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16-2007 煤矿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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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GB 50416 - 2007 煤矿井底车场榈室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chambers around pit-bottom of coal mine 2007 -05 -21发布2007 -12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井底车场嗣室设计规范Code lor design 01 chambers around pit-bottom 01 co.l mine GB 50416 - 2007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圈建设部施行日期,2

2、00 7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北京巾华人民共和罔国家标准煤矿井底车场嗣室设计规范G 50415-2007 1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主编中回计划出版拉出版(J由址l北京市西城区串梅地Jt旦P11号阁宏大应C座4层)f邮政编码10003.8电话163906433-(3906381) 新华书店北京世自所在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0Xl1G8牵来1/32 1. 75印张39干字2007年9月第一版2007年9月第一1x印刷印数-10100册食统一书号1580058.941 定价,1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4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底车场榈室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底车场

3、响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16一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O. 2 (2)、2.O. 4、3.1. 1 (2、4)、3.3. 1 (2)、4.0.1(2、3、4)、5.3.3、6.1. 1 (1、3、4、5)、6.1. 2、6.1.3(5、6、7)、6.1.4(2)、6.2.1、6.2.2、6.2. 3 (2、3)、7.1.1、7.2.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前自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J136号文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4、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煤矿井底车场恫室设计的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成熟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8章,主要内容有2总则、基本规定、主排水系统榈室、主变电所、运输系统喇室、井下爆炸材料响室、安全设施响室、其他桐室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市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

5、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设计、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邮政编码2430064.传真:027-87250809).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1 主要起草人:于新股周秀隆刘兴晖张世良张建民刘建平张建平刘艳施佳音樊春辉玉勇朱照全.2. 目次1总则.,.(1 ) 2基本规定命. . ( 2 ) 3 主排水系统响室., . . . . .

6、. ., . . . . . ( 4 ) 3. 1 主排水泵房. ( 4 ) 3.2 管子道.,.( 5 ) 3.3 水仓.,.( 6 ) 4 主变电所. .,. ( 7 ) 5 运输系统刑室.目.4 . ( S ) 5.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问及变流室.( s ) 5.2 JI下蓄电池式也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变班室. ( 8 ) 5. 3 井下防爆柴前IJ机车修理问及加油(水站.日)5.4 推车机及翻车。L钢窒.( 9 ) 5. 5 自倒I矿$卸载站恫室. (10) 5.6 11下换钱啊室. .(1 0) 5.7井下调度室.E . E . (! 1) G 井下爆炸材料喇室. (12) 6.1

7、井下爆炸材料库.,.,(12) 日.2井下爆炸材料发放嗣室uE(1川7 安全设施响室. E . (1 6) 7. 1 井下消防材料库., 川们们7.2 防水i闸门雨室.,.(1 6 ) 7. 3 井下密闭门恫室Eu(20)7.4 井下防火栅栏两用门响室. (21 ) 8 其他确室. (22) 8.1 井下急救站. 8.2 井下等候室-E (22) 且3井下工具备品保管室.(22)8.4 井下降温系统桐室.(23)8. 5 井下厕所.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 . . . . . (25) 附:条文说明. (2 7) .2. 1总贝。1.0.1 为在煤矿井底车场啊室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

8、相关法律法规、4煤炭工业技术政策,GB50215,统一煤矿井底车场确室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以人为本,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底车场刑室设计,1. O. 3 井底车场榈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 2基本规定2.0.1 井底车场刑室布置应满足使用方便,便于设备安装、检修及运输的要求,还应符合防水、防火及防爆等安全要求,2.0.2 井底车场主要翻室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z1 应选择在比较稳定坚硬的岩(煤层中,并应避开断层、破碎带、含水层和采空区。2 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和冲击地压的煤

9、层中。3井下机电设备嗣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如果刑室深度不超过6m、人口宽度不小于1.5m且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2.0.3 井底车场响室断面形状和支护方式应根据使用要求、刑室跨度大小、围岩稳定性、支护材料性能、施工方法和经济、工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1 确窒断面形状通常采用半圆拱。在松软岩层中的响窒断丽,应适应围岩松动变形要求和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2 响室支护方式和支护厚度j蓝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矿矿井巷道断而及交岔点设计规范GB50419的有关规定。3 对含水性强的围岩恫室,其支护应采取防水防滞j措施,机电设备响室不应有滴水现象。4 机电设备榈窒应采用混凝土、钢筋浪凝

