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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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100 c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2006-03-13发布2006斗0-01实施叶=-f1空头民E兰是不口自三lJ主坐三音发布目E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GBZ 169-2006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

2、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绍智、姜恩海、刘长安、陈尔东。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脸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诠断及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Z 169-2006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Z/T 15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内容与格式3 职业性放射性使病的诊断

3、3. 1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3. 1. 1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省级具有放射医学专业的医疗卫生机构与辐射防护专业机构承担。3. 1.2 从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3. 1. 2. 1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lE); 3. 1. 2. 2 具有与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 1. 2. 3 具有与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手段;3. 1. 2. 4 具有估算受照人员受照剂量的能力i3. 1.2. 5 具有用生物学方法估算受照人员受照剂量的能力;3. 1. 2. 6 具

4、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执业医师;3. 1. 2. 7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3.2 从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执业医师应具备的条件:3.2. 1 具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医师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3.2.2 具有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2.3 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3.2.4 从事放射性疾病诊疗和(或)与其相关的专业工作5年以上;3.2.5 熟悉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剂量监测、评价和有关的管理规定:3.2.6 经过国家指定机构培训、考核合格。3.3 职业性放射性皖南的诊断程序和方式3. 3. 1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诊断机构提出诊断申请,并按

5、照本标准第3.5条之规定提供相关资料。3.3.2诊断机构E切厅提供的资料审核后对特合诊断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于不能提供从事职业性放射性工作的相关资料或经过健康检查未发现与辐射损伤相关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3.3.3 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在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时应组织三名(含)以上取得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必要时应有辐射剂量评价人员参加。对诊断有分歧意见时,按参加人员三分之二的意见诊断。对于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3.4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原则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应遵循综合诊断原则,依据受照虫、照射途径、射线种类、照射部位、照射1 GBZ 169-2006 范围和受

6、照剂量,结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按照相关诊断标准综合分析,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和疾病,作出诊断。3.5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有关资料3.5. 1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职业史,非放射职业史以及既往史;3.5.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3.5.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5.4 放射性工作场所历年放射性监测记录和评价记录、个人剂量监测记录、过量照射情况记录及其剂量z3.5.5 诊断机掏要求提供的其他有3.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证3.6. 1 职业性放时3.6.3 和复查时间。5. 1 5.2 程记录:5.3 提供的诊断用的5.4 5.5 2 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还应注明处理意见GBZ

7、169-2006 附录A(规范性附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证明书表A.l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证明书位白单名一作姓一工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职业接触史(含受照剂量): 临床表现:诊断结论:处理意见:诊断医师:(签章)年月日年月日3 COON-gFN阁。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GBZ 169- 2006 罔由1p张:0.5 2006年7月前1版第1次印刷+令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中继线010-67616688)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332群国3区3号-楼邮编:100078 网址:http:/ E-mail: 购书热线:010-67605754 010-65264830 印刷:北京新丰印刷厂经销:新华书店开本:880X 1230 字数.12千字版次:2006年7月第1版标准书号:14117. 36 定价:7.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打击盗版举报电话:010-87613394 (凡属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本社销售部联系退换)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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