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6224-2010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重用过程.pdf

上传人:figureissue185 文档编号:233137 上传时间:2019-07-14 格式:PDF 页数:28 大小:1.1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GB T 26224-2010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重用过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GB T 26224-2010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重用过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GB T 26224-2010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重用过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GB T 26224-2010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重用过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GB T 26224-2010 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重用过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亲,该文档总共2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ICS 35.080 L77 道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6224-2010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重用过程Information technology-Software life cycIe processes Reuse processes 2011-01-14发布2011-05-01实施数码防O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26224-2010 目次前言.1 引言.rr l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本标准的结构45 重用过程集成到生存周期基本过程.5.1 获取过程45.2 供应过程.5.3 开发过程5.4 运作过

2、程四5.5 维护过程.附录A(资料性附录)基本概念M附录B(资料性附录)重用过程的目标四附录c(资料性附录工具.参考文献.目U吕本标准的附录八至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平、冯惠、王宝艾。GB/T 26224-2010 I GB/T 26224-2010 引软件重用是目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提高软件开发生产率、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开发质量的有效手段,因而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软件重用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标准化水平。软件重用过程是软件生存周期过

3、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软件重用不仅仅是创建和使用可重用的资产库,还需要将重用过程和活动集成到软件生存周期中,以使重用实践规范化。系统化重用是依据一个妥善定义的、可重复的过程而实施的重用实践。实行系统化重用,可使软件生产率、质量与成本有明显的改进。来自系统化重用的获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软件生产率; 缩短软件开发时间; 更容易地在不同的项目之间调配人员、工具与方法; 降低软件开发与维护的成本; 生产质量更高的软件产品; 改进软件产品的互操作性; 为实行了重用的组织提供竞争优势。实现重用概念的途径是多样的。区分系统化重用的准则,在于是否避免了产生原有公共元素的多个版本。例如,如果一种重用

4、途径导致产生了某个公共元素的多个实例,而每个实例又可能被软件开发人员分别进行修改,那么该元素就不再是公共元素,并且除了这些实例之外不再能够作为一个单独的元素来维护。在本标准中所论及的系统化重用,将排除这样的重用途径。重用的潜力是巨大的,因为每一个软件产品的主要部件都可以利用一些资产来构建(当然要假定这样的资产是可用的)。一件资产是任意的项(例如一个设计或一个测试计划),它已被设计成可在多种环境(例如多个软件产品,一个软件产品的多个实现,以及多个软件项目等)中使用。为了扩展GBjT8566-200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使其包含软件重用的系统化实践,本标准提供了一个公共框架。一些组织在试

5、行重用时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在这些组织的软件生存周期过程中完全遗漏了重用。本标准的意图就是要以定义重用过程的公共框架的方式、以及定义如何将重用实践集成到传统软件生存周期过程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重用过程描述了如何利用资产来构建软件产品,以及如何构建和管理这些资产。在本标准中展现出的重用过程,既覆盖了利用资产所开发的软件产品的生存周期,也覆盖了资产本身的生存周期。本标准为使重用能融入软件生存周期过程的软件实践提供了基础。E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重用过程GB/T 26224-2010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用过程,并将重用过程关联到GB/T8566一2007定义的软件生存周期基本过程。本标准

6、为扩充软件生存周期过程以包括软件重用活动的系统实践提供了一个公共框架。本标准规定了软件生存周期中能够用资产来构建软件产品的每一个阶段所要执行的那些过程、活动与任务。本标准还规定了能够用来标识、构建、维护和管理资产的那些过程、活动与任务。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产品(包括资产)的获取、软件服务的获取以及软件产品(包括资产)的供应、开发、运行和维护,为重用而设计的现成软件则是被本标准覆盖的那些资产的特例。本标准面向软件产品(包括资产)与服务的需方,也面向软件产品与资产的供方、开发方、操作方、维护方、管理者、质量保证管理者、重用大纲主管、资产管理者、领域工程师、用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7、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8566一2007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CISO/IEC12207 :1 995 , MOD) GB/T 11457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3 术语和定义3. 1 3.2 3.3 3.4 3.5 3.6 GB/T 8566一2007和GB/T1145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应用工程application engineering 依靠重用一些资

