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般防护GB/T 13661-92 一General protectlve c10thlng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般防护服的款达分类、设计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织物为面料,采用缝制工艺制作的一般防护lH下称防护服。2 引用标准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 411 印染棉布技术要求GB 414 印染布皂洗直在度试验方法GB 2661 男女单服装GB 2662 男女棉服装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
2、稳定性的检查GB 3921 纺织品耐洗色牢度试验方法GB 3923 机织物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量(条样法)GB 5326 精梳涤棉混纺印染布GB 13640 劳动防护服号型FJ 513 染色中长涤粘混纺布3 术语3. 1 一般防护服general protective clothing 防御普通伤害和脏污的各行业穿用的工作服。3.2 缝纫强力seam strength 在规定条件下,使织物缝纫处断裂所需的力。4 款式分类防护服分以下几种款式z8. 上、下身分离式gb. 衣裤(或帽)连体式,c 大褂式gd. 背心,e. 背带裤,国东技术监督局1992-09-02批准1993-03-01实施33
3、1 GB/T 13661-92 f. 围裙gg. 反穿衣等。5 设计原则防护服应做到安全、适用、美观、大方。应符合以下原则z5. 1 有利于人体正常生理要求和健康。5.2 款式应针对防护需要进行设计.5.2. 1 适应作业时肢体活动,便于穿脱。5.2.2 在作业中不易引起钩、挂、绞、碾.5.2.3 有利于防止粉尘、污物沾污身体。5.3 针对防护服功能需要选用与之相适应的面料。5.4 便于洗涤与修补。5.5 防护服颜色应与作业场所背景色有区别,不得影响各种色光信号的正确判断.凡需有安全标志时,标志颜色应醒目、牢固。6技术要求6. 1 面、辅材料的性能要求6. 1. 1 面料断裂强力. 化纤、涤棉
4、混纺布经向断裂强力应不小于780N(厚料)或490N(薄料),纬向断裂强力应不小于390N; b. 棉印染布经向断裂强力应不小于911N;纬向断裂强力应不小于411N. 6. 1. 2 面料缩水率. 涤棉混纺印染布缩水率应符合GB5326表4规定,b. 染色中长涤粘混纺布经向缩水率不大于3%.纬向缩水率不大予2%,C. 印染棉布经、纬向缩水率均不大于3%.对大于3%的面料必须预缩后再加工。6. 1. 3 面料耐洗色牢度. 涤棉混纺印染布应符合GB5326表5规定$b. 染色中长涤粘1m纺布应符合FJ513表5规定sC. 印染棉布应符合GB411表6规定。6. 1. 4 防护服易损部位,如肘、膝
5、盖、臀部,一层面料尚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加贴布。6. 1. 5 缝纫线单线强力不小于7.8N/50 cm(800 gf!50 cm)。6.1.6 衬布、袋布的性能,应同面料相匹配。6. 1. 7 钮扣的色泽、质地应服从防护服总体设计要求,电器装配等作业场所用工作服上禁用金属扣。6. 2 号型尺寸应符合GB13640的规定。各主要部位允许偏差应符合GB2661-2662规定。6.3 针距密度应符合表1规定。表1针距密度序号项目针距密度备注1 明线3 cm 14-18针包括无明线的暗线z 二线包缝3cm不低于9针332 G8/T 13661-92 续表1序号项目针距密度细线1 crn 12-14针3
6、 锁眼桓线1 cm不低于9针细线每眼不少于8根线4 钉扭粗线每眼不少于4根线6.4 缝制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6.4.1 各部位的缝合要顺直、整齐。伸缩性面料松紧应适宜。6.4.2 线路、针迹要整齐,无明显歪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6.4.3 腋下、裤裆等易开裂部位,采用双道线。6.4.4 上衣袖口、底边及裤脚口的折边要在2cm以上。6.4.5 钉扣牢固,钉线必须透布层。四眼扣的钉线应并列,首尾结牢。备6.4.6锁扣nR应匀整、完全、美观,扣与跟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0.2cm,扣眼开通.注6.4.7 商标位置端正,上衣钉在领下沿后中,裤子钉在门襟腰里,号型标志钉在商标下沿。6.4.8 衣片缝
7、纫强力不小于100N, 6.4.9 钮扣缝纫强力不小于140N , 6.5 成品外观要求z6.5.1 折叠端正、费烫平整,表面清洁.不得有污溃、疵点及其他有损外观的毛病6.5.2 不应有漏缝、缺件、破损。6.5.3 领子平服、不起翘,上袖端正、圆顺,袖笼周围不起绩。6.5.4 对称互差g门襟、袖长、袖口、裤长、裤脚、裤门襟对称互差不大于0.4cm , 6.6 成品色差上衣领、袋面料、裤腿侧缝色差高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4级。7试验方法, 7.1 耐洗色牢度检验按GB3921或GB414试验.7.2 成品规格检验以米制钢卷尺对成品试样主要部位规格尺寸进行测量。7.3 制作质量检验检验在照度不小于1
8、501x的平面工作台上进行,检验者前方无闪烁光或眩光。先将试样全部钮扣扣好,平铺于工作台上后,按6.2-6.6条(除6.4.8.6.4.9外)规定的技术要求,逐项进行检验。7.4 成品色差检验按GB2661第15章(1)项规定检验,以GB250评级。7. 5 缝纫强力检验按GB3923试验,结果取最低值。试样自J备方法如下z7. 5. 1 衣片缝纫试祥的制备在腋下、肩袖、裤内侧及裤裆缝合处或缝合有缺陷部位,以缝合线为中心线,截取宽5cm(有效针码长度).长33cm的试样。7.5.2 钮扣缝纫试祥的制备取衣、裤门襟(包括全部钮扣宽5cm试样,以自身扣眼,依次扣好钮扣,逐一进行试验。333 GB/
9、T 13661-92 8 检验规则8. 1 每批服装材料需经服装加工厂质检部门查验无误后,方准入库。8.2 每批防护服产品需经加工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8.3 防护服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应分别符合表2、表3要求。表2一般防护服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型式检验出厂检验01 成品号型规格+ + 02 针码密度+ + 03 缝制工艺十十04 成品外观+ 十05 成品色差+ + 06 衣片缝纫强力试验十07 钮扣缝纫强力试验十08 耐洗色牢度(标志色面料)+ 09 面料断裂强力+ 10 面料缩水率十注z十表示应检项。一表示不检项。
