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549785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油料含水量的测定。 1 105恒重法 1.1 仪器和用具 1.1.1 电热恒温箱; 1.1.2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1.1.3 实验室用电动粉碎机或手摇粉碎机; 1.1.4 谷物选筛; 1.1.5 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变色硅胶一经呈现红色就不能继续使用,应在130140温度下烘至全部呈蓝色后再用)。 1.1.6 铝盒:内径4.5cm、高2.0cm。 1.2 试样制备 从平均样品中分取一定样品,按下表规定的方法制备试样: 试样制备方法表 粮 种 分样数量,g 制 备 方 法 粒状原粮和成品粮 3050 除去大样杂质和矿物质,粉碎细 度通过1.
2、5mm圆孔筛不少于90 大 豆 3050 除去大样杂质和矿物质,粉碎细 度通过2.0mm圆孔筛不少于90 花生仁、桐仁等 约50取净仁用手摇切片机或小刀切成 0.5mm以下的薄片或剪碎 花生果、茶籽、桐子、 蓖麻籽、文冠果等 约100取净果(籽)剥壳,分别称重, 计算壳、仁百分比;将壳磨碎 页码,1/4GB 5497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rR549700K.htm 1.3 操作方法 1.3.1 定温:使烘箱中温度计的水银球距离烘网2.5cm左右,调节烘箱温度定在1052。1.3.2 烘干铝盒:取干净的空铝盒,放在烘箱内温度计水银球下方烘网
3、上,烘30min至1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再烘30min,烘至前后两次重量 差不超过0.005g,即为恒重。 1.3.3 称取试样:用烘至恒重的铝盒( W0)称取试样约3g,对带壳油料可按仁、壳比例称样或将仁壳分别称样( W1,准确至0.001g)。 1.3.4 烘干试样:将铝盒盖套在盒底上,放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105温度下烘3h(油料烘90min)后取出铝盒,加盖,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出称重后,再按以上方法进行复烘,每隔30min取出冷却称重一次,烘至前后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05g为止。如后一次重量高于前一次重量,以前一次重量计算( W2)。 1.4
4、结果计算 粮食、油料含水量按公式(1)计算: 对带壳油料按仁、壳分别测定水分时,则带壳油料含水量按公式(2)计算: 或研碎;将仁切成薄片棉子、葵花子等 约30 取净籽剪碎或用研钵敲碎油菜籽、芝麻等 约30 除去大样杂质的整粒试样 甘 薯 片 约100 取净片粉碎,细度同粒状粮甘薯丝甘薯条 约100取净丝、条粉碎,细度同粒状粮 (1)式中: W0铝盒重,g;W1烘前试样和铝盒重,g;W2烘后试样和铝盒重,g。水分()= M1 A+M2(1- A)(2)式中: M1仁水分百分率,;M2壳水分百分率,;A出仁总量百分率,。页码,2/4GB 5497852006-3-29file:/C:Inetpub
5、wwwrootdatagbrR549700K.htm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2,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采取其他方法测定含水量时,其结果与此方法比较不超过0.5。 2 定温定时烘干法 2.1 仪器和用具:同1.1。 2.2 试样制备:同1.2。 2.3 试样用量计算:本法用定量试样,先计算铝盒底面积,再按每平方厘米为0.126g计算试样用量(底面积0.126)。如用直径4.5cm的铝盒,试样用量为2g;用直径5.5cm的铝盒,试样用量为3g。 2.4 操作方法 用已烘至恒重的铝盒称取定量试样(准确至0.001g),待烘箱温度升至135145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
6、送入烘箱内温度计周围的烘网上,在5min内,将烘箱温度调到1302,开始计时,烘40min后取出放干燥器内冷却,称重。 2.5 结果计算 定温定时法的含水量计算与1.4同。 3 隧道式烘箱法 隧道式烘箱法测定禾谷类粮食水分用1602,烘干20min;测定油料和豆类水分用1302,烘干30min。 3.1 仪器和用具 3.1.1 隧道式烘箱; 3.1.2 秒表。 3.2 试样制备:同1.2。 3.3 操作方法 3.3.1 定温:放平仪器,将温度计插入烘干室内,使水银球距烘盒口约1cm,接通电源进行定温。 3.3.2 烘盒称样:将干净的烘盒向烘干室内推进三个,到10min后再推进一个,这时先推进的
7、烘盒有一个被推出隧道,将这个烘盒放在烘箱上的称盘内,加10g砝码,调整象限秤上的螺丝,使指针指向标尺的零点。取下砝码向烘盒内放入制备的试样,增减试样使指针停于零点为止。再将称好的试样均匀地分布在烘盒内,推入烘干室,关闭左门,同时计时。 3.3.3 烘干试样:采用160烘20min法时,每隔6min40s向烘干室内推进一个称有试样的烘盒;采用 130烘30min法时,每隔10min推进一个称有试样的烘盒。待推进第四个试样盒时,第一个试样盒的烘 页码,3/4GB 5497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rR549700K.htm干时间已到,即被推出到称
8、盘上,拉下天平指针的固定托杆,观察指针所指出的数值,即为测定的水分 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5。 4 两次烘干法 粮食水分在18以上,大豆、甘薯片水分在14以上,油料水分在13以上,采取两次烘干法。 4.1 第一次烘干:称取整粒试样20g( W1准确至0.001g),放入直径10或15cm、高2cm的烘盒中摊平。 粮食在105温度下,大豆和油料在70温度下烘3040min,取出,自然冷却至恒重(两次称量差不超 过0.005g),此为第一次烘后试样重量( W1)。 4.2 第二次烘干:试样制备及操作方法与1.2和1.3同。 4.3 结果计算 用两次烘干法测定含水量时按公式(3)计算: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2,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3)式中: W第一次烘前试样重量,g;W1第一次烘后试样重量,g;W2第二次烘前试样重量,g;W3第二次烘后试样重量,g。页码,4/4GB 549785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rR549700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