8、产来对应用系统进行构建或精制的过程。装配assemble 用部件来构建出已被标识的一个或多个软件的过程。资产asset 为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而已经设计的项,如设计、规格说明、源码、文档、测试集、手工操作规程等。分类c1assification 在一个重用库内进行检索和抽取的场合,对资产加以组织的方式。构建construction 进行资产的书写、装配或生成的过程。领域domain 问题空间。GB/T 26224-2010 3. 7 3.8 领域分析domain analysis a) 对某个领域内一些系统的分析,以揭示这些系统之间的共性与差别。b) 对在开发软件系统中所使用的那些信息加以标识、捕

9、获和组织的过程,从而可以在某个领域内重用这些信息,来产生新的系统。c) 由a)和b)所述的过程产生的结果。领域体系结构domain architecture 一个对于某个领域中的软件系统是普遍适用的、有组织的结构或设计。领域体系结构所包含的那些设计,为的是满足在该领域模型中所规定的那些需求。领域体系结构用文档陈述了设计,而领域模型则用文档陈述了需求。一个领域体系结构:、a) 经调整后可以用来产生某个领域内的软件系统设计;b) 为单个软件系统内的资产配置提供一个框架。3.9 领域定义domain definition 确定一个领域的范围与边界的过程。3.10 领域工程师domain engine

10、er 执行领域工程活动(包括领域分析、领域设计、资产构建和资产维护)的一类人。3. 11 领域工程domain engineering 一种基于重用的途径,它对于一类系统、子系统或应用,;主义其范围(即领域定义)、规定其结构(即领域结构)和构建其资产(如需求、设计、软件代码、文档)。领域工程可能包括了以下活动:领域定义、领域分析、领域体系结构的开发以及领域实现。3. 12 领域专家domain expert 对该领域十分熟悉、并能够向领域T_程师提供详细信息的人员。3.13 领域实现domain implementation 产生一些可调整的资产的过程,这些资产可以在某个领域内的软件系统开发中

11、被重用。领域实现还可能包含一个软件开发过程的规格说明,该规格说明描述了如何通过资产的重用来开发该领域中的/ 软件系统。3. 14 领域模型domain model 领域分析的产品,它提供了该领域需求的表示。领域模型标识和描述了包含在该领域内软件系统中的那些数据结构、信息流、功能、约束以及领域内部的控制。领域模型描述了该领域中一些软件系统的需求之间的共性与可变性。3.15 骨架frame 一种参数化的部件。这种部件允许通过其他的骨架来进行实例化。3. 16 框架framework 一组合作的类或骨架,它们为某个特定类别的软件包装出一个可重用的设计。2 GB/T 26224-2010 3. 17

12、生成器generator 一种产生资产的机制,它是按照包含在其内部的信息来产生资产的。3. 18 部件part 一件能够被装配到可编译的或可解释的软件单元中的资产。3. 19 产品结product line 从同一个领域体系结构潜在地派生出的一组系统。3.20 可重用性reusability a) 一件资产能够在一个以上的软件系统(或在构建其他资产)中被使用的程度。b) 在一个重用库中,使得一件资产易于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软件系统、以及构建不同的资产时被使用的那些特性。3.21 重用reuse 一件资产在不同问题的解决方案中的使用。3.22 重用库reuse library 资产的一个分类聚集

13、,它允许进行资产的查找、浏览和萃取。3.23 重用成熟度reuse maturity 过程能力成熟度模型(CMM)的一个变种,用它来描述一个组织已经发展到的良好程度,以及实践重用的良好程度。3.24 重用主办方reuse sponsor 关于特定重用大纲的资金与其他资源,行使授权、批准、促进和获取等职能的组织管理者。3.25 抢救salvage 发现一件现有的资产并对之进行再工程的过程,以使得在以后的软件产品、开发和维护中可能重用该资产。3.26 系统system 系统是由一个或多个过程、硬件、软件、设施和人员组成的集合体,集合体具有满足某个已明确的要求或目标的能力。3.27 系统化重用sys

