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8690-2012 树脂砂再生成套设备.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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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5.120.30 J 61 中华人民主t_,、喧嚣和国国家标准GB/T 28690-2012 树脂砂再生成套设备技术条件Resin-bonded sand reclamation equipment-Technical requirements 2012-09-03发布2013-01-01实施。,1S31f1,4:bfJ01080j求!l . ,., 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树脂砂再生成套设备技术条件GB/T 28690一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

2、北街16号(100045)网址总编室:(010)64275323发行中心:(010)51780235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祷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75字数16千字2012年11月第一版2012年1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 1-45775定价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GB/T 28690-2012 目IJj:I 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3、AC/TC18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宗寅、王明刚、阎东兴、玉立建、卢军、何洪江。I GB/T 28690一2012树脂砂再生成套设备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树脂砂再生成套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机械再生和热法再生的树脂砂再生成套设备(以下简称成套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 压力容器GBjT 1184-:-1996形状和

4、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j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jT 3098. 1-201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 4053. 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z钢斜梯GB 4053. 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5226. 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jT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8959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jT 9442 铸造用硅砂GBj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0595 带式输送机GBj

5、T 13306 标牌GBj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jT 20115. 1 燃料加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部分GB 20905铸造机械安全要求GBjT 23570 金属切削机床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GBjT 23934 热卷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GBjT 25370铸造机械术语GB/T 25371 铸造机械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GB 25492落砂机安全要求GBjT 25711-2010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GB 50050一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6、 50270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T 3926.2垂直斗式提升机技术条件GB/T 28690-2012 JB/T 5548. 1 电动激振器第1部分:型式和基本参数JB/T 5548.2 电动激振器第2部分:技术条件JB/T 6100 电磁皮带轮技术条件JB/T 6575 落砂机JB/T 7689 悬挂式电磁除铁器JB/T 7895 永磁筒式磁选机JB/T 8711 悬挂式永磁除铁器JB/T 10788铸造用除尘器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GB/T 25370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7、旧砂再生sand reclamation 将粘结在旧砂砂粒表面的残留粘结物去除掉,使其恢复到接近于新砂的使用性能。机械再生mechanical regeneration 利用机械的或气流撞击的方式去除砂粒表面残留粘结物。热法再生thermal regeneration 主要利用热的作用将砂粒表面的残留粘结物烧掉的再生方法。再生成套设备reclamation equipments 为达到旧砂再生的目的所配备的工艺设备的总称。注:一般包括落砂机、磁选机、破碎机、焰烧炉、再生机、微粉分离器、砂温调节器等主机设备,各主机设备间的输送设备、砂仓及除尘系统。4 技术要求4. 1 一般要求4. 1. 1 成

8、套设备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 1. 2 成套设备的配置型式应与树脂砂工艺条件相适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成套设备所能适用的树脂砂工艺条件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规定。4. 1. 3 各种零件的材质、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规定。4. 1.4 机械加工零件的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不应低于GB/T1804-2000规定的m级公差要求。4. 1. 5 电气系统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4. 1. 6 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4. 1. 7 各单机设备的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4. 1. 8 金属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GB/T23570的规定。

9、4. 1. 9 成套设备所采用的圆柱螺旋弹簧应符合GB/T23934的规定。4. 1. 10 电动激振器应符合JB/T5548. 1和JB/T5548.2的规定。4. 1. 11 成套设备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20905的有关规定。4. 1. 12 成套设备的涂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GB/T 28690-2012 4. 1. 13 成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50270和GB50277的规定。4. 1. 14 各单机设备应具有安全环保、工作可靠、高效节能、维修方便的特点,并符合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规定。4. 1. 15 成套设备的除尘应符合GB8959的有关规定。4. 1. 16 各单机设备的轴承

10、及润滑部位应润滑防尘良好,设备使用说明书中对各部位的润滑应有具体规定。4. 1. 17 在过共振区工作的振动设备应有可靠的制动或限幅措施,保证停机过程快速平稳。4. 1. 18 设备说明书中应附有易损件的图样及型号,并应注明易损件的寿命。4. 1. 19 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装箱单,随机文件的编制应符合GB/T9969 的规定。4. 1. 20 随机文件、备件应齐全。4.2 落砂机4.2.1 落砂机除符合本标准的一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GB25492和JB/T6575的规定。4.2.2 落砂机的安装设计应保证激振器散热良好。4.3 破碎再生机4.3. 1 破碎再生机应选用力

