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c60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3-2006 代替GBZ3-2002 职业性慢性锚中毒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ronic manganism . 2006一03-13发布2006-10-01实施咔3受严J、民E主是来口1li1主主仨普P发布GBZ 3-2006 目U1=1 本标准的6.1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代替GBZ3-2002(职业性慢性镜中毒惨断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Z3-2002同时废止。本标准对GBZ3-2002主要修改如下:一原标准在诊断分级上仅分轻、重度中
2、毒两级,轻、重度中毒之间无过渡,修订后标准增加中度中毒这一诊断分级,并将有不恒定的肌张力增高,连同手指明显震颤、精神情绪改变等表现作为慢性锚中毒的诊断起点,以早期发现轻度中毒患者,保护穷动者的健康。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参加单位:江西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新余钢铁公司卫生防疫站、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3232-82, GBZ 3-20020 GBZ 3-20
3、06 职业性慢性缸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慢性锚中毒是由于长期接触锚的烟尘所引起的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疾病,尤以锥体外系损害最为明显,并可伴有精神情绪障碍。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健中毒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慢性髓中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的修改单(究是否可使用GB/T 16180 3 诊断原则根据密切的改度测定等资料4 观察对象具有头晕、等自主神经功语、5.2 中度中毒疲乏、睡眠障碍、,同时可有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出现5.3 重度中毒在中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中毒亦可参照执行。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于本标准。作场所空气中钮、心悸、性欲减退-乏兴趣或易激动、多a)明显的锥体外系损
4、害:全身肌张力萌鞠骨髓腰包切粗大震颤,震颤可累及下顿、颈部和头部;步态明显异常。b)严重精神障碍:有显著的精神情绪改变,如感情谈漠、反应迟钝、不自主哭笑、强迫观念、冲动行为、智力障碍等。6 处理原则6. 1 治疗原则早期可用金属络合剂如依地酸钙铀等治疗,井适当给予对症治疗。出现明显的锥体外系损害或严重精神障碍时,治疗原则与神经-精神科相同。1 GZ 3-2006 6.2 其他处理凡诊断为髓中毒患者,不宜继续从事锚作业。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者,按GB/Tl6180处理。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参见附录Ao2 Gz3-2006 附录A(资料性酣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A. 1 肌张力是否增高是诊断
5、慢性镜中毒的关键。检查肌张力时,应l眉受检者放松,并分散其注意力,力求客观地反映肌张力情况。必要时需多人多次反复检查,方可确定肌张力是否增高。A.2慢性墟中毒应与震颤麻痹、肝豆状核变性、脑炎后遗症、急性一氧化睹中毒迟发脑病、老年震颤、脑动脉硬化、精神病等疾病相鉴别。3 CON-N闰。华人民共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慢性缸中毒诊断标准GBZ 3- 2006 同巾t印张:o. 5 2006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 出版发行:人民卫生出版社(中继钱。10-67616688)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醉国3区3号楼邮编:100078 网i.Lt:http:/ E-mail: 购书热线:010-67605754 010-65264830 印刷:北京新丰印刷厂经销:新华书店开本:880X 1230 字数:11千字版次:2006年7月第1版标准书号:14117.33 定价:5.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打击翻版举报电话:010-87613394 (凡属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本社销售部联系退换)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