10、表3一般防护服不合格项目分类不合格分类序号检验项目对应标准条款 A B C 1 成品号型规格6. 2 + 2 针距密度6. 3 十3 缝合要求6. 4. 1 十4 线路针脚6. 4. 2 十5 缝缝合加强6. 4. 3 + 6 制工折边6. 4. 4 + 7 艺钉扣6. 4. 5 + B 锁眼6. 4. 6 + 9 商标6. 4. 7 + 334 、,G/T 13661-92 续表3不合格分类序号检验项目对应标准条款A B C 10 折叠与清洁6. 5. 1 + 成11 晶缺件、漏缝、破损6. 5. 2 十12 外上领与上袖6. 5. 3 + 观13 对称互差6. 5. 4 十14 成品包差6
11、. 6 十 15 衣片缝纫强力6. 4. 8 十16 物钉扣缝纫强力6. 4. 9 十理面料断裂强力17 性6. 1. 1 + 18 能面料缩水率6. 1. 2 十19 酣洗包牢度6. 1. 3 + 8.4 出厂检验应按批量进行,应以供货批为检查批,也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检查批。被检防护服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8.5 出厂检验采用计数抽样方法,应符合GB2828规定,按表4随机抽样。表4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批量范围仲、套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A. 合格判定数,R,-不合格判定数。8.6
12、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zB. 新产品正式投产前,样本大小件、套A, 8 。13 1 20 1 32 2 50 3 80 5 125 7 200 10 合格质量水平(AQL)A B R. R, 1 1 2 2 2 3 z 3 4 3 5 6 4 7 8 6 10 11 8 14 15 11 21 22 C A, R.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21 22 21 22 335 、GB!T 13661-92 b. 服装面料、款式,缝制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整体效能, 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d. 出F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se. 正常生产的产
13、品可每两年进行一次,f. 产品质量检验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8.7 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应符合GB2829规定。型式检验的检查批,应是为定型检验生产的全部产品,或正常批量生产过程中,型式检验规定周期内的全部产品。抽样大小应根据所承受的试验费用与试验设备的现有能力确定。也可按表5随机抽样。表5判别水平E的一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仪QL)样本大小A B C 件、套A. R. A. R. A, R. 3 。1 1 2 3 4 8.8 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g8.8.1 应依据表3的要求,按A、B、C三类不合格数分别累计。累计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件产品上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A类不合
14、格可能同时存在B类和C类不合格).按一个A类不合格品统计,b 一件产品上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B类不合格(可能同时存在C类不合格,但不得有A类不合格).按一个B类不合格统计, 一件产品上有一个或一个以上C类不合格(不得有A类或B类不合格).按一个C类不合格统计。8.8.2 某一类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时,为该类检验项目合格。反之,如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儿,则该检验项目为不合格。8.8.3 如A、B、C三类检验项目均合格,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仅C类检验项目不合格,该批产品为副品P若A、B类检验项目不合格或A、B两类有一类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8.4 对不合格批产品,允许将不
15、合格品剔除或全面返修,修改后再次提交检验,检验的严格程度及样本大小应由供需双方商定。8.9对违反一般防护服设计原则,影响防护功能,面料主要性能不符合规定的未定型新产品,不得进行型式检验,不准投产。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1 每件成品须有厂名、商标、号型和检验合格证。外包装上应有厂名、商品名称、货号、数量及出厂日期。9.2 包装应整齐、牢固,数量准确,在产品与外包装间应设防潮隔层,外包装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9.3 产品运输不得损坏包装,防止雨淋日晒。9.4 产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及确保安全的地方贮存、防止鼠咬虫蛙、霉变和其他隐患。336 GB/T 13661-92 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铁道部劳动卫生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家邦、于冰茜、徐文兰、李*膏、苏慧、金守回.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