11、学性能不低于Q235A的材料制造。4.3.2 振动式破碎再生机体组焊完成后,应进行热时效处理,且不应扭曲变形。4.3.3破碎再生机安装激振器的底脚螺栓孔和激振器安装面的表面粗糙度和形位公差应符合JB/T 5548.2的规定,侧振式破碎再生机激振器底座安装面间的平行度应符合GB/T1184-1996中附表3规定的9级公差要求。4.3.4 破碎再生机所有螺栓紧固件均应采用高强度螺栓,其强度级别不应低于GB/T3098.1-2010 中8.8级的规定,并应采取防松措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松动和产生断裂现象。4.3.5 破碎再生机的空载双振幅宜在6mm8 mm范围内,并可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调整。4.3

12、.6 破碎再生机在空载条件下噪声声压级不应太于85dB(A)。4.3.7 正常使用条件节,易损件的寿命不应小于3000 ho 4.3.8 破碎再生机的生产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4.4 蜡烧炉4.4. 1 蜡烧炉应符合GB/T20115.1的规定。4.4.2 砂子的蜡烧温度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砂温应均匀。4.5 再生机4.5. 1 再生机工作时应具有脱膜良好、砂粒不易破碎的特点。4.5.2 正常工作条件下,再生机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85dB(A)。4.6 微粉分离器4.6. 1 在除尘系统正常工作的条件下,砂粒经微粉分离器分离后的微粉含量不应大于0.3%。4.6.2 微粉分离器的除尘接口应配风

13、量调节阅。4. 7 砂温调节器4.7. 1 砂温调节器应能对旧砂进行冷却或加热,使用方如要求砂温调节器具有加热功能应在技术文件中特别规定。3 G/T 28690-2012 4.7.2 砂温调节器工作时,砂子在调节器内应与冷却介质进行充分换热,热交换效率应大于70%。4.7.3 经调节后的砂子温度应均匀,并能达到工艺规定的温度。4.7.4 砂温调节器的内部不应产生冷凝水,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应引起砂子堵塞。4.7.5 以水为冷却介质的砂温调节器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在0.5MPa下保压30min应元渗漏。4.7.6 砂温调节器的循环水系统的管路设计应符合GB50050-2007中3.2.9、3.2

14、.10的规定。4.7.7 砂温调节器配备制冷机组时,其冷冻水管路及其水箱应进行保温。4.8 磁选机4.8. 1 磁选机应符合JB/T6100 ,JB/T 7689 ,JB/T 7895 ,JB/T 8711的规定。4.8.2 磁选机的磁场强度、配置型式和位置应能满足工艺条件。4.9 输送设备4.9. 1 气力输送装置4. 9. 1. 1 输送设备中气力输送装置应为密相输送方式。4.9. 1.2 气力输送装置的罐体应符合GB150的规定。4.9.1.3 气力输送管道应采用元缝铜管制作,管子切口质量应符合GB50235一2010中5.2. 4的规定。4.9. 1. 4 管道法兰面与管子中心的垂直度

15、应符合GB50235一2010中7.3.3的规定。4.9. 1.5 气力输送装置送砂管道应采用法兰联接,管道安装后水平度偏差为长度的0.5%0最大不应超过30mm;垂直度偏差为高度的1%,口,最大不应超过15mmo 4.9. 1. 6 管道安装时应设管道支架,管道支架安装应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应紧密,支架间距不应大于7.5 m。4.9.1.7 气力输送装置的加砂闽、进排气阀开关应灵活,密封应可靠,工作过程中不应有漏气和漏砂现象。4.9.1.8 气力输送装置排气时的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85dB(A)。4.9.2 垂直斗式提升机4.9.2. 1 垂直斗式提升机应符合JB/T3926.2的标准。4.9

16、.2.2 垂直斗式提升机的型式应满足砂温的要求。4.9.3 带式输送机4.9.3. 1 带式输送机应符合GB/T10595的规定。4.9.3.2 皮带输送机的输送带应满足砂温的要求。4.9.4 振动输送机4.9.4. 1 振动输送机的生产率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4.9.4.2 振动输送机机体应有足够的刚性,不应出现变形、裂纹或断裂现象。4.9.4.3 振动输送机机体的侧向偏摆量不应大于2mm,进、出料口两端振幅差值不应大于10%。4.9.4.4 振动输送机机体两侧板对称点振动方向的双振幅差值不应大于在此两点所测振幅的平均值的20%。GB/T 28690-2012 4.10 除尘系统4. 10.

