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4157-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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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4308001T 47 a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BT 24 1 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2009-06-25发布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Energy consumption and range-Test procedures201001-01实施宰瞀常鬻黼警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仅19前 言GBT 241572009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2、、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星月神电动车有限公司、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中国群升集团浙江千禧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哈利斯顿机电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安乃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文泉、赵静炜、李维菁、王强、黄晓东、黄金权、姚湘江、陈明均、王业明、贾爱萍、叶建军、赵春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 24157-200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储能蓄电池为唯

3、一动力来源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定义见GBT 24158)(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37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总则GB 14622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GBT17883-1999 02S级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eqvIEC 60678:1992)GB 181

4、76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GBT 18385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 19596-2004,ISO 8713:2002,NEQ)GBT 24156-2009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GBT 19596、GBT 53591和GB 2415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试验车质量test ma$of electric motorcycle电动摩托车整车整备质量与试验所需附加质量的和。其中:

5、a) 两轮电动摩托车和两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附加质量(包括试验仪器与驾驶员质量)为75 kg士5 kg;b)三轮电动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附加质量为额定载荷(厂定最大有效载荷)。32能量消耗率energy consumption电动摩托车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设定工况作续驶里程试验。试验结束后,用配套的充电装置(或其他符合同样要求的充电装置)重新充电至试验前存量。期间所充电能除以总行驶里程所得到的商为电动摩托车的能量消耗率,单位为whkm。33续驶里程range电动摩托车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工况法、等速法行驶,直到设定的试验终止条件,能连续行驶的最大距离为电动摩托车的

6、续驶里程,单位为km。1GBT 24 15720094测量参数的准确度试验用测量仪器的分辨率、准确度应符合表1规定。表1试验仪器的分辨率和准确度测量参数 单 位 分辨率 准确度时间 o1 s 土01 s距离 1 m 士01温度 1 士l速度 kmh 01 kmh 土I质量 kg 1 kgI 士05能量 Wh o2S(见GBT 17883) o2S(见GBT 17883)8如果在底盘测功机上试验,质量分辨率要求按GB 18176及GB 14622的规定。5试验条件51车辆条件试验车辆按下列要求准备:a)试验前至少用所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磨合行驶100 km。b)试验车辆应依据31的规定加载。如果试验

7、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按GB 18176或GB 14622规定的试验车质量加载。c) 在环境状况下,车辆轮胎气压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d)润滑油黏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e)关闭车上的照明、信号装置以及辅助设备(另有特殊要求时除外)。f) 除用于驱动用途外的所有储能系统(电能、液压等)都按规定充足能量。52环境条件试验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a)室内试验在(25士5)范围内进行;b)室外试验在(25士10)范围内进行;c)室外试验时平均风速不超过3 ms,阵风最大风速不超过8 ms;d)相对湿度不大于95。53驾驶员驾驶要求驾驶员需按GBT 5378的相关要求驾驶车辆。6试验方法61试验

8、步骤通过一次试验同时测定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程序如下:a)动力蓄电池按631完全放电后按632规定充电,测量电网所消耗的能量;b)按循环工况或等速进行续驶里程试验;c)再次为动力蓄电池充电至原来存量,测量电网消耗的能量;d) 由续驶里程和再次充电量计算能量消耗率。如果需要在两个工作步骤之间移动车辆,不允许使用车上的动力,也不允许使用回收制动能量等方法给车辆补充能量。2GBT 24157200962续驶里程试验的终止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即需停车终止试验:a) 车辆配装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b) 工况法试验时最高车速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或即时车速、时间超出规定公差累计超过4 s;c

9、)等速试验时行驶速度持续达不到设计最高车速的70。63动力蓄电池的初次充电631初次充电前,试验车辆的动力蓄电池需经完全放电,即在环形跑道或底盘测功机上以最高车速的70士5车速稳定行驶,直至发生下列情况之一:a)车辆配装的仪器或指示器指示驾驶员停车;b)车速达不到最高车速的65。632除非车辆制造厂或动力蓄电池制造厂另有规定,动力蓄电池应在完全放电后按GBT 24156规定的方法初次充电至充满状态。64车辆道路阻力的设定在道路上试验时,载荷按31的规定。在底盘测功机上试验时,按附录A的规定设定底盘测功机当量惯量及车辆道路模拟阻力。65续驶里程试验651一般规定续驶里程试验有工况法、等速法二种方

