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3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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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334-2002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Quality acceptance code for municip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 engineering 2003-01一10发布2003-03-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Quality acceptance code for municipal sewag巳treatmentplam engineering GB 50334一-2002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2 0 0 3年3月l日t1lJ!.筑Ati祉200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主h仁E第10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市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4-2002,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1.4、3.2.3、4.2.3、4.4.1、4.4.3、5.2.2、5.4.2、6.2.1、6.3.1、7.2.2、7.3.3、9.3.2、10.5.1、11.8.4、11.9.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1月10日3

3、 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J87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和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在总结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多种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现有的技术水平以及今后的发展,经过调研和听取建设各方的意见,力求做到能满足工程建设的广泛需要。在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后,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和

4、补充,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送审稿。经全国审查会审查,并对主要问题进行修改后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3章,其中第1章为总则,第2章为术语,第3章至第9章为土建工程,第10章为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主要指金属罐体的制造,第11章和第12章为机电设备安装和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第13章为厂区配套工程,最后为附录。由于部分专业国家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标准,本规范未加以叙述,直接引用。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同样要执行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

5、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川路26号,邮编:300201),以便修订时参考。5 6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第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主要起草人:任家琪参加起草人:杨玉淮石万同张宝林樊兆强郭强蒋武林熊传美李再成李合旦张多马韩凤桐李树铭李运舟贾明浩刘福林林文波司永莲胡群周锡全麦志坚崔培年孙济发目次1 总则-2 术语.2 3 基本规定

6、.3 3. 1 材料与设备.3 3.2 施工.4 3.3 验收44 施工测量64.1 一般规定.6 4.2 厂区总平丽控制64 .3 单位工程平面控制.7 4.4 高程测量控制85 地基与基础工程.10 5.1 一般规定.10 5.2 基坑开挖与回填.105.3 天然地基.11 5.4 人工地基-.12 5.5 桩基础126 污水处理构筑物M6.1 一般规定.14 6.2 钢筋混凝土预制拼装水池156. 3 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186 .4 土建与设备安装连接部位.206.5 水池满水试验207 污泥处理构筑物.21 7.1 一般规定217.2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筑物217.3 消化池与设备安装连

7、接部位237 7 . 4 消化池保温与防腐.237 . 5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248 泵房工程.25 8. 1 一般规定-00.25 8.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258 . 3 满水试验-.26 9 管线工程.27 9. J 一般规定.27 9 .2 给排水管及工艺管线工程.27 9 .3 功能性检测.33 10 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工程M10 .1 一般规定.003410.2 沼气柜(罐)的安装-3410 .3 沼气柜(罐)的焊缝检验. . . . . 36 10.4 沼气柜(罐)的防腐-.36 10 .5 沼气柜(罐)和压力容器的气密性试验37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3811. 1 一般规定m

8、11. 2 格栅除污机.3811.3 螺旋输送机3911.4 水泵安装4011. 5 除砂设备安装.42 11.6 鼓风装置安装4211. 7 搅拌系统装置安装4311.8 曝气设备安装4511.9 刮泥机、吸刮泥机安装.46 11.10 浇水器安装.4811.1 J 污泥浓缩脱水机安装4911.12 热交换器系统设备安装. 49 11. 13 启闭机及闸门安装m11. 14 沼气锅炉、沼气发电机、沼气发动机安装5111.15 开关柜及配电柜(箱)安装.518 11. 16 电力变压器安装.-.52 11. 17 电力电缆、电讯电缆、信号电缆管线工程5311. 18 其他设备、装置安装.54

9、U 自动控制及监视系统5512.1 一般规定.55 12.2 调节阀、执行机构的安装和调试5512.3 信号、连锁及保护装置安装和调试-.56 12 .4 调节器的安装和调试.57 12.5 模拟盘m12.6 计算机控制系统-5812 . 7 监控室设备安装.60 12.8 仪表设备安装.6113 厂区配套工程.63附录A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64 附录B污水处理厂工程各阶段验收.66 本规范用词说明.70 条文说明719 1总则1.0 . 1 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 . 2 本规范适用于新

