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01 P66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628.4 2015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4 部分: 船闸 工程 Criterion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for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Part 4:Ship lock engineering 2015 - 09 - 25 发布 2015 - 10 - 25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628.42015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2、 3.1 工程量清单 . 1 3.2 项(细)目编号 . 1 3.3 项(细)目名称 . 2 3.4 项(细)目特征 . 2 3.5 综合单价 . 2 3.6 暂列金额 . 2 3.7 计日工 . 2 3.8 暂估价 . 2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 3 4.1 一般规定 . 3 4.2 工程量清单格式 . 4 4.3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 15 5 工程量清单计价 . 42 5.1 通则 . 42 5.2 第 100 章 总则 . 43 5.3 第 200 章 土石方及填筑工程 . 49 5.4 第 300 章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工程 . 61 5.5 第 400 章 混凝土工程 . 6
3、4 5.6 第 500 章 桩基工程 . 71 5.7 第 600 章 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 75 5.8 第 700 章 钢结构工程 . 83 5.9 第 800 章 砌筑工程 . 88 5.10 第 900 章 地基处理工程 . 91 5.11 第 1000 章 场地及场内道路工程 . 94 5.12 第 1100 章 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 95 5.13 第 1200 章 绿化和环境保护工程 . 96 5.14 第 1300 章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97 5.15 第 1400 章 配套房屋建筑工程 . 110 5.16 第 1500 章 桥梁及接线工程 . 110 5.17 第 16
4、00 章 航道工程 . 110 6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式和计价要求 . 111 DB33/T 628.42015 II 6.1 工程量清单预算价表表式和计价要求 . 111 6.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表式和计价要求 . 120 参考文献 . 129 DB33/T 628.42015 III 前 言 DB33/T 628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公路工程; 第 2 部分:港口工程; 第 3 部分: 航道 工程; 第 4 部分:船闸工程。 本部分为 DB33/T 628的第 4部分。 本部分依据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部分 的技术内容以 G
5、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JTS 271-2008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JTS 110-2008水运工程 标准 施工招标文件等作为基础规范,结合 我 省 船闸建设实际制定。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 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长湖申线湖州段 航道 扩建工程指挥部。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丁正祥、 陈亮、 褚彬潜、 颜韶辉 、 何敏芳 、 王靖 、罗劲松 、孙晓军 、 蒋春晖 、王勇斌 、 周秋霞、陈白燕 、 秦英庆、杨全、 竹青 、胡琪琪 。 本部分 主要审核 人员 : 吴安宁 、何仲文 、 林军 、郑宏 、吴文华、沈勤林。 D
6、B33/T 628.42015 1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4部分: 船闸 工程 1 范围 DB33/T 628 的本部分规定了 船闸 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 计价、 工程量清单 计 价表式和计价要求等。 DB33/T 628 的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 、改(扩)建 船闸 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监督、管理等 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S 271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DB33/T 628.1 交通建设工程工
7、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1部分:公路工程 DB33/T 628.2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2部分:港口工程 DB33/T 628.3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部分:航道工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DB33/T 628.4的 本部分。 3.1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各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以及与之配套的结构形式、格式、内容和相关说明等。若具报价的,宜称为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 改写 JTS 271定义 2.0.1 3.2 项(细)目编号 采用阿拉伯数字并结合英文字母表示,由章节、子目和 项
8、(细)目 三级构成,并在各级间由半角的连接号分隔的编号形式。其中,第一级是根据项(细)目所在章节确定的统一编号,由三位 或 四位数 字构成;第二级是根据子目确定的顺序编号,由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第三级是根据 项(细)目 确定的顺序编号,由英文字母依次构成或由某同一英文 小写 字母结合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构成。 注: 改写 DB33/T 628.2 定义 3.3 DB33/T 628.42015 2 3.3 项(细)目名称 根据工程界面划分和拟建工程实际,并与项(细)目编号唯一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DB33/T 628.2 定义 3.4 3.4 项(细)目特征 按不同工程部位、施工工艺
9、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对项(细)目所作的描述。 DB33/T 628.2 定义 3.5 3.5 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 实际数量 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细)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运输、安装、调试、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的价格 。 注: 改写 DB33/T 628.2 定义 3.6 3.6 暂列金额 招标人为暂列项目 和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而预留的一定百分率的不可预见因素的预备金( 不可 预 见费)。 注: 改写 JTS 271定义 2.0.6 3.7 计日工 为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合
10、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即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所需的人工、材料、船舶机械 综合单价 。 JTS 271 定义 2.0.5 3.8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金额。 DB33/T 628.2 定义 3.9 DB33/T 628.42015 3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1.1 工程量清 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机构进行编制 ,编制人员需有 水运 造价 人员 从业资格。 4.1.2 工程量清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预算价(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
