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物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方法 GB/T 12394-90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insoluble dietary fiber in food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中性洗涤剂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植物性食物和含有植物性食物的混合食物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 测定。其最小检出限为 0.1mg。 2 原理 在中性洗涤剂的消化作用下, 样品中的糖、淀粉、蛋白质、果胶等物质被溶解除去, 不能消化的残渣为不溶性膳食纤维, 主要包括纤维素, 半纤维素, 木质素、角质和二氧化 硅等, 并包括不溶性灰分。 3
2、 试剂和材料 实验用水为蒸馏水。试剂不加说明为分析纯试剂。 3.1 无水亚硫酸钠。 3.2 石油醚:沸程 30 60。 3.3 丙酮。 3.4 甲苯。 3.5 中性洗涤剂溶液:将 18.61g EDTA 二钠盐和 6.81g 四硼酸钠( 含 10H2O)置于烧杯中, 加水约 150mL,加热使之溶解, 将 30g 月桂基硫酸钠( 化学纯) 和 10mL 乙二醇独乙醚( 化学纯) 溶于约 700mL 热水中 ,合并上述二种溶液 ,再将 4.56g 无水磷酸氢二钠溶于 150mL 热水中 ,再 并入上述溶液中, 用磷酸调节上述混合液至 pH6.9 7.1,最后加水至 1000mL。 3.6 磷酸盐
3、缓冲液:由 38.7mL0.1mol/L 磷酸氢二钠和 61.3mL0.1mol/L 磷酸二氢钠混合而 成 ,pH 为 7。 3.7 2.5% -淀粉酶溶液:称取 2.5g -淀粉酶( 美国 Sigma 公司,VI-A 型 ,产品号 6880)溶 于 100mL,pH7 的磷酸盐缓冲溶液中, 离心、过滤, 滤过的酶液备用。 3.8 耐热玻璃棉( 耐热 130 ,美国 Corning 玻璃厂出品,PYREX 牌。其他牌号也可, 只需耐 热并不易折断的玻璃棉) 。 4 仪器和设备 4.1 实验室常用设备。 4.2 烘箱:110 130。 4.3 恒温箱:37 2。 4.4 纤维测定仪。 4.5 如
4、没有纤维测定仪, 可由下列部件组成: 4.5.1 电热板:带控温装置。 4.5.2 高型无嘴烧杯:600mL 。 4.5.3 坩埚式耐酸玻璃滤器:容量 60mL,孔径 40 60 m。 4.5.4 回流冷凝装置。 4.5.5 抽滤装置:由抽滤瓶、抽滤垫及水泵组成。 5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5.1 粮食 :样品用水洗 3 次 ,置 60烘箱中烘干, 磨粉, 过 20 30 目筛(1mm), 储于塑料瓶内, 放一小包樟脑精, 盖紧瓶塞保存, 备用。 5.2 蔬菜及其他植物性食物: 取其可食部, 用水冲洗 3 次后, 用纱布吸去水滴, 切碎, 取混合 均匀的样品于 60烘干, 称重, 磨粉;过 20
5、30 目筛, 备用。 6 测定步骤 6.1 取样 1.00g,置高型无嘴烧杯中, 如样品脂肪含量超过 10%,需先去除脂肪, 即样品 1.00g, 用石油醚(30 60 )提取 3 次 ,每次 10mL。 6.2 加 100mL 中性洗涤剂溶液, 再加 0.59 无水亚硫酸钠。 6.3 电炉加热,5 10minh 内使其煮沸, 移至电热板上, 保持微沸 1h。 6.4 于耐酸玻璃滤器中, 铺 1 3g 玻璃棉, 移至烘箱内,110 4h,取出置干燥器中, 冷 至室温, 称量, 得 m1(准确至小数点后 4 位 )。 6.5 将煮沸后样品趁热倒入滤器, 用水泵抽滤。用 500mL 热水(90 1
6、00 ),分数次洗烧 杯及滤器, 抽滤至干。洗净滤器下部的液体和泡沫, 塞上橡皮塞。 6.6 于滤器中加酶液, 液面需覆盖纤维, 用细针挤压掉其中汽泡, 加数滴甲苯, 上盖表 玻皿,37恒温箱中过夜。 6.7 取出滤器, 除去底部塞子, 抽去酶液, 并用 300mL 热水分数次洗去残留酶液, 用碘液 检查是否有淀粉残留, 如有残留, 继续加酶水解, 如淀粉已除尽, 抽干, 再以丙酮洗 2 次。 6.8 将滤器置烘箱中,110 4h,取出, 置干燥器中, 冷至室温, 称量, 得 m2(准确至小 数点后 4 位 )。 7 计算 m2 - m1 X=100 m 式中:X 样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含量,%; m1滤器加玻璃棉的质量,g; m2滤器加玻璃棉及样品中纤维的质量,g; m样品质量,g 。 8 结果的重复性 同实验室平行测定或重复测定结果相对偏差绝对值5%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食品卫生标准分委员会审查通过。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忠林、王光亚。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 1990-03-19 批准 1990-12-0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