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3部分:分规范:金属结式聚丙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GB 1018 8 8 8 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 Part 13: Sectional specification: Fixed polypropylene film dielectric metal foil d. c. capacitors (可供认证用)1 总则1.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用的具有以聚丙烯膜作为介质、并以薄金属箱作电极的直流固定电容器。无线电干扰抑制用的电容器不包括在本标准中。而包括在IEC384
2、-14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无线电干扰抑制用固定电容器,试验方法的选择和一般要求中。1. 2 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对这种类型的电容器规定优先额定值和特性,并从GB2693 (IEC 384 1)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总规范中选择适当的质量评定程序、试验和测量方法,以及给出一般性能要求。详细规范中引用本分规范规定的试验严酷度和要求应具有相同或较高的性能水平,因为较低的性能水平是不允许的。1. 3 有关文件国家标准号GB 2691 81 GB 2471 81 GB 2693-86 GB 321-80 相应的国际标准号IEC 62(1974) IEC 63(1963) 第
3、1号修改(1967)第2号修改(1977)IEC 68 IEC 384 1 (1982) IEC 410(1973) QC 001001(1981) QC 001002(1981) ISO 3 (197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88-10-20批准电阻器和电容器的标志符号电阻器和电容器的优先数系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部分:总规范(可供认证用)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ECQ)基本章程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ECQ)程序规则优先数和优先数系1989-08-01实施GB 10188-88 注2上述有关文件除IEC68必须采用在总规范相应试验
4、条款中所指定的版本外,其余均采用现行版本。1. 4 详细规范中应给出的内容详细规范应按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来制订。详细规范中不应规定低于总规范、分规范或空白详细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当有更严格的要求时,应列在详细规范的1.9条中,并在试验一览表中注明,例如用一个星号表示。注z为了方便起见,在1.4. 1条中规定的内容可用表格形式表示。每个详细规范应规定下列内容,而且引用的各种数值最好从本分规范相应条款规定的数值中选取。1. 4. 1 外形图和尺寸应有一幅电容器的图形作为便于识别和与其他电容器进行比较的一种辅助手段。影响互换性和安装的尺寸及其公差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全部尺寸应以毫米为单位。通常应给出电
5、容器主体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圆柱形电容器则应给出主体直径)、引线间距,以及引出端的长度和直径。必要时,例如详细规范所包括的(电容量值电压范围)项目较多时,其尺寸及公差应列在图下的表格中。当外形不同于上述形状时,详细规范应给出能足以说明电容器外形的尺寸数据。当电容器不是设计用于印制电路板时,详细规范中应明确地说明。1. 4. 2安装详细规范应规定正常使用时以及在振动、碰撞(或冲击)试验中所采用的安装方法。电容器应以其正常方式安装。某种电容器的设计可能在其使用中需要特殊的安装件,在这种情况下,详细规范中应用图说明这种安装件,而且这种安装件在振动和碰撞(或冲击)试验中应加以采用。1. 4. 3 额定
