较多,但在执行条文时,不要过于刻板,要注意一些附属辅助建筑物利用浅部硬层采用天然地基以及主要建筑物采用其他人工地基的可能性,并提出相应参数和意见。4.3. 16 码头工程及其场地有其独立性和特殊性,国标岩士工程勘测规范和行标港口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程对其勘测工作有详细的规定,本条只是摘要列了几款要求。其中第一款涉及码头稳定问题,根据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来看,影响码头稳定的不良地质现象主要是岸崩和滑坡。产生岸崩的主要原因是阿海的冲刷作用。而产生滑坡的原因则较多,有构造、地层、地下水和设计施工方面的诸多因素。在初勘工作中首先应注意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第二款是关于码头勘探工作量的要求,其深度规定的原

35、则是确保勘探深度满足码头工程稳定性评价和地基处理及桩基设计施工的需要。4.3. 17 取水建筑物一般是傍河或直接设置在河中,与电厂其他建筑物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它受河流冲刷及河道变迁龄积影响较大,故勘测中要研究河流冲刷对岸边稳定性的影响,同时查明不良地质现象和考虑因施工开挖使岸坡失稳的可能性。取水构筑物一般荷重较小,且布置在水位以下,经常受到水流的冲刷,而取水建筑物能否正常运行,关键在于地基的稳定性。因此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应考虑河床最大冲刷深度及地层受压层深度。根据己有经验,取水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大致在最大冲刷探度以下2.0 3. Om ,故规定取水建筑物地段的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应至河床最大冲刷深

36、度以下5.Om。控制性勘探点深度规定为20m,这是为了了解较深部地层性质以及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或其他地质问题,同时满足地基变形和稳定性计算要求。当需要采用桩基时,应按156 桩基勘探深度要求确定。4.3. 18 由于火力发电厂贮灰场工程地质勘测规定对贮灰场勘测有专门系统详细的规定,故本条只对灰场4个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在执行时应针对山区或平原灰场不同情况,有所侧重。山区灰场勘测中对条文所列的4个问题均应认真研究,尤以坝基稳定和灰场渗漏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更为重要,因为坝基失稳和环境问题将产生较严重的后果。4.4 施工圄设计阶段勘测4. 4. I 本阶段勘测特点之一是针对性强,即地基基础

37、设计方案和其他岩土治理方案,总平面布置方案均已确定,另一个特点是按不同建筑地段对地基进行勘测评价,对于这两个特点,在施工图勘测中一定要得以体现。4. 4. 2 由于施工图勘测所具有的特点,所以在进行勘测前一定要取得本条所规定的资料和文件,特别是有关地基基础设计参数,无此则难以合理制定勘测方案,而以往常出现这类问题,设计人员只注重向勘测人员提要求,主动向勘测人员提供必要参数和资料往往做得不够,对此应引起勘测人员重视,解决好这个问题。4.4.3 本条规定了施设勘测应做的工作,与原88规程相比,工作要求更加明确,内容有所增加,往岩土工程方面有所延伸,如要求对基坑降水设计提出相应意见、预测建筑物的沉降

38、、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提供深基开挖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岩土工程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等。反映了本规程岩土工程特色。4.4.4 4.4.6 这几条对施设勘测勘探点布置原则、勘探深度、取样及原位测试数量作了基本规定,其依据是施设勘测的要求,多年经验总结,数理统计需要。有些则是参照有关国标规定的。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应控制主要受力层,控制性勘探孔应控制地基压缩层深度,表4.4.5主要引自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根据电力工程特点,增加了b60m时的规定,经对比分析,表157 4. 4. 5所列勘探孔深度的小值比按地基变形计算的深度,要略大些,因此按表4.4.5确定的勘探深度对

39、于工程而言是偏于安全的,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小值。158 5 各类建(构)筑物地段岩土工程勘测要点5. 1主厂房地段5. 1. 1 s.1. 3 主厂房地段勘测是发电厂岩土勘测工作的核心,该地段集中了全厂“高、大、重、深、严”的主要建筑物。主厂房地段(包括烟囱)各建筑物基础一般埋藏深,荷重大,且分布不均匀,对于差异沉降十分敏感,工作中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主厂房地段岩土勘测主要目的在于取得主厂房、烟囱及主要设备基础地基变形计算及稳定性计算的有关资料。勘测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着重研究地基承载力和不均匀沉降,对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还应注意研究有关深基础的岩土工程问题。主厂房、烟囱均为一级建筑物

40、,应按主要柱列线、轴线及基础的周线布置勘探点。关于勘探点的数量,在本次规程的编制过程中,通过十余项工程的调查研究和征求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普遍反映经过几年来工程实践证实,原88规程规定的勘探点数量是合适的,因此本规程仍采用原88规程的标准,即按照机组容量大小分档规定了勘探点的数量,对于烟囱,规定了烟囱高在180m以下,勘探点数量为35个,180300m高的烟囱勘探点数量不少于5个应该说明的是:1)正文表s.1. 3规定的勘探点数量和深度是最低的数字,是针对一般情况,即地质条件较简单的情况制订的。对于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地段应适当增加勘探点数量和深度,特别复杂的地段,必要时应逐基进行勘探工作。2)正

41、文表s.1. 3所规定的勘探点数量是指一台机组的数量。对于同期工程同时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机组之主厂房,由于有些勘探点可以共用,因此,勘探点总数可适当减少。3)如有可靠的资料和充分的证据说明主厂房地段的地基条件能满足设计要求,也可适当减少勘探点数量,s.1. 3条文中“勘159 。表s.1-3 发电厂煤仓间(B、C列及烟囱整板基础均布附加压力下形心点基础底面以下地基变形计算深度Z,(m)基础尺寸(m)2 2. 5万kW1 12. 5万kWI30万kW160万kW机组机组机组机组烟囱基础直径宽度13. 00 宽度18.80 宽度23.60 宽度13. 50 (计算时换算成方形,无相邻荷载)长宽比3

42、.0 长宽比1. 2 长宽比6.6 长宽比8.15 地基模型无相邻有相邻元相邻有相邻无相邻有相邻无相邻有相邻(各层基本按等厚设计)荷载时荷载时荷载时荷载时荷载时荷载时荷载时荷载时15 20 25 30 35 40 45 上软按现行t.Z=l. Om 15 17 14 15 17 19 15 22 12 14 15 16 17 地基规范中可t.Z=l. 2m 16.4 18. 6 20.6 23.6 15. 4 17.4 18.6 下硬公式t.Z=l. Sm 23 (5. 2. 6) 按现行地基规范均公式19. 2 24.9 29.2 19. 7 19. 5 23. 9 27. 9 31. 6

43、34. 9 38 40.9 (5. 2. 7) 质按现行地基规范LZ=l. Om 21 23 21 23 26 30 23 33 17 20 21 23 25 地基t.Z二1.Zm 22.4 25.6 29.6 33.6 21. 4 23.6 26 公式t.Z=l. 5m 31. 5 33.5 34 (5. z. 6) 表5.1. 3 (续完)22.5万kW1 12. 5万kW130万kW160万kW基础尺寸(m)机组机组机组机组烟囱基础直径宽度13.00宽度18. 80 宽度23.60 宽度13.50 (计算时换算成方形,元相邻荷载)长宽比3.0 长宽比1. 2 长宽比6.6 长宽比8.15地基模型无相邻有相邻无相邻有相邻无相邻有相邻元相邻有相邻(各层基本按等厚设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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