10、土或料石等不燃性材料支护。除特殊要求外,泪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予C20,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混凝土强度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给构设tt规范GB5001口的有关规定。5 机电设备响室地面宜高出外部巷道底板,并应采用混凝土铺底,铺底厚度不应小于O.l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2.0.4 在机电设备嗣室迸出口或通道中,必须安装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就防火栅栏商用门。 3 3 主排水系统榈室3.1 主排水泵房3. 1. 1 主排水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宜联合布置,并宜靠近贩设排水管路的井筒。响室与井筒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0m。2 主排水泵房至少应有Z个

11、出口.一个出口应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应遇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道肉,应iil: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和栅栏门。3 主排水泵房通道断回应满足最大设备通过及行人和通风要求,并应与密闭门、栅栏门的规格相匹配。4 主排水泵房地面应高出铜窒通道与井底幸场巷道或大巷连接处底板O.5m。与雨室通道相连接的巷道铺设双轨且为高l!:道时,应以高道一侧巷道底板计算响室地面高程。3. 1. 2 主排水泵房尺寸与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泵房尺寸应根据水泵与电动机规格,设备安装、检修要求以及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确定。2 主排水泵房电缆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拘时,电

12、缆沟宜设在轨道中间p当采用墙壁悬挂电缆时,电缆与电视接线段应在响室底板设电缆沟或预埋电缆钢套智。3. 1. 3 主排水泵房及吸水井、配水巷断面和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排水泵房断面形状与支护方式应满足本规范第2.O. 3 条的要求。2 吸水井、配水巷断丽宜采用半圆拱形e吸水井井壁应设便于检修的爬梯,上部井口应铺设盖板。3 主排水泵房地面应向l吸水井侧设不小于3%0的流水坡度,电缆沟亦应设不小于3%。的流水坡度,确室积水宜引人吸水井内。电缆沟底和壁的砌筑厚度不宜小于O.lm,电缆沟砌筑宜采用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03. 1. 4 主排水泵房内设备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g1 主排水泵房设备

13、宜采用轨道运输,轨面高程宜与啊室地面一致;2 才三排水泵房轨道转向方式宜采用转盘;3 辆室通道与车场巷道连接处的设备转运,宜采用起吊方式。但在不影响车辆运行的线路上,也可采用转盘或道岔。3.2管子道3.2.1 管子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子道宜布置在主排水泵房端部,其净断面应满足敷设排水管道、运送设备和作为主排水泵房安全出口的要求。管子道必须有通往梯子间的通道。2 管予道倾角不宜大于300,并应铺设轨道,轨道上、下竖曲线半径宜取612m。管子道通往井简连接处应设平台,平台应商出泵房地面7m以上。3 管子道应设人行台阶。3.2.2 管子道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子道应根据设备布置要求设置托

14、管梁、管墩、轨道及转盘。当有电缆通过时,还应设置电缆沟(架)。2 立井管子道平台与井筒连接处应设向内开启的栅栏门,并应设便于拆卸的活动罐道。3 在立井管子道平台与井筒连接处,应设固定活动短轨的钢梁或超重梁。斜井管予道与井筒连接处宜加设道岔或超吊梁。 5 4 ft管子道平台处应留出应急提升绞车的位置,3.3水仓3.3.1 水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1 水仓布置应避开松软、破碎的岩层和断层I,jlo水仓人口应设在井底车场、大巷最低点或靠近最低点。2 7k仓必须由互不涉漏的主仓和副仓组成,并应满足在清理时交替使用的要求。3 水仓人口通道的水沟,应设铁算子与闸板。水仓人口斜巷应设人行台阶,斜巷坡度不宜大

