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489.1-2004 无公害早园笋 第1部分 产地环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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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20.01 B 30 备案号: 15485-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DB33/ 489.12004无公害早园笋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bamboo shoot Part 1: Circumstance of producing area 2004-06-03 发布 2004-07-03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489.12004 I 前 言 无公害早园笋是我省德清及周边地区所产的优质食用笋,以鲜、嫩、脆、爽的口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为规范无公害早园笋生产环境、栽培技术、鲜笋和笋干的产品安全质量,促

2、进我省无公害早园笋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DB33/ 489-2004无公害早园笋系列标准按部分发布,分为四个部分: -第1部分:产地环境 -第2部分: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第3部分:鲜笋要求; -第4部分:笋干。 本部分为DB33/ 489- 2004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4.1、4.3、4.4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德清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柏忠、周云娥、朱建中、白洪青、杨东明、徐畅。 DB33/ 489.12004 1 无公害早园笋 第 1 部分:产地环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早园笋的定义和术语、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3、检测方法及其它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早园笋产地的选择和建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17019 87 数据修约规则 GB 91371988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GB/T 11896198 9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中 硝酸银滴定法 GB/T

4、 145501993 土壤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19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一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264199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31995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41995 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61995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DB33/ 48

5、9.2 无公害早园笋第 2 部分:优质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DB33/ 489.3 无公害早园笋第 3 部分:鲜笋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无公害早园笋 指产地环境达到本标准要求要求,按照 DB33/ 489.2 生产,其农药残留、重金属、硝酸盐、有害病原微生物等各项指标均符合 DB33/ 489.3 的商品鲜笋。 3.2 无公害早园笋产地环境质量 指无公害早园笋生产地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 4 环境质量要求 4.1 土壤环境质量 沙质壤土或轻、中壤土,pH5.57.0,土层深 50cm 以上,疏松透气,排水良好,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 1。 DB33/

6、 489.12004 2 表 1 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单位:mg/kg 土壤 pH 值 项 目 指 标 6.5 6.57.0 镉 0.3 0.3 汞 0.3 0.5 砷 40 30 铜 150 200 铅 250 300 铬 150 200 锌 200 250 六六六 0.5 0.5 滴滴涕 0.5 0.5 4.2 地形 坡度 15 度以下,光照充足,交通方便,有良好的水源条件,地下水位低于 80cm。 4.3 竹林灌溉水质量 无公害早园笋产地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含量不应超过 GB 5084-1992 中有关部分的要求,具体见表2。 表 2 竹林灌溉水质量要求 单位: mg/L 项 目 指 标 氯

7、化物,mg/L 250 氰化物,mg/L 0.5 氟化物,mg/L 3.0 总汞,mg/L 0.001 总砷,mg/L 0.1 总铅,mg/L 0.1 总镉,mg/L 0.005 铬(六价) ,mg/L 0.1 石油类,mg/L 10 PH 值 5.58.5 4.4 空气环境质量 无公害早园笋产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氟化物等的含量不应超过 GB 9137-1988 中要求,具体见表DB33/ 489.12004 3 3。 表 3 空气环境质量要求 单位:mg/L 项 目 日 平 均 1 小时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 0.30 / 二氧化硫 0.15 0.50 氮氧化物 0.10 0.15 mg/m3标

8、准状态 氟化物 10 / g/(dm2.d) 铅 季平均 1.5 mg/m3标准状态 注:标准状态指温度为 273 卡,压力为 101.325Kpa 时的状态. 5 检测方法 5.1 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 GB 15618-1995 中的 5.1、5.2 规定执行。 5.2 竹林灌溉水质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 GB 5084-1992 中的 6.2、6.3 规定执行。 5.3 大气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根据 GB/T 15432-1995、GB /T 15433-1995、GB/T 15434-1995 、GB/T 15436-1995、GB/T 15262-1994、GB/T 15264-1994、GB 9137-1988 中的 5 .1、5.2 和 GB 3095-1996中的第 6.1、6.2 和第 7 条规定执行。 5.4 检验结果的数据修约按照 GB/T 8170-1987 执行。 6 其它要求 6.1 确认无公害早园笋产地和申请无公害早园笋产品标志使用权时,应提供有检测资质部门的检测结果,检测项目根据竹林生长环境而确定,凡应测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第 4 章的规定,不能作为无公害早园笋产地。 6.2 无公害早园笋产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标明范围及防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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