10、法。在动力蓄电池充电结束后4 h之内应开始试验。652工况法试验工况(速度、时间)的公差试验循环的即时速度和测试时间的误差应该在图1给出的公差范围内。2主割捌1基准曲线;2速度公差;3时问公差。图1试验工况的公差图示各点的速度公差为土2 kmh,时间公差为1 s。在每组行驶循环中超出上述公差范围的累计时问不得超过4 s,并需在试验报告中注明。653工况法工况法续驶里程试验只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续驶至发生62a)、b)所述情况,结束试验。电动轻便摩托车按GB 18176,电动摩托车按GB 14622的规定设置道路阻力。除有其他规定外,工况法试验期间不允许停车3次以上,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5 rai

11、n。试验结束后,记录续驶里程D#(单位km,修约到一位小数)。同时记录所用的时间(单位min)。报告中需记录试验期间车辆的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次数和停车时间。3GBT 241572009654等速法等速法续驶里程试验可以在道路或者底盘测功机上进行。二种试验的结论有分歧时以道路试验为准。道路试验的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5378的规定。车速为设计最高车速的70,公差士2 kmh。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停车3次以上,累计时间不超过15 rain。续驶至发生62a)、c)所述情况。在底盘测功机进行等速法续驶里程试验时,电动轻便摩托车按GB 18176,电动摩托车按GB 14622的规定设置道路阻力。试验

12、过程中不允许停车3次以上,累计时间不超过15 min。续驶直至发生62a)、c)所述情况。试验结束后,记录续驶里程D等遘(单位kra,修约到一位小数)。同时记录所用的时间(单位min)。报告中需记录试验期间平均车速、停车次数和停车时间。66动力蓄电池再次充电在完成65所规定的续驶里程试验后2 h之内,按照与63所规定的初次充电同样的方法对动力蓄电池充电至与初次充电同样的充满状态。在电网与车辆充电器之间连接能量测量装置,测景电网所输能量E。注:如果电网断电,其断开的时间应该根据停电时间,适当延长相应时闯。车辆制造厂和检测机构的技术服务部门应该探讨充电的有效性,确认整个试验的有效性。67能量消耗率

13、的计算使用下式计算能量消耗率c(工况法为c工况,等速法为Ct),单位Whkm。一般修约到整数。c=吾式中:E再次充电时来自电网的能量(工况法为E主,等速法为Et),单位为瓦时(wh);D一试验期间行驶的总里程(工况法为DIR,等速法为Dt)单位为千米(kin)。68续驶里程与能量消耗率的评定如果在底盘测功机上先后按工况法、等速法进行试验,可分别记录下工况法续驶里程DI和等速法续驶里程D,然后按下式折算出当量续驶里程D-;D当量一。DD工况+(1一aD)D辱建式中:为工况法续驶里程的加权系数,取QDo6。等速法的加权系数为(1-a。)。分别按67的规定计算出二种试验的能量消耗率cz和c,然后按下

14、式折算出当量能量消耗率c女-。c当量一口c c工况+(1一dc)c辱速式中:a。为工况法能量消耗率的加权系数,取a。一o6。等速法的加权系数为(1一a。)。附录A(规范性附录)底盘测功机的基本设定和当量惯量的设定GBT 241572009A1概述653规定了在底盘测功机上按变工况测试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续驶里程和能量消耗率的方法。本附录规定该试验的循环工况、底盘测功机及其校正、试验前测功机和受试车的准备。A2轻便电动摩托车工况法试验的运行循环运行循环见图A1及表A1。图A1所示仅适用于设计最高车速等于50 kmh的车辆。设计最高车速低于50 kmh的车辆将速度控制手柄置于全开位置即可。

15、图A1 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运行循环GBT 241572009表A1 轻便电动摩托车的运行循环加速度 速度 操作时间 累计时闯操作序号 操作ms2 kmh1 停车 0 8 82 加速 速度控制全开 0一nmx 自然3 等速 速度控制全开 504 减速 056 max-20 15 655 等速 20 36 1016 减速 093 200 6 1077 停车 0 5 112由6个小循环组成个大循环。A3电动摩托车的运行循环A31循环工况运行循环分市区运行循环(见图A2及表A2)和市郊运行循环(见图A3及表A3)Z部分。图A2及表A2仅适用于70最高设计车速不低于50 kmh的车辆。70设计最高车速低于