14、tematic reuse 依据一个妥善定义的、可重复的过程所进行的重用实践。3.28 模板template 带有一些参数或槽的一件资产,它可用于构建实例化的资产。3 G/T 26224-2010 3.29 参见:构建(3.5)。易用性usability 度量一个软件单元或系统的功能特性、易用程度与效率的尺度。参见:可重用性(3.20)。4 本标准的结构在本标准中所讨论的每一个生存周期过程都被划分成一组活动,每一个活动的要求则用一组任务来规定。本标准中每个标号为x.x的表示一个过程,标号为x.x.的表示一个活动,标号为x.x.x.x 的则表示一个任务。本标准中的过程、活动与任务与GB/T856

15、6-2001中对应内容的相关性,是以关联于过程或活动的名字而不是条号为基础给出的。本标准中规定的活动与任务的条号,不直接映射到GB/T 8566一-2007中规定的那些活动与任务。当本标准中所定义的一个任务对GB/T8566一2007中的已有任务增加了一些要求时,就在本标准中规定的对应重用任务的正文中,指明所涉及的GB/T 8566-2007的任务条号。本标准将使用资产的软件产品的开发、运行和维护相关的重用活动和任务集成到GB/T8566 2007基本生存周期过程中(第5章)。这些基本生存周期过程被用来进行软件产品的获取、供应、开发、运行和维护。由于增添了这些重用活动与任务,本标准中规定的基本

16、生存周期过程是用领域模型、领域体系结构和资产来开发和维护软件产品的。需方、供方、开发方、操作方与维护方是负责执行基本生存周期过程的团体或代理人。5 重用过程集成副生存周期基本过程本章定义了使用资产进行的软件产品开发、运行和维护所需的重用活动与任务。如同本章中所描述的那样,这些重用活动与任务被集成到F述GB/T8566-2007的基本过程之中: 获取过程; 供应过程; 开发过程; 运作过程; 维护过程。启动和执行重用活动与任务的有关方要保证相应过程的存在,并负责该过程中的重用活动与任务。5. 1 获取过程获取过程包含了需方的活动与任务。在某个组织需要获取一个系统、软件产品或资产时,使用获取/ 过

17、程。在这种情况下,该组织称为需方。执行获取过程的意图如下: 定义获取一个系统、软件产品或资产的要求E 编制并公布招标书(RFP); 选择一个供方; 管理获取过程。在采用基于重用的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来开发一个使用可重用资产的软件产品时,需方应依据在GB/T 8566-2007中的获取过程定义的那些活动与任务来执行获取过程。获取过程包含以下活动: 启动; 招标(RFP)准备; 合同的编制与更新;4 G/T 26224-2010 对供方监督; 验收和完成。此外,为了保证获取过程是支持基于重用的生存周期的,需方在执行GB/T8566-2007的获取过程的启动、招标(RFP)准备、验收和完成等活动时,还应

18、执行与重用有关的附加任务。5. 1. 1 启动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 1. 1. 1 在获取软件之前,需方应对当前的、可用的以及即将可用的资产加以评审,以确定所需的资产是否存在,或者确定能否对这些资产加以装配,以开发所需的软件。需方可以向供方、领域工程师或资产管理者分派任务,以标识出那些在考虑范围之内的资产。5. 1. 1. 2 需方应要求资产:a) 可重用;b) 拥有与领域体系结构相兼容的接口;c) 与领域模型相兼容。5. 1. 1. 3 作为需方的风险、成本与收益分析准则的一部分,需方应将重用作为获取的一个选项加以考虑并形成文档。需方应将软件需求与资产的能力加以比较,如

