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1422-1988 工伤事故责任者确定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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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部标准QJ 1422-88 工伤事故责任者确定规则1988-03-24发布1988-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部标准QJ 1422-88 工伤事故责任者确定规则1 主题内窑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工伤事故责任者确定的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重伤以下(舍重伤)事故责任者的确定;也适用于死亡事故中,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确定.2术语2.1事先责任:这里是指每个职工从事科研生产活动中事先所规定的安全职责.2.2事后责任:事故发生后,要承担所建立的责任关系中的后果.1.3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2.4直接责任者:

2、对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2.5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3 事故原因分类3.1直接原因3.1.1物的原因见QJ1420.11-88().3.2间接原因3.2.1设计、研制、生产和试验有缺陷即设计施工、建筑物、设备装置、仪棒仪表的安装使用和生产试验中的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存在问题.3.2.2未经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够,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3.2.3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缺陷.3.2.4劳动组织不合理.3.2.5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3.2.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3.2.7没有或不认真实施防范措施;对隐患整改不力.航天工业部1988-0

3、3-24发布1988- 06-01实施3.2.8身体状况不良或患疾病.3.2.9精神状态不良.3.2.10其它.4事故原因分析QJ1422-88 4.1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4.2在分析直接原因时,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同时存在,起主导作用的为直接原因。4.3分析主要原因时,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同时存在,起主要作用的为主要原因。5事故责任分析5.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事故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5.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5.3依据事先责任,对照安全生产规章

4、制度的要求,确定事后责任5.4-按照有关设计、工艺技术文件的规定,区分技术难度,追究属于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但不追究属于未知技术领域(如一些没有探明的科学方法与尖端技术)的责任。5.5根据事故伤害程度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来确定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轻重。6确定事故责任者6.1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6.1.1 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造成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6.1.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6.1.3因工艺文件或技术条件上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事故,由工艺文件的确定者或技术条件的确定者负责.6. 1. 4 因领导的错误决定、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领导

5、者负责。6.1.5 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有错误造成的事故,由主管领导负责。6.1.6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造成的事故,由有关领导负责;因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造成的事故,由决定拆除者或拆除者负责.6.1.7 因人的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6.1.8对已发现的隐患,本单位能够解决的,但未及时解决造成的事故,由本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无力解决且呈报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的事故乡由主管领导或贻误部门领导负责.6.1确定领导责任者、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6.2.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追究企、事业单位领导者责任.2 QJ1422-88 6.2.1.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部门和主管部门

6、颁布的劳动保护法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不执行五同时的要求造成伤亡事故的.6.2.1.2设备超负荷运行、严重失修或损坏,作业环境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重大隐患,不及时作有效处理造成伤亡事故的。6.2.1.3不按规定提取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新建、政建或扩建工程项目不执行三同时的要求造成伤亡事故的6.2.1.4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不健全,劳动组织和人员使用不合理造成伤亡事故的。6.2. 1.5 由于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6.2.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车间、科室领导者应负领导责任.6.2.2.1 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7、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意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6.2.2.2 由于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6.2.2.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职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独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6.2.2.4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不安全问题或隐患,不及时作有效纯理造成伤亡事故的.6.2.2.5 由于设备超负荷运行、严重失修或设备损坏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6.2.2.6作业环境不良或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6.2.2.7安全设施、安全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或信号装置、安全标志不清晰造成伤亡事故的.6.2.2.8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伤亡事故的。6.2.2.9 由于劳

8、动组织和人员使用不合理造成伤亡事故的。6.2.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由当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6.2.3.1 由于人的失误造成伤亡事故的.6.2.3.2 由于玩忽职守或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6.2.3.3 由于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擅自操作或更改、拆除、损坏、挪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6.2.3.4 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6.2.3.5发现危险情况,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事故的-6.2.4确定主要责任者;在6.2.1或6.2.2和6.2.3中,对事故发生的过程超主导作用的为主要责任者.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航天工业部七O八所提出.本标准由航天工业部第三研究院工伤事故责任者确定规则课题组起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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