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160 P58 备案号: 19036-2006 DB33 浙江省 地 方 标 准 DB 33/T 596 2006(2013)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aintenance of Qiantang river dyke 2006 - 01 - 05 发布 2006 - 02 - 08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5962006 I 前 言 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邬越民、陈毛良、
2、黄海珍、许志良、贺春雷、周小军、胡振华、包增军、 黄齐力。 DB33/T 5962006 1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范围 本技术规程规定了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的总则、检查和观测、维修养护。 本技术规程适用于钱塘江、级海塘工程的维修养护。、级海塘工程可参照执行。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维修养护 维修养护是对工程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岁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其中,日常维修养护是对工程进行的经常性保养和防护,及时处理局部、表面、轻微的缺陷和损坏,保持工程的完整、安全和正常运行。岁修是每年(或周期性)进行的、对日常养护所不能解决的
3、工程损坏的修复,是养护工作的延续。维修养护不包括工程大修和抢修。 2.2 钱塘江海塘工程 钱塘江海塘工程是钱塘江海塘(包括临江一线海塘和备塘)和护塘建筑物的总称。钱塘江海塘工程起讫范围:北岸为杭州市西湖区社井闸 浙沪交界的金丝娘桥;南岸为杭州市萧山区茅山闸 宁波市镇海甬江口。 2.3 钱塘江海塘 钱塘江海塘是指约束钱塘江水流的挡水建筑物,其断面形状为梯形或复式梯形,包括塘身、交叉建筑物、护塘地、管理设施等,并包括依法确定的海塘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2.4 护塘建筑物 护塘建筑物是保护海塘免受水流、风浪、潮汐等侵袭而造成破坏所采取的防护工程,包括盘头、丁坝、顺坝、潜坝、抛石及混凝土块体等。 总则
4、 3.1 为加强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养护技术水平和质量,规范其操作程序和方法,确保海塘工程安全、完整,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DB33/T 5962006 2 3.2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应遵循下列准则: a)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分析,及时维护。 b) 保持海塘工程处于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c) 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保证维修养护质量,延长使用寿命。 3.3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除符合本技术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查和观测 4.1 一般规定 4.1.1 按照本技术规程和有关规范的规定,对海塘工程进行检查和观测。 4.1.2
5、海塘工程检查范围包括海塘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4.1.3 海塘工程检查包括外部检查及内部探测检查。 4.1.4 海塘工程的检查应逐项进行,并做好记录,对异常和损坏部位应有详细记录和说明,必要时进行图像记录。 4.1.5 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名,以备查考。 4.1.6 海塘工程观测应确定专人负责,观测资料应保持完整性和延续性。 4.1.7 海塘工程检查和观测资料应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4.2 检查分类和次数 4.2.1 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 4.2.2 日常检查:一般每周2次3次。 4.2.3 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分