10、建、扩建、改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0.3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未涉及的内容和检测方法,按现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1.0 . 4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l 2术语2.0.1 污水处理sewage treatment 指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处理达到设计排放标准。2.0.2 污水处理构筑物sewage treatment structure 按污水处理工艺设计的污水进水闸井、进水泵房、沉砂池、初沉淀池、二次沉淀池、曝气池等。2.0.3 污泥处理构筑物sludge treatment structure 按污泥

11、处理工艺设计的活泥浓缩池、污泥消化池等。2.0.4 工艺管线technical pipeline 指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及各机房之间的各种连接管道。包括污水管、给水管、回用水管、污泥管、出水压力管、空气管、热力管、沼气管、投药管线等。2.0.5 污水处理厂建筑物sewage treatment plant construction engmeenng 指各项机械设备的建筑厂房及运营管理的建筑工程。包括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发电机房、变配电设备房、综合办公楼等。2.0.6 配套工程auxiliary engineering 指为污水处理厂生产及管理服务的配套工程。包括厂内道路、照明、

12、绿化、厂区给排水等工程。2.0.7 自控及监视系统Autocontrol and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巳m是污水处理厂自动化管理系统,通过控制器、模拟盘、计算机系统进行生产运行调度。2.0.8杯口cup rabbet 指拼装水池底板预留的凹槽。2 3基本规定3.1 材料与设备3.1.1 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3. 1.2 污水处理厂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卫生、防火、防水、防冻、防爆炸、防腐蚀等标准的规定。3 . 1.3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具备订购合同、产品质量

13、合格证书、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晶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不具备以上条件不得验收。3 . 1.4 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的材料和设备,其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本规范的规定。3 . 1.5 国家规定或合同文件约定需要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的,应进行见证检测。3.1.6 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1. 7 进口设备与配件和材料,应按合同文件严格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3 . 1.8 所用材料、半成品、构件、配件、设备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3 . 1.9 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涂料、胶粘剂等,

14、应经检测或鉴定合格后使用。3 . 1.10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应列入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内容。3.1.11 提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成果,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与设备。3 3.2施工3.2.1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3.2.2 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3.2.3 在开工前必须检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及相应的审批手续。3.2.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擅

15、自变动结构主体或重要使用功能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3.2.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2. 6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器具和标志等,并应根据污水处理厂工程安全技术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实施。3.2.7 施工单位在冬期、雨季进行施工时,应制定冬期、雨季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质量。3.2.8 污水处理厂工程交工验收时,在办理交工手续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通水试运行。试运行期为一年,施工单位应在

16、试运行期内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试运行一年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3.3验收3 .3.1 污水处理厂工程验收程序应按下列规定划分:4 1 单位工程的主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2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3 设备安装工程单机及联动试运转验收;4 污水处理厂工程交工验收;5 通水试运行;6 污水处理厂竣工验收。3 . 3 .2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表A.0.3划分。3.3.3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验收记录和报告应按本规施表B.0.1B.0.3的格式和要求填写。3 .3 . 4 工程验收申报制度按下列规定:1 申报工程主要部位验收,施工单位应预先24小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书面提出;2

17、 申报单位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预先10个工作日向监理和建设单位书面提出;3 申报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预先10个工作日向监理和建设单位书面提出;4 申报污水处理厂工程交工验收,施工单位应预先一个月向监理和建设单位书面提出。3.3.5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昆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107)的规定执行。3.3. 6 本规范中未明确检验项目的抽检数量时,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及有关规定确定。规范中直接引用现行国家规范的,应按国家规范规定的抽检数量执行。5 4施工测量4.1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工程施工测量。4.1.2 工程施工测量验收应检查下

18、列文件:1 设计文件及测量交桩记录;2 厂区原地形地貌的勘察记录;3 施工测量记录与监理复测记录。4. 1.3 工程施工测量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填写记录。4. 1.4 工程测量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l 厂区基线及主轴线,应在基线上检查至少三条轴线及其轴线距离;2 厂区基线及主轴线角度,测量至少四个测角,其闭合差应达到相关规范要求;3 厂区水准高程控制点,应至少观测两组,每组三点的闭合差应达到相关规范要求。4.1.5 厂区的控制坐标桩、主轴线及方格网控制点、高程控制点应设置拴桩。4 . 1.6 工程施工测量应实行组内复测制、复核制、监理复测制,并填写记录。4. 1. 7 施工单位应根据厂区建筑

