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年 月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通知建标字第 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通知的要求 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 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山西省公安厅负责 本规范的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 年五月十日修
2、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要求 由山西省公安厅会同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山西省建筑设计院吉林省公安厅 广东省公安厅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六个单位共同修订的在修订过程中 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有关部门审查本规范共分七章 四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有 总则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 规划和建筑布局 厂 库 房 堆场 贮罐 民用建筑 消防给水 电气等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山西省公安厅消防处规范管理组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八
3、九年七月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第三章 规划和建筑布局第四章 厂 库 房 堆场 贮罐第一节 厂 库 房的耐火等级 允许层数和允许占地面积第二节 防火间距第三节 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第五章 民用建筑第六章 消防给水第七章 电气附录一 名词解释附录二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三 库房 堆场 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四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了在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卫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 财产的安全 制定本规范第条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 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实际出发 采取
4、消防安全措施 做到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 节约用地 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村镇的规划和生产与民用建筑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工程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 花炮厂 库第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与民用建筑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的有关规定一 层数和一栋占地面积超过本规范第 条规定的生产建筑二 超过五层的民用建筑三 超过 个座位的影剧院 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第条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 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第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其主要构件材料应符合表 的规定建筑物耐火等级及构件的材料表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
5、级四级材料墙外墙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砖 石 土砖石 土 木竹内墙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砖 石 轻质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砖 石 土 轻质混凝土木 竹木 竹防火墙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厚度不小于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厚度不小于砖 石 混凝土 土 厚度不小于砖 石 混凝土 土 厚度不小于柱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砖 石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钢 设防护层砖 石 混凝土 钢 木 设防护层木 竹楼层承重构件梁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型钢 钢筋混凝土 石钢 钢木 木楼板钢筋混凝土砖 石 拱钢筋混凝土砖 石 拱钢筋混凝土砖 石 拱 石木楼梯钢筋混凝土砖 石钢筋混凝
6、土砖 石 钢钢筋混凝土砖 石 钢木 竹续表构件名称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材料屋顶承重构件梁 屋架屋面板钢筋混凝土 钢 钢筋混凝土钢 钢木 木钢 钢木 木竹檩条次梁 钢筋混凝土 钢 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石 钢 钢木 木钢 木 竹椽条 木 竹木竹吊顶轻钢龙骨吊石膏板 钢丝网抹灰经防火处理木龙骨吊石膏板钢丝网抹灰可燃龙骨吊苇箔 板条 纤维板 席 塑料制品可燃龙骨吊席 纸 塑料制品屋面层石板 瓦 瓦楞铁 油毡撒豆砂石板 瓦 瓦楞铁 油毡撒豆砂石板 瓦 瓦楞铁 炉渣 三合土 草泥灰玻璃钢 油毡 草 席 树皮注 观众厅内的吊顶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三级耐火等级的住宅和单层办公用房可采用纸吊顶第条防火墙
7、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防火墙应从基础砌起 截断可燃或难燃屋顶结构二 防火墙顶应高出可燃或难燃屋面层 高出非燃屋面层 当屋顶为混凝土或砖拱时 可砌至混凝土屋面板或砖拱下面三 防火墙应突出可燃或难燃墙体第条防火墙不宜开设门窗洞口 当必须开设时 防火墙上应安装甲级防火门窗紧靠防火墙两侧外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 当防火墙设在转角处时 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50cm24cm 24cm排烟口可燃屋面橡条(木、竹)非燃材料吊顶第条观众厅与舞台之间的隔墙 宜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 舞台口上部与观众厅闷顶之间 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的非燃烧体墙隔开 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舞台的灯光控制室应采用非燃烧体墙与可燃物贮藏室隔开舞台的屋顶或侧墙上应设便于开启的排烟气窗 其面积不宜小于舞台地面积的第条电影放映室 含卷片室 硅整流室应采用非燃烧体墙与其它部分隔开 观察孔和放映孔应设阻火闸门第条炉灶不应靠可燃墙壁砌筑烟囱内壁至可燃构件的距离 不应小于 烟囱穿过可燃屋顶时 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 在吊顶至屋面层范围内应用非燃烧材料砌抹严密 如图图 烟囱穿过可燃构件吊顶 屋顶的防火要求第三章规划和建筑布局第条村镇的消防站 消防给水 消防车通道和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 应纳入村镇的总体和建设规划第条村镇规划应按用地功能合理布局 居住区用地宜选择在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向
