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总则Standard metho由。fmlcrobiologieal examination for coametl臼General rules 1 样品的果集及注意事项UDC 668. 58 576 . 85. 07 GB 7 9 1 8. 1 - 8 7 1. 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Og或!Oml0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1. 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 3 接到样品
2、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撞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1. 4 若只有一个样晶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他分析1. 5 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果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1. 6 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他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撞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备查。2 供怯样品的j备2. 1 培养基和试剂2. 1. 1 生理盐水氯化销蒸馆水8. 5g I OOO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
3、珠的锥形瓶内,每瓶90ml,!21(15lb)20min高压灭菌。2.1.2 SCDLP液体培养基成分z酷蛋白陈!7g , 大豆蛋白陈3g 氯化纳5g 磷酸氢二饵2. 5g 葡萄糖2. 5g 卵磷脂lg 吐温807g 蒸馆水!OOOml 制法z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pH为7.2 7. 3分装,121(15 I的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7-028批准1987-10-01实施135 GB 7 9 1 8 . 1 8 7 注。如无酣蛋白陈和大ii.蛋白陈也可用日本事陈代替2. 1. 3 灭菌液体石蜡。2. 1.
4、 4 灭菌吐温80。2. 2 仪器2. 2. 1 天平。2. 2. 2 灭菌锥形瓶内含玻璃珠及90ml稀释液。2. 2. 3 灭菌刻度吸管IOm!, 5ml。2. 2. 4 水浴箱2.2. 5 灭菌研钵及灭菌研棒2. 2. 6 均质器。2. 3 不同类型样品的捡样制备2. 3. 1 液体样品2.3.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可量取lOml加到U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如样品少于lOml,仍按10倍稀释法进行。如为5ml则加45ml灭菌生理盐水,混匀后,制成1 I 0稀释液2.3.1.2 油性液体取样品lO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Om!灭菌的吐温80,在4044 c水浴中振荡混合
5、lO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 10的悬液2. 3. 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2.3.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Og,加到灭菌的带玻璃珠加有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锥形瓶中,充分振荡混匀,放32水浴静置!5min.用其上清液作为I I 0的稀释液2.3.2.2 疏水性的样品,称取!O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Om!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Om!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I 10稀释液。2. 3. 2. 3 固体样品,称取!Og,加到灭菌的生理盐水稀释瓶中,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后,放3032 c水浴中,!5min后取出,充分振荡混合,再放到3032水浴中静置!5min,取上消液作为I 10的稀择液。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Og样品加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l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lOg样品加90mlSCDLP液体培养基,或lg样品加!ml灭菌液体石蜡、lml灭商吐温80、7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5min,附加说明2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本标准由“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起草小组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淑玉。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1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