15、于20目,轨道上、下坚曲线半径宜取912m.水仓底板应向吸水井方向设1%o2%。的上坡.J(仓可不设水沟。3.3.2 水仓容量计算、文护、清理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仓有效容量应根据矿井泪水量,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定。Z 水仓总占三度应根据水仓容量、断面大小确定,并应在水仓平而布置和断丽优化的基础上,尽量压缩水仓人口与吸水井之间的贯通长度。3 水仓最高存水面应低于水仓人口水沟底固和主排水泵房电缆沟底圃,水仓高度不宜小于2m.4 J(仓支护方式宜采用混凝土或防渗混凝土洪撞,亦可根据自司岩软硬、稳定性及有无掺水情况采用销l员支护或其他支护方式,在水仓与I股水井及配水巷连接处应采用说凝土

16、或钢筋混凝土支护.如回岩渗水町在支护材料中JJO一定数量的防水剂,底板宜采用混凝土铺底.5 水仓清理方式应根据水仓清理量的大小确定,宜采用机械清理。对于采用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污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井下应设置专门的沉淀及清理系统。6 当水仓清理采用矿车运输时,应铺设轨道。 6 4主变电所4.0.1 主变电所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变电所宜与主扫|水泵房联合布置,并宜靠近敷设电缆的井筒。2 主变电所必须在嗣室两端备设一个出口。当与主排水泵房联合布置时,其中一个出口应遇到井底车场或大巷,旦与该出口连接的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和栅栏门,另一个出口应通到主排水泵房。3

17、 主变电所地面应高出铜室通道与井底车场巷道或大巷连接处底板0.5m.若与恫皇通道相连接的巷道铺设双轨且为高低道时,应以高道一侧巷道底板计算恫窒地面高程。当主变电所与主排水泵房联合布置时,其地面高程不应低于主排水泵房的地面高程。4 当联合布置时,主变电所与主排水泵房之间应tli隔培及安装向主排水泵房开启的防火栅栏两用门。5 主变电所通道断面应满足最大设备通过及行人和1)国风要求,另应与密闭门、栅栏门的规格相匹配。4.0.2 主变电所断面与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变电所平、断丽尺寸应根据供配电的设备规格、设备安装和l检修要求以及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确定。Z 主变电所断面形状与文护方式应满足本

18、规范第2.O. 3条要求。当与主排水泵房联合布置时,确室支护方式、材料宜与主排水泵房相同。3 主变电所电缆沟宜以3%。坡度坡向主排水泵房。 1 5 运输系统铜室5. 1 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5. 1. 1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问及变i流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阅应设在井底车场附近。Z变流室宜靠近主变电所或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变流室不宜与电机车修理问联合布置。3 加宽式修理间与所在巷道之间应设隔墙。4 架线式电机车工作台数为10台及10台以下时,啊室应设个检修坑、个机车迸出口和一个人行通道出口;工作电机车在10台以上时,恫室应设两个检修坑、两个机车进出口,不另设人行通道。

19、刑室每个迸出口均应设置栅栏门。5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应设起重梁或其他起吊装置。恫窒应设3%。向外的流水坡向。5. 1. 2 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问尺寸,应根据机车检修和备用机车存放要求确定。桐室宜采用混凝土铺底。5.2 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变流室5.2.1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变流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l1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变流室宜联合布置。不采用联合布置的修理间,其布置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1. 1和5.1. 2 条的规定。平桐开拓的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阅、充电变流室可设在地面。2 充电变流室的通风系统应满足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3 充电室内充电台为16个时,应设一个机车

20、出口;为6个.8. 以上肘,应设两个机车出口。当充电台(包括备用、检修用台大于B个且硝室围岩条件较好时,充电台可采用双排布置。4 蓄电池电机车修理问及充电交流室应设起重梁或其他起吊装置。响室内宜采用固定道床,啊室宜采用混凝土铺底,确室应设3%0向外的水沟坡向。5.3 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5.3.1 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问及加油(水)站刑室的位置应根据运输、通风要求确定,可设于井底车场或采区车场附近。5.3.2 柴油机车修理问及加汹(水)站宜联合布置,修理问宜设置不少于两个机车迸出口,机车迸出口应设置防火门和栅栏门。联合布置的加汹站宜布置在修理间回风通道内,加汕站两端应加设栅栏门和有

