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化喷雾车技术条件Running type sprayer for trees-Specification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化喷雾车(以下简称喷雾车)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防治城镇行列树株以及园林植物病虫害的机动喷雾车。2 引用标准GB 9463. 1 绿化喷雾车分类GB 9463. 2 绿化喷雾车术语GB 9463. 4 绿化喷雾车试验方法GB 15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3842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84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 3844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GB 28281
2、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3 技术要求3. 1 喷雾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 2 标准件、配套件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GB 9463. 3-88 3. 3 外购件、外协件必须具备合格证书,制造厂在必要时应抽样测试,确认合格后方可装机。3. 4 制造厂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的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3. 5 制造主要零件用的材料应具有生产厂的合格证书,否则必须经验证,合格后方准使用。3. 6 喷雾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GB9463. 1的规定。3. 7 所有零部件的安装应正确、完整、连接牢固可靠。3. 8 整车要求:3. 8. 1 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
3、89的规定。3. 8. 2 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喷雾车,整车满载最大总质量应不超过原基本车型满载总质量的3%,整车满载时的轴荷分配应符合原基本车型技术条件的规定,重心高度应在允许调整的范围内。3. 8. 3 液力喷雾车的载液量与整机质量之比应大于0.8。3.8.4 制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3. 8. 5 整车外观质量:3. 8. 5. 1 油漆a .涂漆前零部件必须经过表面处理,不得有油污、锈斑、氧化皮、粘砂、焊渣、酸碱等残留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8-06-24批准1988-11-01实施GB 9463. 3-88 b. 油潦色泽鲜明、色彩协调,图案美观大方;c. 油漆表面应
4、干透、不粘手、附着力强、富于弹性,涂层总厚度为3555p.m,涂层光泽应大于70%; d. 不得有皱皮、脱皮、漏潦、流痕、气泡等现象;e. 与农药接触的部件表面,其漆膜应具有良好的耐农药和耐酸碱性能,且涂层总厚度为75100 p.m。3. 8. 5. 2焊接a. 焊缝不得有漏焊、裂纹、弧坑、气孔、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b. 同一焊缝的宽度应一致;c. 飞渣、焊渣必须清除干净。3. 8. 5. 3 外露表面a. 零件加工外露金属表面均应进行防锈处理;b. 气割边缘应光滑平直;c.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和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d.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剌应清除。3. 8
5、. 5. 4 罩壳a. 罩壳不得有直径超过15mm的锤痕pb. 罩壳边缘不得有明显皱折;c. 罩壳安装应牢固、可靠、不歪斜。3. 8. 6 在压力下工作的部件、零件、管路和接头,当压力增加为工作压力的1.5倍时应能保持密封性能,不允许有液体惨漏。3.8. 7 各操作机构及阀门手柄应轻便灵活、位置准确、工作可靠。3. 8. 8 喷雾车应装有过滤、调节和加液装置。3. 8. 9 喷雾车在规定工况下工作时,要具有一定的射程和较好的穿透能力。且喷雾状态应良好。雾滴分布应均匀。3. 8. 10 喷雾车行驶工作时,作业工作人员耳边的噪声为:液力喷雾车不大于87dB(A),风送液力喷雾车不大于90dB(A)