9、生产区用地宜选择在村镇的一侧或边缘第条生产和贮存有爆炸危险物品的甲 乙类厂 库房 应在村镇边缘以外单独布置甲 乙 丙类液体贮罐或罐区 应单独布置在村镇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及地势较低的地带 当采取防止液体流散等安全措施时 也可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第条打谷场和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 宜布置在村镇的边缘并靠近水源的地方打谷场的面积不宜大于 打谷场之间及其与建筑物看场房除外 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第条汽车 大型拖拉机车库宜集中布置 并宜单独建在村镇的边缘第条林区的村 镇 和企 事业单位 距成片林边缘的防火安全距离 不宜小于第条村镇内消防车通道之间的距离 不宜超过消防车通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并应与其它公
10、路相连通 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当管架 栈桥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 其净高不应小于第条村镇的农贸市场 不宜布置在影剧院 学校 医院 幼儿园等场所的主要出入口处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地段 并与甲 乙类生产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第四章厂 库 房 堆场 贮罐第一节厂库房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允许占地面积第条厂 库 房的耐火等级 允许层数和允许占地面积应符合表 的规定厂库房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和允许占地面积表火灾危险性分类 耐火等级 允许层数一栋建筑的允许占地面积甲 乙一二级丙一 二级三级丁 戊一 二级三级四级不限注 甲 乙类厂房和乙类库房宜采用单层建筑 甲类库房应采用单层建筑单层乙类库房 占地面
11、积不超过 时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 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 三的规定第条贵重的机器 仪器 仪表间和变电所 发电机房应采用一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第条汽车 大型拖拉机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但超过 辆的车库 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第二节防火间距第条厂 库 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表的规定厂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表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 二级 三级四级防火间距一 二级三级四级注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则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散发可燃气体 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之间或与其它厂 库 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应按本表增加 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甲类物品库房
12、之间以及一 二 三级耐火等级的厂 库 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甲 乙类物品库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第条厂 库 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可按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执行第条两座厂 库 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两相邻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实体墙 且无可燃屋檐时 其防火间距不限 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宜小于第条厂房附设有化学易燃物品的室外设备时 其外壁与相邻厂房室外设备外壁之间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 室外设备外壁与相邻厂房外墙之间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本规范表的规定注 室外设备应按一 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确定第条一 二 三级耐火等级的数栋厂房占地面积总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条规定的一栋建筑允许占地面积时
13、可成组布置 组内厂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组与组或组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宜符合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第条甲 乙 丙类液体贮罐区和乙 丙类液体桶装露天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表 的规定液体贮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总贮量 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一 二级 三级四级防火间距贮罐区或堆场甲 乙丙甲 乙丙注 贮罐区或堆场的防火间距应从最近的罐壁或桶壁算起一 二 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当相邻外墙无门窗洞口 且无外露的可燃屋檐时 乙 丙类液体贮罐或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可按本表防火间距 减少甲类桶装液体不应露天堆放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第条甲 乙类液体储罐和乙类液体桶装露天堆场 距
14、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距民用建筑不宜小于 距主要交通道路边沟外沿不宜小于第条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表 的规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堆场名称 堆场总储量耐火等级一 二级 三 级 四 级防火间距粮食土圆仓 席艹穴 囤棉 麻 毛 化纤 百货等续表堆 场 名 称 堆场总储量耐火等级一 二级 三 级 四 级防火间距稻草 麦秸 芦苇等木材等第条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与甲 乙类液体贮罐和甲乙类可燃气体贮罐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 与丙类液体贮罐和乙类助燃气体贮罐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第条室外电力变压器与甲 乙类液体贮罐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 与丙类