21、混凝土门槛的防火门。5.3.3 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站应独立通凤,响室内严禁有滴水现象。5.3.4 恫室尺寸及布置要求应根据设备布置及消防器材存放要求确定。井下加油站设施宜采用专用油罐车,油罐容量宜按井下工作机车8h耗?由总量确定。5.3.5 榈室宜采用混凝土铺底,5.4 推车机及翻车机铜窒5.4.1 推车机及翻车机榈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g1 非通过式确室应避免巷道水流人煤仓,通过式啊室水沟应设在通过线一侧。2 通过式响室在通过线与翻车机之间应设防尘隔墙,并应采取除尘措施,隔墙长度不宜小于lOmo3 翻车机下方宜设孔眼为O.3mXO. 3m的便于清理杂物的铁算子。4 响室内应采取防止瓦斯积聚的

22、措施。 9 5.4.2 推车机及翻车机硝室尺寸应根据设备布置及安装、检修要求确定E确室应设起吊装置。5.4.3 通过式推车机及翻车机硝室中,其通过线的过渡段线路转角不宜大于150,平曲线半径应满足列车运行要求,平曲线之间直线段长度不应小子机车带I1距的1.5倍。5.4.4 翻车机基础11及煤仓上口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砌筑。5.5 自卸矿辛卸载站葡窒5.5.1 自剑l矿车饵l载站硝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细I载站硝室应根据自卸矿车的型号、车场调车方式及线路布置,确定迸出车方向和线路坡度。Z井下需并列布置两个细l载站时,两硝室问岩柱不宜小于20m。3 桐室排水、防尘、防瓦斯积聚及线路连接、确室尺寸要

23、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4.1条第1,2、4款及第5.4.2、5.4.3条的要求。通过式恫室防尘隔墙长度应大于卸载段长度。4 甸l载站恫室内除卸载坑上口外,确室内的刑口均应加设盖板。5.5.2 甸l载坑及煤仓上口应采用钢筋混凝土lil1J筑。卸载坑外壁围岩宜采用销杆加固。5.6 井下换装确室5.6.1 井下换装桐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下换装响室应避开高密度车辆运行区域,并应方便材料与设备集散和有轨设备上下井。立井井下换装硝室应布置在罐笼出车侧,2 井下换装刑室宜根据换装材料和设备的要求,设两套起重设备,其中大型起重设备宜采用固定形式,小型起重设备可双向移动.10 5.6.2 井下换装硝室断面

24、与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21 井下换装啊室尺寸应根据设备布置及换装要求确定。2 井下换装响室断面形状宜采用半圆拱。支护方式应根据、确室跨度大小、围岩稳定性、支护材料性能等因素综合考虑。3 响室支护不应渗漏水,硝室应采用混凝土铺底,铺底厚度不应小于O.3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4 铺轨宜采用固定道床,轨丽高度宜和刑室地面平齐。5.7 井下调度窒5.7.1 调度室应设在井底车场主要调车线路附近。铜室深度不宜大于6m.大于6m时应设通风通道出口。当信号监控设备室与调度室分开设置时,隔墙应设通风孔。5.7.2 调度室应采取防潮措施,刑室内应采用混凝土铺底,厚度不应小于O.lm。响室地回应比相连接

25、巷道底板商O.2m.并应向所连接的巷道设3%。的下坡,5.7.3 啊室布置形式及尺寸应根据调度设备布置要求确定。硝室与外部巷道之间应设隔墙和栅栏门,刑室采用扩散通风时栅栏门宽度不应小于1.5m. -11 6 井下爆炸材料榈室6. 1 井下爆炸材料库6. 1. 1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因凤气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固凤巷或主要回凤巷中。2 新建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时,投产初期可利用采区岩石上山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和不燃性背板背严的煤层上山作爆炸材料库的回风巷.3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距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主要嗣窒以及影晌金矿井或大部

26、分采区通风的风门的法线距离:当采用嗣盒式时,不得小于100m;当采用壁槽式时,不得小于60mo4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当采用铜室式肘,不得小于35m;当采用壁槽式时,不得小于20mo5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法钱距离:当采用恫室式时,不得小于30m;当采用壁槽式时,不得小于15mo6. 1. 2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的容量及爆炸材料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d炸药需要量和10d电雷管需要量。Z 嗣窒式库房中,每个响室最大贮存量,炸药不得超过刻,电雷管不得超过10d的需要量。3 壁槽式库房中,每个壁槽最大贮存量,炸药不得超过40