6、值和特性额定值和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条款以及下列规定。,.4.3.1 标称电容量范围见第2.2. 1条。注:当按照详细规范批准的产品其标称电容量范围与详细规范的规定不同时,应加下列说明:“每一电压范围内标称电容量的有效范围在合格产品一览表中给出。”1.4.3.2 特殊特性如果认为特殊的特性对于充分说明元件的设计和应用是必须的,可把这些附加的特性列出。,.4.3.3 焊接详细规范应规定适用的可焊性和耐焊接热试验的试验方法、严酷度和要求。1. 4. 4 标志详细规范应规定在电容器上和包装上的标志内容。本分规范1.6条的差别应特别说明。1. 5 术语除了GB2693(1EC 384-1)适用的术语
7、和定义之外,还采用下列定义:1. 5. 1 稳定性等级稳定性等级是根据在规定的试验后,其温度系数的偏差和允许电容量的变化确定的。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稳定度等级。2.2.4条表中规定了优先的稳定性等级。,. 5. 2 额定电压额定电压是在额定温度下可以连续加到电容器上的最高直流电压。注2施加到电容器上的直流电压和交流电压峰值之相应不超过额定电压,在一定频率时,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交流电压的峰值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百分比如下,同时,不应超过280V。50 Hz:20% 100Hz:l5% 1 000 Hz:3% 10 000 Hz:1% 1. 6 标志GB 1018 8 8 8 按GB2693(1E
8、C3841)2.4条和下列说明:1. 6. 1 标志中给出的内容通常从下列项目中选取。每项的相对重要性按其在项目顺序中的位置来表刁亏:a. 标称电容量;b. 额定电压(直流电压可以用符号“”或“一一”表示); c. 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5d. 类别电压;e. 制造年月(或周);f. 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g. 温度系数和稳定性等级;h. 气候类别;i. 制造厂的型号名称;j. 依据的详细规范。1. 6- 2 电容器上应清楚地标出上述内容的a、b和c项,并尽可能标出认为必要的其他项目,电容器上的标志应避免任何重复的内容。1. 6. 3 电容器的包装上应清楚地标出1.6. 1条中所列项目的全部内容。
9、1. 6. 4 使用任何附加标志均不应引起棍淆。2 优先额定值和特性2. 1 优先特性详细规范中给出的各种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2? 1 1 仲生植送到本规范所涉及的电容器是按IEC68 1总则的规定划分气候类别的。下限和上限类别温度以及稳态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下限类别温度:55,40,25,lOCo 上限类别温度z十85和ioo。稳态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4 :r;、10、21、和56d 0 寒冷和干热试验的严酷度是分别为下限和上限类别温度。注:如果要求辅助干燥。2. 1. 2 辅助干燥是指在温度为55士2和相对湿度不超过20%的条件下,进行12h的处理。2.2 优先额定
10、值2. 2. 1 标称电容量(CR)标称电容量的优先值是从GB247l(IEC 63)的E6、El2、E24、E48和E96系列中选取。2.2.2 标称电容量的允许偏差标称电容量的优先允许偏差按下表规定:优先数系优先允许偏差偏差符号E6 士20%肋fE12 士10%K GB 10188 8 8 续表优先数系优先允许偏差偏差符号E24 士5%J E48 士2%G E96 士1%F 在任何情况下,最小偏差是士1PF,也可以规定E96系列以外的其他电容量和其他偏差。2.2. 3 额定电压UR额定电压的优先值是:4063 100 160 250和他们的十进倍数。这些数值符合GB321 (ISC) 3)
11、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中规定的优先值的基本系列R5。2.2.4 稳定性等级与温度和电容量变化的关系下表中给出了按稳定性等级规定的温度系数及其偏差的优先值和电容量允许变化的优先值,以及这些数值的优先组合。对于小于50PF的电容量本表不适用。湿度系数()和允许偏差在上限类别温度时稳定性等级(10 6) 电容量允许变化j -80 一100125 一160-250 85 c 100 c 1 士40士50士60士80士120士(0.5%十o.5 PF) 士1%十o.5 PF) 2 士100士125士160士250士(1%+1PF) 士2%十2PF) 3 士160士250士2%十2PF) 士(5%十2PF)
