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1.220 B 41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T 766-2004 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04一02-17发布2004一02-1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剧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动物检疫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丽萍、黄保续、范伟兴、陈杰。NY /T 766-2004 I NY /T 766-2004 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因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而需处理的禽尸、产品和其他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禽饲养场、屠宰加工企业
2、、屠宰点和肉类市场等因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而进行的无害化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f 18635动物防疫基本术语NY 764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判定及扑灭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f 1863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无害化处理bio-safety disposal 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尸
3、体、动物产品或其他物品,达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病原扩散的目的。4 一般原则4.1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全过程监控元害化处理工作。无害化处理人员应当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4.2 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产品、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和其他物品,以及不能有效清污消毒的厂房、器械和建筑材料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4.3 疫情发生后,应尽早采取元害化处理措施,以减少疫情扩散0元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4.4 确保所采取的任何一种无害化处理措施都能够杀灭病原04.5 活禽按NY764扑杀后再进行无害化处理。4.6 清群时应关牢禽舍,同时对褥草和羽
4、毛进行消毒,阻止病毒通过空气传播,避免同野鸟接触。处理禽舍、笼器具时,应先将垫料表面用消毒液淋湿,并尽可能堆成堆,用塑料布盖上再清理销毁。4.7 运输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不扩散病毒。例如,车厢和底部必须防水,所有运载的物品必须用密闭防水容器包裹以防漏出,上部充分遮盖,以防溢出。运输工具应清洗和消毒。5 深埋5.1 深埋点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不得用于农业生产,避开公众视野,清楚标示。5.2 坑的覆盖土层厚度应不小于1.5m,坑底铺垫生石灰,覆盖士以前再撒一层2cm厚的生石灰。坑的位置和类型应有利于防洪和避免动物扒刨。禽类尸体置于坑中后,用土覆盖,与周围持平
5、。填土不要NY /T 766-2004 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5.3 污染的饲料、排植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6 焚烧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保要求。6.1 疫区附近有大型焚尸炉的,可采用焚化的方法。6.2 处理的尸体和污染物量小的,可以挖不小于2.0m深的坑,浇油焚烧。7 化制当既不能深埋也不能焚烧时,可选用化制处理法。炼制后,应进行清污消毒。7.1 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认可的化制厂化制。7.2 化制厂必须建立有效的控制措施,以防病毒通过人员和物品扩散。8 发酵8.1 饲料、发酵可在指定地点堆积,密问发酵。发酵时间夏
6、季不少于2个月,冬季不少于3个月。8.2 发酵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所涉及到的运输、装卸等环节要避免泄漏,运输装卸工具要彻底消毒。2 88lchHLFZ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 /T 766-2004 法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争专关(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 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印张0.5字数5千字2004年2月北京第1次印刷印数:1 3 000册定价:6.00元头* 9专开本880mmx 1230mm 1/16 2004年2月第1版书号:16109 312 版权专有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 65005894 NY厅76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