6、别进行定期的综合性检查。 4.2.4 特别检查:遇灾害性天气或突发性事件,均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 4.2.5 专项检查:根据海塘工程和河道管理要求提出的专项检查。 4.3 检查内容和项目 4.3.1 检查内容:海塘工程是否完好、外观是否整洁、海塘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有无发生水事违法行为等。 4.3.2 检查项目:塘身检查(塘身包括塘顶、迎水坡、塘脚、背水坡和隔堤)、护塘建筑物检查、塘前滩地检查、交叉建筑物检查、护塘地检查、管理及抢险设施检查、害塘动物检查、保护范围检查等。 4.3.3 塘身检查包括: a) 塘身外观是否整洁; b) 塘身有无雨淋沟、塌陷、洞穴、渗漏、管涌、流土、裂缝和滑坡等现象
7、; DB33/T 5962006 3 c) 塘身有无位移及其他变形; d) 塘身条石有无松动、破损、缺失等; e) 塘身与涉塘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是否完好; f) 挡(防)浪墙结构是否完好; g) 塘顶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h) 混凝土和砌体护面有无破损,砌体有无松动、缺失、塌陷等; i) 护坡草皮是否完好; j) 排水棱体是否完好; k) 隔堤是否完好; l) 沉井、板桩、大方脚等结构是否完好,有无沉陷、位移,基础有无淘刷; m) 护坦基础有无淘刷,护坦有无裂缝、塌陷、冲损,排水孔是否有效; n) 镇压层结构是否完整,有无明显沉陷,基础有无淘刷。 4.3.4 护塘建筑物检查包括: a) 盘头、丁
8、坝、顺坝、潜坝等是否完好,坝面有无出现裂缝、塌陷、冲损,排水孔是否有效,坝头挂桩或其它防护结构是否完好,坝根导流墙是否完好,坝体附近滩地有无冲刷; b) 塘前抛石及混凝土块体有无冲损。 4.3.5 塘前滩地检查 塘前滩地一定范围内有无明显冲刷和淤积等变化。 4.3.6 交叉建筑物检查包括: a) 进出交通道是否畅通; b) 旱闸、涵洞等是否完好; c) 水闸与塘身结合部位是否完好,有无出现裂缝及不均匀沉降等; d) 桥梁、码头、穿塘管线等是否影响海塘工程正常运行,结合部位是否完好。 4.3.7 护塘地检查包括: a) 护塘地有无被侵占、破坏现象; b) 护塘地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排水是否畅通;
9、c) 挡土(界)墙等是否完好,有无坍塌等现象; d) 护塘地草木是否生长完好,有无枯死、缺失现象。 4.3.8 管理及抢险设施检查包括: DB33/T 5962006 4 a) 观测和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b) 里程碑、界桩、宣传(告示)牌等是否完好; c) 养护管理房和物资仓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周环境是否美观、整洁; d)防汛抢险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是否完好,备料场地是否完整,防汛物资是否按规定备足,有无缺损。 4.3.9 害塘动物检查 海塘工程有否遭受白蚁、山獾及其它害塘动物的侵害。 4.3.10 保护范围检查 保护范围内有无发生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建房等危害海塘工程的活动。 4.4
10、检查方法和要求 4.4.1 外部检查可通过目视、耳听、手摸等和必要的工具及仪器进行;内部探测应采用相应的探测技术和设备进行。 4.4.2 检查应由经验丰富、熟悉海塘工程情况的专业人员执行,检查人员应相对固定。 4.4.3 现场检查记录和成果必须及时整理归档,并根据检测资料填写检查记录表及定期报表。钱塘江海塘工程检查记录表表式参见附录A,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期报表表式参见附录B。 4.5 观测 4.5.1 观测包括变形观测、涌潮观测、水位观测、塘前滩地观测。 4.5.2 变形观测包括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观测。变形观测每2km设一观测断面,重要塘段适当加密。水平位移每3月观测1次,竖向位移每月观
11、测1次。 4.5.3 涌潮观测。在强涌潮区域,对潮位、潮头高度、涌潮速度、传播方向、爬高等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次 2次。 4.5.4 水位观测。对特定点进行高低水位观测。每天观测1次。 4.5.5 塘前滩地观测。观测范围一般为塘脚外口线以外0m 5m。每月观测1次 2次。 4.5.6 丁坝、顺坝、潜坝等坝身两侧及坝头滩地观测。观测范围一般为坝脚线以外0m 5m。每月观测1次 2次。 4.5.7 观测数据及时记录,并整理归档。钱塘江海塘工程观测记录表表式参见附录C。 4.6 检查报告 4.6.1 检查报告包括:日常检查报告、定期检查报告、特别检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检查结果以检查报告的形式向海塘