17、 1 除尘器应符合JBjT10788的规定。4.10.2 除尘系统应设计合理,防止管道墙塞,便于维护、清理。4.10.3 除尘器的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GB16297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定。4. 10.4 除尘管道直径小于等于300mm时,壁厚不应小于2mm;管道直径大于300mm小于等于900 mm时,壁厚不应小于3mm,管道直径大于900mm时,壁厚不应小于4mmo 4. 10.5 除尘管道安装时,应设置支架进行固定,支架间距不应大于7.5m。4. 10.6 管路系统关键吸尘口应安装风量调节阀,除尘管道的弯头、三通连接处应采用法兰连接,直管部分的法兰间距不应大于7.5mo 4.10.7 除尘管道

18、与工作时有振动的设备接口应采用软连接接头。4. 10.8 除尘罩的形式应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不应影响设备的操作和设备的维修。4.10.9 除尘器和管道密封应良好,不应有漏风、漏水现象。4. 11 砂仓及平台4. 11. 1 砂仓及平台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4. 11. 2 砂仓的容量应能满足工艺要求。4. 11.3 砂仓壁板的厚度根据容量及结构确定,不应小于5mmo 4. 11. 4 砂仓壁板间的焊接应采用连续焊缝。4. 11. 5 各种平台顶面应采用花纹钢板焊接,钢板厚度不应小于4mm。4. 11. 6 砂仓的防护栏杆、梯子及平台应符合GB4053. 1、GB4053. 2、GB4

19、053. 3的规定。4. 12 空运转、负荷运转4. 12. 1 各单机设备的空运转应在制造厂进行,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4h;负荷运转可在用户进行,负荷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o 4.12.2 成套设备整机空运转可在用户进行,连续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4h;在空运转之后按额定生产率进行负荷运转,负荷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o 4. 12.3 各运动机构运转应正常,相邻零部件之间不应有不正常的摩擦、相碰等干涉现象。4.12.4 电气控制系统应灵敏、可靠。4. 12.5 气动系统的动作应灵活、准确,不应漏气。4. 12.6 各单机应能在技术文件规定的额定生产率状态下正常工作,元异常现象。4. 12.7 成套设备

20、的生产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各单机生产率应匹配。4. 12.8 各管路不应漏水、漏气、漏砂、漏油;各阅门开关应灵活可靠。4. 12.9 各单机及连接部位均不应有漏砂及粉尘溢出现象。4. 12. 10 除落砂机外,各单机设备的空载噪声不应大于85Db(A)。4.12.11 再生砂的灼烧减量应达到技术文件的要求。4. 12. 12 再生砂中微粉含量应小于0.3%。4.12. 13 再生前后的砂子粒度分布相差不应大于一个筛号。4. 12. 14 经成套设备再生冷却后的砂温不应大于32oC;加热后的砂温不应小于20oC。4.12. 15 经成套设备再生后的再生砂回收率不应小于95%。4. 12. 1

21、6 经成套设备再生后的吱喃树脂砂回用率不应小于95%,酣醒树脂和酣腮树脂的回用率不应小于85%。5 GB/T 28690-2012 5 试验方法5. 1 总则在对本标准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测定时,应按本章和测定各项技术指标所用器具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程序操作,保证测定数据的再现性。所用器具应标定证明能够满足测定要求。5.2 成套设备曝声的测定成套设备的噪声按GB/T25371的规定测定。5.3 粉尘排放读度的测定粉尘排放浓度按GB/T16157的规定测定。5.4 成套设备生产率的测定成套设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隔1h分别测量各单机设备的生产率,依次进行三次,取三次称量值的平均值,即为单机设备的生产率