15、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第三节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第条喷漆等易燃 易爆生产部位应设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 并应有直通室外或楼梯间的安全出口第条存放超过 台的汽车库或大型拖拉机库 每台宜设防火墙分隔 库房与修理间 值班室相连时 应设防火墙分隔库内不应采用明火取暖第条发电机房宜单独建造 发电机房不应与甲 乙类厂 库 房毗连建造 当与其它建筑毗连时 应设防火墙分隔 并宜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第条粮 棉 麻仓库宜单独建造 当与其它建筑毗连或库房面积超过 时 应设防火墙分隔第条牲畜棚宜单独建造 当其建筑面积超过时 应设非燃烧体实体墙分隔牲畜棚应设直接对外出口 门应向外开启 铡草 饲料间及饲养员宿舍与牲畜棚相连
16、时 应设防火墙分隔第条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部位 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处或多层厂房的最上一层靠外墙处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面积 与厂房体积 的比值 宜采用第条厂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一 甲类厂房的每层面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二 乙类厂房的每层面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三 丙类厂房的每层面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四 丁 戊类厂房的每层面积不超过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 人 但每层面积不超过 时 可采用钢楼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 其倾斜度不宜大于 踏步宽度不应小于第条厂房的疏散楼梯 门各自的总宽度和每层
17、走道的净宽度 应按每百人 计算 但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疏散门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 疏散走道净宽不宜小于第条库房和每个防火隔间的安全出口不宜少于两个 但建筑面积不超过 的防火隔间 可设一个门 一栋多层库房的占地面积不超过 时 可设一个疏散楼梯库房的门应向外开启 甲类物品库房不应采用推拉门和卷帘门第五章民用建筑第条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允许层数 允许占地面积 允许长度 应符合表 的规定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允许层数允许占地面积允许长度表耐火等级 允许层数防火分区占地面积 防火分区允许长度一 二级 五 层三级 三层四级一层二层注 体育馆 剧院 商场的长度可适当放宽第条托儿所 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养老院的宿舍
18、应设在一 二层第条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三级 三级耐火等级的电影院 剧院 礼堂 食堂建筑的层数不应超过二层第条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不宜小于表 的规定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表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 二级 三级 四级防火间距一 二级三级四级第条两栋建筑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应为防火墙或两相邻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实体墙 且无外露可燃屋檐时 其防火间距不限第条数座住宅建筑的占地面积总和不超过本规范第条规定的防火分区 允许占地面积时 可成组布置 组内建筑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组与组或组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第条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一 一个房间的
19、面积不超过 且人数不超过 人二 除托儿所 幼儿园 学校的教室外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室内最远的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 且人数不超过人时 可设一个门 其净宽不应小于三 除医院 托儿所 幼儿园 学校教学楼以外的二 三层公共建筑 当符合表 规定的条件时 可设一个疏散楼梯 其净宽不应小于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表耐火等级 层 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人数一 二级三级二 三层二层二 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人第二层人数不超过 人第条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不应大于表 的规定第条剧院 电影院 礼堂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观众厅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每个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 人安全疏散距离表名称疏散距离类别
20、房门至外部出口的距离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一 二三 四一 二三 四托儿所 幼儿园医院 养老院学校其它民用建筑注 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增加二 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总宽度 应按其通过人数每 人不小于 计算 其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边走道的净宽不宜小于三 观众厅的疏散门必须向外开 并不应设门槛 紧靠门口处内不应设置踏步 疏散门的宽度不应小于 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四 在布置疏散走道时 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排 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 每排不宜超过 个第条学校 商店 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的楼梯 底层疏散外门
21、的各自总宽度和每层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应按表 的规定计算 但每个疏散楼梯 走道和底层疏散外门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第条封闭式农贸市场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每个疏散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场地面积超过 时 每增加 应增设一个疏散出口场内主要疏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楼梯走道疏散外门的宽度指标表层数耐火等级一 二级 三级 四级宽度指标 百人一层二 三层四 五层注 底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每层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本表规定计算 当每层人数不等时其总宽度可分层计算 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第六章消防给水第条编制村镇规划时应同时规划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 并宜采用消防 生产
