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5.060.01 S 42 画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314-2006 代替GB/T3314-1982 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diesel locomotives 2006-08-22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3314-2006 目次Ti1i1i1i9-qu9dAUA丛ZA丛ZFhdRUEdFhubtu求要牛殊证特保文-uE架的比量用义3向置车创质引定求定转装机性与要规室、机装功功线车验志围范语术般机体油助传制布调试标言范规术技一司车柴辅01234
2、5 前123456789111111GB/T 3314-2006 前言本标准参照了IEC61133 :1992(电力牵引机车车辆电力机车车辆和电传动热力机车车辆制成后投入使用前的试验方法中有关内燃机车的内容。本标准代替GB/T3314-1982(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3314-198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增加了术语与定义一章内容;一一增加了对司机室的特殊安全要求条款;一一增加了转向架构架强度试验要求条款;一一单独设立了调车机车的特殊要求一章;一一将原控制、仪表一章内容调整到相关章中。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铁道
3、部标准计量研究所、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z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厂、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堪机车车辆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一兵、曲峻峰、瞿建平。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I GB/T 3314一2006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车的技术要求、验收规则、标志与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轨距1435 mm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电力传动和液力传动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T 3316一自182GB/ T 3450 GB 5914. 1 GB 6770 TB 1126 TB/ T 148 TB/ T 150 TB/ T 173 TB/
4、T 1737 TB/ T 1828 TB/ T 2783一1997UIC 642 - 2001 国际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制造商manufacturer对供应的机车负有技术责任的机构。当合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分时,制造商可能不是一个。3.2 制造商工厂manufacturersworks 完成机车组装的场地,一般在那里进行定置试验。G/T 3314-2006 3.3 用户user 负责直接与制造商谈判订购机车的机构。3.4 供货商supplier 供应各种设备的个别项目或成套设备的机构。3.5 供货商工厂supplier s works 生
5、产设备的个别项目或成套设备的场地。3.6 合同contract 制造商与用户双方商定的全套技术文件,包括用户的技术文件、制造商的技术责任、会议纪要、询问与答复。这些内容通常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之前和设计阶段过程中进行讨论并确定。4 技术要求4. 1 使用环境条件a) 机车在下列环境中使用时,柴油机应能发出最大运用功率,并能正常工作而不需进行功率修正: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30.C;海拔不高于700m; 相对湿度不大于95%。当机车使用环境超过上述的条件时,制造商应提供功率修正曲线。b) 通常机车应能在周围空气温度-40.C十40.C条件下使用。c) 机车应能承受自然环境如风、沙、雨、雪的侵袭。4.2
