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

上传人:terrorscript155 文档编号:187868 上传时间:2019-07-14 格式:PDF 页数:28 大小:695.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GB 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亲,该文档总共2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道昌ICS 03. 100.01 A 80 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B/T 28837一2012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Requirement on services of quarantine treatments of wood packing material 2012-12-01实施2012-11-05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这窑川墨、1r鸣、UJ阳川咄咄mA)A码耐、Ji俨数白守墨、GB/T 28837-2012 目次皿1112333333445566677888012345678901叮BA唱EA唱EAtA唱tA唱EA咽

2、本叮tE企咛tA唱EAnrunfu单u单告证单告报凭报报果格申果结合理结理理u录处理处处求疫处蒸害要七EH检热熏除局表检单u装装装装系布求琅收告包包包包体与要hu验报质质质质理境制虫厂置求度木木木木管环控灭入处卜物物物物量施疫疫装咒如控源H货货货货质设防防包情昕制求监置溯境境境境疫区境境质常训u搜控要量处和出出出出检厂环环木异培FF的制质和理制技仲川ut讯怀特白白置控及告管控要和影和影和和和影和和和瞅伫附牌轿回精制睬随时瞅瞅瞅喇那时四跚跚MM四四四四四四引定施同限量施疫测理购理理况理i踪理训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料性和加合期质设防悯瞅瞅刷惜时则问他VHr础黯班喷喷喷喷啧啧啧啧资资喷前围范语识务务

3、疫区境监委原检标异检储运交服档员ABCDEFGHU(言范规术标服服检厂环录录录录录录录录录录录考前123456789川口MUHUMuumnn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附参I GB/T 28837-201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SAC/TC48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景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动植检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

4、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古田县鹤灵除害处理有限公司、汕头市汇海木制品厂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泉准、陈富槐、陈其生、黄智辉、马克争、林忠、陈智勇、李今中、胡美玲、万本屹、孙健、陈勇、洪节省、陈金辉、蔡开珍、吴剑光、谭卫钧、汤知农、庞林、张勇、杨立国、吴伟宁、李芳荣、吕问贤、林立、林文真。皿主主/ / GB/T 28837-2012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的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行业及其相关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GB/T 28838 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SN/T 1143 植物检疫简易熏蒸库熏蒸操作规程国际植物保护公约CInternational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 3 术语和定义GB/T 204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标识加施资格企业enterprise qualified for identifying 获得检验检疫机构认可,具有资格

6、对出境木质包装采用已批准的检疫处理措施实施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企业。3.2 木质包装wood packing material 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模、垫木、枕木、衬木等。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3.3 3.4 3.5 热处理库heat treatment chamber 利用热处理技术杀灭木质包装材料中有害生物的固定设施。SN/T 2371-2009,定义3.1J实时监测real-time monitoring 检验检疫机构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对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处

7、理过程中的实时数据进行远程监控。注2改写SN/T2371一2009,定义3.20电子监管distant supervision by internet 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相关信息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过程。注:改写SN/T2371-2009,定义3.301 GB/T 28837-2012 3.6 熏蒸库fumigation chamfer 专门用于对植物、植物产品、木质包装材料等进行熏蒸处理的建筑物及符合要求的设施。SN/T 1143-2002,定义2.1J4 标识加施资格企业4. 1 企业资质4. 1. 1 应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4.1.2 应取得4. 1. 3 热处理呐77:出旦国也r

8、t7J、可=1吧?叫写汁1;jI曰阳。4.2 人员4.2. 1 企业应业应组,其成员应:一一熟悉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一熟练掌握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相关技术和操作规程; 一具有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的相应管理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一一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并持证上岗; 一一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分析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做2.3 协检员应经检验检疫或相关机构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沁业资格证书,应及检4.2.4实施视雌控的操作员和管理员应经电子监管操作培训,有较强的业销抑制练运用监控软件4.2. 4.3 面达到环保要求。4.4 服务费用/二二:/ 企业应告知客户服务费用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

9、收取费用。4.5 服务场所和标识4.5.1 企业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作业需求相适应的营业或作业场所。环境等方4.5.2 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并应符合保障安全生产、计量检定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4.5.3 企业的名称应含有表明行业特点。4.5.4 服务营业场所、运输工具等宜有企业标识。4.5.5 单证上应标注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名称、经营代码、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GB/T 28837-2012 5 服务合同和单证5. 1 服务合同格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规定的要求。5.2 服务合同应明确委托人及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木质包装的型号规格、价格