12、工程管理单位报告。 DB33/T 5962006 5 4.6.2 日常检查报告:每半月报告1次。 4.6.3 定期检查报告:定期检查结束后,编制定期检查报告。 4.6.4 特别检查报告:遇灾害性天气或突发性事件,应随时报告检查情况。事后立即组织检查,并编制检查报告。 4.6.5 专项检查报告:检查后按要求进行报告。 4.6.6 检查中发现严重隐患,应在 2 小时内电话向海塘工程管理单位报告, 12 小时内书面补报。 维修养护 5.1 一般规定 5.1.1 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具有经常性、延续性和及时性特点。对检查观测中发现的局部缺陷或破损,均应及时修复。 5.1.2 对在海塘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检
13、查发现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建房、种植、弃置物料等水事违法行为,均应及时制止并上报执法机构进行处理。 5.1.3 受损部位经维修后,其标准不低于原结构设计标准,并做好新老结构的结合。 5.1.4 做好日常维修养护记录, 并编制定期报表, 资料应完整详细, 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以备查考。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记录表表式参见附录 D。 5.2 维修养护 维修养护包括:塘身、护塘建筑物、交叉建筑物、护塘地、管理及抢险设施维修养护,害塘动物防治等。 5.3 塘身维修养护 5.3.1 塘身维修养护包括塘顶、迎水坡、塘脚、背水坡、隔堤等的维修养护。 5.3.2 塘顶维修养护 5.3.2.1
14、塘顶维修养护包括:塘顶路面(防汛道路) 、挡(防)浪墙、路肩石等的维修养护。 5.3.2.2 塘顶路面应保持清洁,一般地段每半月清扫 1 次,特殊地段(如人员、车辆活动频繁地段)每周或隔日清扫 1 次。 5.3.2.3 塘顶路面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5.3.2.4 塘顶路面有裂缝、塌陷等局部破损,应于 1 周内修复。 5.3.2.5 塘顶与草皮护坡交接处从路肩石内长出的杂草于 1 周内清除。 5.3.2.6 保持挡(防)浪墙完好,分缝完好,外观整洁,有破损于 1 周内修复。 5.3.2.7 路肩石应保持完好,有破损于 1 周内修复。 5.3.3 迎水坡维修养护 5.3.3.1 迎水坡维修养护包括
15、:混凝土护面、砌体护面、草皮护面等迎水侧塘身结构的维修养护。 5.3.3.2 混凝土、砌体护面维修养护做到: DB33/T 5962006 6 a) 表面无堆积物、垃圾、杂草等,外表整洁美观; b) 砌体完好,无松动、开裂、坍塌、缺失等局部破损; c) 混凝土、砌体护面分缝无破损; d) 砌体勾缝无起翘、剥落等现象; e)塘身条石无松动、破损、缺失等现象。 5.3.3.3 护面损坏应于 1 个小潮汛内修复。 5.3.3.4 草皮护面维修养护按本规程 5.3.5.3 之规定。 5.3.4 塘脚维修养护 5.3.4.1 塘脚维修养护包括:护坦、镇压层、沉井、板桩、大方脚等的维修养护。 5.3.4.
16、2 塘脚应保持结构完好,有裂缝、塌陷、冲损等情况,应及时修复。 5.3.4.3 排水孔无杂物阻塞现象,并保持排水有效。 5.3.5 背水坡维修养护 5.3.5.1 背水坡维修养护包括:混凝土护面、砌体护面、草皮护面、排水棱体等的维修养护。 5.3.5.2 混凝土、砌体护面维修养护按本规程 5.3.3.2 之规定。 5.3.5.3 草皮护面养护应做到: a) 草皮覆盖度应大于80%,集中空秃面积超过0.5m2时应及时补种; b) 定期修剪,保持平整; c) 草皮纯洁度(每平方米内主草数量所占的百分比)应保持80%以上,显眼杂草应根除; d) 做好洒水、施肥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3.5.4 排
17、水棱体应保持结构完好,有松动、坍塌、缺失等局部破损应于 1 周内修复。 5.3.5.5 雨淋洞、雨淋沟等土方流失现象,应于雨后 3 天内修复。 5.3.6 隔堤维修养护 5.3.6.1 每年至少 1 次对隔堤作断面测量校对,保持其原有标准不降低。 5.3.6.2 隔堤顶面、两侧护坡维修养护参照本规程 5.3.2、 5.3.5 之规定。 5.4 护塘建筑物维修养护 5.4.1 护塘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盘头、丁坝、顺坝、潜坝、抛石、混凝土块体等的维修养护。 5.4.2 护塘建筑物应保持结构完好。 5.4.3 坝面、坝坡、抛石及混凝土块体出现局部塌陷、冲损、块体或网兜联结件散失等影响护塘建筑物安全的