12、注:1)按照要求在试验后的电容量允许变化。2. 2. 5 类别电压(Uc)在85时类别电压等于额定电压(UR):对于上限类别温度为100时类别电压等于0.7 UR o 2. 2. 6 额定温度额定温度的标准值是85。3 质量评定程序3. 1 初始制造阶段初始制造阶段是电容器芯子的卷绕或与之等效的操作。3.2 结构类似元件用同样工艺和材料生产的,虽然可能是不同外壳号和不同数值的电容器,可认为是结构类似的电容器。3.3 放行批证明记录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而且订货方有要求时,GB2693 (IEC 384 1)总规范3.5. 1条所要求的内容应适用。在耐久性试验后,要求变量数据的参数是电容量变化、损耗
13、角正切和绝缘电阻。3.4 鉴定批准鉴定批准试验程序按GB2693(1EC 384-1)总规范3.4条的规定。以逐批和周期试验为基础进行鉴定批准试验所用的一览表在本规范3.5条中给出,采用固定样本大小一览表的程序在下述的3.4. 1和3.4. 2条中给出。3. 4. 1 以固定样本大小程序为基础的鉴定批准抽样:固定样本大小程序已在GB2693 (IEC 384 1) 3. 4. 2 b.条中说明。样本应足以代表谋求获得批准的GB 1018 8 88 电容器的范围,这个范围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详细规范所包括的整个范围。样本应由具有最低和最高电压以及这些电压中最小和最大电容量的样品组成。当额定电压多于四
14、种时,其中一个中间电压也应进行试验。这样,对某一范围的批准,就是要求对四种或六种(电容量电压的组合)值进行试验。当范围的组成少于四种值时,被试样品数应按四种值要求。允许的备份样品如下:a. 每种值一只样品,可以用来替换“0”组中允许的不合格品。b. 每种值一只样品,可以用来替换不属于制造原因而引起的不合格品。“。”组中给出的样品数是假定各试验组均适用时的数量,如果不是这样,则样品数量可以相应地减少。鉴定批准试验一览表中增加试验组时,则“0”组所需的样品数应按增加的试验组所要求的样品数来增加。表1规定了鉴定批准试验每组或每分组被试样品数和允许的不合格品数。3. 4. 2 试验由一个详细规范所包括
15、的电容器的批准:必须通过表1和表2所规定的全部一系列试验。每组的各项试验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全部样品应经受“。”组试验,然后再分到其他各组。在“0”组试验中发现不合格的样品,不得用于其他各组。一个电容器未能满足某一试验组的全部或一部分试验要求时,应算作“一个不合格品”。当不合格品数不超过规定的每组或每分组的允许不合格品数以及总的允许不合格品数时,应给予鉴定批准。注2表1和表2一起构成固定样本大小试验一览表,表I中包括不同试验或试验组的抽样和允许不合格品的细节,而表2与第四章中所包括的试验细节一起给出了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的完整摘要。并且指出了在详细规范中必须选定的试验方法或试验条件等。固定样本大
16、小试验一览表中试验条件和性能要求应与详细规范中用于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那些规定相同。GB 10188 88 表1鉴定批准试验用抽样方案及允许不合格品数样本大小(n)和允许不合格品数(户的试验组试验项目本规范每种值创条款号四种值和少于四种值的试验六种值的试验n 4 n pd 总dI 6 n 户dd总pd。外观检查尺寸耐电压电容量损耗角正切绝缘电阻4. 1 116 zc,C/C,4.6.1条测量值比较,在2.2. 4条有关稳定性等级上限类别温度下规定的极限范围内。按4,2.3.2 无可见损伤tC/C:与4,6. 1条测量值比较,在2.2. 4条有关稳定性等级上限类别温度下规定的极限范围内按4.2.3.
17、2条款号和试验项目(见注)4. 10.2干热4. 1 o. 3循环湿热,试验Ob,第1个循环4. 1 o. 4寒冷4. 10.5低气压(如果详细规范有要求)4. 10. 5. 3中间测量4. 1 o. 6循环湿热,试验Db,其余循环4. 10. 6. 2最后测量2组4. 11稳态湿热4. 11. 1初始测量4. 11. 3最后测量D或NDD GB 1018888 续表2试验条件(见注)持续时间z16 h 温度:下限类别温度持续时间:2h 大气E力:85 kPa (85 mbar) 外观检查恢复:l到2h 外观检查电容量损耗角正切绝缘电阻电容量损耗角正切恢复:1JIJ 2 h 外观检查电容量样本
18、大小(n)和允许不合格品数(户d)见表1见表1性能要求(见注)无永久性击穿、飞弧或外壳的有害变形无可见损伤标志清晰6.C/C,按适用,与4.4. 2. 4.8. 3或4.9. 3 条测量值比较,在2.2. 4 条有关稳定性等级85c 下规定的极限范围内tgO:按适用4.3. 1或. 6. 1条测量值的1.4 倍二4.2. 4. 2条中数值的50% 无可见损伤标志清晰6.C/C,与4.11. 1条测量值比较。在2.2.4条有关稳定性等级85下规定的GB 10188-88 条款号和试验项目(见注)D或ND续表2试验条件样本大小(n)和允许性能要求3 i且4, 12耐久性4. 12. 1初始测量4.