6、。3. 8. 11 喷雾车的发动机排放应符合GB3842或GB3843、GB3844的规定。3. 8. 12 在规定工况下,喷雾车的燃油消耗率为:汽油机不大于306g/kW h,柴油机不大于252 g/kW h。3. 8. 13 喷雾车寿命与可靠性a. 喷雾车寿命不应低于5年;b. 喷雾车在其寿命期内不允许有维修时间超过6h的故障发生;c. 喷雾车的作业率和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计算公式为:式中:N一一作业率;T作业时间zTi故障时间;T2一一保养时间;T一一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N = To 100% ( 1 ) I- T1 + T2. T旦.2 ) 组GB 9463. 3-88 n一一故障次数。
7、d. 喷雾车的作业率不低于90%;e. 喷雾车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100h。3. 9 主要部件、装置的要求:3. 9. 1 药泵3. 9. 1. 1 药泵的过流表面对介质应有抗腐蚀性能。3. 9. 1. 2 药泵的出口压力不得低于额定出口压力。3. 9. 1. 3 缸筒以额定最高压力值的两倍的水压(当水压值低于6000kPa,则用6000kPa)试压30s ,应无异常现象发生。3. 9. 1. 4 空气室以额定最高压力值的两倍的水压(当水压值低于6000kPa,则用6000kPa)试压30s 0 应无异常现象发生。3. 9. 1. 5 在常用工作压力、额定转速下。药泵的效率为:柱(活)塞
8、泵容积效率不低于93%。总效率不低于63%;隔膜泵容积效率不低于75%。总效率不低于65%。3. 9. 1. 6 药泵的寿命不得低于1500h0 3.9.2 药液箱3. 9. 2. 1 药被箱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箱体表面纵向母线应平直。3.9.2.2 箱体与车架连接应牢固可靠。3. 9. 2. 3 箱体内表面必须进行防腐蚀处理。3.9.2.4 箱体内应设置防波板,在承受箱体内装介质冲击和振荡的情况下,应能使喷雾车行驶保持稳定。3. 9. 2. 5 箱体上部应设置人孔装置和滤网。滤网网眼直径不得大于喷头喷孔直径的一半。孔盖板应开关方便。以便对箱体内部进行清洁和维修。3. 9. 2
9、. 6 箱体应能承受t5kPa的气压而无泄漏。3.9.2. 7 行车时不允许药液箱中有液体向外溢漏。3. 9. 3 喷射零、部件3. 9. 3. 1 与喷射液体接触的零件材料均应有良好的抗腐蚀性和耐磨性。3. 9. 3. 2 喷射零部件的内表面和喷孔均应无毛剌和其他缺陷。3. 9. 3. 3 喷射部件按喷雾车常用工作压力喷雾时。应雾化良好,喷头的喷雾角应大于70。啧雾量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喷雾量偏差为士10%。表l喷雾车型式喷射部件型式啧孔喷直雾在量,n:、,h 飞jf,b h之dp, 1. 0 液力4.2 2.26 喷雾车喷枪3. 8 1. 8 2.0 0.33 风送液力喷头1. 6 o.
10、076 喷雾车1. 3 0.06 3. 9. 3. 4 喷射部件应装有断流装置。在断流情况下,不允许泄漏液体。3. 9. 3. 5 零件上的螺纹应光洁完整,无破裂和扭曲。1. 5 2. 0 2. 2 2. 5 0.41 0.47 0.092 o. 1 0.073 0.082 GB 9463. 3-88 3. 9. 3. 6 喷射部件应能承受1.5倍的最高压力,水压密封性试验在30K内不允许有渗漏现象。3. 9. 3. 7 喷雾胶管应能承受2倍的最高压力,水压密封性试验在305内不应有破裂、脱层及局部鼓起现象。3. 9. 3. 8 远射程喷枪的焊接件在50N m的扭矩下不允许脱焊。3. 9. 4
11、 搅拌器3. 9. 4.1 喷雾车应设有使药液浓度保持均匀的搅拌装置。药液浓度的变异系数应不大于25%。3. 9. 4. 2 搅拌器结构应保持能在喷雾车停止向工作装置供液的情况下进行搅拌作业。3. 9. 5 取力传动机构3. 9. 5. 1 取力器与变速箱连接应准确、牢固,匹配合理,密封可靠。3. 9. 5. 2 挂挡灵活,定位准确可靠,不得出现自动脱挡或卡死现象。3.9.6 风机3. 9. 6. 1 具有较大的动压和较小的静压。3. 9. 6. 2 离心风机出口的动压值在最佳效率时不得大于全压值的25%。3. 9. 6. 3 离心风机最佳静压效率值应符合表2规定。表2静压系数大于或等于最佳静
12、压效率,%0.8 o. 7 o. 6 o. 5 o. 4 o. 3 60 62 64 68 72 3.9.6.4 轴流风机最佳效率值应符合表3规定。表3轮毅比O. 3 o. s 叶片截面等原板型60 65 静压效率,%叶片截面机翼型65 70 叶片截面等原板型75 全压效率,%叶片截面机翼型80 3.9.6. 5 风机需作平衡校正的零件见W:1 表4静平衡校正动平衡校正离心式叶轮叶轮出口宽度豆豆o.1 叶轮直径口十轮出口宽度O.l 叶轮直径轴流式叶轮单级叶轮双级口十轮不全加工的主轴皮带轮其他零部件空心传动轴3.9.6.6 风机各转动件剩余不平衡力矩M按公式(3)计算。允许偏心距不应超过表5规定