19、果合适,为使资产能够被重用,或者为增大对资产的重用,还应评价对软件需求进行修改的成本与收益并形成文档(该任务在GB/T8566-2007 中的任务5.1. 1. 6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 1. 1. 4 当要获取的是现货软件产品或资产时,需方应选择满足需方所在的组织的可重用性标准与准则的那些产品或资产(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1. 1. 7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 1. 1. 5 需方应编制一个获取计划(如果存在某个可用的获取计划模板的话,应重用该模板),来定义获取软件的那些资源与规程(该任务在GB/T8566-20

20、07中的任务5.1. 1. 8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 1. 2 招标(RFP)准备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获取文档应包括要求供方满足的实践重用的任何需求(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 1. 2. 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 1.3 验收和完成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如果要使某件软件产品是可重用的,则它的验收测试用例就应包括可重用性测试与领域体系结构兼容性测试(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1. 5. 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2 供应过程供应过程包

21、含了供方的活动与任务。供应过程由某个团体使用,该团体需要编制一份投标书或合同,以便向需方提供一个系统、软件产品或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该团体称为供方。执行供应过程的目的如下: 编制投标书以响应需方的招标书; 为向需方提供一个系统、软件产品或资产而准备合同; 确定管理一个项目所需的规程与资源,以便向需方开发并交付系统、软件产品或资产。当使用基于重用的软件生存周期来开发一个采用资产的软件产品时,供方应根据GB/T8566一2007中的供应过程定义的那些活动与任务来执行供应过程。此外,为了保证供应过程是支持基于重用的生存周期的,供方在执行GB/T8566-2007的供应过程的制定计划活动时,还应执行与

22、重用有关的附加任务。5 GB/T 26224-2010 5.2.1 编制计划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2. 1. 1 在为特定的供应项目定义或选择一个软件生存周期模型的时候,供方应评价该模型满足重用过程需求的能力并形成文档。供方应与活方探讨,为使资产能够被重用,或者为增大对资产的重用,而对软件需求进行修改的可能性,如果修改软件需求是适当的,还应评价因此而引起的成本与收益并形成文档(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2. 4. 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2.1.2 一旦确定了编制计划的需求,供方就应考虑一个开发使用资产的系统、软件产品或资产

23、的选项并形成文挡,作为供方关于与该选项相关的风险与收益所进行的分析的一部分(该任务在GB/T 8566-2007中的任务5.2.4.4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2. 1. 3 供方应在项目计划中考虑并用文档陈述的有如下一些重用策略:a) 开发采用资产的软件产品;b) 开发作为一个资产的软件产品或软件产品的某些部件。(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2.4.5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2. 1. 4 供方应搜集现有的候选软件产品与资产,它们可以用于开发一个满足来自以下来源的需求规格说明的软件产品:a) 领域工程的可交付项Eb) 内

24、部的与外部的供方;c) 组织的重用库;d) 组织内其他一些正在进行中的项目;e) 现货软件产品与资产。供方应在项目计划中陈述这些信息,并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进行沟通。5.2. 1. 5 供方应在项目计划中标识并陈述候选的软件产品与资产,这些软件产品与资产可能是在该项目的范围和环境中被开发出来的,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沟通这样的信息。5.3 开发过程开发过程包含了开发方的活动与任务。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开发过程包含了与用资产开发的软件产品相关的那些需求分析、设计、编码、集成、测试、安装和验收活动。基于用资产开发软件产品的开发过程也称为应用工程。在部署基于重用

25、的生存周期、以便使用资产来构建软件产品时,所使用的资产应包括已经为该软件产品所在的那个领域构建出的那些领域体系结构与资产。此外,用来构建该软件产品的资产还可能从其他来源(包括其他的领域工程过程、该组织的重用库、其他正在进行的内部项目、以及外部的供方)获得。执行开发过程的团体称为开发方。开发方应使用GB/T8566-2007中的生存周期支持过程与组织过程来建立、支持和管理开发过程。在基于采用资产开发软件产品时,开发过程由以下活动组成: 过程实施; 系统需求分析; 系统体系结构设计; 软件需求分析; 软件体系结构设计; 软件详细设计; 软件编码和测试; 软件集成;6 GB/T 26224-2010

