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0408. 3 2000 前吉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对GB10408. 3 1989微波入侵探测器的修订。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EC839 2 5, 1990报警系统第2部分入侵探测系统技术要求第5节:建筑物内用微波多普勒入侵探测器儿本标准与GB10408. 3 1989微波入侵探测器的主要不同是:1 )标准名称由原来的微波人侵探测器改为人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2)本标准将探测器使用的频率由原来的大于日GHz改为不小于lGHz0 3)原标准要求探测器有关断或遮挡步行指示的装置,本标准要求不打开探测器应可关断或遮挡步行指示。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
2、时代替GB10408. 3 1989微波入侵探测器。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鸿库、郭立。本标准于1988年12月首次发布,2000年10月第一次修订。026 GB 10408. 3一2000IEC前言1) !EC在技术问题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将尽可能地表达在该专题上的国际上一致意见,这些决议或协议系由代表了对这些问题有特殊兴趣的所有国家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拟订。2)这些决议或协议具有国际应用的推荐形式,且在此意义上可被各国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统,!EC希
3、塑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可能采纳!EC推荐的内容作为本国的标准。当!EC推荐的内容与相应国家法规之间出现任何分歧肘,应尽可能地在本国法规中清楚地指出。本标准由!EC第79技术委员会:报警系统制定。本标准的正文基于下列文件:6月法规79CC0)26 表决报告79CC0)36 有关赞成本标准投票表决的信息可以从上述表决报告中获得。5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 3 2000 idt IEC 839田2-5,1990代替GB10408. 3 1989 Detectors for intruder alarm systems Par
4、t 3, Microwave Doppler detectors for use in buildings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用入侵报警系统的微波多普勒探测器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是GB10408. 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补充,并应同!EC出版物839ll报警系统第1部分:总要求第1节: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标准的目的是规定保证微波多普勒探测器具有良好性能和最低误报警的那些特殊技术要求。2 引用标准F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04
5、08. 1 2000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dt!EC 839-2-2, 1987) !EC 68 1, 1988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论和导则!EC 839 1 1, 1988报警系统第1部分:总要求第1节通用要求!EC: 839 1 3, 1988报警系统第1部分:总要求第3节:环境试验3定义除了通用技术要求中给出的定义外,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微波多普勒探测器microwave Doppler detector 由于人体移动使反射的微波辐射频率发生变化而产生报警状态的一种探测器。3. 2 传感器sensor 探测器的发射和接收单元。3. 3微波辐射microwave radi
6、ation 频率大于1GHz的电磁辐射。3.4 参考目标reference target 体重50kg 70 kg ,身商165cm 180 cm、身着棉外衣的人体。3.5探视l范围边界boundary of detection coverage 参考目标从各个方向朝着探测器移动而产生报警状态的最远径向距离点的集合。3.6 探测距离detection ranges 给定方向的探测距离是从探测器到探测范围边界的径向距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0 17批准:.cH 2001- 06-01实施GB 10408. 3-2000 4 一般要求探测器应由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信号处理器组成。每个传感
7、器装在一个壳体内,该壳体也可包括处理器。对于允许多个传感器与该处理器相连接的探测设备,本标准第6章所要求的试验应在只接一个传感器的情况下进行。探测器允许提供某些方法来改变探测范围边界的形状。这种探测器在正常安装和设定状态下,除按第6章中的要求进行试验外,还要进行附加试验,以验证生产厂所提供的这类方法的效果。5 技术要求5. 1 功能5. 1. 1 频率探测器的工作频率不成低于1GHz 5. 1.2 探测范围边界在探测器设置为最大探测距离的情况下,所达到的探测范围边界应大于等于生产厂在技术条件中给出的数值,但是大于的部分不应超出给定值的25%。5. 1-3 信号处理当参考日标从探测范围边界向探测
