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29117.14.1-19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pdf

上传人:deputyduring120 文档编号:204001 上传时间:2019-07-14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263.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C T 29117.14.1-19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QC T 29117.14.1-19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QC T 29117.14.1-19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QC T 29117.14.1-19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QC T 29117.14.1-199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 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质量评定方法QC/T29117. 14. 1-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以下简称仪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抽样评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磁感应式车速里程表的质量抽查检验、监督管理、质量等级评定和新产品鉴定。2引用标准GB4942. 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3技术要求根据仪表的质量水平和使用价值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中各项指标的重要度分为关键项、重要项,一般项(见表1)。表1关键项重要项般项可动部分运动状态温度影响耐温性基本误差

2、耐振动防尘耐久性转矩防水外观3. 1 单位及分度仪表的速度单位以km/h表示,最小分度值不大于lOkm/h,里程的单位以km表示。3.2 环境条件标准环境参数见表2。3. 3 外观仪表的外观要求见表3。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1993-10-20批准1994-01-01实施一163一QC/T29117. 14.1-93 温度表2相对温度45% 75% 86 106kPa 气压235 质量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表3内容要求1.仪表标度盘,表面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不得有任何缺陷(包括气泡夹杂物、模糊点、划痕和折光;2.其它部位保护层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斑点、锈蚀及脱落等缺陷;3.仪表标度盘上的数字、分度

3、线、标识符必须齐全,字体应清晰、光整;4.仪表显露部分不得有刺眼的光泽p5.仪表不工作时,指针轴线应位于起始分度线范围内;6.仪表用于记录行驶里程所有数字必须完整地排列在数字显示窗口内F且最高字与最低字的高度差不得超过1/3字高。7.里程计数器中表示整数里程和小数里程的颜色应能明显辩别,出厂时累计里程不得超过lOkm。1.保护层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斑点、锈蚀及脱落等缺陷;2.仪表标度盘上的数字,分度线、标识符必须齐全,字体应清晰、光整F3.仪表的显露部分不得有刺眼的光泽p4.仪表不工作时,指针轴线应位于起始分度线范围内;5.仪表用于记录行驶里程的所有数字,必须完整地排列在数字显示窗口内;6.

4、里程计数器中表示整数里程和小数里程的颜色应能明显辩别,出厂时累计里程不得超过lOkm;3.4性能3. 4. 1 可动部分运动状态当速度平稳变化时,仪表指针的运动应平稳,不得有卡住现象。在恒定的角速度下,仪表指针在速度大于20km/h到上限值的80%范围内,其摆动量应在上限值的士1%,有任一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3. 4. 2 基本误差仪表在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所有测试点的基本误差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km/h 仪表指刁亏速度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基本误差土30 5 注:1.仪表在更高速度下的基本误差由供需双方商定;2.上限值的误差不考核;3.

5、若用户有特殊要求,基本误差可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企业标准进行检查。QC/TZ9117. 14. 1 93 3. 4. 3转矩仪表机构动作的转矩不超过O.OZN m。3. 4. 4耐温性仪表在最低温为一30,高温为70,进行耐温性试验后,漆层应牢固地附着于被覆盖物的表面,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4. 1、3.4.z条的规定。3. 4, 5温度影响仪表在按zo55的温度范围进行温度影响试验时,由此引起指示值的变化量不得超过表5的规定,试验后仪表应符合本标准第3.4. 1、3.4. z条的规定。质量等级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 4, 6耐振动表5指示值的变化量(相对于被检点的百分数)8% 10% km/h

6、仪表应能经受上下、左右、前后三个方向的定频振动试验及上下方向的扫频振动试验,试验参数如表6、表7所示。仪表经振动试验后,应符合表8和本标准第3,4.1条的规定。表6定频振动试验参数振动频率(Hz)加速度(m/s2)试验时间(h)方向50 4 上下33 左右zg z 前后表7扫频振动试验参数扫频范围(Hz)频段(Hz)位移幅值(mm)加速度(m/s2)周期(min)次数17 60 o. 35 17 zoo 15 16 60 zoo 50 表8质量分等指示值的变化量(km/h)(相对于上限值的百分数)检查零部件优等品4% 不允许有松动和损坏。一等品4, 5% 允许有可修复的松动,但不得有不可修复的

7、松动合格品5% 和损坏。QC/T29117. 14. 1 93 3. 4, 7 耐久性仪表应能经受表9所规定的行驶里程的速度交变循环试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第3. 4, 1条的规定,指示值的变化量不超过上限值的5%,里程计数器应符合表10的要求。表9质量等级轻便摩托车仪表摩托车仪表优等口口口30000 35000 一等口口口25000 30000 合格口口口20000 25000 质量等级内要求优等品计数器不得出现跳字或发卡现象。各表之间里程累计相差不得超过lOOOkm (当试验进行至20000km时)。用于记录行驶里程的所有数字必须完整地排列在数字显示窗口内,且最高字与最低字的高度差不得超过

8、1/3字高。一等口I 计数器不得出现跳字或发卡现象。各表之间里程累计相差不得超过口口、I2oookm 当试验进行至20000km时)。A格品I 用于记录行驶里程的所有数字必须完整地排列在数字显示窗口内。3. 4. 8 防尘仪表防尘试验后,应能正常读数,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4. 2、3.4. 4条规定。3. 4. 9 防水仪表经防水试验后,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质量等级内,、,tt 要求优等品玻璃内表面不得有残留水珠和雾气,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4.1、3.4. 2条规定。一等品、合格品4试验方法应能正常读数,玻璃内表面不得有残留水珠,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4. 1、3.4. 2 条规定。4.