19、 12. 5最后测量4组4. 2. 5随温度而定的特性4. 2. 6电感(如果有要求)4, 2. 7外?自引出端(如果有要求)3, 5 质量一致性检验3. 5. 1 检验批的构成a) A组和B组检验D ND (见注)损耗角正切绝缘电阻持续时间2h电容量损耗角正切外观检查损耗角正切绝缘电阻电容量这些试验应在逐批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制造厂可按下列条款将现行生产和产品集合成检验批。(1)检验批应由结构类似的电容器组成(见3,2条)。不合格品数Cpd)I (见注)极限范围内。见表l见表ltgo,二4.11. 1条测量值的1. 4倍二三4.2,4.2条中数值的50% 无可见损伤标志清晰t:.c: (,号4
20、.12. 1条测量值比较。在2.2. 4条有关稳定性等级上限类别温度下规定的极限范围内tgO:按运4,2. 3. 2或三三4. 12. 1条测量值的1. 4 倍,取较大者注4,2,4.2条中数值的SO% 战4.2. 5 在详细规m:规定的极限值范围内按4.2. 7 (2a)试验样品应能够代表该检验批中所包括的各种值和尺寸:与其数量有关;任一种值至少有5只样品。(2b)如果样品中任一种值和样品数少于5只,则抽样基数应由制造厂和国家监督检查机构协商确GB 10188-88 定。b) c组试验这些试验应在周期检验的基础上进行。样品应是规定周期内现行生产的电容器的代表性产品,并应划分成高、中、低额定电
21、压。为了包括整个批准的范围,在任周期内应在每一电压组中试验一个外壳号。为了覆盖整个范围,应对在以后周期内生产的其他外壳号和(或)额定电压进行试验。3.5.2 试验一览表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逐批和周期试验一览表在GB10189空白详细规范第2章表4中给出。3.5.3 延期交货可按照GB2693 (IEC 384 1)第3.5. 2条的程序进行重新检验时,应按A组和B组检验中的规定检验可焊性和电容量。3.5.4 评定水平在空白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评定水平应优先从下列表3A和表3B中选取:表3An11 检验分组2)AQL IL IL % Al S-4 A2 I Bl S-3 11_ 检查水平AQI,一一合格
22、质量水平D1 检验分组2) 1n Cl A ClB Cl C2 C3 C4 周期(按月i十hn 样品数;c一一合格判定数(允许不合格品数)。关于表3A和表3日的注:注.1) i1F定水平D、F和G正在考虑中。E AQL % 2. 5 1.0 2. 5 弃.!R,? E c p n 6 9 6 18 6 27 6 15 3 21 12 9 2)检验分组的内容在育关的空白详细规范第2章中规定。F11 AQL IL % F, c p n 1 1 2 1 1 1 ci iQL IL % GI c 户n c GB 10188-88 4 试验和测量方法本章为GB2693(1EC 384-1)第4章中规定的
23、内容的补充。4. 1 外观和尺寸检查按GB2693(1EC 384一1)第4.4条。4.2 电气试验4. 2. 1 耐电压GB 2693 (IEC 384-1)第4.6条和下列详细规定24. 2. 1. 1 试验电路R1和被试电容器C萃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小于或等于ls,但应大于o.01 s 0 R1包括电源的内阻。Rz应将放电电流值限制到等于或小于lA。4.2. 1.2 下列电压应施加在GB2693(1EC 384-1)第4.5. 2条表1中的各测量点之间,对鉴定批准试验时间为lmin,对于逐批质量一致性试验时间为ls。试验点试验电压la) 2UR 1川、le)和ld)2UR,最低为400v
24、 4. 2. 2 电容量按GB2693 (IEC 384-1)第4.7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2.2. 1 电容量应在规定频率下测量,或修正到规定频率时的数值,规定的测量频率如下:a)标称电容量CR:二1000 PF者:测量用:1MHzZO%或100kHz士20%仲裁用:1MHz土20%b)标称电容量CRl000 PF者:测量用:1kHz士20%或10kHz士20%仲裁用:1kHz士20%施加的峰值电压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3%或者5V,以较小者为准。4.2.2.2 电容量应在规定的偏差范围以内。注z对于小于10PF或大于1F的电容器、测量方法和极限值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4.2.3 损耗角正切(tg
25、8)按GB2693(1EC 384-1)第4.8条和下列详细规定24. 2. 3. 1 测量条件tg按下列方法测量并记录其数值(作为基准值用):测量频率与4.2. 2. 1条测量电容量使用的频率相同。测量仪器的精度应保证测量误差不超过104。4.2. 3.2 要求损耗角正切应不超过下列极限值z在1MHz或100kHz时:对于CR1000 PF者为1010-4。在1kHz或10kHz时:对于1000 PFo.1 F者为1010-4。GB 10188-88 当标称电容量等于或小于10F,或者大于lF,其极限值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4. 2. 4 绝缘电阻按GB2693(1EC 384一1)第4.5条
26、和下列详细规范:4.2.4.1 测量前,电容器应充分放电,放电电路的电阻与被试电容器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大于或等于o.01 s或为详细规范规定的任何其他值。4.2.4. 2 测量电压应按照GB2693 (IEC 384 1)第4.5.2条的规定。电压应以通过电压源内阻的修正值立刻加到电容器上。电源内阻和电容器的标称电容量的乘积应小于ls或为详细规范规定的任何其他值。绝缘电阻应满足下列要求:要求测量点RC最小乘积按GB2693 (R引出端之间的引出端之间的最小引出端与外壳之间的最小(IEC 384 1) 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第4,5,2条CR 标称电容量)MO MO 表1的规定s cRo.