27、0屿,电雷管不得超过2d的需要量。4 爆炸材料库中发放室最大存放量,炸药不得超过3箱,电雷管不得超过500发。12 6. 1. 3 井下爆炸材料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下爆炸材料库库型应采用响室式或壁糟式,不得在一个啊室内既设榈室式库房又设壁糟式库房。Z 井下爆炸材料库应包括库房、辅助响室和通向库房的巷道。辅助响窒应有电雷管全电阻检查、发放炸药、电雷管编号、消防器材及保存空爆炸材料箱和发爆器等专用刑室。3 壁槽式库房的壁槽宜设在库房的一侧,壁槽设在库房两侧时,两侧壁槽应相互错开。4 贮存爆炸材料库房中的刑室或壁槽,其相互间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zR, =K, .;百R,=K, .jN (6.

28、 1. 3-1) (6. 1. 3-2) R, =K, .jN (6. 1. 3-3) 式中R,一一-贮存炸药的确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殉爆安全距离(m) , R, 贮存电雷管的刑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殉爆安全距离(m), R,-一一贮存电雷管与炸药的榈室之间或壁梢之间的殉爆安全距离(m), Q一一库房啊室或壁槽允许的炸药最大贮存量(kg), N一一库房中确室或壁槽允许贮存电雷管数量(发), K,-一一贮存炸药的确室之间或壁梢之间的殉爆安全距离计算系数,硝锁类炸药一般取0.25,K, 贮存电雷管的啊室或壁槽之间的殉爆安全距离i十算系数,一般取0.06,K,一一-贮存电雷管与炸药的铜室之间或壁槽之间的殉

29、爆安全距离计算系数,一般取0.1,5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与外部巷道之间,应用三条互成直角的连通巷道相逛。连通巷道的相交处必须延长2m,断面积不得小于4m2 0在连通巷道尽头,还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且不得兼作辅助嗣窒使用。库房两端的通道与库房连接处必须设置齿形阻波墙。6 每个爆炸材料库房必须有两个出口(不含固凤出口),其申一个出口应用作发放爆炸材料及人员出入,出口的一端必须装有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和栅栏门;另一个出口应布置在爆炸材料库回凤侧,可铺设轨道运送爆炸材料,该出口与库房相连接的一端,必须装有一道抗冲击波密闭门,另一端应安设栅栏门。7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回凤出口应装设铁制调节风门和栅栏门。

30、8 库房及各辅助响室混凝土地面高于外部通道地面不应小于O.lmo库房出口通道坡度不宜小于7%00库房与出口通道应设置水沟。9 库房及各辅助铜室应采用混凝土铺底并铺设木地板。库房、发放炸药室、发放台、电雷管检查室、操作台应加橡胶垫层。10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在库房出口通道内应设隔离煤尘爆炸设施。6. 1. 4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尺寸及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21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的尺寸应按库房形式、库容量以及库房的刑室或壁槽的贮存量、爆炸材料的包装尺寸、放置等要求确定。2 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拱磕或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且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应采用拱磕或不燃性材料

31、支护,支炉长度不得小子Smo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3 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出口中抗冲击波活门和密闭门基础应适应门的抗压强度要求,并应预留排水管和电缆管。6.2 井下爆炸材料发放确率6.2.1 爆炸材料发放响窒必须设在有独立通凤的专用巷道肉,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m。6.2.2 爆炸材料发放响室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ld的总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6.2.3 爆炸材料发放硝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刑室应由贮存室、发放闷和与外部巷道连接的出口通道组成。2 贮存童中的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并应采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3 发放间应布置在嗣窒进凤通道-1l

32、l,该通道必须设一道可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和栅栏门。响室回风出口应设铁制调节风门和栅栏门。6.2.4 悯室尺寸应根据爆炸材料贮存量及存放、发放要求确定。6.2.5 刑室支护材料、高程、通道坡度、煤尘爆炸隔离措施、抗冲击波活门基础11等应符合本规范第6.1.3和6.1.4条的有关要求回 15 7 安全设施铜室7.1 井下消防材料库7. 1. 1 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7. 1. 2 井下消防材料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响室式库房应设两个出口通道,通道中应安设向外开启的栅栏门,其中一个出口通道应满足消防列车进出。2 力H宽式库房与所在巷