26、 软件合格性测试; 系统集成; 系统合格性测试; 软件安装; 软件验收的支持。注:开发过程可能以某种迭代过程来进行,此时其活动与任务被反复地执行。开发方应依据在GB/T8566一2007中定义的那些活动与任务来执行开发过程。此外,为了保证使用基于重用的生存周期来开发软件产品,开发方还应执行一些与5.3.1到5.3.12中所描述的那些开发过程活动相关的、与重用有关的附加任务。5.3.1 过程实施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人到本活动中:5.3. 1. 1 在选择或定义一个适应特定项目的范围、规模与复杂性的生存周期过程模型时,开发方应评价该模型满足重用需求的能力并形成文档。应选择与重用有关的活动与任务

27、,并将其映射到选定的那个生存周期过程模型上(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 1. 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 1. 2 开发方应选择并使用这样一些标准、方法、工具与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它们使得在特定项目中能够进行重用实践,并支持和加强了重用实践(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 1. 3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 1. 3 开发方应编制一个项目计划(如果存在某个可用的项目计划模板的话,应重用该模板),来定义开发特定软件的那些资源与规程。该计划应包括(经过选择以使得在该项目中可进行重用实践的)特定

28、标准、方法、工具与程序设计语言(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 1. 4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 1. 4 开发方应利用以下项目机制:a) 面向领域工程师的反馈机制,用来沟通关于该项目的软件产品与资产的使用及影响方面的信息;b) 与资产管理者的沟通机制,用来解决问题,回答疑问,以及对该项目中遇到的软件产品与资产给出相关建议:c) 使开发方对下列内容引起注意的通告机制:主流的交易法规;软件产品与资产的许可证性质;组织用于保护其所有权利益的限制条件:对该项目所要使用的特定软件产品或资产可能会作出限制或排斥的合同;d) 向开发方通告任何有关资产的变

29、更、问题或其他有用信息的通告机制。5.3.2 系统需求分析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2.1 开发方应标识可用的领域,并选择对应的、现有的领域模型。5.3.2.2 在撰写新的需求规格说明之前,开发方应选择并重用那些可用的、现有的系统需求规格说明。在撰写新的需求规格说明时,开发方所采用的语言与概念应来自该软件系统所属领域的领域模型。5.3.2.3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应描述系统可重用性方面的那些需求,包括领域体系结构的接口需求(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2.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2.4 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系统需求规格

30、说明,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 8566-2007中的任务5.3.2.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系统需求的易用性与可重用性;b) 定制化需求的识别。如果调整了获取要求,则这些定制化需求可以被重用的需求所替代;7 GB/T 26224-2010 c) 在多种条件下使用这些需求的重用潜力。5.3.2.5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需求规格说明的重用信息。重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该领域所缺少的那些资产;b) 被该项目拒绝的、对于该领域是有名元实的那些可重用资产,以及拒绝的理由;c)

31、建议对资产进行的修改;d) 被该项目所重用的那些资产的列表;e) 为该项目所建议的那些新的候选资产的列表。5.3.3 系统体系结构设计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3.1 开发方应选择与领域模型一致的、可用的、现有的领域体系结构。5.3.3.2 系统体系结构应是从选定的领域体系结构所派生的。系统需求的分配应遵循对应于领域体系结构的那些领域模型。注:在本标准中,术语软件项、软件部件和软件单元与GB/T8566-2007具有相同的涵义。如同本标准中定义的那样,术语资产系指一个软件项、软件部件、软件单元,以及已被设计成在多种环境中使用的其他软件生存周期部件(包括软件子单元或产品。5.