22、,从计算结果中取单机设备生产率的最小值,即为成套设备的生产率。5.5 成套设备旧砂脱膜率的测定在技术文件规定的工艺条件下,再生砂循环10次后,从破碎机出口部位与再生砂储砂斗内,分别取处于同一次再生循环内的旧砂和再生砂各100g,分别均匀地摊分在纸上,用匙子从不同处分别随机地取旧砂和再生砂各五份,每份3g,精确至0.001g,置于瓷舟内,加热至1000 OC 1 050oC,保温30 min,干燥冷却至室温。分别测出旧砂和再生砂各自的灼减量,并取其算术平均值。按式(1)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即为成套设备脱膜率。式中zRr一一脱膜率,%;L2一一旧砂灼减量,单位为克(g); L. - L , . _

23、_ n / Rr=工7100%L3一一再生砂灼减量,单位为克(g)。5.6 再生砂温度测定. ( 1 ) 在成套设备正常工作过程中,用分辨率为0.2oC的温度计在再生砂储砂斗人口处每隔30min测量一次再生砂温度,测三次,取算术平均值,即为再生砂温度。5. 7 再生砂回收率的测定称量再生前的一定质量的旧砂Wj,将这部分旧砂经成套设备再生后再进行称量质量为Wz,连续称量三次,取其平均值并按式(2)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即为再生砂回收率。Su二号X1( 2 ) 式中zSu一一再生砂回收率;Wj一一-再生前的旧砂质量(包括不可破碎量和微粉量,仅磁选废料除外),单位为千克(kg);6 GB/T 28690

24、-2012 Wz一一再生后再生砂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5.8 微粉含量的测定在技术文件规定的工艺条件下,再生砂循环10次后,从再生砂储砂斗内,取处于同一次再生循环内的再生砂1000 g,均匀地摊分在纸上,用匙子从不同处分别随机取再生砂三份,每份100g,精确至0.01 g。分别用140目筛(200目筛)进行筛分,称量筛下物质量,取算术平均值,并与砂样平均质量进行重量百分比计算,计算结果即为微粉含量。注:微粉,30/50、40/70为140目筛以下;50/100、70/140为200目筛以下。5.9 砂调温器热交换效率的测定在砂调温器正常工作状态下,测定砂子入口温度t1和出口温度tz,测量

25、冷却介质的进口温度T1和出口温度丑,按式(3)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即为砂调温器的热交换效率。式中:?一热交换效率;?=cm (t1 -tz x 100% ( 3 ) CM(Tz - T1) t1 砂子入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C);h一一一砂子出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C); T1一一冷却介质的进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C); Tz一一冷却介质的出口温度,单位为摄氏度CC); c 砂子的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OC)J;m 砂调温器的生产率,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C一一冷却介质的比热,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OC)J;M一-冷却介质单位时间的流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

26、kg/h)。5. 10 磁选机磁感应强度的测定5. 10. 1 磁选滚筒磁感应强度的测定永磁筒式磁选机按JB/T7895的规定测定F电磁筒式磁选机按JB/T6100的规定测定。5.10.2 带式磁选机磁感应强度的测定永磁带式磁选机按JB/T8711的规定测定F电磁带式磁选机按JB/T7689的规定测定。5. 11 砂子的粒度的测定砂子的粒度按GB/T9442的规定测定。6 检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6. 1. 1 成套设备应经供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 1. 2 如元特别协议,出厂前应按4.l. 5-4. l. 7、4.l. 9-4. l. 12、4.l. 16、4.l. 19、4.l. 2

27、0、4.2. 1、4.3.5、4.3.6、4.4.1、4.5. 2、4.6. 2、4.7.5、4.8. 1、4.9. l. 2、4.9. l. 7、4.9. 2. 1、4.9. 3. 1、4.9. 4. 3、4.9.4.4、4.10. 1、4.1l. 6、4.12.1、4.12.3-4.12.5,4.12. 84. 12. 10的规定进行检验,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NFON|omNH阁。GB/T 28690-2012 型式检验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验定型鉴定时;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d) 停产二年以上、恢复正常生产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6.2.2 型式试验时抽验样品的数量:当每批产量小于等于10台时抽检样品一台;当每批产量大于10台时抽检样品2台。6.2.3 型式试验应对本标准中所有项目进行检验,所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6.2.4 当制造厂不具备型式检验条件时,允许在用户现场做试验。6.2 包装、标志、储运7 究刑一元。5-odqaAU-nu 权L-6侵-1nm 有m一专臼一阳且主化刷刷书一定成套设备的包装、标志、储运应符合GB/T25711-2010中第8章的规定。打印日期:2012年11月28日F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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