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621. 43. 03: 629. 12 u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162 7 - 8 9 船用混油装置技术条件Marine fuel oil blender specification 1989-021发布1990-04-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用混油装置技术条件GB 1162 7-8 9 Marine fuel oil blender specification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棍油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劣质油例如渣油与20号或30号重柴油及其他油进行混合的混油装置。2
2、 51用标准GB 569 船用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CB铮821低ffi管子螺纹接头CB Ml 法兰英型3 技术要求3. 1 濡油装置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与制造。3. 2 混油装置在船舶运动和振动的情况下,从安装位置向任何平面倾斜22.5。时应仍能可靠工作。3. 3 濡油装置的输送泵、过撞器、混合器、流量计、控制阀以及电控箱等,应符合船用要求。3,4 混油装置能按照柴油机的负荷,自动调节两种油品的混合配比,其调节比例范围为0100%(重量百分比)。带有混合油箱的混油装置除外。3.5 动态混合器,其动力混合头的搅拌雷诺数h应大于20ooo. 3. 6静态海合器,其提合元件是由顺时针180。或逆
3、时针180。扭转成一系列相互交叉呈90。装配的分割元件所组成。两种油品分割握合次数应大于4000。3. 7直接用于柴油机的混油装置应设置磁性双联滤器,其过滤精度为5lOm.3.8混油装置的流量计,其精度为士1.5%(重量百分比。3. 9 1昆油装置的泪合均匀性应达副其实测粘度的算术平均误差的要求,其值应不大于土5%。3. 10 混合油的分层性指标应符合这样的要求,即将泪含油存放一周以上,在lm高的上、下两个截面上,分别测得粘度和比重值,其算术平均误差都应不大于士6%。3. 11 对静态油油装置设置的磁性过滤器,其进出口端应安装双针压力表。在渣油、重柴油及混合油的管道上分别设置温度计;对于动态?
4、昆油装置,其泵的两侧应设置压力表,渣油管道应设置温度计。3. 12混油装置的两端或一端应分别设有渣油、重柴油和海合油的进、出连接口。3. 13 1昆油装置应设置加热装置,渣油管道应加热到7080。重柴油管道上应加热到3040e如进入混油装置的渣油能使装置正常工作时可不设置加热器。3. 14 混油装置的连接管道,法兰应符合GB569的规定,管子螺纹接头和法兰类型应符合CB*821、CB Ml的规定。3. 15 棉合元件应不产生油污染。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09-21黠准1990-04-01实施GB 1162 7 8 9 4试验方法4. 1 外观检查:检查混油装置的外观选材、装配质量等,其结果应
5、符合3.1,3. 3,3. 8,3. 113.14条要求。4.2 两种油品混合均匀性试验:4. 2. 1 混合油的试验温度应在5080。4. 2. 2 在不同配比流量下,混合器稳定工作15min后,在离混合器1.Sm处的出口端管截留处,同时取5个取祥测试点,在同一油温下,测得其粘度的计算平均误差应符合3.9条要求。4,3 棍合抽分层性试验:4, 3. 1 1昆合油存放在Im富的容器中,存放一周以上后在容器顶部和底部分别取5个试样点,在同一油温下分别测定其粘度和比重,其顶部和底部的算术平均误差应符合3.10条要求。4, 4 1昆油装置在摇摆试验困难情况下,允许其底座座平面固定倾斜22.5。进行试
6、验,应符合3.2条要求。4. 5 绘制两种油品不同混合比的粘度曲线(或表格)。5 检验规则s. 1 型式栓验s. 1.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璃产品性能时p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5, 1. 2 型式检验包括以下内容:a. 接4.1条要求进行外观检查pb. 管道加热试验按3.13条进行;c. ?昆合均匀性试验按4.2. 2进行pd. 混合分层性试验按4.3. I进行;e. 使用环境试验按4.4条进行。5. 2 出广检验5. 2. 1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下列检验:a
7、. 按4.1条要求进行外观检查;b. 按产品技术要求允许使用同一粘度油品应进行最大海合量、混合比率等试验; 试验合格Fo产品清挽干净出厂。6 标志、包餐、运输和贮存s. 1 标志s. 1. 1 每台产品应在醒目部位设置铭牌并应标明:a. 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b. 电源参数;c. 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认可证书编号或印章:d. 制造厂名称;e. 制造年、月。s.2 包装6. 2. 1 每台出厂产品应携带下列文件并妥善封存:a. 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认可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GB 116 2 7-8 9 b. 1昆合装置总图、配套泵总图、1昆合器总图、电控箱总图、电控原理图以及外部接线图。s. 2. 2 包装箱应有“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s. 3 运输s. 3, 1 产品包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免受损坏es. 4 贮存s. 4. 1 用户遵守运输、保管、安装和使用的条件下,从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交船后12个月的期限内(以先到期为准),凡因制造质量不良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损坏件。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七O四所归口。本标准由七O四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惠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