18、,应及时修补。 5.4.4 护塘建筑物有挂桩保护的,及时检查并接桩。 5.5 交叉建筑物维修养护 5.5.1 交叉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进出交通道、旱闸、涵洞、水闸、桥梁、码头、穿塘管线等的维修DB33/T 5962006 7 养护。 5.5.2 全面掌握沿线海塘的进出交通道、旱闸、涵洞、水闸、桥梁、码头、穿塘管线等的分布情况及其结构,建立资料库,对新增、改(扩)建或取消的交叉建筑物及时补充、更新资料。 5.5.3 进出交通道应保持路面平整和通车宽度。 5.5.4 旱闸、涵洞应保持结构完好,闸门能正常启闭。 5.5.5 旱闸、涵洞结构部件应保持完好:闸门(板)无锈蚀、无扭变、无破损,止水有效,闸
19、槽无淤塞、无锈蚀扭曲,轨道无松动,无卡闸门现象等。 5.5.6 水闸与塘身结合部位发生破损,应及时修复。 5.5.7 桥梁、码头和穿塘管线等发生破损且影响海塘工程正常运行的,应及时修复。 5.6 护塘地维修养护 5.6.1 护塘地维修养护包括:排水系统、挡土(界)墙、草木等的维修养护。 5.6.2 排水系统应保持完好,有断裂、损坏、阻塞、失效等现象,应于 1 周内修复。 5.6.3 挡土(界)墙应保持结构完好,界线分明,有局部的断裂、损坏、倾覆、倒塌等现象,应于 1周内修复。 5.6.4 草木应做好以下养护工作: a) 及时清除对草木生长有严重影响的杂草; b) 做好草木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排
20、水、中耕除草等工作,每年适度修剪和整形1次2次; c) 草木枯死、缺失应适时补植。 5.7 管理及抢险设施维修养护 5.7.1 管理设施维修养护包括:观测和监控设施、里程碑、界桩、宣传(告示)牌、养护管理房和物资仓库等维修养护。管理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无缺失。 5.7.1.1 观测和监控设施应保持完好,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并重新校正。 5.7.1.2 里程碑、界桩等发生变形、损坏、缺失的,应随时修复或更换,对里程碑桩号发生变化的,做好记录与核对,及时整理资料并归档。 5.7.1.3 宣传(告示)牌受破坏或偷盗的,应及时补设。 5.7.1.4 养护管理房和物资仓库应保持结构完好,并做好日常用电及
21、消防安全工作。 5.7.2 防汛抢险设施维修养护包括:备料场地、防汛抢险机械设备、供电线路和防汛物资等的维修养护。 5.7.2.1 防汛抢险设施应登记造册,包括数量、规格、购买时间及使用年限等。 5.7.2.2 备料场地应保持良好的排水条件,围护设施完整,环境整洁。 5.7.2.3 防汛抢险机械设备应明确专人管理,并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5.7.2.4 供电线路做好日常检查及维护工作,保证线路畅通。 DB33/T 5962006 8 5.7.2.5 防汛物资应定期查验,保持完好,及时更换超期或失效的物资。 5.8 害塘动物防治 5.8.1 害塘动物的防治包括:白蚁、山獾及其它害塘动物等的防治。
22、5.8.1.1 调查统计已发现的对海塘有害的动物种类,了解其生存条件、生活习性和基本防治方法,建立长期害塘动物活动及防治情况跟踪档案。 5.8.1.2 防治范围应包括海塘塘身及护塘地。白蚁防治标准应达到连续3年以上无成年及幼年蚁巢;其它害塘动物的防治,应以其对海塘危害的发生总量逐年减少为标准。 5.8.1.3 白蚁的普查与防治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时间一般可在每年4月 10月进行,发现有白蚁活动迹象的,应作好危害情况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防治。 5.8.1.4 山獾防治应结合日常检查,采取直接捕杀与破坏山獾躲藏环境相结合的方法,对山獾留下的洞穴应随时采取开挖回填或灌浆填塞等方法进行处理
23、,不留隐患。 5.8.1.5 其它害塘动物的防治应针对其种类、生活习性及活动规律,在建立其长期活动与防治跟踪档案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人工捕杀、诱饵毒杀、开挖捕杀、锥探灌浆等)标本兼治,并对驱走或捕杀害塘动物后留下的洞穴,随时采取开挖回填或灌浆填塞等方法进行处理。DB33/T 5962006 9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钱塘江海塘工程检查记录表 海塘工程检查记录表(表一) 海塘名称: 桩号及部位: 1、巡查记录(包括巡查范围、发现问题) 2、巡查结论 3、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 4、落实情况: 管理负责人(签名) : 巡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DB33/T 596