32、3.3.3 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系统体系结构,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3.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该系统的体系结构及其部件的易用性与可重用性;b)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该系统的体系结构或其部件的重用潜力;c) 该系统的体系结构与领域模型、领域体系结构的兼容性。5.3.3.4 系统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该系统的体系结构设计的可重用性问题与建议。5.3.4 软件需求分析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4. 1 开发方应将关于资产的软件可重

33、用性需求包含在质量特性规格说明之中,以保证在软件产品的开发中为重用而选择的那些资产的质量。以下准则可以用于评价可重用性的质量:a) 在类似的项目中重用资产时获得的、与可靠性有关的经验;b) 对资产缺陆的审核结果;c) 依照系统需求与软件需求,对资产的测试结果。(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4.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4.2 在确定新的软件需求之前,开发方应选择并重用那些可用的、现有的软件需求。开发方应定义新的软件需求并形成文档,以包括(但不限于)一些可重用性特征(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4.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

34、,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4.3 如果存在某个可用的需求模板的话,开发方应重用该模板来撰写新的需求,撰写时应使用来自该软件产品所属领域的领域模型的语言与概念。开发方应形成软件需求文档(该任务在GB/T 8566-2007中的任务5.3.4.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4. 4 开发方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软件需求,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 8566-2007中的任务5.3.4.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与该软件产品所属领域的领域模型与领域体系结构的兼容性;8 GB/T 2622

35、4-2010 b)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c) 软件需求的易用性与可重用性;d) 定制化软件需求的识别。如果调整了获取要求,则这些定制化需求可以被重用的软件需求所替代。5.3.4.5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软件需求的重用信息。5.3.5 软件体系结构设计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5.1 开发方应基于选定的、可用的领域体系结构来派生出软件体系结构。如果不存在这样的领域体系结构,开发方可以为该软件产品定义一个体系结构,该体系结构与领域模型一致,并且描述了该软件产品的结构以及构成该结构的那些软件部件。开发方应遵循对应于选定的领域体系结构的

36、那个现有的领域模型,将软件需求分配到上述软件体系结构上。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文档资产,来陈述该软件体系结构(该任务在GB/T8566一2007中的任务5.3.5.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5.2 外部到特定软件项的接口以及该软件项内的软件部件之间的接口,应依从领域体系结构的接口,并且应是从可用的、现有的资产(如接口资产)所派生的(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5.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5.3 数据库设计应从选定的领域模型及现有的数据库设计所派生(该任务在GB/T8566-2007 中的任务5.3.5.3所规

37、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5.4 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文档资产来产生用户文档(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5.4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5.5 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测试需求来产生预备性测试需求(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5.5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5.6 开发方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软件体系结构、接口和数据库设计,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 5. 5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

38、括(但不限于): a)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b) 软件体系结构与数据库设计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c)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该软件体系结构及其部件的重用潜力。5.3.5.7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软件体系结构设计的重用信息。关于软件设计的重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所遇到的、关于领域体系结构或领域模型的那些问题;b) 不能重用领域体系结构或领域模型的那些原因;c) 对领域体系结构或领域模型的修改建议;d) 该项目所使用的领域体系结构与领域模型的列表;e) 由该项目所建议的、新的候选可重用资产的列表。5.3.6 软件详细设计对于每一个软件项,以下与重用有

39、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6.1 开发方应为每一个软件部件选择并重用可用的、现有的详细设计。如果不存在这样的详细设计,开发方应为这样的软件部件开发一个新的详细设计。在撰写新的详细设计时,开发方应使用来自选定之领域模型的语言与概念。在描述详细设计时,开发方应使用来自领域模型的数据结构和命名约定(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6.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GB/T 26224-2010 5.3.6.2 开发方应开发依从领域接口标准的那些接口,包括外部到软件项的接口,软件部件之间的接口,以及软件单元之间的接口,并形成文档。开发方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

40、资产(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6.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6.3 开发方应选择并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数据库详细设计与文档(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6.3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6.4 开发方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测试资产来产生测试需求(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6.5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6.5 开发方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软件详细设计和测试需求,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6.

