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Firew。rksand firecracker Requirements or safety and quality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UDC 662. 11 614. 83 GB 10631-89 本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炮竹产品分类、安全与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还规定了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供民间燃放的烟花爆竹。2 召用标准GB 10632烟花爆竹计数抽样检查规则GBJ 89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3 术语3. 1 烟花z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等,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晶3. 2爆竹z燃放时能产生爆音、闪
2、光等,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3. 3筒标2粘贴在产品篱体上的图案或标记3. 4 招标s粘贴在产品内包装上的商标纸或印在包装盒上的图案、文字3.5 警句z产品包装上的警告性安全用语3.6提示语:产品包装上的有关燃放方法的安全用语3. 7 主体z装有烟火药或涂敷有烟火药的简体、芯杆或粘贴筒标纸的整体3.8 引火线(捻子)烟花爆竹中用于点火或传引火的线状物3. 9烧成:产品在燃放时达到设计效果的现象3. 10未烧成产品燃放过程中,出现熄弓1、冲头、冲底、效果不全、炸筒爆竹除外)、倒筒、低炸和火险等现象之一者。3. 11 熄引2引火线被点燃后,中途熄火或没有点燃主体内烟火药的现象3. 12 冲头燃放时主
3、体内的烟火药产生不应有的将喷射口冲掉或将爆竹的头部冲开,并伴有喷火或爆音的现象。3. 13 冲底:燃放时,产生不应有的将产品底塞或底座冲开,并伴有爆音的现象3. 14 冲射2产品在燃放过程中产生发射状燃烧,瞬间将烟火药烧完,3. 15 倒筒z主于地面燃放的产品,在燃烧过程中突然倒在地面,且仍有色火向外啧射的现象3. 16炸筒2燃放时,烟花产品筒体炸裂并伴有爆音的现象3. 17 散筒z燃放时单筒或多筒组成的烟花产品产生筒体开裂或筒体问分离的现象3. 18 .;筒2筒体内没装入烟火药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03-31批准1989-10-01实施S80 GB 10631-89 3. 1
4、9 穿孔2燃放时,烟花产品筒体产生不应有的孔洞,并伴有火苗、火星喷出的现象。3.20低炸2燃放时升空产品距离地面3m内高度发生爆炸的现象。3.21 火险:燃放时,升空爆发的色火或带火残体下落到7苟地面3m以下尚未熄灭的现象。3.22 露白:筒标纸尺寸过窄或粘贴不严而露出筒体的现象。3.23包头包脚:筒标纸粘贴不整齐或尺寸过长而超出简体端或两端的现象3.24 露头露脚z筒标纸粘贴不整齐或尺寸过短而使简体露出,端或两端的现象。3.25 效果不全:产品燃放时未达到l全部设计效果。3.26 发射偏斜角升空产品发射时偏离水平面垂线的角度。3.27烧成率2产品燃放后,统计烧成数占燃放总数的百分数。3.28
5、爆响率z爆竹产品燃放后,统计有爆炸效果的数量点燃放总数的百分数。3.29亮珠着火率:烟花产品燃放后,统计着火的亮珠数占总数量的百分数。4 产品分类本标准按燃放效果不同而将产品分为烟花和爆竹两大类。4. 1 烟花分为以下九类za. 喷花类燃放时以喷射火苗、火花为主的产品,b. 旋转类z燃放时烟花主体自身旋转的产品(旋转升空的产品不列入此类, 升空类燃放时,由定向器定向升空的产品;d. 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简体内有规律地发射出多颗彩珠,彩花,响炮等的产品se. 线香类:用装饰纸或薄纸筒渥装烟火药,或在铁丝,竹杆,木杆或纸片上涂敷烟火药形成的线香状产品;f. 地面礼花类燃放时放置在地面从主体内发射并
6、在空中爆发出珠花、响炮、笛音或飘动物等效果的产品;g. 烟雾类:燃放时以产生烟,效果为主的产品$h. 造型玩具类:产品外壳制成各种形状,燃放时或燃放后能模仿所造形象或动作e或产品外表无造型,但燃放时或燃放后能产生某种形象的产品$i. 小礼花弹类t直径不大子38mm),弹体从发射筒中发射到j空中后,能爆发出各种花型图案或其他效果的产品sj. 其他类。4. 2爆竹产品分为以下四类:a. 硝酸盐炮类z以硝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含奋金属粉的硝酸盐炮又称为硝光炮zb. 高氯酸盐炮类z以高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c. 氮酸盐炮类z凡含有氯酸盐为氧化剂的爆响药制成的产品p含有金属粉的高氯
7、酸盐、氯酸盐炮又称为电光炮pd. 其他炮类以其他非禁用药物作爆响药和j成的产品。5技术要求5. 1 外观5. 1. 1 产品肇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5. 1. 2 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露头露脚、无包头包脚和露自现象。文字图案清晰。5. 1. 3 产品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5.2 号i火线s. 2. 1 号1火线应表面整洁干燥、无破损漏药、无藕节、无空号和无霉变。581 GB 10631 89 5.2.2 氯酸饵寻火线不得含有硫磺和硫化物。5. 2.3 吐珠类引火线应在610s引燃主体,小礼花弹类引火线应在812s引燃主体,其他各类产品的引火线应在36s内弓l燃主体。5. 2
8、. 4 号l火线应安装牢固,应能吊起规定重量的重物,保持1min不脱落,a. 产品在10g以下的,应吊起10g重物;b. 产品在1050g ,应吊起自重工倍的重物; 产品在50g以上的,应吊起100g重物。5. 3简体5.3. 1 筒体长度在JOOmm或100mm以上,允许偏差为士2%;简体长度在100mm以下,允许偏差为3%。5.3.2 简体外径允许偏差为士5%。5. 3. 3 简体应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5.4 底座5. 4. 1 放置在地面静止燃放的烟花,筒高超过筒外经三倍者,必须安装底座底座的外径或边长应大于主体高度(含安装底座后增加的高度)二分之一,至少起过筒外径10mm0 5.
