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T 1046-2012 集运货物国内航空运输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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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220.50 V 52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 10462012 集运货物国内航空运输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nsolidated consignment by air 2012-06-04 发布 2012-10-01 实施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MH/T 1046201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文件及填制要求 . . 2 5 限制 . 7 6 交运 . 7 附录 A(规范 性附录) 分运单. . 8 附录 B(规范 性附录) 安全清单 . 10 附录

2、 C(规范 性附录) 集运货物标签 . 11 附录 D(规范 性附录) 主运单审核项目表 . 13 附录 E(规范 性附录) 安全清单审核项目表 . 14 附录 F(规范 性附录) 集运货物审核项目表 . 15 参考文献 . . 16 MHMH/T 1046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廉秀琴、张辛海、江太利、李可、李瑞林、刘冀、杨祖惠、韩景顺、裴静刚、

3、王雪江、张咏梅。 MH/T 10462012 1 集运货物国内航空运输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集运货物运输的文件及填制要求、限制和集运货物交运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运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0412000 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MH/T 102320 08 航空货运单扩展页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0412 000、MH/T 1023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4、集运货物 consolid ated consignment 货运代理人将多个实际托运人的多份分运单货物,以航空集运货物托运人的名义,集合在一份航空货物主运单项下交航空承运人运输的货物。 3.2 托运人 shipper 为托运货物,显示在航空货运单上的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 3.3 集运货物托运人 consolidator 以集运货物方式实施运输的法人。 3.4 实际托运人 original shipper 就货物的运输与委托人签订运输合同、交付货物、同意支付运费的人。 3.5 收货人 consignee 显示在航空货物主运单的收货人栏目内并由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一方。 3.6 MHMH/T

5、 10462012 2 实际收货人 original consignee 填写在航空货物分运单收货人栏目内的单位或个人。 3.7 货运代理人 freight forward er/ intermediary 以托运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又可受承运人委托承揽及收运货物的法人。 3.8 航空货物主运单 master a ir waybill MAWB 用以集运货物方式运输的航空货运单。 注: 航空货物主运单与航空货运单为同一运单。仅在作为集运货物方式运输时被称为航空货物主运单。其中,航空货运单的托运人栏目内所填写的托运人为集运货物托运人。 3.9

6、航空货物分运单 house ai r waybill HAWB 集运货物中涵盖的每一份单独货物的运输文件。 注: 每一份航空货物分运单都是集运货物托运人与不同的实际托运人分别签署的运输合同和运输凭证。集运货物是将所有这些不同的航空货物分运单合同,由集运货物托运人进行集合后,作为一票航空货物交承运人实施运输。航空货物分运单由集运货物托运人发行并包含对集运货物分拨代理人的指示信息。 3.10 集运货物分运单安全清单 security hou se manifest 集运货物托运人为集运货物的运输而编制的、 包括航空货物主运单项下所有分运单明晰数据和内容的清单,是航空货物主运单的扩展部分,并与航空货

7、物主运单具有的相同的法律效力。 3.11 货物分拨代理人 break bu lk agent 受托负责接收集运货物并完成分拨工作的代理人。 4 文件及填制要求 4.1 航空货物分运单(以下简称分运单)托运书 注: 4.1中所列的分运单托运书的栏目为完整的托运书中有必要说明部分的内容节选, 其余未列明的栏目为可按照一般规则填写。 4.1.1 托运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公司名称; b) 实际托运人或联系人姓名; c) 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MH/T 10462012 3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托运人账号。 4.1.2 收货人名称

8、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公司名称; b) 实际收货人姓名; c) 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收货人账号。 4.1.3 储运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包括另请通知人)栏目应填写实际托运人对货物在储运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应在此栏目中加注航空货物主运单(以下简称主运单)号码。 4.1.4 货物名称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栏目应填写货物的确切品名(非商业品名或代码)及货物内装数量、尺寸和体积,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注:货物内装数量是指以集装器或托盘等为外包装但并非以集装器或

9、托盘为计件单位且不能从外部直接确定内装数量的货物。 4.1.5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栏目应由实际托运人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和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 4.1.6 集运货物托运人(以下简称集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应按承运人的航空运输货物总条件执行。 4.2 分运单 注:4.2中所列的分运单的栏目为完整的分运单中有必要说明部分的内容节选,其余未列明的栏目为可按照一般规则填写。 4.2.1 托运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公司名称; b) 实际托运人或联系人姓名; c) 公司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托运人账号。 4.2.