27、1 F CR豆豆o.1 F la) 100 000 100 000 lb),lc)和ld)10 000 注2对于稳定性等级为3级的电容器最小绝缘电阻值为30000 MO是允许的。对于测量电容器两个引出端间很高的绝缘电阻时,两引出端均与外壳绝缘,需要采用三端或保护圈法测量。4.2.4. 3 当试验不在20温度下进行时,如有必要,应将测量结果乘以适当的修正系数修正到20时的值。在有疑问的情况下,以20时的测量值为准。下列修正系数可以认为是金属筒式聚丙烯薄膜介质电容器的平均值:温度,C修正系数15 o. 75 20 1.0 23 1. 25 27 1. 5 30 1. 75 35 2. 0 4.2.
28、 5 随温度而定的特性按GB2693(1EC384-1)第4.24.1条静态法和下列详细规定:4.2.5.1 测量条件电容器应进行干燥(见GB2693(1EC 384 1)第4.3条)。在b,d和f点上进行测量电容量,在f点试验温度上测量绝缘电阻。循环次数:1次。4.2.5.2 温度循环期间和以后电容量的变化(温度系数和电容量的温度循环漂移)应在2.2.4条表中有关稳定性等级上限类别温度下规定的极限范围内。4.2. 6 电感(如果有要求)GB 10188一88按GB2693 (IEC 384 -1)第4.11条和下列详细规定:应测量电容器的电感,电感的极限值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注:可以根据测得
29、的谐振频率(例如吸收法获得谐振频率)并按照4.2.2条测量的电容量值来确定电感的近似值。4. 2. 7 外销引出端(如果有要求)按GB2693(1EC 384-1)第4.12条和下列详细规定:连接到外金属箱的引出端的正确标记,应用种不损伤电容器的方法来检查。4.3 引出端强度接GB2693 (IEC 384一1)第4:13条和下列详细规定24. 3. 1 初始测量电容量应按4.2.2条进行测量。损耗角正切应按4.z.3.1条进行测量。4.4 耐焊接热按GB2693(1EC 3841)第4.14条的下列详细规定24. 4. 1 条件:不预先干燥4.4.2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
30、查和测量并应符合表2中规定的要求。4.5 可焊性按GB2693(1EC 384-1)第4.15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 5. 1 试验条件:不老化焊球法的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当焊槽法和焊球法都不适用时,应采用烙铁法试验,此时应使用A号烙铁。4. 5.2 要求在表2中给出。4. 6 温度快速变化按GB2693(1EC 3841)第4.16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5. 1 初始测量初始测量应按照4.3. 1条的规定进行。4.6.2 循环次数:5次在极限温度下暴露时间:30min或3h,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电容器应符合表2中规定的要求。4. 7 振动按GB2693(1EC 384一1)第4.17条和下
31、列详细规定:4. 7. 1 使用试验Fe的程序B4和下列严酷度:振幅O.75 mm或加速度98m/s2,取较小者,在下列频率范围之一进行:10Hz至55Hz,10 Hz至500Hz,10Hz至2000 Hz ,总持续时间为6h。详细规范应规定频率范围,还应该规定所采用的安装方法。对于具有轴向引线井打算只靠引线安装的电容器,电容器主体与安装点之间的距离应为6土1mm。4. 7.2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见表24. 8 碰撞按GB2693(1EC 384-1)第4.18条和下列详细规定:详细规艳应说明是采用碰撞试验还是冲击试验。4.a. 1 初始测量不要求。4.a.2 详细规范应规定采用下列一种严酷
32、度:GB10188-88 总碰撞次数:1000或4000次加速度:390m/s2(40 g) ,98 m/s2(10 g) 脉冲持续时间:6ms 716 ms 详细规范还应规定所采用的安装方法。对于具有轴向引线并打算只靠引线安装的电容器,电容器的主体与安装点之间的距离应为6土1mm。4. s. 3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并应符合表2中规定的要求。4.9 冲击按GB2693 (IEC 384 1)第4.19条和下列详细规定:详细规范应规定采用碰撞试验还是冲击试验。4. 9. 1 初始测量不要求。4. 9. 2 详细规范应规定采用下列一种优先的严酷度等级z脉冲波形:半正弦