10、、数量、交货期、技术要求等。5.3 服务单证包括:一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申报单),参见附录A;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参见附录B;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结果报告单),参见附录C;一一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曲线图;一一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过程检测记录;一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参见附录Do6 服务期限与承诺6. 1 服务期限6. 1. 1 接受委托后,标识加施企业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处理的木质包装进行检疫处理。6.1.2 木质包装热处理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内将经检疫处理后的木质包装交付给委托单位。6.2 服务承诺6.2. 1 标识加施企业对选材、检疫处理、标识加施

11、环节负责。6.2.2 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进行加施检疫处理标识。6.2.3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7 检瘟质量管理体系参见附录E。8 厂区设施环境与布局要求参见附录Fo9 环境防瘟控制要求参见附录G。10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10. 1 测量装置10. 1. 1 木材水分检测计和热处理窑炉的热电偶温度检测计等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有国家标准计量检定合格标志或符合有关行业标准。3 G/T 28837-2012 10. 1. 2 应定期安排有关检定机构进行仪器检定。检定机构签发的检定证书或报告须妥善保存。10. 1. 3 测量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10. 1. 4 应及时评估失准仪器可能对产品构

12、成的影响及仪器失准期间可能导致不合格品的严重性以决定应采取的行动,并将决定记录在纠偏行动记录上。10.2 仪器检定状态标识仪器的检定状态应有,但不限于,以下的检定标识识别:一一检定合格的仪器贴上检定绿色合格标识;一一维修中或未经检定的仪器挂上停用j不在使用中的标牌。10.3 出口货物木质包装质量控制监测系统10.3. 1 应安装必要的监测和控制设备,以实现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过程中加热升温、排气降温、调节湿度或熏蒸投药浓度等关键技术参数的实时监测、控制与记录,使整个检疫处理过程符合要求。10.3.2 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电子监管的要求,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对待处理木质包装、检疫处理过程、标识加施过程、成

13、品库管理过程等关键控制点的现场进行远程实时视频监控,实现检验检疫机构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关键技术参数的远程监管与必要的合格评定。10.3.3 应及时对质量控制与监测系统中的数据流和信息流进行分析和判定,并适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或报告检验检疫机构,确保检疫处理过程真实有效。同时应做好对上述信息的记录、留存与备查工作。11 委托受理11. 1 提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在委托处理前填写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委托书。11. 2 委托书应加盖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的公章。11. 3 根据委托书确定的事项和范围,认真、尽责地履行义务,及时向客户汇报业务进展情况,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11. 4 对委托处理

14、木质包装具体要求的说明,包括:一一品种、数量、规格的要求。提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应如实申报木质包装的品种、数量、规格。-一一形态要求。木质包装应以完整立面形式处理。一一材质要求。无树皮,元活虫。一一其他要求。需在包装时固定的附属结构(支架、撑木、垫木等一并检疫处理;木箱侧板有肢合板,不便一并热处理的,应对侧板的实木部分进行处理,并清点数量;仅有底座为实木部分的木箱需要处理的,提请使用企业应在委托书上声明,所取得的合格凭证也将做相应说明。12 原料采购质量控制要求12. 1 原料验收12. 1. 1 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原料验收。12. 1. 2 所有半成品原料入厂前应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

15、填写登记表。12. 1. 3 应填写木质包装入厂验收检查记录机参见附录l),与随附单证或资料进行品种、数量、规格等核对,确认与实物相符。12. 1. 4 提请客户做好原料交接和验收工作。12. 1. 5 负责原料运输的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检疫要求,车厢底部不能有树皮、下脚料、泥土等杂质,以防止有害生物通过运输途径进入厂区,构成交叉污染。12.2 检验项目和控制标准GB/T 28837一2012原料入厂的检验项应控制在元树皮、无活虫;处理木材尺寸规格应符合客户要求,不得大于热电偶埋植木块尺寸。13 检瘟处理操作及质量监控要求13. 1 热处理热处理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28838规定的要求,防止

16、因不按规程操作或工作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13.2 熏蒸处理13.2. 1 熏蒸处理及技术要求应符合SN/T1143规定的要求,在熏蒸密闭期间,不得擅自打开密封库的密封部件;未征得熏蒸操作人员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熏蒸库内。13.2.2 在常压下,澳甲烧熏蒸处理(MB)应按表l所列条件处理。表1滇甲虫完熏蒸处理(MB)最低浓度要求温度剂量g/m3 g/m3 2 h 4h 12 h 24 h 二三2148 36 31 28 24 二,1656 42 36 32 28 二,1164 48 42 36 32 13.2.3 熏蒸温度不低于10OC,熏蒸时间不少于24h。熏蒸处理过程中应至少在第2h , 4