13、。式中:M一不平衡力矩,gcm; G一转动件质量,kg;M=G u/10 O. 7 70 75 . ( 3 ) GB 9463. 3-88 u 一一允许偏心距,mo表5转动件转数,min-1三二3754三500三二600运1so I l 000 l 400 平衡块总质量,kg。.,1 o. 6 1.0 3.9.6.8 风机外壳、叶轮不应锈蚀、涂层剥落、碰伤和划痕,紧面件应牢固。3. 9. 6. 9 风机的寿命不低于3000h 0 3. 10 整车质量分等喷雾车按技术性能、质量状况和使用放果分为优等品、J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见表7)。表7喷雾车性能与质量分等规定序号I三二d口L七T胃位口口口一
14、等品优等品备注液力喷雾车100 400 1 雾滴平均事径,m风送液力喷雾车100 250 2 喷雾量,m3/h达到lj3. 9. 3. 3条规定液力功率12.2 4. 4 kW 8 喷雾垂直喷雾车4. 5 6kW 14 3 射程,m风送液力功率21520kW 16 喷雾车20 60 kW 24 作业时燃油消耗汽油机306 279 218 4 率,g/kW h 柴油机252 228-5 208 作业人员耳边液力喷雾车87 85 83 5 噪声,dB(A)风送液力喷雾车90 88 co 5% 4. 7% 4-5% 发动机汽油机6 HC 2 500 ppm 1 500 ppm 1 000 ppm 排
15、放柴油机烟度Rb 5. O Rb-4. 5 Rb 4. 0 7 搅拌性能变异系数,%25 23 20 在规定工况下检验药泵、8 整车密封耐压性能无渗漏药液箱、管路接头和喷射部件密封耐压情况GB 94 63. 3-88 续表7序号检测他检项画测目要面盐求,二二等可二二级唱三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备注9 制动性能达到毛8.4条规定10 管路压力损失,%40 30 20 一A一一A100% P1 11 整车寿命5年6年7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h100 120 150 12 整车可靠性作业率,%90 92 95 13 载液量整车质量o. 8 o. 9 o. 95 指液力喷雾车油漆焊接14 外观达到3.8.
16、 5条规定外露表面罩壳注:1)药泵输功率。2)风机、药泵所需功率。户1药泵出口处液流压力;户2一一喷射压力。4 检验规则4. 1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经历三年正常生产的产品;c. 停产两年以上再次生产的产品id. 已批量生产而当年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产品;e. 因设计、工艺、材料的改变,影响产品性能的产品;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提供型式检验的样车不少于2台,按GB9463. 4进行相应机型的全部项目检验。在检验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加倍数量产品。对该项目重做试验,如仍不合格,应暂停生产,经过改
17、进,重新试验。直至合格为止。4.2 出厂检验产品质量管理部门对出厂产品进行逐台检验,确认合格,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4. 2. 1 外部观测检查喷雾车是否符合技术文件要求。a. 装配的正确性;b. 油漆、焊接件及罩壳的外观质量;c. 整车或部件的密封性;d. 整车及备件、随车工具等发货的完整性。4.2.2 喷雾车工作能力及主要部件的技术性能的检验应严格按出厂检验大纲进行F述各项的检查测; ,I厂检验大纲应由生产厂编制,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GB 9463. 3 88 a. 行走速度zb. 制动性能zc. 各管路、接头、药泵、药液箱及喷射部件的密封性zd. 主要部件包括药泵、风机、喷射部件
18、)的工作情况;e. 检查各仪表、操纵机构、灯光照明等的完好情况;f. 外观质量。4.3 抽样、判定方法4. 3. 1 抽样方法4. 3. 1. 1 合格质量水平AQL值的确定根据喷雾车出现的缺陷概率,按质量等级给出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8)。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反映每百台单位产品缺陷数。表8重缺陷才古三三轻缺陷A组B组C组合格品6. 5 25 40 65 一等品6. 5 6. 5 25 40 优等品6. 5 6. 5 6.5 25 4. 3. 1. 2 抽样按GB2828中特殊检查水平S-1、一次正常抽样方案进行(见表9)。样本应从受检查批中随机抽取。表9丁缺飞陷飞飞分飞抽气产梓支血品飞等