10、2 收货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公司名称; b) 实际收货人或联系人姓名; c) 公司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实际收货人账号。 4.2.3 制单代理人名称和所在城市名称栏目应填写集运人名称或代码以及所在城市名称。 4.2.4 储运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包括另请通知人)栏目应填写主运单号码和实际托运人对货物在储运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与注意事项,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MHMH/T 10462012 4 4.2.5 货物名称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栏目应填写货物的确切品名(非商业品名或代码)及货物内装数

11、量、尺寸和体积,特种货物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注: 货物内装数量是指以集装器或托盘等为外包装的,不能从外部直接确定内装数量的货物。 4.2.6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栏目应由集运人或实际托运人签字并填写电话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2.7 制单日期、制单地点和发行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栏目应填写制单日期、城市或机场、集运人公司名称和制单人姓名。 4.2.8 分运单格式见附录 A。 4.3 主运单托运书 注: 4.3中所列的主运单托运书的栏目为完整的托运书中有必要说明部分的内容节选, 其余未列明的栏目为可按照一般规则填写。 4.3.1 托运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集运人公司名称

12、; b) 联系人姓名; c) 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集运人账号。 4.3.2 收货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分拨代理人公司名称; b) 联系人姓名; c) 公司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分拨代理人账号。 4.3.3 储运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包括另请通知人)栏目应填写货物在储运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4.3.4 货物名称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栏目的货物名称应填写“集运货物,随附安全清单”,还应

13、填写货物尺寸和体积。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4.3.5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栏目应由集运人签章并填写联系电话。 4.4 主运单 注: 4.4中所列的主运单的栏目为完整的主运单中有必要说明部分的内容节选, 其余未列明的栏目为可按照一般规则填写。 4.4.1 托运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集运人公司名称; b) 联系人姓名; c) 公司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MH/T 10462012 5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集运人账号。 4.4.2 收货人名称和地址栏目至少应包括: a) 分拨代理人公司名称; b) 联系人姓名; c

14、) 公司确切地址。 可补充填写: a) 公司电话和传真; b) 联系人电话(含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c) 分拨代理人账号。 4.4.3 制单代理人名称和所在城市名称栏目应填写集运人名称或代码以及所在城市名称。 4.4.4 储运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包括另请通知人)栏目应填写货物在储运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4.4.5 货物名称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栏目的货物名称应填写“集运货物,随附安全清单”,还应填写货物尺寸和体积。特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4.4.6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栏目应由集运人签章并填写联系电话。 4.4.7 制单日期、制单地

15、点和发行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栏目应填写制单日期、城市或机场、集运人公司名称和制单人姓名。 4.5 分运单安全清单(以下称为安全清单) 4.5.1 安全清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集运人公司名称(forwarders name); 公司详细地址(forwarders address); 主运单号码(master air way bill number); 承运人名称(carriers name); 航班号(flight nu mber); 装货港(airport of loading); 卸货港(airport of unloading); 分运单货物始发地(house air way bill

16、origin); 分运单货物目的地(house air w aybill destination); 分运单号码(house air wa ybill number); 分运单货物件数(number of pieces); 分运单货物毛重(gross weight followed by a n indication of kilograms); 托运人装载和计数以集装器等为外包装时(shippers load and count slac); 精确的货物品名属性(precise natu re of goods); 托运人全称及详细地址(shippers full address); 收货人

17、全称及详细地址(consignees fu ll address); 集中托运货物合计(consolidation totals for number of pieces, gross w eight and slac)。 4.5.2 安全清单至少应一式五份,用途如下: a) 一份由集运人留存; b) 一份交始发站承运人或其地面代理人留存; c) 一份随附主运单; MHMH/T 10462012 6 d) 两份置入文件袋内交目的站分拨代理人。 4.5.3 安全清单格式见附录 B。 4.6 随附文件 4.6.1 分运单与安全清单应一并置于文件袋内,作为随附文件钉附在主运单的背面,随同货物一并交运