9、4. 2 底座应安装端正,产品放置在与水平画成12的斜窗上不得倾倒5. 4. 3 底座应安装牢固,在倒垂的主体上加30g重量吊起,拿住底座保持Imin主体应不脱落5.5 底塞底塞应安装牢固跌落试验中,不开裂、不脱落5.6 禁用、限用药种和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5. 6. 1 产品禁止使用呻化合物、录化合物、铅化合物、没食子酸、苦味酸、镇粉(含镇合金粉除外、六氯代苯、磷等。硫化镑不得与氯酸盐配伍5.6.2烟花产品禁止使用氯酸盐(烟雾类除外5. 6. 3爆竹产品单发装药量在0.05 g以上的,禁止使用氯酸盐作爆响剂的成分5. 6.4 烟花类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不包括号i火线药量h. 啧花类不得超过75
10、g; b. 旋转类g有固定输不超过60g,无固定输不超过30g; 升空类:旋转升空产品不超过20g.大型火箭不超过20g,中型火箭不超过10g,小型火箭不超过2g; d. 吐珠类不得超过40g; e. 线香类不得超过0g I r. 地面礼花类不得超过25g; g. 烟雾类不得超过200g; h. 造型玩具类不得超过15日3i. 小礼花弹类不得超过35g. 5.6. 5爆竹类单个产品最大装药量不包括引火线药最): a. 硝酸盐1炮不得超过2.0日,中炮不得超过1.0 g.小炮不得超过o.2 g; b. 高氯酸盐炮不得超过0.6 g,中炮不得超过0.3 g,小炮不得超过0.15 g. 氯酸盐炮不得
11、超过o.05 g。5.6.6 单个产品装药量在10g或JOg以上的允许重量偏差为士10%,在10g以下的允许重量偏差为土15%,在I.0 g以下的允许重量偏差为土20%。各类产品不得超过该类产品允许的最大装药量。5. 7烟花类产品烧成率、a. 啧花类不小于93%;5民2GB 10631-89 b. 旋转类g有固定袖的不小于96%,无固定轴的不小于93% 升空类z旋转升空不小于93%,大型火箭不小于96%,中型火箭不小于93%,小型火箭不小子90% d. 吐草鞋类不小于90%e. 线香类不小子96%;f. 地面礼花类z珠花型不小于93%,伞型不小于90%g. 烟雾类不小于96%h. 造型玩具类不
12、小于90%I I. 小礼花弹类不小于96%.5.8爆竹类产品爆响率a. 硫酸盐炮大炮不小于93%.中炮不小于90%.小炮不小于85%b. 高氯酸盐炮s大炮不小于93%.中炮不小于90%,小炮不小于85%1 氯酸盐炮不小于90%.5.9声级z爆竹产品爆炸时最大声级不得大于150dB. s. 10 烟花产品的其他要求5. 10. 1 喷花类产品的喷射高度不大于3m. 5.10.2 旋转类产品的允许飞离地面高度不大于0.5 m,旋转直径范围不大于2m. 5. 10. 3旋转升空产品发射偏斜角不大于45,火箭产品发射偏斜角不大于20.大型火箭发射离度不小于30m,中型火箭发射高度不小于20m,小型火箭
13、发射高度不小于10m. s. 10. 4 手持吐珠产品的亮珠发射水平距离小于5m的亮珠数不大于总珠数的10%,地面吐珠产品亮珠发射垂直高度小于4m的亮珠数不大于总珠数的10%,5. 10.5 线香类产品燃放时不得爆燃或火星落地5. 10. 6烟雾类产品燃放时不得出现炸筒或明火5. 10. 7 造型玩具类产品行走距离不大于Zm. 5. 10. 8地面礼花类产品发射偏斜角不大于20发射高度不小子10m. 5. 10. 9小礼花弹的发射高度s直径为25mm的不小于20m,直径为38mm的,不小于25m. 5. 10. 10 各类升空类烟花产品不得出现火险和低炸5. 10. 11 各类烟花产品手柄或手
14、持部分10cm内不得装药或涂敷药物5. 10. 12 各类烟花产品的吊线长度应在50cm以上吊线强度应能在产品主体上加50g重量的重物后吊起,保持1min,吊线不脱落不断线6 试事量方法6. 1 外观与尺寸检验6. 1. 1 产品外观与引火线外观用目测检验6. 1. 2 长度的检验z用直尺或卡尺分别从互相垂直的两方向量取样品两端面距离,取其平均值为检验结果,读数精确到0.5 mm 6. 1. 3 外径的检验z用卡尺分别从上部、中部和底部量取样品的简体外径,取其平均值为检验结果,读数精确j!J0. 5 mm. 6-2 牢固性与平稳住试验6. 2. 号l火线牢固性试验z将样品主体提起在下垂的引火线
15、上吊起规定的重物见5.2.4),观察1 min,引线是否脱落6. 2. 2 底座安装牢固性试验g拿起底座使主体向下,在下垂的主体上加挂30g重物吊起,观察1min, 底座与主体是否分离583 GB 10631 89 6. 2. 3 底塞跌落试验s将主体(安装底座的产品不摘除底座呈水平状拿住,从400mm高处,向厚度为30mm以上的硬木扳上自由落下,每个样品重复三次,观察底塞是否开裂和脱落6.2.4 吊线牢固性试验z见5.10. 12. 6. 2. 5底座安装平稳性试验z将样品直立放置在用硬木饭制成的与水平面成12的斜面上,样品不应倾倒s样品旋转90后,重复上述试验,也不得倾倒。6.3药物、药量
