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150、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200mm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1.0.3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区,供热直埋热水管道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和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的相关规定。1.0.4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