18、。 4.6.2 随附主运单的文件袋表面应注明主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和分拨代理人联系电话。 4.7 集运货物标签 4.7.1 集运货物集合标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航空公司名称; b) 主运单号码; c) 目的地; d) 总件数; e) 中转地; f) 本件货物为总件数中的第几件; g) 本件重量; h) 总重量; i) 操作信息; j) 分运单号码; k) 本件为分运单总件数中的第几件; l) 始发地; m) 分运单总件数; n) 分运单合计重量; o) 货物品名; p) 其他信息。 4.7.2 主运单标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航空公司名称和(或)徽标; b) 主运单号码; c

19、) 始发地; d) 目的地; e) 件数; f) 重量。 4.7.3 分运单标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分运单号码; b) 始发地; c) 目的地; d) 中转地; e) 件数; f) 重量。 4.7.4 集运货物标签格式见附录 C。 4.7.5 集运货物标签应按下列原则设置: a) 集运货物标签应贴附在每件货物外包装的侧面; MH/T 10462012 7 b) 主运单标签与分运单标签应贴附在每件货物外包装的同侧,且不应相互遮挡; c) 使用集运货物集合标签的,应至少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贴附一枚集运货物集合标签; d) 使用主运单标签与分运单标签的,应至少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分别贴附主运

20、单标签和分运单标签各一枚。 5 限制 集运货物中不应包含下列物品,除非该票集运货物全部是下列物品中的某一种类: a) 危险品规则(DGR)中有限制要求的危险品; b) 活体动物; c) 灵柩、骨灰; d) 贵重物品、艺术收藏品、古玩; e) 鲜活易腐物品; f) 外交信袋(邮袋); g) 无人押运行李; h) 机动车辆。 6 交运 6.1 运输文件提交 6.1.1 运输文件提交时应至少包括下列文件: a) 主运单托运书; b) 主运单; c) 主运单副本; d) 安全清单副本。 6.1.2 对于特种货物的集运货物,除应提交上述运输文件外,还应提交相应特种货物的运输文件。 6.2 集运货物的审核

21、 6.2.1 当承运人怀疑所收集运货物有可能危及航空安全时,应要求集运人提供更详细的运输文件,必要时可开箱检查。开箱检查时,应会同集运人或实际托运人一起开箱。 6.2.2 主运单审核项目、内容和目的见附录 D。 6.2.3 安全清单审核项目、内容和目的见附录 E。 6.2.4 集运货物审核项目、内容和目的见附录 F。 A MHMH/T 10462012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分运单 表A.1给出了分运单的格式和填写内容。 表A.1 分运单 分运单号码 HAWB No. 分运 单号码 HAWB No. 托运人名称和地址 托运人账号 不得转让 航空货运单分运单 (HOUSE AIR WA

22、YBILL) 发行人: 地址: 实际托运人或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移动电话、邮箱 本份航空货运单第 1、2、3 联为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收货人名称和地址 收货人账号 实际收货人或公司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移动电话、邮箱 双方同意本单所列货物承运人收运时状况良好(除了在本单内上另有备注的外) 。本单货物的运输受本单正本背面合同条件的约束。本单的全部货物可以使用包括陆运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或者任何其他承运人,并且可以经由承运人认为合适的任何运输路线和中转地点,除了托运人在本单上有特别不同的指示外。请托运人注意本运单正本背面有关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合同条款,托运人可

23、以通过办理声明价值和支付承运人规定的声明价值费来提高承运人的赔偿限额。 制单代理人名称和所在城市名称 填写集运人公司全称或代码及所在城市名称 行业协会代码 账号 始发地机场名称(第一承运人地址)和托运人要求的运输路线 费用支付方式 重量/声明价值费 其他费用 至 第一承运人 至 承 运人 至 承运人 货 币单位预付 到付 预付到付 对承运人声明价值 目的地机场名称 要求航班/日期 要求航班/日期 保险金额 保险:如果承运人提供代理保险,并且托运人要求保险,在保险金额栏内填入数额。保险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则办理。 储运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包括另通知人) 填写主运单号码和其他必要的储运注意事项;特