9、1 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时,应给予约300lx的均匀照度。目距500mm,用视觉检查法检查。4, 2 性能试验4. 2. 1 试验条件QC/T29117.14.1-93 4. 2. 1. 1 仪表指示值检验时,应在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4. 2. 1. 2 仪表在试验台上的安装位置应与使用车型中的实际安装位置相同。4. 2. 1. 3 试验时,仪表与驱动装置的连接应是刚性的,也可用长度不大于500mm的软轴进行连接,但应排除软轴所产生的影响。4. 2. 1. 4 试验用转速表电子校验台或标准表的精度不得低于o.5级。4. 2. 1. 5 试验室用温度计的精度不得低于士1。4. 2.

10、2 基本误差试验试验是用被测仪表与转速表电子校验台或标准表比较的方法,按先上升后下降的顺序在表4规定的各测试点上进行的。4. 2. 3 耐温性试验4. 2. 3. 1 按本标准第3.4. 1、3.4.2条规定检验合格的仪表直接放入温度为一30土3的低温箱中,保温lh后取出。在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lh;将仪表放入温度为702的高温箱中,保温lh后取出。在放入仪表后的12min内,保温箱应恢复到仪表放入前已调准的温度。试验后,仪表应在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仙,再进行下列项目检测za.按本标准第4.2. 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b.用栅格法检验漆层的附着力。即用双

11、面刀片纵横各划4道,每道间距为lmm,形成九个方格内,在方格内的漆层不得有起层现象。4.z.4 温度影响试验本试验仅在指示值为上限值60%处进行。4. 2. 4. 1 高温影响按照本标准第3.4. 1、3.4. 2条规定检验合格的仪表放入高温箱中,随箱升温至55土2C保温2h后,按本标准第4.2. 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若条件不具备,可将仪表取出箱外迅速测试,由此得出高温与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之间指示值的差值,在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不少于甜,再按本标准第4.2. 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4. 2. 4. 2 低温影响按本标准第3.4. 1、3.4. 2条规定

12、检验合格的仪表放入低温箱中,随箱降温至一20土3,保温2h后按本标准第4.2. 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若条件不具备,可将仪表取出箱外迅速测试),由此得出低温与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之间指示值的差值。在本标准第3. 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放置不少于4h,再按本标准第4.2. 2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4. 2. 5 耐振动试验将仪表按正常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试验时,仪表的指示值在上限值80%处进行。4, 2. 5.1 振动试验台的振动波形为正弦波,加速度波形失真不得超过25%。4. 2. 5. 2 扫频应连续进行,频率随时间接指数规律变化。频率允许偏差550Hz时,为士lH

13、z;大于50Hz,为其频度的士2%。4. 2. 5. 3仪表先做定频振动试验,接着做扫频振动试验。4. 2. 5. 4试验后检查各部分零件有无松动和损坏。然后在本标准第3.2条规定的环境条件下QC/TZ9117.14.1-93 放置不少于毡,再按本标准第4.z. z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4. z. 6 耐久性试验将试验的仪表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台上。在同一时间,相同的条件下,仪表承受每分钟不少于1次的交变速度循环,每次循环使仪表的指示速度由标度尺上限值的50%上升至80%,再回到上限值的50%。本试验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测。a.试验过程中检查里程计数器有无发卡现象。b.当试验进行至ZOO

14、OOkm时,检查各表里程计数器,相互之间里程累计相差不得超过ZOOOkm (即跳宇造成的误差)。c.试验进行到各等级规定的里程计数后,均应按本标准第4.z. z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4. z. 7 防尘、防水试验仪表的防尘、防水试验按GB494Z.Z中IP54规定的方法进行。4. z. 7. 1 仪表经防尘试验后应进行下列项目检测:a.用视觉检查法检查:能否读出仪表指针在各刻度点的指标值、里程累计窗口内的所有数字以及仪表盘上的各种标识符号。b.按本标准第4.z. z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4. z. 7. z 仪表经防水试验后应进行下列项目检测:a.用视觉检查法检查:能否读出仪表指针在各

15、刻度点的指示值、里程累计窗口内的所有数字,以及仪表盘上的各种标识符号;玻璃内表面有无残留水珠或雾气。b.按本标准第4.z. z条规定的方法检验其指示值。5 抽样评定方法5. 1 抽样方法检测产品应从用户或生产厂入库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也可在生产线上抽取经检验合格的成品,抽取的样品数不得少于9件,抽样基数不得少于抽取样品数的30倍。5.z 评定办法5. z. 1 将抽取的9只样品等分为三组,每组检测顺序见表lL表11样品数量检测次序第一组第二组1 可动部分运动状态z 基本误差3 3 耐温性转短4 防尘温度影响5 防水防振动第二组耐久性5. z. z 仪表每项指标考核应按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的顺序

16、依次进行。试验后按技术要求进行等级判定。QC/T29117.14. l 93 5, 2. 3项目评定时,应以每组3个样品中的最低检测结果。5. 2. 4产品等级评定按下列方法进行a.优等品的所有指标必须符合优等品质量等级规定;b.一等品、合格品的关键项指标必须符合质量等级规定;c.一等品允许在重要项或一般项中有一项指标降低一个等级,但若某项指标的合格品与一等品的等级要求相同时,不允许降低等级,其余指标应符合质量等级规定;d.合格品允许在一般项中有二项指标降低一个等级。其余指标应符合质量等级规定pe.若产品低于合格品要求时,则判为不合格品。注:当仪表处于组合表中时,应以组合表中所含单表的最低等级进行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QC汽车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