17、 h , 24 h进行熏蒸浓度检测。13.3 其他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他检疫处理方法。14 标识管理制度14. 1 标识正确使用用于确认检疫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的特定标志,见GB/T28838 0 14.2 加施标识14.2. 1 应按照GB/T28838的要求进行加施标识,规格和位置应符合检验检疫机构要求,清晰易辨及永久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仿制。14.2.2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监管或批准,不应在己处理的木质包装上擅自加施标识。14.2.3 建立标识印章使用制度。在使用标识保管过程中,发生遗失、损毁时,要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销其印章。5 G/T 28837-2012

18、 14.2.4 对再利用、再加工或经修理的出境木质包装,加施标识前应确认其各个组成部分均得到有效检疫处理,经验证后重新加施标识,并去除旧标识。14.2.5 标识加施应在装有纱门纱窗的标识加施区内进行。14.2.6 加施标识时,应做好作业记录。14.2.7 加施标识应符合GBjT28838的规定。15 异常情况的报告和处置15. 1 建立异常情况的报告和处置制度。15.2 生产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查找原因,暂停使用与销售,限期整改,并在异常情况处置报告单)(参见附录J)上作详细记录:一一检疫处理未达到规定温度、浓度、时间等技术指标的;一一处理设施、检测设备损坏,达不到要求

19、的;一申报的品名、规格等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库、生产区、标识加施区、成品库管理不规范,经检疫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一一未经热处理即加施热处理标识的;-因标识加施企业原因,其木质包装被输往国或地区检出有害生物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一一批次及销售、使用管理不清,导致无法溯源的;-一一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一一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热处理质量的。15. 3 (异常情况处置报告单上应列明生产单位、型号规格、材料名称、数量、异常情况描述及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和处理情况跟踪等。16 检症处理批次管理和溯源制度16. 1 批号标识

20、加施16. 1. 1 建立检疫处理批次管理制度和核销制度。16. 1. 2 应按照GBjT28838的要求进行加施标识,规格和位置应符合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坚持先进先出原则。16. 1. 3 建立木质包装使用记录,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监督。16.2 核销16.2. 1 核销信息应由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填写。16.2.2 填写内容包括数量、出口日期、货物名称、场站、集装箱号、出口国家、申报日期等内容。16.3 产晶溯源流程木质包装物在输往国或地区发现检疫处理质量问题时,应按GBjT28838规定的流程进行产品追溯。17 储存和运输的控制17. 1 原料储存控制17. 1. 1 原料暂存区的位置应合适,周

21、围不应有积水和树木花草。 GB/T 28837-2012 17. 1.2 原料进货数量应根据热处理能力进行控制,避免原料变质和害虫草生。17. 1. 3 原料暂存区应设有适当的防雨设施。17. 1. 4 原料存放区以及下脚料存放区地面应是水泥路面,不应低处,靠墙角一侧应有20cm高的水泥护墙,防止有害生物从墙角侵入。17. 1. 5 生产下脚料存放区应远离热处理库及成品库,并宜用密闭的容器乘装,每天及时处理。17.2 成品储存控制17.2. 1 成品仓库的容量应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为准则。17.2.2 成品仓库应封闭,有纱窗网并设置必要的门挡。仓库的地板应为水泥等硬质材料,天花板不能是竹木质材料

22、制成,结构紧密便于清扫,防止有害生物草生或侵入。17.2.3 成品仓库的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定期喷洒药剂,做好除虫防虫工作,防止淋雨、受潮和有害生物二次感染。17.2.4 热处理后的产品存放应放置在成品库内,不得置于室外。17.2.5 不应将处理合格与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木质包装混合堆放。17.2.6 成品应置放在专用成品仓堆放。应按照不同批次分别离地、离墙整齐放置。17.2.7 存放区域应相对独立,不应与未经检疫处理的木质包装混放。未经热处理和标识加施的产品不得进入成品库。17.2.8 应尽量缩短热处理后原料的搬运距离和与外界的接触时间,避免有害生物再次污染。17.2.9 成品仓库与原料