19、物、管线、道路、附属工程等绘制控制轴线、坐标控制图及坐标、高程一览表。4.2 厂区总平面控制主控项目4.2.1 厂区总平面测量的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6 1 检验项目:1)对设计提供的坐标、基线进行复核;2)依据设计的坐标、基线,对围墙及相关构筑物进行坐标系统测量:3)主轴线的测量设置,点不少于3个。2 检验方法:1)检查测量记录、监理复测记录:2)实地检查轴线距离及观测角度。4 . 2 .2 厂区内各类构筑物及设施应控制坐标、轴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4.2. 3 总平面的测量控制必须进行测角、量距、平差调整。坐标基线和轴线的丈量回数、测距仪测回敢、方向角观测回数,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20、。表4.2.3丈量、测距、方向角测回数丈量目数测距仪测图章k方向角观测回数等级轴线基线轴线基线J1 J , E 3 4 4 6 12 E z 3 3 5 9 12 N E z 2 4 4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记录。4 . 2.4 控制轴线可在轴线上加点,形成整体或局部方格网,作为控制网。检验方法:1 检查方棉网布设图及复测记录;2 实测一个方格网边长及角度闭合。4.3 单位工程平面控制主控项目4.3.1 平面位置及方向桩应对主要的大型建筑物控制的边线上7 加设直线点,点间距不宜大于10m。检验方法:1 检查放钱大样图和放线记录;2 用直角坐标法量测距离。4.3.2 平面控制中心点交汇误差应不大于

21、士5mm。检验方法:检查测量放线图及放线复测记录。4.3. 3 地下各种管线开槽的测设应控制轴线、标高、断面。检验方法:1 检查管线平面关系及断面图;2 检查放线施工记录。4 .3. 4 道路中心桩和边桩的测设应控制线位。检验方法:1 对中心线实测实量;2 检查测量记录。一般项目4.3.5 建筑物定位放线的测设应控制轴线尺寸。检验方法:量测龙门板、外墙轴线及尺寸。4.3.6 构筑物定位放线应控制轴线中心点。检验方法:检查构筑物测量控制图及测量记录。4.3.7 附属工程项目应定位测量。检验方法:检查放线图、测量记录。4.3.8 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边长、测量控制及复测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

22、范(GB 5026)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记录。4.4 高程测量控制主控项目4.4.1 设计提供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士12mm (Lt一为两点封闭直线km)的闭合要求,厂内设置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土20mm (L一为环线长度.km)的闭合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测量复核记录。8 4.4.2 厂区高程控制点的测设,点位间距宜为50-100m。桩应牢固、稳妥,设置在不易被碰撞处,且标记明显。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高程控制点布设图。4.4.3 高程测量应用四等水准测定,并应符合表4.4.3的规定。表4.4.3高程测量等级划分水准视线长度测站前后视距离视线距地面望远镜放大率水平管分l1H宦等级(m) 之

23、差不大于高度不小于不大于倍)不大于(m) (m) E 50 1 。.540 12/2mm E 65 z 0 . 3 24-30 152mm N 80 4 0 . 3 20 25/2mm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记录。4.4.4 高程控制点应进行三次闭合和平差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每1-2个月或遇特殊原因应复测。检验方法:1 检查高程控制点测设记录;2 实测检查两组,每组三个点的高程闭合。一般项目4.4.5 单位工程的高程应测量、标记。检验方法:检查测设记录,实测设定点。4.4.6 单位工程的高程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程点复测时应选用另一个高程控制点或相邻构筑物的水准点进行复测,其误差应为:t5mm

24、; 2 设定高程点一般在构筑物的四角。大型构筑物及管道工程的高程设定点间距不得大于10mo检验方法:检查测设记录。4.4.7 地面以上建筑物和构筑物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自建成起每1-2个月观测一次,至竣工验收。检验方法:实地观察,检查一年的观测记录。9 5 地基与基础工程5.1一般规定5. 1.1 本章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构筑物、建筑物的天然地基、人工地基、桩基、地基与基础工程等。5. 1.2 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1 地质水文勘探资料;2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3 地基与基础施工检验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4地基与基础使用各种材料材质检验报告(包括预制构件)