24、2006 10 海塘工程检查汇总表(表二) 序号 海塘名称及桩号 自然或人为损坏情况 修复建议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管理负责人(签名) : 汇总人(签名)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DB33/T 5962006 11 海塘工程定期、特别检查记录表(表三) 海塘名称: 桩号及部位: 序 号 工程部位 工程现状及存在问题 检查初步结论 塘顶 迎水坡 塘脚 背水坡 隔堤 一 塘 身 检 查 注:对塘身检查中缺项的工程部位可添加空栏进行补充 盘头 丁坝 顺坝 潜坝 塘前抛石 塘前混凝土块 二 护 塘 建 筑 检 查 注:对护塘建筑物检查中缺项的工程部位可添加空栏进行补充
25、三 塘前滩地检查 四 交叉建筑物检查 五 护塘地检查 六 管理及抢险设施 七 害塘动物检查 八 保护范围检查 九 其他 处理意见 管理负责人(签名) : 检查人员(签名) :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DB33/T 5962006 12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定期报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项 目 存在问题及养护内容 处理(或)落实情况 1 工 况 检 查 (项目较多时,可另附表) 2 养 护 情 况 3 水事违法检查 (何时、报于何部门) 4 备 注 管理负责人(签名) : 填表人(签名)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DB33/T 5962006 13 附录
26、C (资料性附录) 钱塘江海塘工程观测记录表 海塘工程水平位移观测记录表(表一) 观测时间: 年 月 日 测点位置 测站坐标 后视点坐标 上次观测坐标 本次观测坐标 坐标变化量 累计变化测点 编号 桩号 部位 X Y X Y X Y X Y X Y X X备注 1、测点坐标、测站坐标、后视点坐标可采用自编坐标系,测站点设置牢固,确保不移位;测站及后视点不得设置于海塘上; 2、每 3 个月观测 1 次; 3、累计变化为本次坐标变化量加上上次累计变化量。 观测负责人(签名) : 观测人员(签名) : DB33/T 5962006 14 海塘工程竖向位移观测记录表(表二) 海塘名称: 年度: 年 单
27、位:毫米 测 点 号 沉 日 降 期 量 桩号 月日月 日 月 日 月 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 日 月 日 年累 计沉 降量 历年累计天数历年累计沉降量全年统计 最大沉降量 毫米(测点 ) ;最小沉降量 毫米(测点 ) 备注 1、每月观测 1 次; 2、每年绘制沉降量过程线图和纵断面沉降分布图。 观测负责人(签名) : 观测人员(签名) : DB33/T 5962006 15 涌潮观测记录表(表三) 观测日期: 年 月 日(农历 月 日) 观测地点(桩号) : 序号 观测项目 备注 1 低潮位: ( 时 分) 2 落潮主流在海塘外距离: 3 涌潮到达时间: 时 分 4 涌潮到达时风向:
28、风力 级 5 潮头高度: 6 涌潮速度: 米/秒 7 潮头或潮浪上塘地点: 8 返头形成地点及传播和上塘与消失情况: 9 其他: 观测负责人(签名) : 观测人员(签名) : DB33/T 5962006 16 水位观测记录表(表四) 海塘名称: 单位:米 序号 观测地点或海塘桩号 观测时间 水位 备注 观测负责人(签名) : 观测人员(签名) : 观测时间: 年 月 日 DB33/T 5962006 17 海塘工程塘前滩地观测记录表(表五 A) 海塘(丁坝)名称: 单位:米 塘前滩地观测点高程 塘脚外口防冲体高程 序号 海塘桩号 塘脚外 0 米 塘脚外 2.5 米 塘脚外 5 米 顶高程 底
29、高程 观测负责人(签名) : 观测人员(签名) : 观测时间: 年 月 日 DB33/T 5962006 18 海塘工程塘前滩地观测累计曲线表(表五 B) 海塘桩号: 部位: 年份: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塘脚外 0 米滩地高程线 塘脚外 2.5 米滩地高程线 塘脚外 5 米滩地高程线 塘前滩地维护高程临界线 观测负责人(签名) : 观测人员(签名) : 高程 (m) DB33/T 5962006 19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记录表 海塘名称(塘段) : 桩号: 年第 号 检 查 情 况 工程量计算栏 现场 意见 经办人: 检