8、器移动3m或达到最初距离的30%时(两者取其小值),探测器应产生报警状态。移动距离小于O.2 m,不应产生报警状态。5. 1. 4 报警状态后的恢复产生报警状态后,引起报警的参考目标停止移动后,探测器应在10s之内恢复到正常的非报警状态(警戒状态)。5. 1. 5 间歇移动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探测到参考目标向探测器的问歇移动(以探测器可探测到的速度移动,移动的时间不小于1s ,停顿的时间不大于5s)。间歇移动5m或最大探测距离的50%时,(两者取其小值),探测器应产生报警状态。5. 1. 6 可探测速度范围探测器应能探测到参考目标以o.3 m/s 3 m/s之间的任何速度向探测器的移动。5. 1
9、. 7 稳定性在恒定的环境条件下,探测器在7夭的正常工作期间,其探测距离的变化不应大于10%。5. 1. 8 防拆保护探测器应有防拆保护。当探测器外壳被打开到能接近任何调节器或机械定位装置时,应产生报警状态。5. 1.9 电缆保护若传感器和它的处理器不在同一壳体内,连接它们的电缆应被看作探测器的一部分,应对其进行电气监测。如果任何导线发性开路、短路或并接任何负载而使报警信息或防拆报警不能被处理器接收到时,处理器应在10s内产生报警状态。5. 2 环境要求除GB10408. I的规定外,元附加要求。5.3 安全性要求距离探测器50mm处的功率密度应不大于5mW/cm2 5. 4 可靠性要求除GB
10、10408. 1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5 接U要求29 GB 10408.3-20击。除GB10408. 1的规定外,无均拥要求。5.5 结构重要求除GB10408. 1的规定外,无附加要求。5. 7 步行测试指示器如果安装了步行泌试指示苦苦则在不打开探测器剖情况下lli1.能控制委主指示。5.g 对生产厂说明书的要求除GB1040品1的规定外,对于每个探测器,生产广应提供以下资料:a)给世i水平面上和我应丽t的探视i范围边界图,是在lm/s的速度下依6.2. 1提供的方法那最确定的。此宫里允许以被坐标熙皇号形式绘出。机工作y频率如果是调制型的绘出漓和j频率和调制方式c)如果可探测的速度范
11、扇大于s.j. 6中规定的范围,则应给出其可探测的速度范围。5.9选择项当与探测苦苦这楼的系统处于解除状态时,允许提供降低探测器籍射的方法。当报警系统处于警戒状态时,这种方法成能使探测器在lmin之内恢复到完援工作状态。如果探测器应用了这种方法,应有一个有效的信号输出到报警系统用来指示辐射已被降低e这叫信号输出可以月i个报警状态的形式实现。6试骏方法6. 1 试验条件试验E挂在一个有硬屑地板的场所进行,周菌的结构对泌量探测范围的影响不应大于5%。被草草探泌苦苦hif.按生产厂推荐的离波和说确书中的说哥哥进行安装。如巢安装高度绘出一定在5窟,试验应在安装高度的上限和r:ill主分别进行。试验成按
12、IEC创l中规定的标准环境条件下进行。6.2功能测试6. 2. 1 探测范照边界参考窑标应从最大探测在立自里以外,以约lm/s.的速度朝探测器移动。产生报警树,泌最参考吕栋窥探测器的距离,t草距离li.太子等于生产厂说明书中给出的距离,f明大于的部分不应超出生产厂给出值的25%。试验应分别在水平醒自上和委宣哥哥上共至少7个问隔均匀的方向上进行,雪慧1l窗上的试验应将探测器m辐射轴线转动仰。后进行。6 2. 2 探测器对!蚕定速度的响应参考目标从探测器正前方探测古I:f窗边界上,以约lmis的速度向探测器移动,移动小子。.2 m的距离不应产生报警状态”f用移动3m距离或役向距离的30%时(二者取
13、其小僚),探测器应产生报警状态。试验rill以包3m/s、im/s、3mis三种速度分裂进行测试。如果生产厂烧定有更宽的可探测速度范戳,还应以最高和最低速度迸行测试。6 2. 3 报警状态的恢复参考目标从探测器正前方探测范应边界上,以约lm/s的速度向探测器移动,产生报警状态时,记录下距探测器的直巨离然后参考臼标返回到初始位置。费量主否应有另外个人体或物体移动使探测器报警后停止移动。10s Jl去参考鼠标湾以约Im/s的迷皮肉探靠自然移动,发生报警时f!e探测器的距离与第一次栩比,变化不应大于10%。6. 2.4 间歇移动的响应参考路标从探普普器j前1i探草草范窗边界上向探测器移动,:夜1s
14、内移动lm,然后停5s,并重复这过程,当移动距离为5m 立径向E在离的5自%二者淑英小毯肘,探测器应产生报警状态6. 2. 5 稳定性5;10 GB 10408. 3 2000 本试验允许探测器调整到任何探测距离的状态下进行。但试验过程中,已设定的探测距离不能改变。参考目标从已调好的探测距离以外,以约1m/s的速度向探测器移动,产生报警状态时,测量其距探测器的距离。在探测器处于工作状态至少7天后,在同样测试条件下重复以上试验。产生报警状态时参考目标距探测器的距离的变化不应大于初始距离的10%。G. 3 环境适应性试验下列试验项目应在完成GB10408. 1探测器通用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试验循环(高温,低温,振动)之前和之后分别进行。这些项目是:干热;低温g一一振动(正弦)。本试验允许探测器调整到任何探测距离的状态下进行。但在环境试验过程中,己设定的探测距离不能改变。参考目标在探测器正前方,从设定的探测范围之外,以约lm/s的速度向探测器移动,产生报警状态时,测量并记录下距探测器的距离。每项环境试验后,重复上述试验。产生报警状态时,参考目标距探测器的距离的变化不应大于初始距离的10%。以上环境试验如果用模拟试验方法能够得出与上述试验方法相同的结果,允许采用模拟试验方法。下列试验中探测器应设置在最大探测距离状态一电尖峰$静电放电,电磁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