23、验货区的关系应按进货一验收一热处理成品验收标识加施一人库的流水作业程序进行。18 运输18. 1 装载和运输已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应符合检验检疫机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18.2 车厢结构中不应使用木质材料,材质和结构应符合不易草生害虫、便于清扫和消毒的要求。18.3 应保持运输工具清洁、干燥。18.4 应制定车辆管理目录清单,分别注明原料和成品运输工具的牌号以及相关信息,而装运和卸货人员应在每次装卸过程中记录车牌号,与车辆管理目录清单进行核对。18.5 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雨、防潮、防污染。18.6 不得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运送原料和成品,避免产生交叉污染。18.7 装运原料的运输工具不应和装载成品运

24、输工具同时进出,进出应相对分开。18.8 装载、运送原料的运输工具应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后,才能装载、运送成品。19 交付提请使用企业在验收经检疫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木质包装时,认真核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合格凭证上的信息,并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一一元树皮;一一无活虫;一一如针叶木做熏蒸处理,应元蓝变;一一元泥土、油污等杂物污染;一一元腐朽;一一无霉变;7 GB/T 28837-2012 一一每件独立包装上至少在两个相对面的显著位置加施IPPC标识,且标识清晰;一一标识颜色不能为红、黄、橙等鲜艳的警戒色;一一每件包装上应有生产批号,且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合格凭证上的批号相符。20

25、服务跟踪20. 1 包装提请使用企业在包装时,应注意以下事项:20.2 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管理和查询服务。21.3 档案的保存期限应至少保存两年,并应与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容相适用,符合从业人员管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信用管理、商务管理、业务管理、统计管理等的需要。22 员工培训控制要求22. 1 培训计划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管理要求,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参见附录K。8 GB/T 28837-2012 22.2. 1 应以适当方式组织新员工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及质量意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22.2.2 在全体职工中进行

26、有针对性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22.2.3 以适当形式,组织员工进行木质包装质量管理培训,包括工厂管理手册、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22.2.4 以适当形式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包括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实施及安全知识培训等。22.2.5 以适当形式组织从事特殊王种人员(包括热处理操作员、标识加施操作员等)进行专业培训11。22.2.6 以适当形式组织防疫管理小组和员工进行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常识、应急案例分析/卢等培训。7/7/ 兰/毛川、去忑入培训考核/厅、公,以确定培训的有效性。 ,可通过毫试、现场抽取答题、岗位技能竞赛等方式,检验员

27、工的应变1( 培训要求22.2 / 22.3 22.3. 1 22.3.2 程度。, / 、 / 9 _/ G/T 28837-20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lJIt处理申报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申报单,见表A.10 表A.1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症处理申报单申请单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申请检疫处理的该批出境木质包装明细包装种类规格数量该批申请的木质包装经企业自荐符合检疫处理前要求。申请于年月日进行检疫处理。企业盖章业务负责人签字)申请时间z年月日检验检疫部门意见:同意该申请的木质包装进行检疫处理。检疫人员签字z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

28、存。10 GB/T 28837-20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见表B.10表B.1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标识加施企业名称木质包装种类数量木材最大厚度处理库号生产批次申报单号处理日期木材中心温度达到时间干球中心温度达到时间相对湿度为:热处理起始时间z热处理结束时间: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热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热处理技术操作人员(签名): 业务负责人(签名h年月日(盖章)结果评定z该批木质包装热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月日备注:注:1.附温度检测自动打印记录。2.本表一式

29、二联,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关,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11 G/T 28837-20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见表C.10表C.1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结果报告单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包装种类数量/规格生产批次生产编号处理日期处理体积药剂种类剂量温度时间2 h 4 h 12 h 24 h 浓度检测值已按上述要求对本批木质包装实施熏蒸处理,请检验检疫机关予以审核。熏蒸处理负责人(签名h业务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章)结果评定z该批木质包装熏蒸处理过程符合要求,准予加施标识.检验检疫人员(签名): 年月日备注2注:本表一式二联

30、,第一联交检验检疫机构,第二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12 GB/T 28837-20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见表D.L表D.1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编号:标识加施企业名称(盖章)联系人电话使用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货物名称拟输往国家/地区包装种类数量/规格处理结果报告单编号备注: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使用企业,第二联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查核销,第三联标识加施企业留存。13 G/T 28837-2012 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症质量管理体系E.1 确立生产质量方针和目标,检疫处理质量应纳入企业质量管理目标。E.2 制定原料采购

31、质量控制要求,建立原料采购的台账,注明来源、材种、数量等。E.3 制定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操作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进行自检和检疫处理效果检查,并做好记录。E.4 制定标识加施管理及成品库检疫管理要求,并做好进、出库和销售记录,有效追溯产品流向。E.5 制定环境防疫控制要求,定期做好下脚料处理、环境防疫并做好记录。E. 6 建立异常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14 GB/T 28837-20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厂区设施环境与布局要求F. 1 厂区道路及场地应平整、硬化,原料区、半成品加工区、批次加施区、热处理库、标识加施区、成品库及周围均应为水泥地,道路平整,不得有积水。F. 11 F. 12 F.