25、; 5 施工质量技术措施文件等;6 桩基、地基处理检测报告。5. 1.3 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规定。5.2 基坑开挖与回填主控项目5.2.1 基坑开挖前应对构筑物、建筑物的轴线、几何尺寸进行测量核实。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 .2 . 2 基坑开挖断面和基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监理检验记录。5 . 2.3 复查基底的土质与检验局部处理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10 5.2.4 基坑开挖的排水和降低地下水应确保基底干槽施工。检验方法

26、:观察检查。一般项目5.2. 5 支护设施应安全可靠。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现场检查。5 .2.6 基坑回填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密实度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3天然地基主控项目5.3.1 天然地基(原状土地基、砂石地基、岩石地基),不得超挖和扰动、受7j(浸泡、冻胀等。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现场观察检查。5.3.2 基底局部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观察检查。5 .3.3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检测报告。一般项目5 . 3 . 4 地基与基础结构施工前,应复查基坑几何尺寸和基底标高及轴线。检验

27、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3.5 地基开挖时,如遇有地下障碍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措施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11 5.4人工地基主控项目5.4.1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检测报告。5 . 4.2 基底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实度试验。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 . 4.3 元机结合料稳定土地基和砂石地基应分层碾压密实。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监理抽检记录。一般项目5.4.4 重型芳实的地基应降低地下水,处理地下障碍物。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 .4.5 地基分层碾压的虚铺厚度应符合相关操作技术规程。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4.6 特殊地基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

28、查试验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5.5桩基础主控项目5.5.1 沉入桩基础的温凝土强度、配筋率、桩长度、桩横截面、桩中心轴线、桩顶平面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加工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出厂合格证。5.5.2 沉入桩沉入时,桩身不得有劈裂和断桩现象。桩顶高程和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桩尖高程允许偏差为土100mm。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试验检测。5.5.3 灌注桩灌注混凝土时,必须连续浇筑,不得中断。成桩12 后,应进行桩基质量检测。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桩基检测报告。一般项目5.5.4 沉入桩接桩的连接应牢固,位置准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5.5 灌

29、注桩基础的钻机等设备安装应牢固、稳定、钻杆垂直。成孔后,应对孔深、孔径等项目检测。孔深、孔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孔深允许偏差为0,+ 500mm。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尺量检查。5.5.6 灌注桩钢筋笼加工、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5.5.7 桩基应按规定进行承载力检测。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13 6 污水处理构筑物6.1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污水处理系统的沉砂池、初沉淀池、二次沉淀池、曝气池、配水井、调节池、生物反应池、氧化沟、计量槽、闸井等工程。6.1.2 污水处理构筑物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l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测量放线资料和

30、沉降观测记录;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6. 1.3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混凝土,除应具有良好的抗压性能外,还应具有抗渗性能、抗腐蚀性能,寒冷地区还应考虑抗冻性能。对混凝土的碱活性骨料反应,应加以控制,最大碱含量每立方米混凝土为3kg。6.1.4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混凝土池壁与底板、壁板间湿接缝以及施工缝等的棍凝土应密实、结合牢固。6.1.5 污水处理构筑物处于地下水位较高时,施工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抗浮措施。6.1.6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混凝土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31、 50204) 的规定。6.1.7 污水处理构筑物宜采用新型、耐久的止水带材料,质量验收应满足设计要求。14 6.2 钢筋混凝土预制拼装水池主控项目6.2.1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检测报告。6 .2.2 底板高程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高程允许偏差应为士5mm,坡度允许偏差应为士0.15%,底板平整度允许偏差应为5mmo检验方法:仪器检测,尺量检查。6.2.3 池壁板安装店垂直、稳固,相邻板湿接缝及杯口填充部位混凝土应密实。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4 预制的池壁板应保证几何尺寸准确。池壁板安装的间隙允许偏差应为:!:lO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2、,观察检查。6.2.5 池壁顶面高程和平整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及运行的精度要求。检验方法:仪器检测,尺量检查。一般项目6.2. 6 底板、混凝土应连续挠筑。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6.2.7 钢筋混凝土池底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7的规定。表6.2.7钢筋混凝土池底饭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验项目圆池半径底板轴线位移允许偏差(mm)I 检验方法士20I 用钢尺最10 I用经纬仪测fill点15 续表项次检验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3 中心支墩与杯口圆周的圆心位移8 用钢尺量4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10 用锵尺盘中心位置5 用钢尺量5 预理件顶面高程士5用水准仪测量6 . 2.8 现浇混凝

