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1658-2005 电动代步车安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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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658-2005 电动代步车安全技术条件Safety technical condition of electric medical scooter 2005-09-30发布060608000075 2006-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 1658-2005 前言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华市日普电动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姜琦、陈国民、陈秋田、程胜利。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 电动代步车安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

2、准规定了电动代步车的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三轮、四轮载人电动代步车的设计、制造和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SN/T 1658-2005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 :1 999 , IDT)

3、GB 3565-1993 自行车安全要求GB 4706. 1-1998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qvIEC 60335-1: 1991) GB 4706. 18-1999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idtIEC 60335-2-29: 1994) GB 12996-1991 电动轮椅车GB/T 17619一1998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场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18387-2001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 MHz QB 2191一1995自行车反射器3 术语

4、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电动代步车electric medical scooter 由电机驱动,用于体闲代步的三轮、四轮小型车辆。其单人座额定载荷不大于100kg;双人座额定载荷不大于200kg,电池组标称电压不超过36V。4 技术要求4. 1 主要性能指标4. 1. 1 最大速度电动代步车的最大速度三轮车不大于12km/h、四轮车不大于15km/h。4. 1.2 制动性能电动代步车制动距离应小于车长的2倍。4. 1. 3 爬坡性能电动代步车在不小于12。的斜坡上,应能从静止状态启动,并能连续行驶。4.1.4 驻坡性能电动代步车纵向驻坡角不小于120。4. 1. 5 静态稳

5、定性三轮车纵向稳定角不小于200,四轮车不小于25气三轮车侧向稳定角不小于150,四轮车不小SN/T 1658一2005于180。4.1.6 动态稳定性三轮车上坡稳定角不小于120,四轮车不小于150;三轮车下坡稳定角不小于100,四轮车不小于120 ;三轮车转向稳定回转半径不大于10m,四轮车不大于8m。4. 1.7 最小回转半径将电动代步车以最大转向角回转3600,内侧车轮形成的圆轨迹的半径与车宽之和应不大于电动代步车轴距的2.5倍。4. 1.8 最大噪声电动代步车以最大速度行驶时,其噪声应不大于62dB(A)。4. 1.9 整车外形尺寸外廓最大尺寸(长宽高)应不大于1800 mmX900

6、 mmX1 800 mm。4. 1. 10 结构强度4.1.10.1 整车结构强度4.1.10.1.1 静态强度电动代步车静止时,对车施加垂直方向的150%额定静载荷,历时30min,其车架的变形应不大于车架总长的2.5%0,且车架的构件无肉眼可见裂缝。4. 1. 10. 1. 2 道路骑行强度电动代步车在120%额定静载荷的条件下,在平坦的路面上按车辆续行里程(不少于120km)行驶后,车架的变形应不大于车架总长的2.5%口,车辆不应出现焊缝开裂、紧回件松动脱落等其他影响正常行驶的任何结构性故障。4. 1. 10.2 车把应符合GB3565-1993中第6章规定的要求。4. 1. 10.3

7、车架/前叉组合三轮电动代步车车架应符合GB3565-1993中第7章规定的要求。4. 1. 11 越障高度应能越过相当于车轮直径1/4的高度障碍。4. 1. 12 越沟宽度应能越过相当于车轮直径1/2的宽沟。4. 1. 13 堵转性能使电动代步车堵转1min,不应出现任何元器件的损坏。4. 1. 14 保护性能4. 1. 14.1 电动代步车应设有欠压保护装置。4. 1. 14.2 电动代步车应设有过流保护装置。4. 1. 14.3 电动代步车车架与电气线路之间的绝缘电阻2Mn。4. 1. 14.4 电动代步车应设有防后倾保护装置。4. 1. 15 调速系统电动代步车的调速系统应工作可靠、平稳