19、飞级军飞 合格品一等品优等品n AQL Ac,Rc n AQL Ac,Rc n AQL Ac,Re A组6. 5 0,1 6. 5 0,1 6.5 0,1 重缺陷B主且25 1,2 6. 5 0,1 6. 5 0,1 2 2 2 C组40 2.3 25 1.2 6. 5 O, 1 轻缺陷65 3,4 40 2.3 25 1.2 注2表中n为样本大小;A;为合格判定数;R,为不合格判定数。4. 3. 1. 3 提供取样的喷雾车应是经检验合格的当年入库产品或生产厂近期售出但尚未使用过的产品。4. 3. 1. 4 提供取样的检查批应不少于10台,突击检查时可适当放宽。4. 3. 1. 5 提取的样本
20、应封存或交付试验,检测前不得修理和调整。4.3.2 喷雾车缺陷分类4. 3. 2. 1 检验项目凡未达到本标准第3章要求的均为缺陷。4.3.2.2 按缺陷对喷雾车产品质量等级的影响程度,分为重缺陷和轻缺陷两大类(见表10)。4.3.3 质量判定4. 3. 3. 1 根据样本检查结果,若在样本中各类组发现的缺陷数均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合格判定数Ac时,则判定该批为合格,若在样本中各类组发现的缺陷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时,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一个类组以上不金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GB 9463. 3 88 4. 3. 3. 2 评定检查批的质量等级时,当各类组检查结果分别达到质量分等规定中
21、不同等级则最终评定喷雾车的质量等级以达到的最低等级为准。4. 3. 3. 3 当可靠性试验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尽管按表9抽样检查各类组均达到合格,但最终判定喷雾车为不合格。表10缺陷分类缺陷;项目备注A组1 制动性能1 噪声2 排放B组3 喷雾性能按表7规定重4 整车密封耐压性能缺陷1 燃油消耗率2 搅拌性能C组3 取力传动机构工作状况按3.9. 5条4 整车外廓尺寸按3.8.1条5 整车质量按3.8.2条和表7规定1 管路压力损失2 汹漆质量轻缺陷3 焊接质量按表7规定4 外露表面质量. 5 罩壳质量注:可靠性试验项目缺陷单独考核。5标志、运输、贮存和技术文件5. 1 在喷雾车的明显处应钉置产
22、品标牌和商标。产品标牌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型号;b. 药液箱容量;c. 射程;d. 满载质量;e. 外形尺寸pr. 制造日期;g. 出厂编号;h. 制造厂名称。5.2 省优、部优、国优产品的荣誉铭牌必须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悬挂。非出口产品不得在标牌上加注“中国制造”字样。5. 3 凡活动的零部件应可靠地加以固定或放置在机体的适当位置。随机工具放置在工具箱内并锁紧。配套件的备件和工具一律随机出厂。5. 4 喷雾车出厂时应有下列技术文件:a. 产品使用说明书;b. 动力及其他配套件制造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文件;GB 9463. 3-88 c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d. 易损件明细表ze. 原基本
23、车型的使用说明书pf. 产品合格证Fg. 产品质量等级标志。5.5 产品的运输5. 5. 1 产品必须适用于陆路、水路运输装载的要求。5. 5. 2 产品用火车(轮船)运输时,应以自驶方式上、下车(船)。如果必须吊装(卸)时,不得损伤产品。5.6 产品的贮存5 6. 1 长期停用的产品,应将燃油和水等液体放尽,停放在通风、防潮、防曝晒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5. 6. 2 长期停放(1个月以上)后,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6 质量保证措施6. 1 用户亏权按本标准验收产品。但不得拆卸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时。由制造厂进行返工后提交复检。直到合格为止。6. 2 用户在遵守使用、保管和维护保养规则的条件下,自制造厂发货日起,在一年内(但行驶里程不超过2500 km)的产品,确因质量不良而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由制造厂给予免费修理或更换损坏零件。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归日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负责起草J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