6、 基本要求4.2.1 机车外形尺寸应符合GB146.1的有关规定。4.2.2 柴油机最大运用功率相对其标定功率应留有必要的功率储备。4.2.3 机车滚动圆直径一般为1050 mm。同轴左右轮径之差不大于0.5mm.同一机车各轮轮径之差不大于1mm。轮对内侧距为1353:t:; mm. 4.2.4 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为880mm士10mm. 4.2.5 机车在全整备状态下:a) 机车总重的允差十f%;b) 同一机车每个动轴的实际轴重与该机车平均轴重之差不超过实际平均轴重的土2%;c) 最大轴重与线路允许值之差不应超过线路允许值的1%;d) 每个车轮的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不超过该轴两轮平均
7、轮重的土4%。4.2.6 机车以5km/h通过的最小平面几何曲线半径应不大于145m。4.2.7 机车应能在半径为250m的曲线线路上进行摘挂作业。4.2.8 两端有司机室的机车及由双节组成一台的机车均应有方向标志。4.2.9 机车用控制与照明电路标准电压应符合TB1126的规定。4.2. 10 机车动力学性能应符合TB/T2360 1993的规定。4.2. 11 机车在投入运行前应安装运行安全设备。4.2. 12 机车内设备振动性能应符合GB/T5913-1986的规定。GB/T 3314一20064.2. 13 车内各种设备应能承受相当于机车纵向加速度3g的冲击。4.2. 14 机车防火及
8、消防应符合UIC642-2001的规定。4.2. 15 机车的标称功率应符合GB/T3316-1982及有关规定。4.2. 16 机车以最高速度运行于平直道上时单纯施行空气紧急制动,应在如下规定的距离内停车:a) 运行速度u120km/h时为800m; b) 120 km/hv140 km/h时为1100 m; c) 140 km/hv:,(;I60 km/h时为1400 m; d) 160 km/hv:S; 200 km/h时为2000 m; e) 轴重大于23t的机车制动距离应符合合同的要求。5 一艘规定5. 1 机车内各种设备、零部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有关标
9、准的规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装车。5.2 机车内各种设备的布置应具有良好的可接近性,便于装配检修和吊装。5.3 机车应设架车支座、整车起吊装置、车体和转向架之间连接装置,便于救援起吊。5.4 同型号机车的相同机组、零部件和管件应能互换。5.5 各系统管路涂色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5.6 车内设备以及周围的材料应采用低毒的阻燃材料和放火材料。5. 7 电传动内燃机车应设外电源移车装置。5.8 应设无动力回送设施。5.9 人体易碰到的锐边锐角均应倒钝。5.10 机车进出风口应有滤清或防护装置。5. 11 车上应装有前照灯、辅助照明灯和标志灯,灯管灯泡易于更换,并应符合有关规定。5.12 机车各机器间或
10、工作区走廊应设固定式照明和插座,供移动式照明灯用。车架下设若干防雨照明灯和插座。动力室及冷却室通道地板上的照度不低于30lx。5.13 机车车型及车号编制应符合TB/T1736-1996的规定。5. 14 车内应设有各种警告标示,如最高运行速度值、紧急制动装置、消防器材等。6 司机室6. 1 司机室应视野宽广,保证能清楚方便地睛望到前方信号和线路,不应因窗户或反射光(从玻璃或从其他反射面反射来的日光或人造光)而迫使司机采取不正常的位置和引起过度紧张或眼睛过分疲劳。一般应符合GB5914. 1的规定。6.2 司机室前窗和侧窗应采用安全玻璃,前窗应设刮雨器及遮阳装置,根据需要采取防霜冻措施,如采用
11、电热玻璃,应符合有关规定。6.3 司机室入口侧门门框净高度和宽度应符合有关规定,门窗关闭时要严密。6.4 在人工照明条件下,司机室地板中央照度不小于30lx.操作台上方应不小于60lx。指示灯和人工照明不应引起司机对信号产生错觉。6.5 照明灯关闭后,司机应能根据指示灯和仪表灯正常观察和操作。6.6 仪表和显示屏在日光下和晚t关闭照明灯时,应能在500mm处清楚看见显示值。6. 7 司机室各操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应便于操纵,不致引起司机疲劳。6.8 司机室应设风扇和空调装置,在夏季运行时,司机室温度不高于300C。在冬季运行时,司机室温度不低于100C。3 G/T 3314-200
12、6 6.9 机车应设工具箱、衣柜、食物加热设施,在条件允许时还应设食物冷藏设施。6. 10 司机室座椅应为可以转动,上下前后可以调节的固定软座。座椅舒适,应有良好的减振性能。6. 11 司机室噪声允许值应符合GB/T3450-2006的有关规定。6. 12 司机室人体全身振动应符合TB/T1828-2004的规定。6.13 司机室如有管道或轴通过墙壁、地板,其通过孔应加以密封。6. 14 司机室特殊安全要求应符合GB6770的规定。7 车体、转向架7.1 在车架上承受相当于结构载荷的重量时,沿车钩纵向中心线施加2000 kN的静压力。在此作用力下,车体及车架应力不应超过允许值。7.2 机车缓冲