33、土杯口应与底板混凝土衔接密实。杯口内表面应平整。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6.2.9 现浇混凝土杯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9的规定。表6.2.9现浇混凝土杯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检验项目杯口内高穆中心位移允许偏差(mm)O. - S 8 6.2. 10 预制壁板和混凝土湿接缝不应有裂缝。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测费用经纬仪测量6.2.11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不应出现扭曲、损坏、明显错台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12壁板安装时,应将杯口内杂物清理干净,做好界面处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13 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3的规

34、定。16 表6.2.13预制构件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位验项目壁板、梁、位中心轴线壁板、往高程允许偏差(mm)5 :ts 检验方法用钢尺盘用水准仪测量续表项次检验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壁板及柱H王二5m5 3 用垂线及尺测量垂直度H5m 8 4 挑梁高程- 5 . 0 用水准仪测量5 壁板与定位中线半径士7用钢尺量注:H为壁板及性的全尚。6 . 2 . 14 1昆凝士构件预制,砂、石材料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混凝土的挠筑应振捣密实、养生充分,不得有蜂窝、麻面及损伤。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6 .2.15 预制的海凝土构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15的规定。表6.2.15预期l的混

35、凝土构件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检验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平整度5 用2m直尺量测K度O. - 8 (0. - 10) 宽度+4. -2 (土5)断面壁板2 + 4 , - 2 尺寸(梁、柱厚度(直顺度L1750且:;6-20)矢商:t 2 用钢尺量lI!中心5 3 预埋件螺栓位置2 螺栓外篇长度+ 10. - 5 4 预留孔中心10 注:表中L为预制梁、柱的长度:括号内为梁、校的允许偏差。6.2.16水池的悬臂梁轴线位移应不大于8mm,支承面高程允许偏差应为+2mm,一5mm。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仪器测量。17 6.2. 17 喷涂混凝土的强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砂浆流淌、流

36、坠、空鼓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18 集水槽安装应与水池同心,允许偏差应为5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2. 19 堪板加工厚度应均匀一致,锯齿外形尺寸应对称、分布均匀。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2 . 20 堪板安装应平路、垂直、牢固,安装位置及高程应准确。堪板齿口下底高程应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接缝应严密。保证金周长上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不大于土lmm。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仪器测量。6.3 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主控项目6 .3.1 浇筑池壁混凝土之前,混凝土施工缝应凿毛,清洗干净。混凝土衔接应密实,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验记录。6.3 . 2 钢筋混凝土水池的

37、其他项目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6.2.1、6.2.2、6.2.6条款执行。6 .3.3 混凝土结构部位的变形缝(止水带)应竖直、贯通、密实,三维位置准确,功能有效,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6.3. 4 混凝土表面不得出现有害裂缝,蜂窝麻丽而积不得超过相关规范规定,且应平整、洁净,边角整齐。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5 现挠混凝土水池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18 表6.3.5现混混凝土水池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检验项日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轴线位移池壁、柱、梁用经纬仪测量纵8 微轴线各计l点池壁:t 1O 2 高程用水准仪测量柱、梁、顶极士10平部尺寸(池体边长或商