24、种货物还应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件数及运价相加点 毛重(kg) 运 价类别代码 指定商品项目号码 计费重量 运价或运费 运费合计 货物名称和数量(包括尺寸或体积) 预付 到付 重量运费 声明价值附加费 其他费用种类及金额 MH/T 10462012 9 应付代理人其他费用合计 应付承运人其他费用合计 总计 供目的地使用 目的应收的上述到付费用总计 托运人声明:本单所列各项目真实无误,所托运的货物名称和数量与包装内所装入的一致,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运输规定和航空运输安全要求。如果货物中任何物品属于危险物品的,该物品按照适用的航空运输危险品规则正确申报货物名称和数量,危险品的名称和数量与包装内所装入

25、的一致,包装符合适用的航空运输危险品规则的规定,符合航空运输安全要求。 危险品: 是 / 不是 违禁品: 是 / 不是 集运人代表或托运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号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 供目的地使用 目的地产生的费用合计 供目的地使用 目的地应收费用总计 制单日期 制单的日期 制单地点 制单城市或机场 发行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集运人公司名称和制单人姓名; 分运单号码 HAWB No. MHMH/T 10462012 10 A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安全清单 表B.1给出了安全清单的格式和内容。 表B.1 安全清单 目的站收货代理 始发站城市 日期 名称、地址、联络

26、方式 分运单货物安全清单 主运单号码 集运人: 承运人 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航班号码 装货港. 卸货港 - 行号 始发站到达站 件数 毛重 内装数量 分运单号码 货物名称及数量 - 行号 始发站 到达站 (三字代码) 分运单号码 件数 毛重 千克或英磅 托运人装载和计数 【托运人装载和计数,以集装器作为货物的外包装交货时,应提供内装数量】 货物的精确品名 托运人 收货人 名称、地址、邮编、城市 名称、地址、邮编、城市 亦可注明联络方式 亦可注明联络方式 - 合计:件数 / 毛重 / 托运人计数: MH/T 10462012 11 B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集运货物标签 表C.1 给

27、出了无条形码国内航空集运货物集合标签的格式和内容。 表C.1 无条形码国内航空集运货物集合标签(空白) 航空公司名称和徽标 航空货运单号码 目的站 总件数 中转站 本件为主运单中第几件 本件重量 总重量 操作信息 分运单号码 本件为分运单中第几件 始发站 分运单总件数 分运单总重量 产品名称 其他信息 MHMH/T 10462012 12 表C.2给出了主运单标签的格式和内容。 表C.2 主运单标签 承运人名称/徽标 运单号码 AWB No. 目的站 DESTINATION 件数 PCS 毛重(KGS) GROSS WEIGHT 始发站 ORIGIN 表C.3 给出了分运单标签的格式和内容。

28、表C.3 分运单标签 代理企业名称/徽标 分运单号码 HAWB No. 第 件 共 件 本件毛重(KGS) 合计毛重(KGS) 始发站 中转站 目的站 MH/T 10462012 13 C 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主运单审核项目表 表D.1给出了主运单审核项目表的格式和内容。 表D.1 主运单审核项目表 序号 栏目 审核内容 审核目的 1 托运人名称 和地址 (1) 检查是否按要求填写 (2) 与制单代理人名称、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发行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栏目内容一致 (1) 是否按托运输书内容填写 (2) 确认准确无误 2 收货人名称 和地址 (1) 检查是否按要求填写 (1)

29、 是否按托运输书内容填写 (2) 确认准确无误 3 储运注意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 运输环节的注意事项 判断是否含有特种货物、危险货物或其他限制性货物 审核货物运输操作事项 识别货物运输条件 4 货物名称 和数量 (1) 检查是否按要求填写 (2) 与安全清单所列货物品名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允许集运 (3) 检查是否注明随附分运单安全清单 (1) 是否按托运输书内容填写 (2) 确认准确无误 5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 (1) 检查有无危险品或违禁品申报 (2) 与托运人名称和地址、制单代理人名称、发行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栏目内容一致 (1) 是否按托运输书内容填写 (2) 确认准确无误 6 发行

