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废水隔油器(以下简称隔油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标记、结构型式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量为1m/h 54m/h、油品品质为动(植)物油、油脂含量小于等于300mL/L、悬浮物(SS)浓度小于等于285mg/L、水温大于等于5的餐饮废水的隔油器的生产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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