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 1995 Hygienic standard f。rdisinfection in hospital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2 引用标准GB 4789. 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II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 2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 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 4
2、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版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 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也房间。3. 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
3、生物和条件鼓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3. 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3. 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泡的药物。国技术监督局1995-12-15批准1996-07-01实施c68 GB 15982-1995 4 卫生标准值4. 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 1. 1 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I.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标环境类别范围d工气物体表面clu/m clu ! en 类层流洁净手术室
4、、层流洁净病房运JO乓5E类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豆200运5室元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E类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乓500乓10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租房间N类传染病科及病房运154. 1.2 致病性微生物准医护人员于cfu/, m 豆豆5三5乓10运15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丽和医护人员子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4.2. 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
5、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4.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IOOcm勺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4.2. 3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细菌离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4. 3. 1 使用中消毒剂细菌菌落总数应IOO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4. 3. 2 元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4.4 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元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在吁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4. 5 污水排放标准按GB48(试行)执行。5 检查方法5
6、. 1 采样反检查方法按附录A执行。6有关规定6. 1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必须执行本标准,并应指定专门科室(部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6-2 各级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监测工作。2竹QA1 来样及检查原则GB 15982-1995 附录A来样及检查方法(补充件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捡时间不得超过仙,若样品保存于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A2 空气来样及检查方法A2.1 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A2. 2 采样高度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oA2. 3 布点
7、方法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lm处各取点3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lmoA2. 4 采样方法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A2. 5细菌菌落总数检查A2. 5. 1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按GB4789. 28中3.7条配制A2. 5. 2 检查方法参照GB7918. 2规定执行。A2. 5. 3结果计算50 OOO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一寸草一. (Al) 式中,A一一平板面积,cm2;T一一平板暴露时间,min;N 平均菌落数,cfu平皿。A3物体襄面来样及撞查方法A3
8、.1 采样时间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A3. 2 采样面狈被采表面lOOcm,取全部表面,被采表团二三100cm2,取lOOcmo A3. 3 采样方法用5X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元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有lO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栓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A3. 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270 GB15982 1995 按A2.5规定执行。A3. 4. 1 结果计算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
9、m2)(A2) 采样面积(cm2)A4 医护人员手采梓及检查方法A4. 1 采样时间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A4. 2 采样面积及方法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元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于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予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放入装有lOmL采样液的试管内送检。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A4.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按A2.5规定执行。A4. 3. 1 结果计算一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子细菌菌落总数(cfu/cm2)、,nZ立旦旦 A3) A5 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A5. 1 采样时间在消毒
10、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A5. 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针等均参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元菌检查法规定执行。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元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在被检物体表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lOO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注100cm2,取l00cm2o A5. 3 元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A5. 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按A2.5规定执行。A6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描械保存液A6. 1 采样时间采取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A6. 2 采样
11、量及方法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l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匀,对于醇类与盼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g对于含氯消毒剂、含腆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人o.1 %硫代硫酸销;对于洗必泰、季镀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W /V)吐温80和o.3%卵磷脂;对于醒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o.3%甘氨酸;对于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W/V)吐温80,以中和被检样液的残效作用。A6.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按A2.5规定执行。A6. 3. 1 结果分析GB 15982 1995 平板上有菌生长,证明被检样液有残存活菌,若每个平板菌落数在10
12、个以下,仍可用于消毒处理(但不能用于灭茵),若每个平板菌落数起过10个,说明每毫升被俭样液含菌量已越过100个,即不宜再用。A7 溶血性链球菌检查参照GB4789. 11执行。AS沙门氏菌检查参照GB4789. 4执行。A9绿膝杆菌检查参照GB7918. 4执行。A10金黄色葡萄球菌撞蛮参照GB7918. 5执行。A11 污物采样及检查方法A 11- 1 采样时间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进行采样。A 11- 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按A5.2执行。A 11. 3 检查方法可参照A7AlO章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A12污水、污泥采样及检查方法按GBJ 48(试行)规定执行A13 结果判断检查结果符合相应的本
13、标准值者,判定为该项检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应本标准值者,则判定为检查不合格。B1 对本标准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用词B1.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必须”。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参考件)B1.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应”;反面词“不得”,即元细菌可被检出。B1. 3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特殊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可”。272 GB 15982 1995 82对引用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严格程度写法82. 1 必须按指定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按执行”。02. 2 非必须按指定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参照.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小虹、梁建生、徐秀华、严渭然。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