30、运单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1) 检查是否按要求填写 (2) 与托运人名称和地址、制单代理人名称、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签章栏目内容一致 (1) 是否按托运输书内容填写 (2) 确认准确无误 7 随附文件 (1) 主运单正面应随附一份安全清单 (2) 随附文件应包括主运单项下的所有分运单、安全清单和其他必要文件 (3) 所有随附文件宜装入坚固的文件袋内并订附在主运单背后 (4) 文件袋表面应注明主运单号码、航班号、始发站、目的站和分拨代理人联系电话 (1) 便于审核、确认货物明晰 (2) 分运单品名和安全清单内容被视为主运单的扩展页 (3) 文件袋表面标识以防止脱落、丢失 8 保密原则 承运人及其地

31、面代理人收运货物人员有义务不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主运单、分运单和安全清单的内容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MHMH/T 10462012 14 D E 附 录 E (规范性附录) 安全清单审核项目表 表E.1给出了安全清单审核项目表的格式和内容。 表E.1 安全清单审核项目表 序号 栏目 审核内容 审核目的 表头内容 1 目的站货物分拨代理人 应与主运单收货人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2 始发站货物集运人 应与主运单集运人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3 主运单号码 应与主运单号码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4 承运人 应与主运单承运人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5 航班号码 (1) 检查是否已定妥航班

32、 (2) 应与主运单标注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6 装货港 应与主运单始发站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7 卸货港 应与主运单目的站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表体内容 8 始发站、到达站 应与分运单标注一致 清单与分运单内容相符 9 件数 (1) 审核清单中所有分运单件数并累计 (2) 累计结果与主运单标注一致 (3) 累计结果与承运人过重单据一致 ( 1)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 2) 清单内容与货物相符 10 重量 (1) 审核清单中所有分运单重量并累计 (2) 累计结果与主运单标注一致 (3) 累计结果与承运人过重单据一致 (1)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2) 清单内容与货物相符

33、 11 内装数量 审核集装设备或托盘等做外包装的内装货物数量,必要时可开箱检验 (1)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2) 清单内容与货物相符 12 分运单号码 (1) 按规定核对货物的分运单标签 分运单号码与货物标签相符 13 分运单品名 (1) 对危险品或违禁物品进行辨识 (2) 对禁止集运的物品进行辨识 根据品名,判断货物的物理属性,防止违规物品夹带或混入 14 实际托运人名址 按规定要求填制单据 便于事后追踪 15 实际收货人名址 按规定要求填制单据 便于事后追踪 16 合计件数、重量 应与主运单标注一致 清单与主运单内容相符 清单内容与货物相符 17 留存 分运单安全清单是航空主运单的一部

34、分,承运人在对其正确性确认后予以留存 利于事后安全调查 MH/T 10462012 15 E F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集运货物审核项目表 表F.1给出了集运货物审核项目表的格式和内容。 表F.1 集运货物审核项目表 序号 审核内容 审核目的 1 货物标签分别黏贴于货物外包装相对应的两个侧面 操作中便于识别 2 审核标签内容应与主运单和安全清单一致 单与单、单与货相符 3 审核货物外包装和其他标签,确认无禁止、限制类货物混入 保证飞行安全 4 以集装器为外包装的货物,要求托运人自行加封 防止丢失、分清责任 5 必要时,开箱检查货物情况 防止危险品混入,保证飞行安全 MHMH/T 10462012 16 参 考 文 献 1 IATA危险品规则(DGR) 2 IATA Principles of Cargo Handling And Perishable Hangdlin g Guide(国际航协货物和易腐货物操作原则指南) 3 The Air Cargo Tariff Rules(航空货物运价规则) 4 IATA Cargo Agency Conference Resolutions Manual(国际航协货物代理商大 会决议手册) 5 IATA Cargo Services Conference Resolutions Manual(国际航协货物服务 大会决议手册)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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