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Leather -Conditioning of test pieces for physical tests UDC 675.06620.113 : 697. GB 4689.2-84 IS 0 2419-1972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物理性能检测试片在进行检测以前应在规定的温度、相对湿度和时间内进行空气调节,以达到平衡为止。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注z由于周围的空气会影响皮革的重量和物理性能的检测结果,因此用规定的标准空气进行调节是必要的。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0 2419-1972皮革一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儿1 调节方法
2、试片在测试前48h内,应放置在温度为20 2、相对湿度为63%67%的标准空气中进行空气调节,其放置的位置应留有使空气能自由接触其表面的空隙。并将凤扇放在适当的地方,使空气不断地快速流动。注2经空气调节的试样,如不在标准空气中进行测试,可将试样从标准空气中逐一取出,逐一测试。但本方法不适用于耐摩以及英他某些试验。如无恒温恒温设备,可用下述化学试剂和方法来达到所需的温度温度试剂,硝酸锥化学纯或亚硝酸纳化学纯的过饱和溶液或36%硫酸榕被使用方法,将上述任一种溶液放在干燥器中,再将干燥器放人温度为202的恒温箱中,这样干燥器内就能达到上述的标准温度湿度。如果被空调试片重量变化的要求不植过3%,那末试片在标准空气中调节以前,可以先按下述方法进行处Jl! 在最高温度为70的带有鼓风设备的烘箱里,预先干燥sh (温度以不损坏试片为准。相对湿度应低于7% 0 如果用常温,试片应放置在气压不钮过67bar (大约6.SN/m勺,并盛有五氧化二确的容器中进行干燥。附加说明g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惠臣。国家标准局1”4-10-06发布18& -05 -01实施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