30、 查 意 见 部门 意见 负责人: 落 实 情 况 备 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DB33/T 5962006 20 浙江省地方标准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DB33/T 5962006 条文说明 DB33/T 5962006 21 前 言 目前国内尚无堤防类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统一技术标准或规程,就浙江省而言,全省标准堤塘和城防工程已基本建成,在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中需要维修养护工作方面的技术规程,以更好的提高维修养护技术和质量, 规范其程序和方法, 确保工程安全与完好并充分发挥效益。 而钱塘江是浙江省的第一大河,动力条件独特复杂,两岸海塘线路长且结构形式多样,其管理和维护工作较内河江堤
31、与沿海海塘均有较大的区别,因此,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提出的制定浙江省地方标准“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是根据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的现状,在多年积累的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 SL 210-98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 1999.9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定 、 SL 230-98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 SL 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 DB33/T 1001-2001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 、 SL 171-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 SL 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等标准而制定,技术规程的结构和编写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32、准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1 范围 本技术规程内容包括:总则、检查和观测、维修养护,有关专业项目的维修养护仍然执行水利或相关行业标准。 为便于技术规程的操作,本规程适用范围为、级海塘工程的维修养护,对、级海塘工程可参照执行。 3 总则 3.1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比较复杂,涉及结构、技术、材料、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若维修养护不当,达不到预期效果。为做好维修养护工作,规范其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工程安全、完好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订本技术规程。 3.2 为保证维修养护质量,对维修养护原则、措施、技术、管理等共性要求作了基本规定。
33、 4 检查和观测 4.1 一般规定 4.1.1 检查和观测是维修养护的基础,是发现工程异常和损坏的主要手段,因此,应按本规程和有关规范的规定,对钱塘江海塘工程进行检查和观测。 4.1.3 内部探测检查由于技术要求较高,根据实际需要列入专项检查。 4.2 检查分类和次数 4.2.5 专项检查主要指根据海塘工程和河道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分类检查。 4.3 检查内容和项目 4.3.6 水闸维修养护的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且有相应标准可供执行,故本规程未做明细规定。本条主要检查其与塘身结合部位是否完好。 DB33/T 5962006 22 4.5 观测 4.5.5 塘前滩地观测:为掌握钱塘江