33、道之间应设隔墙,库房可设一个供消防列车迸出的出口,出口应安设向外开启的栅栏门。7. 1. 3 库房尺寸应根据消防材料及消防工具的品种数量、消防材料存放平台尺寸、消防列车长度及相互间隙尺寸、轨道线路连接尺寸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g1 消防材料存放平台高度自轨面起不宜低于O.5m.宽度宜取0.8-1.Om.长度宜取20-30m.材料堆放高度不宜小于1m.2 I肖防材料存放平台与消防列车间隙宜取O.5m.消防列车与该侧巷道墙壁或隔墙间隙不宜小于O.8m。3 啊室式库房内应设水沟。恫室不应渗漏水。7.2 防水闸门铜室7.2.1 防水闸门桐室布置除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34、 防水闸门桐室位置应选择在比较坚硬、致密、稳定的岩层中,不得设置在节理、裂隙、岩溶发育的岩层和断层破碎带中。啊室四周必须留有保护煤、岩栓,严禁受采动影响。2 防水闸门响室所承受的最大水压值,应根据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井巷的防水条件确定。3 防水闸f丁响宣泄水方式应根据啊室所处巷道的水沟泄水流量确定.可采用水管泄7GB50086确定的,若按静民系数取值,则按当f,6时取大值.16时取小值考虑。7.2.5 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F的规定,防水闸门刑室竣工后必43 须进行注水加压试验,试验中注水压力应据确室承受水压大小采取分级加压、稳压措施逐步实现,以策安全。7.3 井下密闭门雨室7.3.1 井下密闭

35、门恫室主要起到井下主变电所和主排水泵房的防水、防火作用,以保障井下主变电所和主排水泵房在井底车场附近发生水、火灾害时,不至于影响到井下主变电所和主排水泵房中设备的正常功能和使用,从而保证全矿井安全。旦井下密闭门硝室的保障能力是有限的,为便于初期抢险和人员撤离,井下密闭门刑室通用设计水压为7XIOPa,在设计时可以不小于此压力为基础进行刑窒计算。7.4 井下防火栅栏两用门嗣窒7.4.1 在井下各种门及响室设计中,主要有井下防火栅栏两用门及刑室、防火门及刑室、栅栏门、风门等。从多年实际情况看,栅栏门、风门响室较为简单,主要起到隔断作用,可以直接安装在巷道墙壁上,其安装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44

36、 8其他啊室8. 4 井节降温系统响室8.4.1 本条规定了井下降温系统桐室所涉及的范围.井下降温系统不同,所对应配套的响室也不呵,本规范对降温系统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降温系统响室设计进行了规定。8.4.2井下降温系统嗣室一般都大于6m,为保证降温刑室良好的通风状况,设计要求嗣窒应设两个出口.8.4.3 井下制冷站和载冷剂高低压搞合装置恫室的位置和布置应有利于供玲和排除冷凝热,使其系统的动力消韬最低,并满足设备的搬运、安装、维修、操作和安全等要求自井下制冷蜡和载冷剂高低压销合装置的配电室和控制室联合布置,有利于设备运行的管理和节能。配电室和控制室设在制冷站内部时,应设隔离设施,以防制冷设备和载冷剂

37、高低压精合装置检修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喷出液体对配电设备和控制设备的损坏。8.4.4 本条规定了井下制冷地和载冷剂高低压精合装置恫室尺寸的确定及恫室内部管路布置的基本要求。有保温层的管路穿过桐室设施时,预留孔洞和预埋钢套管是为了预防响室设施变形会影响保温层的保温效果。8.4.5 本条规定了选择融冰池响室的位置及布置要求,并明确丁确定其尺寸的方法。8.4.6 本条规定了选择I质淋响室和冷凝热排放嗣室的位置及布置要求,并阴确了确定其尺寸的方法。响室出风侧设挡水设施是为了降低风流中含湿量,并能回收部分喷淋水,以达到节水的目的。8.4.7 本条规定了l质淋桐室和冷凝热排放响室的支护方式和坡度要求。 45 1-4-斗元。-n5-o o- A-nv 。-咱AA了比号一书甲一一定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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