16、50 kmh的车辆只加速到70设计最高车速。图A3及表A3仅适用于70最高设计车速不低于90 kmh的车辆。70设计最高车速低于90 kmh的车辆只加速到70设计最高车速。工况时间 循环终了时问196 s图A2市区运行循环表A2市区运行循环GBT 241572009操作序号 操作 加速度(ms2) 速度(kinh) 操作时间s 累计时间s1 停车 O 11 112 加速 104 O-15 4 153 等速 15 8 234 减速 一069 15,10 2 255 减速 一O92 100 3 286 停车 21 497 加速 074 O-32 12 618 等速 32 24 859 减速 075

17、 32+10 8 9310 减速 092 10-O 3 9611 停车 21 11712 加速 053 050 26 14313 等速 50 12 15514 减速 052 5035 8 16315 等速 35 13 17616 减速 068 3510 9 18517 减速 092 10-O 3 18818 停车 7 195注:如果有挡位,应按摩托车制造厂提供的规范换挡。拿j 120硝110抖100908070605040302010 ;。九:3;。厂弋50 lOO 150 200 250 300 350 400时间图A3市郊运行循环7GBT 241572009表A3市郊运行循环操作序号 操作

18、 加速度l(mls2) 速度I Ckmlh) 操作时间s 累计时间s1 停车 O 20 202 加速 O47 O,70 41 613 等逮 70 50 11l4 减速 069 7050 8 1195 等速 50 69 1886 加速 043 5070 13 2017 等速 70 50 2518 加速 024 70-90 231 27419 等速 90 84 358110 减速 069 90-80 39 36211 减速 一104 8050 8 37012 减速 一139 50+O 10 38013 停车 0 20 400最高车速低于100 kmh的两轮摩托车和所有三轮摩托车的运行循环仅由市区运

19、行循环组成,6个市区运行循环为一大循环。最高车速大于等于100 kmh的两轮摩托车则由6个市区运行循环和1个市郊运行循环组成一个大循环,如图A4所示。著芝120誓llo100908070605040302010o一 市郊运转循环单元市区运转循环单元 厂; 时矾 讪八 、 肌 、 棚 195 195 195 195 195 400 时问1 5图A4高速两轮摩托车的运行循环A4底盘测功机及其校正底盘测功机的基本要求见GBT 24156-2009中A1。8A5试验其他要求GBT 241572009A51 台架试验车辆冷却系统的调整台架试验车辆冷却系统也可按下列情况调整:台架试验的冷却系统应能在摩托车

20、运转时维持其电机、控制器等组件的温度接近在道路上行驶时的温度。A52电动摩托车调整A521 轮胎压力一般调整至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道路行使时的)使用压力。如果滚轮的直径小于500 n21Tl,轮胎压力可增加3050。A522驱动轮上的载荷与载一名75 kg驾驶员在正常道路上行驶时的载荷相差不超过3 kg。轻便摩托车试验时底盘测功机的特殊调整要求。应调整功率吸收装置,以速度控制手柄全开时轻便摩托车在底盘测功机上的速度等于其在道路上可能达到的最大速度(士1 kmh的偏差),该道路上可能达到的最大速度与制造企业标定的最大速度之差不大于士2 kmh。A6试验操作提示A61 正式试验前可进行预演,以熟悉如何控制速度和制动。A62试验时电动摩托车需水平放置。A63加速时,速度控制手柄置于适当位置,必要时使用变速器以尽快地达到目标速度。最高速度的等速阶段控制手柄保持在全开位置。20 kmh等速阶段固定速度控制手柄位置。减速时,速度控制手柄置于完全关闭位置。若自然减速过程比规定时间长,应使用车辆制动器,以按上述规定工况运行;若自然减速过程比规定时间短,可等速运行一段时间,并人其后的等速运行或停车等待来恢复理论循环(此时不要求在652图1所给出的公差范围内)。如果采用底盘测功机制动减速,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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