22、 生活合一的给水系统第条无给水管网的村镇 其消防给水应充分利用江河 湖泊 堰塘 水渠等天然水源 并应设置通向水源地的消防车通道和可靠的取水设施 利用天然水源时 应保证枯水期最低水位和冬季消防用水的可靠性第条设有给水管网的村镇及其工厂 仓库 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 宜设置室外消防给水 村镇的消防给水管网 其末端最小管径不应小于 无天然水源或给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 宜设置消防水池 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第条室外消防用水量 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一座建筑物计算 且不宜小于表 的规定第条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 不宜小于表 的规定第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 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其间距不宜大于
23、 消火栓与房屋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 当有困难时可适当减少 但不应小于第条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甲 乙 丙类液体贮罐和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 不应小于 其它建筑不应小于第条供消防车或消防机动泵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 水池池底距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应超过第条缺水源的村镇应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就地取材 可采用多种形式的灭火设施建筑物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表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名称及类别建筑物体积消防用水量一二级厂房甲 乙丙丁 戊库房甲 乙丙丁 戊民用建筑三级厂房或库房丙丁 戊民用建筑四级丁 戊类厂 库 房民用建筑易燃可燃材料堆场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表堆 场 名 称 一
24、个堆场总储量消防用水量粮食土圆仓 席艹穴 囤棉 麻 毛 化纤 百货等稻草 麦桔 芦苇等木材等第七章电气第条架空电力线路距下列场所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 塔 高度的 倍一 甲 乙类厂 库 房二 易燃 可燃材料堆垛 可燃 助燃气体贮罐三 甲 乙类液体贮罐但丙类液体贮罐可为 倍第条及 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可燃屋面建筑第条以下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建筑物 地面 树木等的最小垂直距离 最大驰度时 和最小水平距离 最大风偏时不应小于表 的规定低压接户线在最大驰度时与交通道路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与人行道不应小于低压架空电力线路与建筑物等的最小距离表型式类别建筑物地 面树 木行车道路距离垂直水平第条电力电缆
25、不应和输送甲 乙 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第条打谷场的电力 照明线路宜采用埋地穿管敷设 其管材不应采用竹管和塑料管打谷场的每台电动机应设单独的操作开关 并应设置在开关箱内 开关箱至电力设备之间的线路 严禁采用插头连接打谷场内的照明灯具与可燃物距离不应小于第条甲 乙类厂 库 房内的配电线路 应穿水煤气钢管敷设 并宜采用铜芯导线公共建筑吊顶为可燃材料或吊顶内有可燃物时 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非燃材料管道敷设第条爆炸危险场所 应采用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及部件可燃物品库房内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第条甲 乙 丙类液体贮罐及其附属设备 应设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第条有雷击危险地区的下列建筑
26、应设置防雷保护设施一 甲 乙类厂 库 房 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二 影剧院 体育馆等 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三 高度超过 的其它民用建筑和丙 丁 戊类生产建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注 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 的地区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和等于 时 可设置防雷保护设施附录一 名词解释本规范使用名词曾用名词说明生产建筑指粮 棉 油 铁 木加工厂 农机修配厂 纺织厂 印染厂 造纸厂 小型机械厂 轧钢厂 食品加工厂 铸造厂 化工厂 仓库 小电站 扬水站 农机站 配电室 烘烤房 耕畜棚 打谷场等民用建筑 指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指影剧院 俱乐部 供销社 医院 办公楼 文化中心 养老院 学校 托儿所等居住建筑 指住宅
27、宿舍等封闭式农贸市场四周用建筑物或墙体围护 用于商品交易的市场甲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防火门乙级防火门 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防火门非燃构件 用非燃材料做成的构件 非燃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 不微燃 不炭化的材料难燃构件 用难燃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非燃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 难燃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 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 难微燃 难炭化 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 如经过防火处理的木材和刨花板可燃构件 用可燃材料做成的构件 可燃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 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烧或微燃的材料明火地点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
28、固定地点散发火花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 电焊 气焊 割 非防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附录二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类别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举 例甲闪点 的液体 闪点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 回收或泵房 甲醇 乙醇 丙酮 丁酮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 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爆炸下限 的气体 乙炔站 氢气站 天然气 石油伴生气矿井气等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液化石油气罐瓶间 电解水或电解盐厂房化肥厂的氢 氮压缩厂房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赛璐珞厂房 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甲胺厂房 丙烯腈厂房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 能产生可燃气体并