13、器的最低吸收容量挡碰撞,保证不损坏。7.3 机车应设高度可调击力。7.4 司机室上车扶手限界允许的最低高7.5 走台板或通7.6 转向架构架8 柴油机8. 1 柴油机标8.2 柴油机最8.3 柴油机排8.4 柴油机安、8.5 柴油机无8.6 柴油机应t8. 7 废气排气管那8.8 除上述条款9 辅助装置9. 1 机车的主、辅、控9.2 燃油供给系统应保9.3 9.4 9.5 9.6 9. 7 机车两侧应设通用的注水口。9.8 应设空转/滑行防护装置。9.9 应设有轮缘自动润滑装置。9. 10 车内预热设备热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并设外接交流电源插座。9. 11 污油污水应能定期排放。排污不应污染其
14、他部件和轨面。9.12 司机室及机器间应设适用于电气装置和油类灭火的消防设备。9. 13 应设高低音风笛,音量和频率应符合有关规定。一个无缓冲装置的高惯性静止阻9. 14 根据用户要求,机车应设置相应的防寒设施。10 传动装置10. 1 机车各牵引电动机额定工况下电流分配不均匀系数按下式计算:最大电流最小电流电流分配不均匀系数=最大电流电流分配不均匀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全磁场0.06; 一级磁场消弱:; 0.12; 二级磁场消弱:;0.14。10. 2 牵引发电机、牵引电动10. 3 可根据用户需要设常运行及制动。10.4 液力传动系统应11 制动为750kPa士20k 11.2 机车应设11
15、. 3 在平直线11. 4 根据用户技术要求。制动11. 5 机车撒砂、砂箱的容积应满12 布线12. 1 电线、电缆的叫12.2 机车应采用预吁吁b线,不宜交叉,当无法TB/ T 1507-1993的规12. 3 电线管槽应安装牢12.4 12.5 12. 6 13 调车机车的特殊要求GB/T 3314-2006 布线规则应符合13. 1 调车机车按牵引定数牵引列车,在调车场以4km/h速度正常作业时,不应产生非正常发热现象。13. 2 调车机车能以5km/h速度通过的最小平面几何曲线半径不大于100m。13. 3 轮箍厚度达到容许的最小值时,机车下部装置的最低位置不应与驼峰调车场缓行器相碰
16、。13. 4 在驼峰顶断面的起伏点处,连挂与被连挂的机车、车辆轮箍分别为最大最小厚度时,应能保证车钩作业的可靠性。13.5 调车机车推送车辆通过驼峰的峰顶最小竖曲线半径不大于300m。机车竖曲线几何通过计算,GB/T 3314-2006 应按车钩最大垂直连挂角度及车钩最大垂直位移进行校核,该校核结果应列入机车总参数中。14 试验、验收14. 1 机车组装后,应按GB/T3315-2006进行检查与试验,并按有关规定验收。14.2 机车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 新设计制造的机车;b) 转厂后新生产的机车;c) 批量生产的机车经重大技术改造,性能、结构、材料有较大变动时;d) 机车停
17、产三年以上重新制造,有必要重新确认性能时;e) 批量生产的机车生产一定数量后,有必要重新确认性能时,应抽样进行型式试验。14.3 批量生产的机车,每台均应进行例行试验,试验结果应与型式试验相符。14.4 研究性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由制造商和用户间订货合同确定。14.5 提交验收的机车应有合格证书、使用保养说明书、履历簿及例行试验记录。进行型式试验后的机车应向用户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一份。14.6 机车交车时,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文件、检修手册和产品图样及随车工具等。15 标志与质量保证15. 1 机车应按TB/T1737-1996及有关规定涂装各种标记及铭牌。15.2 制造商应明确给出机车及主要部件的保修期,具体条款按合同内容执行。6 CON-立的肉同阁。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内燃机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33142006 国出l9峰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O.75 字数14千字2006年1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06年12月第一版9峰定价1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 1-28435 GB/T 331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