11、依据。 4.1.3 工程量 清单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除暂估价外的各项综合单价、合价栏目仅作为格式示范之用,在编制时均不得填入数字、文字等信息。 4.1.4 工程量清单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同一项目出现多个标段时,表现同一工程内容的工程 项(细)目 ,其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及计量单位应保持一致。 4.1.5 工程量清单应由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 项( 细 ) 目工程量清单、暂估价表、计日工明细表以及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等组成。其中,封面、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和工 程 项( 细 ) 目工
12、程量清单为必备内容,暂估价表、计日工明细表以及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而设的可选内容。工程项(细)目 工程量清单内容由总则(第 100 章)和若干专业工程(第 200 章第 1600 章)组成,其中第 1000 章场地及场内道路 工程 、第 1200 章绿化和环境工程、第 1400 章配套房屋建筑工程 的 工程项(细)目应引用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 部分:航道工程 , 第 1500 章桥梁及接线 工程的 工程 项( 细 ) 目应 引用 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1 部分公路工程 , 第 1600 章 航道 工程 的工程项( 细)目 应 引用 交通建设工
13、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 部分 航道 工程。专业工程可仅列出招标 范围实际发生的章节内容和项(细)目,不发生的可 省略。 4.1.6 在招标的船闸工程标段内,如含有累计长度 小于等于 500m 的 航道工程 (不含引航道长度) ,工程量清单 应 按照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 部分:航道工程,将相关章 节 项(细)目编号前加( HD) ,列入 1600 章 ;累计长度 大于 500m 的 航道工程 (不含引航道长度) 宜 按照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 3 部分:航道工程 编制航道工程清单。 4.1.7 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电子版文件随 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给投标人。
14、4.1.8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 (包括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b)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 规范 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 (包括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并 结合拟建工程内容制定;当结合拟建工程内容(如特殊、新颖结构工程)出现本 规范 未包括的项(细)目时,应在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并在不违背本规范前提下,可按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规则,补充项(细)目,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并补充相应的计价规则和技术规范; c) 工程项(细)目
15、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细)目名称与项(细)目编号应按本 规范 规定一一对应并保持唯一性,不得混用,每一工程项(细)目及对应的项(细)目编号在同一份工程量清单中不得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项(细)目编号可分别由一级,一、二级或一、二、三级构成,当项(细)目编号由一级或一、二级构成时,项(细)目编号需列全;当项(细)目编号由一、二、三级构成,而一、二级编号在前项中已有表述的,其后项所属 项(细)目 可仅列出三级编号,一、二级编号可以省略。当某一工程 项(细)目 已列至三 级而需根据同类工程的不同规格、强度等再分 项(细)目 时,其三级编号可由某同一 小写 英文字母结合非零数字由小到大依次编列 DB33/T
16、 628.42015 4 示例: 如 1306-6-a 镀锌钢管,需再按不同直径分 项(细)目 时,可按 a1、 a2、 a3 等依次编列 。 d) 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应按本 规范 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e)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工程数量应按本 规范 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米、平方米、立方米、千克等为计量单位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以平方千米、吨等为计量单位的,保留 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第四位数字四舍五入 。 以个、根、件、台、套、组、项等为计量单位的,取整数。 以“总额”为单位,工程数量
17、除暂定工程量项(细)目填暂定数量外,其他项(细)目均应填“ 1”。 4.1.9 招标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综合单价和数量,投标人据表 9 列综合单价和数量投标报价。如果招标人对主要材料或设备的直接采购不属于施工标段的工作范围,且不在施工标段内计量支付,则招标人可在施工标段中可不计该材料或设备的采购费(简称“不计价材料或设备”),投标人据此填报不含该材料或设备采购费的报价。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工作界 面和相应职责。 4.2 工程量清单 格 式 4.2.1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 本规范制定的 统一格式。 4.2.2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及所列顺序组成: a) 封面; b)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18、; c)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d)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e) 工程 项( 细 ) 目工程量清单; f) 暂估价表; g) 计日工明细表; h) 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 工程量清单格式内容详见表 1表 9。 4.2.3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按下列规定填写: a)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招标人按本 规范 的统一格式填写; b) 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c) 工程量清单编制 总 说明应填写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需说明的情况和问题等内容; d) 工程量清单计 价说明除本 规范 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DB33/T 628.42015 5 表 1 封面 工程项目 标段 工程量清单 招
