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664-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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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9664一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代替GB9664-88 Hygienic standard for public place of entertainment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文化娱乐场所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风等卫生标准值及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酒吧、茶座、咖啡厅及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等。2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2.1 标准值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值项目影剧院、音乐厅游艺厅录像厅(室)舞厅温度,C有空调装置冬季18 18 夏季18 50cm,座位短排法排距80cm,长排

2、法90cm , 楼上观众厅座位排距85cm。2.3.3 视距2. 3. 3. 1 电影院z第一排座位至银幕的距离应大于普通银幕的1.5倍,大于宽银幕的0.76倍,胶片70 mm立体影院为幕宽的0.6倍。2. 3. 3. 2 影剧院观众厅长度:普通银幕应小于幕宽的6倍。宽银幕小于幕宽的3倍,胶片70mm立体影院应小于幕宽的1.5倍。剧场舞台高度为o.81.1 m。2.3.4 视角z普通银幕边缘和对侧第一排座位边缘的连线与银幕间的夹角应大于450。宽银幕边缘和后排中心点连线与银幕至对侧第一排的夹角不大于450。2. 3. 5 舞厅平均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1.5 m2 (舞池内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0.8

3、m勺,音乐茶座、卡拉OK、酒吧、咖啡室平均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1.25时。2.3.6 照度z电影院、音乐厅、录像室的前厅为401x。电影放映前的观众厅为101x。剧场前厅为601x。2.3.7 观众厅吊顶不得使用含有玻璃纤维的建筑材料。娱乐场所应设有消音装置。2.3.8 座位在800个以上的影剧院、音乐厅均应有机械通风。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应有机械通风装置。2.3.9 文化娱乐场所在同一平面应设有男女厕所,大便池男150人一个,女50人一个(男女蹲位比1 : 3)。小便池每40人设一个,每200人设一洗手池。厕所应有单独排风设备,门净宽不少于1.4 m,采用双向门。2. 3. 10 文化娱乐场所应设有消毒间。3 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防疫站、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广州市卫生防疫站、武汉市卫生防疫站、辽宁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玉珍、尹先仁、董善亨、黄荣、尚翠娥、李t乏善。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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