33、波。峰值加速度,m/s2(g)294(30) 490(50) 981(100) 相应的脉冲持续时间,ms18 11 6 详细规乎在还应规定所采用的安装方法。对于具有轴向引线并打算只靠引线安装的电容器,电容器的主体与安装点之间的距离应为6士1mm。4.9. 3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并应符合表2中规定的要求。4 I U飞,1厌JI识IT按GB2693(1EC 384 1)第4.21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 1 Q. 1 初始测量不要求,按适用情况见4.4.2,4.3.3或4.9. 3条。4. 1 Q. 2 干热按GB2693 (IEC 384 1)第4.21.2条。4.
34、1 Q. 3 循环湿热,试验Db。第1个循环按GB2693(1EC 384-1)第4.21.3条。4. 1 Q. 4 寒冷按GB2693 (IEC 384 1)第4.21.4条。4.10.5 低气压按GB2693(1EC 384一1)第4.21.5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10.5.1 如详细规范有要求,试验应在温度为1535,大气压力为8.5 kPa (85 mbar)下进行,试验持续时间为1h。4. 10.5.2 当仍然在规定的低气压,并在lh周期的最后5min,应施加额定电压。提交做本试验的电容器样品应按照需要分成2个组或3个组,每组按GB2693 (IEC 384 1)第4. 5. 2条表
35、1中的规定做其中的一项试验。4.10.5.3 最后检查和要求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表2中给出的要求。GB 10188-88 4. 1 o. 6 循环湿热,试验Db,其余循环按GB2693(1EC 384-1)第4.21. 6和下列详细规定:4. 1 o. 6. 1 湿热试验结束后,在15min内,采用4.2. 1条中规定的试验电路条件,在试验点A上施加额定电压1min。4. 1 o. 6. 2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在恢复以后,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并应符合表E中规定的要求。4. 11 稳态湿热按GB2693(1EC 384一1)第4.22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 11. 1 初始测量
36、初始测量应按照4.3. 1条的规定进行。4. 11. 2 湿热试验结束后,在15min内,按照4.2. 1条进行耐电压试验,但应施加额定电压。当在详细规范中有规定时,应将电容器按2.1. 2条的规定进行辅助干燥。经辅助干燥后的电容器,应在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中恢复12h。4. 11.3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在恢复以后,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并应符合表2中规定的要求。4. 12 耐久性按GB2693 (IEC 384一1)第4.23条和下列详细规定:4. 12. 1 初始测量初始测量应按照4.3. 1条的规定进行。4. 12.2 电容器应该按下列规定试验1000 h,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类别/085/ /100/-温度85 100 电压Cd.c. ) 1. 5 UR 1. 5 u, 分成的样品组1个组 2个组85 1. 5 UR 4. 12. 3 试验电压分别地通过一个电阻器加到每个电容器上,电阻器的阻值近似等于每伏为10,最大为12oono 4. 12.4 在规定的试验时间以后,应使电容器恢复,然后通过4.12.3条规定的同一电阻器R放电。4. 12.5 最后检查、测量和要求电容器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并应符合表2中规定的要求。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和国营七一八厂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