8、,无飞车、冲动、阻滞现象。4. 1. 16 电气线路电动代步车的电器元器件焊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线路应畅通,无短路、断路、裸露现象,有完整护套,固定于车架相应部位。接插件连接应装拆方便,有定位或防Jt误接的标志。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部位之间绝缘电阻在250V常态下不小于2Mn。各连接线和接插件之间应能耐受10N的拉脱力。4. 1. 17 充电器充电器应符合GB4706.181999的要求。应有额定输出电压、电流标值。能在AC100V-240 V, 2 SN/T 1658一200550 Hz60 Hz的条件下正常工作。充电器其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符合GB4706.1一1998的要求,充电器应有充

9、电、满电指示。4. 1. 18 电池组电池应为免维护型,密封可靠,无爬碱、渗液现象。极性标志明显,组成电池组的电池间连接应可靠,极端与连线之间接触良好,无铜锈、铁锈等杂物。应符合GB17761-1999中5.2.8.3,5.2.8.4的要求。4. 1. 19 鸣号装置电动代步车应设置倒车、转弯鸣号装置。4.1.20 照明和反射器电动代步车的照明应符合GB3565-1993中第15章的规定,夜间照明距离和照明强度不作强制规定。反射器应符合QB2191-1995二级要求的规定。4. 1.21 制动装置机械刹车应符合GB3565-1993中5.2.3、5.2.4、5.2.5、5.4. 1和5.5的规

10、定;电磁离合刹车应可靠,无任何刹车失灵现象(除非失效)。制动时,应有断电功能,还应有松刹机械装置,松刹时可以人力推动车辆。4. 1.22 电磁辐射强度及抗扰性电动代步车的电磁辐射强度及抗扰性应符合GB/T18387-2001、GB/T17619-1998的规定。4.2 外观要求4.2.1 在正常行驶时电动代步车的可触及部位应符合GB3565-1993中4.1、4.2的规定。4.2.2 在醒目位置,应有安全警示标志。4.3 说明书电动代步车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并含有以下内容:a) 在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车辆性能前不要使用车辆;b) 电路接线示意图、功能说明;c) 安装说明:d) 电动机、蓄电池的正

11、确使用和保养方法pe) 充电器的正确、安全使用方法;f) 驾驶方法;g) 整车、常见问题的维护ph) 产品基本技术参数指标。5 试验方法5. 1 试验环境条件温度为一50C300C;风速不大于3m/s;路面为平坦的沥青或?昆凝土路面;环境噪声不大于48dB。试验应避免雨、雪天气。5.2 试验用装置本标准使用的仪器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测功计的精度应不低于1%,直流电源的纹波系数不大于5%,声级计精度级为1dB。试验平台表面与标准试块之间的摩擦系数为O.751. 0。5.3 试验用车5.3. 1 正常配置的电动代步车,其轮胎气压应符合轮胎所标示的气压值。5.3.2 承载标准质量为75kg,载

12、荷允许相当标准承载的试验人。5.3.3 初始试验时,电池组容量至少应达到其标称容量的75%,电压值应不低于电池标称电压值的95%,也不超出标称电压值的15%。5.3.4 试验用车可除去附件(如防后倾轮、反光镜、车篮),当附件的质量5kg时,应对试验用车,加配相应质量。3 SN/T 1658一20055.4 最大速度试验5.4. 1 在试验跑道上设置100m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的辅助行驶区。5.4.2 电动代步车在两个标志物之间往返全速行驶,分别记录代步车在两个标志物之间往返的时间。重复上述过程,根据这四次所用的时间计算出平均值。应保证所选择标志物间的距离和时间的测量精度,使计算出的最大速度