16、检验6. 3. 1 禁用、禁配药物的检验采用化学分析方法。6. 3. 2 含药量检验z将样品逐个解剖,剔除引火线和杂物单个样品含药量在lg以上的用感量为0. 1 g的夭平称量,单个样品含药量在1.0 g及以下的,用感量为0.001 g的天平称量6.4燃放性能试验6. 4. 1 引火时间的检验选择两块精度不低于o.1 s的计时秒表,记录点燃引火线至引燃主体的时间间隔若两秒表读数偏差值不大于0.5 s,检验结果有效,取平均值为寻!火线燃烧时间计算精确势j0. I s) 1若两秒表读数偏差值大于0.5 s,检验结果无效。6.4. 2 发射离度的测定z可选用标杆、测高仪、经纬仪及其他仪器设备测量高度发
17、射高度在10m以下,测高偏差为士lm,发射高度在1050m,测高偏差为土2m. 6. 4. 3 发射偏斜角的测定2将一直径可改变的铁丝囚圃,水平挂放在距样品喷火口2m高处,圆心与发射点在同一垂线上,调节圆圆直径与发射点构成允许偏斜角度,观察样品是否穿过铁丝圈6. 4. 4 声级的测定g将爆竹祥品放置宋、中炮立放,小炮平放)在空旷无风的平地上,声级计安装在距样品水平距离Zm、距地面1.5 m离处,测量最大分贝值6. 4. 5烧成试验s按数量将单位样品逐个燃放,统计出烧成数与未烧成数6.4.6爆响试验g按规定数量将单位爆竹样品燃放后,统计出来爆响敛样品燃放有下列现象之一者统计为未爆响z冲射、冲头、
18、冲底、穿孔、熄引和空筒6. 4. 7 亮珠着火试验3按规定数量将单位吐珠样品燃放后,统计出亮珠着火的数量7验收规则按GB10632的规定执行8标志、包援、运输和贮存s. 1 标志标志分为产品标志、内包装标志和外包装标志s. 1. 1 产品标志即为筒标,内容应有晶名规格、商标、提示语、警句、制造厂名等产品过小,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贴筒标a. 1. 2 产品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招标、合格证和其他标记报标内容除筒标所规定的内容外,还须有含药量和生产日期(或批号a. 1.3 产品外包装标志内容包括2晶名、规格、商标、制造厂、生产日期或批号、内装数量、净重、体积和危险品标记和“防火防潮气“轻拿轻放
19、”等安全用语a. 1. 4 标志所用文字要通俗易懂、正确无误、使用规范a. 1. 5警句主体应不小于三号黑体字。提示语印刷面积不小于24cm.筒标或招标不能安排的内容,应另行印刷装箱。a.2 包装a.2. 1 产品必须有内包装。内包装材料应采用防潮性好的塑料、纸张等,应封闭包装内包装产品应排列整齐、不松动。a.2.2 外包装箱应使用木箱或纸箱,并捆扎牢固箱体体积根据品种规格要求设计,最大体积不得超过且将4GB 10631-89 0. 25 cm每箱重量不超过30问。8. 2. 3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防潮性。成品箱空载时应能承受120kg重物正向静压而箱体无明显变形。木箱的板厚不小于12mm
20、,最大缝隙宽度不大于4mmo s. 3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的运输、运输车辆及搬运装卸,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GBJ 89有关规定。8.4 贮存8.4. 1 产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库。库房应通风干燥,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s. 4. 2 产品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与堆垛(货架)之iii应留有不小于2.0 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 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Z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85 m, s.4.3 产品从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贮存有效期为二年。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验站、江西省花爆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强、陈爱新、李后生、胡祥缸、黎越常。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