41、7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与软件体系结构设计的一致性,以及对领域体系结构与领域模型的依从性;b)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c) 软件设计与测试需求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d) 定制化设计与测试需求的标识。如果调整了软件需求,则这些定制化设计与测试需求可以被可重用的设计与测试需求所替代;e)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这些软件项设计、软件部件设计、软件单元设计与测试需求的重用潜力。5.3.6.6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软件详细设计的重用信息。5.3.7 软件编码与测试对于每一个软件项,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

42、到本活动中:5.3.7.1 开发方应选择和重用可用的、现有的软件单元、数据库、测试规程与测试数据,来产生和测试每一个软件单元。在为一些软件单元产生新的代码或产生一个新的数据库时,开发方应使用来自领域模型与领域体系结构的语言和概念。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文档资产来陈述所开发的每一个软件单元和数据库(该任务在GB/T8566-2007巾的任务5.3.7.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7.2 开发方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软件代码和测试,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 8566 -2007中的任务5.3.7.5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

43、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b) 代码以及用于产生拥试代码的那些测试资产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c)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这些代码和测试资产的重用潜力。5.3.7.3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新的软件代码、测试规程与/ 测试数据的重用信息。5.3.8 软件集成对于每一个软件项,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8.1 开发方应编制一个集成计划(如果存在某个可用的集成计划模板的话,应重用该模板),来定义将软件单元与软件部件集成为软件项的那些资源与规程(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8.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

44、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8.2 开发方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文档资产,来陈述软件项与测试结果(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8.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8.3 开发方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测试资产,来开发一组合格性测试、测试用例以及测试规程,以测试软件项的每一个合格性需求(该任务在GB/T8566-2007中的任务5.3.8.4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8.4 开发方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集成计划、软件设计、代码、测试和用户文挡,评价的结果 GB/T 26224-2010 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

45、66-2007中的任务5.3.8.5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b) 软件项、测试用例以及测试规程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c)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这些软件设计、代码、测试案例、测试规程与用户文档的重用潜力。5.3.8.5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软件集成的重用信息。5.3.9 软件合格性测试对于每一个软件项,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9. 1 开发方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文档资产,来产生软件合格性测试结果的文档(该任务在GB/T 8566-2007中的任务5.3.

46、9.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9.2 开发方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软件设计、代码、测试资产与用户文档,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66一2007中的任务5.3.9.3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b) 软件设计、代码、测试资产与用户文档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c)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这些软件设计、代码、测试资产与用户文档的重用潜力。5.3.9.3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软件合格性测试的重用信息。5.3.10 系统集成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

47、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10.1 对于系统的每一个合格性需求,都应重用可用的、现有的测试资产来开发一组测试、测试案例以及测试规程该任务在GB/T8566 -2007中的任务5.3. 10. 1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5.3. 10.2 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米评价被集成的系统,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66 2007中的任务5.3.10.3所规定的那些耍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对该组织之重用标准的依从性;b) 该系统及合格性测试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该系统、该系统的部件以及该系统的合格性测试

48、的重用潜力。5.3.10.3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被集成的系统、测试集合、测试案例以及测试规程的重用信息。5.3. 11 系统合格性测试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11.1 应根据可重用性准则来评价该系统,评价的结果应记录在案(该任务在GB/T8566-2007 中的任务5.3.11.2所规定的那些要求之外,定义了与重用有关的要求)。可重用性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a) 该系统的软件部分的易用性和可重用性zb) 在多种环境中使用该系统的软件部件的重用潜力。5.3. 11. 2 开发方应利用领域工程反馈机制和资产管理沟通机制,来报告关于系统合格性测试的重用信息。11 GBjT 26224-2010 5.3.12 软件安装以下与重用有关的任务被加入到本活动中:5.3. 12. 1 开发方应编制一个安装计划(如果存在某个可用的安装计划模板的话,应重用该模板),来定义将该软件产品安装到它的目标环境的那些资源与规程(该任务在GBjT85662007中的任务5. 3. 12. 1所规定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国家标准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