29、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钠 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三氯化磷厂房 多晶硅车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磷厂房遇酸 受热 撞击 摩擦 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钠 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过氧化钠 过氧化钾厂房 次氯酸钙厂房受撞击 摩擦或与氧化剂 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分 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洗涤剂厂房 石蜡裂解部位 冰醋酸裂解厂房乙闪点 至 的液体 闪点 至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 回收和其泵房 樟脑油提取部位 环氧氯丙烷厂房 松节油精制部位煤油罐桶间续表类别 火灾危险
30、性分类 举 例乙爆炸下限 的气体 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其净化部位 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 氨压缩机房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 高锰酸钾厂房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 硫磺回收厂房助燃气体 氧气站空分厂房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 纤维或丙类液体的雾滴铝粉或镁粉厂房 金属制品抛光部位 煤粉厂房 面粉厂的碾磨部位 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丙闪点 的液体 闪点 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部位及其抽送泵房 甘油 桐油的制备厂房 油浸变压器室 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罐桶间 柴油罐桶间 配电室 每台装油量的设备可燃固体 木工厂房 竹 藤加工厂房 针织品
31、厂房织布厂房 染整厂房 服装加工厂房 棉花加工及打包厂房 造纸厂备料 干燥厂房麻纺厂粗加工厂房 谷场加工厂房 毛涤厂选毛厂房 蜜饯厂房丁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 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 火花或火焰的生产金属冶炼 锻造 铆焊 热轧 铸造 热处理厂房利用气体 液体 固体作为原料或将气体 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锅炉房 玻璃原料熔化厂房 保温瓶胆厂房 陶瓷制品的烘干厂房 柴油机房 汽车库 石灰熔烧厂房 配电室 每台装油量的设备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铝塑材料的加工厂房 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 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续表类别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举 例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
32、产制砖厂房 石棉加工车间 金属 镁合金除外 冷加工车间 仪表 器械或车辆装配厂房附录三 库房 堆场 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类别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举 例甲闪点 的液体 苯 甲苯 甲醇 乙醇 乙醚 醋酸钾 汽油 丙酮 丙烯 度以上的白酒爆炸下限 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 能产生爆炸下限气体的固物质乙炔 氢 甲烷 乙烯 丙烯 硫化氢 液化石油气 电石 碳化铝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然或爆炸的物质硝化棉 硝化纤维胶片 喷漆棉 火胶棉 赛璐珞棉 黄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钾 钠 氢化锂 四氢化锂铝 氢化钠当遇酸 受热
33、撞击 摩擦 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极易分解引起燃烧爆炸的强氧化剂氯酸钾 氯酸钠 过氧化钠 硝酸铵受撞击 摩擦或与氧化剂 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赤磷 五硫化磷 三硫化磷乙闪点 至 的液体 煤油 松节油 溶剂油 冰醋酸 樟脑油 蚁酸爆炸下限 的气体 氨气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重铬酸钠 铬酸钾 硝酸 硝酸苯 发烟硫酸 漂白粉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硫磺 铝粉 赛璐珞板 片 樟脑 松香 萘助燃气体 氧气 氟气续表类别 火灾危险性分类 举 例乙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 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桐油漆布及其制品 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丙闪点 的液体 动物油 植物油 沥青 石蜡 润滑油
34、机油 重油 闪点 的油 糖醛可燃固体 化学 人造纤维及其织物 纸张 棉毛 丝 麻及其织物 谷物 面粉 竹 木及其制品 中药材 电视机 收录机等电子产品丁难燃烧物品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 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 水泥蚀刨花板戊非燃烧物品钢材 铝材 玻璃及其制品 搪瓷制品 陶瓷制品 岩棉 陶瓷棉 矿棉 石膏及其无纸制品 水泥附录四 本规范用词说明一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 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 说明如下 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必须反面词采用 严禁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表示允许稍有选择 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宜 或 可反面词采用 不宜二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 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 执行 或 应符合 要求 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 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的写法为 可参照 执行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山西省公安厅参加单位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山西省建筑设计院吉林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主要起草人王根堂张树伟虢西安郑明福李永昌严殿贵龙德平程文挺蒋永琨吴礼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