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虾酱卫生标准 GB 10133-88 Hygienic standard of salted shrimp past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虾酱成品的质量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虾为原料,经加盐发酵制成的水产加工品。 2 引用标准 GB 4789 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 GB 5009. 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 42 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3 感官指标 灰白色或灰紫色,质地均匀,无杂质,具有虾酱固有滋味,无异臭。 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 1。 表 1 项 目 指 标 氨基酸态氮(mg%) 去油品 0.7 不去油品 1.1 NaCl() 20 5 细菌指标 细菌指标见表 2。 表 2 项 目 指 标 细菌总数(个/g) 4 l0*4 大肠菌群(个/100g ) 30 致病菌 不得检出 6 检验方法 按照 GB 5009.39、 GB 5009.42、 GB 4789.20 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防疫司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永信。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989-01-11 批准 1989-07-0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