13、的误差不大于5%。5.4.3 按式(1)计算最大车速zv = 720/t . ( 1 ) 式中2v-最大速度,km/h;t一一通过测试区的往返时间,S。5.5 制动性能试验将电动代步车在平坦的拥青或棍凝土路面上以最大速度行驶,到达标志线时,制动车辆,并保持这种状态直到电动代步车停止。重复试验三次,取三次数据的最大值。5.6 爬坡性能试验将电动代步车置于规定斜度的试验平台上,从静止状态启动电动代步车向试验平台上坡行驶,应能启动和行驶。按GB12996一1991中6.10的规定进行试验。5. 7 驻坡性能试验按GB12996-1991中6.6.1、6.6.2的规定进行试验。5.8 静态稳定性试验按

14、GB12996-1991中6.6的规定进行试验。5.9 动态稳定性试验按GB12996-1991中6.7的规定进行试验。5.10 最小回转半径试验按GB12996-1991中6.11的规定进行试验。5. 11 噪声试验5. 11. 1 在符合5.1、5.2、5.3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试验。5. 11. 2 试验步骤如下:a) 试验场所的布置,见图1; b) 声级计采用A计权网络、快挡进行测量,声级计放置的离地高度为1.2 m; c) 电动代步车以最高速匀速通过测试区,读取声级计的最大读数,并算出左右两侧声级计的读数平均值;d) 上述方法测算往返的两个平均值的较大值,作为车的最大行驶噪声。跑测试区声

15、级计道圈1试验场所布置4 SN/T 1658-2005 5.12 外形尺寸测量用卷尺测量其外廓长、宽、高的最大外形尺寸。5.13 结构强度试验5. 13. 1 静态结构强度试验在座椅均匀施加100kg负载,然后将150%额定载荷值减去100kg重的负载放置在踏板处。静压30 min后去掉负载,测量最大变形量,变形量应符合4.1. 10. 1. 1的规定。5.13.2 道路骑行试验骑行者的质量小于120%的额定载荷时,不足部分在踏板处加配重负载至额定载荷的120%,在平坦公路上以最大速度行驶120kmC允许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去掉负载后,测量最大变形量,变形量应符合4.1. 10. 1. 2

16、的规定,且车辆无其他结构性故障。5.13.3 车把强度试验按GB3565一1993中24.1.2、24.2、24.3的规定进行试验。5.13.4 车架/前叉组部件强度试验5. 13.4. 1 车架/前叉组部件冲击强度试验按GB3565-1993中25.1、25.2的规定进行试验。5.14 越障试验选择一个水平落差为试验车辆车轮1/4直径的台阶平台,将电动代步车按向前方向垂直正对台阶边缘,车前轮触地点到台阶边缘相距1m作为起跑距离,按GB12996-1991中6.8的规定进行试验。5.15 越沟试验选择一个宽度为试验车辆车轮直径的1/2,深度为100mm的测试沟,将电动代步车正对测试沟,并与之相

17、距1m为起跑距离,按GB12996-1991中6.9的规定进行试验。5.16 靖转试验按GB12996一1991中6.17的规定进行试验。5.17 保护性能试验5.17.1 欠压试验调压器的调压旋钮设置在车辆标称工作电压处,车子与调压器相连,接通电源,往低电压方向调节,直至车子停止转动,记下此时的电压。5.1 7.2 过流试验电动代步车在正常条件下行驶,从额定负载值开始,以逐渐加载的方法,每次加载值为98N,直至车辆不能开动,即车辆进入过流保护状态,记下此时的电流。5.18 调速系统试验启动电动代步车调速系统从静止到最大速,重复试验三次均应符合4.1. 15的要求。5. 19 电气线路试验5.

18、 19. 1 外观检查感官目测法检查,并用拉力计测试接插件之间连接线路的牢固度。应符合4.1. 16的要求。5. 19.2 绝缘性能试验用250V兆欧表,对电动代步车的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部位之间进行绝缘性能测试,检测部位为,电池组与车架,电池组与减速机外壳,直流回路(注意:须断开与控制器的连接线)与车架,直流回路与减速机外壳。各部位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满足4.1.16的规定。5.20 充电器试验5.20.1 充电器外观要求按4.1. 17的要求目测,并在容许工作电压100V240 V下通电测试。5.20.2 充电器噪声测试应在符合5.1的条件下进行,距被测充电器300mm处用声级计测试。5.20.

