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面能谱测量的工作设计、仪器及其调整、仪器校准(标定)及性能检查、野外工作方法、室内资料整理及提交成果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技术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质、能源、金属及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以及解决水文、工程、环境、灾害等有关地质间题的地面能谱测量。辐射环境评价、建筑材料放射性评价及与地面能谱测量有关的其他领域也可参照使用。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