32、 13 F. 14 F. 15 F. 16 F. 17 F. 18 F. 19 F.20 15 GB/T 28837-2012 附录G(资料性附录)环境防疫控制要求G.1 应保持厂区内环境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扫、消毒,并及时清理杂草、积水。G.2 应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每小时至少清扫一次。G.3 清理后的下脚料应统一放置到下脚料堆放区内。G.4 至少每隔4h对生活垃圾存放区、原料树皮或下脚料推放区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运出厂外至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中处理。G.5 定期对厂区、仓库以及运输工具进行防疫消毒。G.6 采用高效低毒杀虫剂。G.7 应遵循灭虫剂安全使用规程的要求,按预定的路径进行喷

33、药,并注意掌握风向。G.8 喷药人员应穿着防护服,戴口罩。G.9 杀虫药剂应置放在厂区内固定的位置,并加以明显标识,配好的药剂置于专用的喷药器内。G.10 药剂管理和喷洒应指定专人负责,实施严格的药剂采购和领用制度,做好相应的记录。G.11 至少每周对厂区道路、围墙、仓库、厕所、生活办公区、原料堆放场等区域实施一次喷药,进行灭虫、防鼠、防疫、消毒。春、夏季害虫高发季节,应根据害虫草生状况,可每天喷药。G.12 应组织对环境防疫效果进行检查,发现效果不佳的,应及时调整防疫消毒措施。G.13 应做好环境防疫情况、标识加施区和成品库防疫情况的记录,并应妥善保管。记录表参见附录Ho16 GB/T 28

34、837-2012 附录H(资料性附录)环境防疫灭虫记录表环境防疫灭虫记录表,见表H.lo表H.1环境防症灭虫记录表剂量防时间防疫地点防疫事项|月疫次数防疫措:1:斗疫经办人审核验证 / / X V 、巳、f !l 、 飞 / 、/ / / / / 飞飞1、/ |/ / / 气队、三f二/ r 二二二二-._-飞lJ 伫二 , 17 GB/T 28837-2012 附录I(资料性附录)木质包装入厂验收检查记录木质包装入厂验收检查记录,见表1.10表1.1 木质包装入厂验收检查记录序号:时间待处理数量材种原材料来源供应商批号使用单位检查项目结构弯曲虫眼印刷标记纯棱霉变受力构件裂纹活虫箱板斜纹活蜗腐

35、朽夹皮病害症状箱体尺寸用钉含水率检查结果检验员z部门意见负责人2备注18 G/T 28837-2012 附录J(资料性附录)异常情况处置报告单异常情况处置报告单,见表J.1o表J.1 异常情况处置报告单生产单位型号规格材料名称数量异常情况描述及原因分析检验员/日期2处理措施主管/日期z部门意见主管/日期z处理情况跟踪跟踪人/日期:备注2厂长/日期:19 GB/T 28837-2012 附录K(资料性附录)培训计划K. 1 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管理要求,制定新进员工培训11、在职培训、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计划。K. 2 制定培训计划时,应考虑工艺变化;新标准、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E新、老员工的数量

36、变化以及部门和职位调整等情况,确定培训目标、学习方针、教学方法、培训形式、培训视昕教具、培训设备、师资、培训时间、受圳人员的选择、培训经费、培训效果检验。20 GB/T 28837-2012 参考文献lJ GB/T 7284-1998 框架木箱2J GB/T 12464-2002 普通木箱3J SN/T 2371-2009 木质包装热处理操作规程4J 朱政贤.木材干燥.2版.北京z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5J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Guidelines for Regulating Wood Packing Material in International Trade) ,即简

37、称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出版物CISPM15)6J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7J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8J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32号公告)9J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69号令)口oJ关于调整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澳甲炕熏蒸处理技术要求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05号公告)NFONlh的NH阁。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GB/T 28837-2012 国中*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1.75 字数44千字2013年1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13年1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45902 27.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定价GB/T 28837-2012 打印日期:2013年1月17日F00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