19、3 充电器的介电强度试验按GB4706. 18一1999中第16章的规定进行试验。5 SN/T 1658-2005 5.20.4 充电器工作状态试验:通过调压器,将充电器的输入电压分别调至100V和240V.50 Hz或60 Hz.观察充电器是否在工作状态。5.21 鸣号装置按动电动代步车倒车、转弯的鸣号按钮,感官检查鸣号装置是否正常工作。5.22 反射器和照明5.22.1 反射器按GB2191-1995中6.1二级要求的规定进行。5.22.2 照明用感观法检查,但对照明强度和照明距离不作强制规定。5.23 制动断电试验按GB17761一1999中6.2.8.5的规定试验。松开制动闸把,试验能

20、否用人力推动车辆。5.24 电池组检查感官目测检查外观,并按GB17761-1999中6.2.8.4的要求进行试验。5.25 电磁辐射强度及抗扰性试验按GB/T18387一2001、GB/T17619-1998的规定进行试验。5.26 外观检查感官目测检查。应符合4.1.14.4、4.2的规定。5.27 使用说明书的检查按4.3的要求,查阅使用说明书。6 检验规则6. 1 型式试验6. 1. 1 抽样从定型产品中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3台。6. 1. 2 检验内容和要求型式试验检测项目、要求见表106. 1.3 结果判定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1.4 不合格的处置不合

21、格的电动代步车允rl-.iLH于技术处理,并应重新进行检测。6. 1.5 检验有效期当产品结构变动或所用标准更新引起原型式试验的结果与标准不一致时,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6.2 抽查检验6.2. 1 抽样抽查检验采用GB/T2828. 1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3。6.2.2 检验内容和要求抽查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表1。6.2.3 结果判定抽查检验的全部项目检测均合格,判抽查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2.4 不合格的处置抽查检验不合格不允许放行。6.2.5 检验有效期正常贮运条件下,抽查检验合格有效期为12个月(蓄电池贮存期超过一个半月应对蓄电池充电)。6 SN/T

22、1658-2005 襄1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查项目型式试验1 最大速度4. 1. 1 5.4 、J2 制动性能4. 1. 2 5.5 气J 3 爬坡性能4. 1. 3 5.6 、JJ 4 驻坡性能4. 1. 4 5. 7 J J 5 静态稳定性4. 1. 5 5.8 、J6 动态稳定性4. 1. 6 5.9 、J7 最小回转半径4. 1. 7 5. 10 、/8 最大噪声4. 1. 8 5.11 J 9 外形尺寸4. 1. 9 5.12 、/10 结构强度4. 1. 10 5.13 、j11 越障高度4. 1. 11 5. 14 、/12 越沟宽度4. 1.

23、12 5.15 J 13 堵转性能4. 1. 13 5.16 、/14 保护性能4. 1. 14 5.17 J 、/15 调速系统4. 1. 15 5. 18 、/J 16 电气线路4. 1. 16 5.19.1 、/、J17 绝缘性能4. 1. 16 5.19.2 、/18 充电器4. 1. 17 5.20 J 19 电池组4. 1. 18 5.24 、/20 鸣号装置4. 1. 19 5.21 、/、j21 照明及反射器4. 1. 20 5.22 、/22 制动装置4. 1. 21 5.23 .J 、J23 电磁辐射4. 1. 22 5.25 J 24 外观4.2 5.26 、J、/25 说明书4.3 5.27 J 、/注、j为必须检验项目。由CON-户同Zm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电动代步车安全技术条件SN/T 1658-200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峙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O.75 字数15千字2005年12月第一版2005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一2000定价8.00元晤书号:155066 2-16504 SN/T 165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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