38、:将用尺盘长、宽3 :t 20 的长、宽或直径)各计l点池壁、柱、梁、顶板+ 10 , - 5 用尺盘1前4 截面尺寸于L洞、梢、内t.ft空士10用尺最测一般平丽8 用2m直尺检查5 表团平整度轮轨面5 用水准仪rolj哥哥H宅二5m8 用垂线检查,6 堵而垂直度5m30同上4 池坐在t面尺寸士5钢尺测量5 农面平整度10 2m直尺或2m弧形样扳尺预埋件(臂,) 5 6 中心位置水准仪测量预留孔10 注:1 D为池在径,H为池高度,2 卵形池表丽平m度使用2m孤形样板尺:llt测。7.2. 7 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规格、形状、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9、,尺量检查。7.2.8 灌注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不得留置垂直施工缝,止水带安装应准确牢固。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尺量检查。7.2. 9 混凝土表面应无蜂窝、麻面,无明显错台,且应平整光洁、线型流畅。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22 7.3 消化池与设备安装连接部位主控项目7.3.1 预留孔,预埋件位置的标高、尺寸、数量应准确。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尺量检查。7.3.2 消化池的检查孔封闭必须严密不漏气。检验方法:检查气密性试验报告。7 . 3.3 消化池顶部内衬应做好防腐处理。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7.3.4 消化池与设备相连接的管道位置及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

40、工记录。7.3.5 消化池使用的各种仪表和闸阀应预先检验合格后安装。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复试报告。7.4 消化池保温与防腐主控项目7.4.1 消化池外壁保温层材质及内壁防腐材料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材质合格证及配合比报告。一般项目7 . 4 . 2 保温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2的规定。表7.4.2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保温层厚度目|允许偏差(mm)板状制品| 士5%旦沪4化学材料| 个8%(GBJ 141)的规定。8.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主控项目8.2.1 泵房工程的混凝土结构与进出水口连接部位必须保证不渗漏,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

41、2 .2 泵房工程的混凝土结构验收必须符合第6.1.3条规定。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试验报告。25 8.3满水试验8.3.1 泵房混凝土水池满水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的规定。26 9管线工程9.1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污泥、空气、投药、放空、沼气、热力等工艺管线及厂区给排水等管道工程。9.1.2 管线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1 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与监理检验记录;5 试验记录。9 . 1.3 施工前应掌握厂区管道沿线

42、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及地下、地上障碍等资料。9. 1.4 施工前应做好管线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制定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9. 1.5 特殊管材安装如聚氯乙烯(PVC)管、玻璃钢夹砂管等工程塑料管,应符合操作技术规程或设计的要求。9. 1.6 管道防腐应满足设计要求。9.2 给排水管及工艺管线工程主控项目9.2.1 管道基础的高程和固定支架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9.2.2 管道安装的接口以及和闸阀的连接必须牢固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验报告。27 9.2. 3 在管道穿越墙体和楼板处应按规定设置套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一般项目9.2.4管道的检查井砌筑应灰浆

43、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坚实,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小锤敲击。9.2.5 检查井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5的规定。表9.2.5检查井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名称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m) 标高井盖:t 5 用水准仪测量检查井流槽士101 圆形井(直径)用尺量检查断面尺寸矩形井(内边长与i.)士20用尺盘检查9.2. 6 闸、阀启闭时应满足在工作压力下无泄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7 管道焊缝应饱满、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纹、烧伤、结瘤等现象。并按设计要求做探伤检测。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检测报告。9.2.8 管口粘接应牢固,连接件之间应严密、无孔隙。检验方法:观察检

44、查。9 . 2 . 9 焊接及粘接的管道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9的规定。表9.2.9焊接及粘援的管道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名称项日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m) 烨口平直度管叫川内管壁厚114用样扳尺和Omm以上3 尺检查碳素钢焊缝加强层高度+1 用焊接工具1 管道宽度+ 3 , 1 尺检查深度0 .5 l皮肉连续长度25 用焊接工具尺和尺检查总长度(两侧)小于焊缝长度的10%28 续表项次名称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mm) lOmm以内管吕主厚115焊口平直度管壁厚10-20mm 2 用样板尺和尺检查20mm以上3 2 不锈钢焊缝加强层高度+ 1 用焊接工具管道宽度+1 尺检查深度0 . 5 咬肉连续长度25 用焊接工具总长度(两侧)小于焊缝长度的10%尺丰n尺检查工程塑管1M厚10mm以内管壁厚1/4料管道焊口平直度用样板尺和10mm以上3 尺检查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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