34、一线海塘工程塘前滩地冲刷和淤积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因塘前滩地刷深可能引起的底脚局部失稳等安全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险情发展或消除安全隐患,实施塘前滩地的观测工作十分必要。 由于钱塘江两岸海塘工程线路较长, 沿线各地段滩地水动力作用机理、 冲淤幅度及频率等不尽一致,因此,塘前滩地的测量手段、频率及范围等问题,要分地段、分层次,科学合理地确定标准,并因地制宜加以实施。 钱塘江省管海塘工程的观测范围及一般要求如下(列入专项河床监测的河段,其测量范围及要求另行确定) : (一)、 观测范围 a) 纵向观测范围:顺河流向的钱塘江两岸一线海塘工程及沿线交叉建筑物等。 b) 横向观测范围:塘脚(即大
35、方脚、板桩或护坦等)外口线以外 0 5m 范围。 (二)、 观测要求 a) 巡查目测:对季节性淤涨时期(一般指当年 11 月次年 4 月间) ,结合海塘工程日常巡查,例行对塘前滩地的定性目估,观测频率可每月 1 次。 b) 正常观测:主汛期,根据以往冲淤变幅特点,对受涌潮顶冲塘段作每月 2 次的观测,一般性塘段可作每月 1 次观测。 c) 特殊观测:列入专项河床监测的河段及重点顶冲塘段,需作不定期观测,全面掌握滩地的冲淤变化情况。 4.6 检查报告 4.6.6 严重隐患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1)海塘工程遭受人为破坏且未停止; ( 2)重要工程部位产生较大沉降、变形; ( 3)护坦、护
36、坡或塘顶道路出现明显坍塌; ( 4)护坦或护坡混凝土出现明显裂缝;( 5)镇压层顶高程明显降低; ( 6)丁坝、顺坝、潜坝等出现明显裂缝或塌陷; ( 7)海塘背水侧出现渗水; ( 8)发现较大规模蚁害及其它害塘动物群; ( 9)其它可能导致危及海塘工程安全、稳定的情况。 5 维修养护 5.1 海塘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除直接排除工程本身的表面缺陷外,还应消除对工程有危害的社会行为,因此, 5.1.1、 5.1.3 是针对工程本身的维修养护内容, 5.1.2 是防止各种社会行为危害海塘工程安全的内容。 5.2 5.7 该部分是对海塘工程本身具体维修养护内容进行规定及要求达到的标准,条文中列出了塘身维
37、修养护 (塘身包括塘顶、迎水坡、塘脚、背水坡和隔堤 )、护塘建筑物维修养护、交叉建筑物维修养护、护塘地维修养护、管理及抢险设施维修养护、害塘动物防治等。 5.8.1 白蚁防治工作的有关内容: (一) 普查 DB33/T 5962006 23 a) 普查规定。每年至少应进行 1 次白蚁危害普查,绘制白蚁分布图,作好危害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白蚁普查时间一般可在每年 410 月进行。 b) 普查方法。可采用地表活动迹象查找和利用引诱物查找两种方法。 ( 1)地表查找。主要是在海塘坡面、草根、枯树桩等处查找泥线及分群孔等白蚁活动迹象。 ( 2)引诱查找。采用白蚁喜食的饵料,在海塘护坡面上设置引诱桩、
38、引诱坑或引诱堆等方法引诱白蚁觅食;引诱桩、堆、坑的设置标准是纵距10m 左右,横距 5m 左右;发现白蚁活动迹象的桩、坑、堆后,应做好标记和记录。 (二) 预防 a) 认真做好清基工作。海塘工程培土加固等建设期间,应认真清除基础表层的杂草,有白蚁隐患的必须先进行彻底处理后再施工;对取土场及周围都要认真进行检查和清除白蚁,严禁有白蚁或菌圃的土料进入海塘工程施工范围。 b) 加强工程环境管理。在海塘工程周边区域,要清除杂草,疏排水渍,定期喷药;在白蚁分飞期( 46 月) ,应尽量减少海塘及附近区域的灯光,以免招来有翅成虫繁殖,从生态环境上防止白蚁滋生。 (三) 治理 治理时应按照找巢、灭杀、灌填
39、三 个环节进行,常用方法有破巢除蚁、药物诱杀和药物灌浆等。 a) 破巢除蚁。在沿蚁路追挖主巢时,应一鼓作气完成,活捉蚁王以后应及时将追挖的坑槽回填夯实;汛期或高水位时,不宜采用破巢除蚁方法。 b) 药物诱杀。主要是采用投放灭蚁灵等药物制成的诱饵来诱杀白蚁;诱饵投放时间要在白蚁地表活动季节,投药地点要选择有白蚁正在活动的位置;诱饵投放后 710 天要检查觅食情况,发现有觅食现象时,要做好标记和记录; 2030 天后,查找死巢的地面指示物(炭棒菌) ,及时破巢除蚁或灌填,不留隐患。 c) 药物灌浆。采用粘土和药剂制成的泥浆,利用找到的蚁道或锥探孔,用小型灌浆机将浆液灌注充填蚁道或蚁穴; 药剂可选用
40、五氯酚钠或敌百虫, 水土重量比为 1: 2, 药剂在水中的含量为 0.1%0.2%,在进行药物灌浆时应防止污染水源。 其它害塘动物的防治方法如下: a) 人工捕杀。在具有危害性的动物经常活动出没的地方,设置笼、铁夹、竹弓、陷井等捕杀。 b) 诱饵毒杀。将拌有药物(如有机磷农药和磷化锌鼠药等)的食物,放在动物经常出没的地方,诱其吞食中毒死亡;但应注意防止家畜误食。 c) 开挖追捕。对山獾等较大的害塘动物,可采用人工开挖洞穴追捕。 d) 锥探灌浆。用锥探灌浆方法将拌有药物的粘土浆液灌入巢穴内,驱赶或堵死动物,填塞洞穴。 对驱走或捕杀害塘动物后留在塘身内的洞穴,应及时采取开挖回填土灌浆填塞等方法进行处理,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