19、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盖章) 编制单位: (单位盖章) 水运工程造价人员 及资格证书编号: (签字盖章) 编制日期: DB33/T 628.42015 6 表 2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项目名称: 第 页共 页 DB33/T 628.42015 7 表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序号 说 明 1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细)目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数量,是预算的或者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0、由 承包人 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 ,以 监理人 认可的尺寸、断面、数量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的规定,由 监理人 确定的综合单价计算支付额。 3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 运输、 安装、 调试、 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除外)、 规费、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的价格 。 4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各章合计金额(不含第 100 章中的工程一切险及第三 方责任险的保险费
21、和施工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率为 ;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万元,投保次数为 次, 保险费率暂定为 。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 项(细)目 ,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 承包人 承担并支付 ( 另 有约定 的 除外) ,不在报价中单列。安全生产费不少于投标价(不含第 100 章中的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和施工安全生产费)的 1.5%。 5 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列有数量的每一个 项 (细)目 ,都需填入综合单价或总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对于列有数量没有填入综合单价的 项
22、(细)目 ,其费用应视为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 项(细)目 的综合单价之中。 投标人 必须按 发包人 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综合单价的工程 项(细)目 ,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6 除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细)目外,符合合同条款、计价规范、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细)目之中,未列项(细)目不予计量,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项(细)目的综合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 7 工程量清单各章节是按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节的工程项(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
23、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8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 项(细)目 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计价规范、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9 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 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予以处理。 10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影响合 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 承包人 按规定的规范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1 除合同另有约定, 承包人 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2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
24、额计算方法为:第 100 章至 章 ( 项目实际发生的最后一 章) 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暂估价后的 。 13 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计价规范、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规定。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 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4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5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中所有要求署名、盖章处,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署名、盖章。 DB33/T 628.42015 8 表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续) 说 明 注 1:
25、工程一切险 (通常项目为 3 )、第三方责任险(通常项目投保金额为 100 万元,投保次数 2 次,保险费率 5)的保险费率、投保金额和次数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取值,以统一报价。 注 2: 总额价就是工程数量为“ 1” 的综合单价。 注 3: 暂列金额计算取费率一般为 5,特殊情况视项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取值,以统一报价 。 DB33/T 628.42015 9 表 4 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序 号 章 次 章 名 称 金额(元) 1 100 总则 2 200 土石方及填筑工程 3 300 钢筋及 预应力钢筋工程 4 400 混凝土工程 5 500 桩基工程 6
26、600 附属设施安装工程 7 700 钢结构工程 8 800 砌筑工程 9 900 地基处理工程 10 1000 场地及场内道路工程 11 1100 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12 1200 绿化和环境保护工程 13 1300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4 1400 配套房屋建筑工程 15 1500 桥梁及接线工程 16 1600 航道工程 17 18 第 100章至第 1600章清单合计 19 在清单合计中的暂估价合计 20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20) =( 18) -( 19) 21 计日工合计 22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22) =( 20) 23 投标报价( 2
27、3) =( 18) +( 21) +( 22) 注 1: 暂列金额计算取费率一般为 5,特殊情况视项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取值,以统一报价。 DB33/T 628.42015 10 表 5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 标段 : 第 页共 页 清单 第 章 项目编码 项(细)目编号 项(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元) 清单 第 章合计 人民币 元 DB33/T 628.42015 11 表 6 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1.材料暂估价 项(细)目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1)材料暂估价小计 2.工
28、程设备暂估价 项(细)目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2)工程设备暂估价小计 3.专业工程暂估价 项(细)目编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3)专业工程暂估价小计 暂估价合计 ( 1) +( 2) +( 3) DB33/T 628.42015 12 表 7 计日工明细表计日工说明 序号 计 日 工 说 明 1 一般规定: a) 本计日工说明应结合招标文件合同 条款相应条款一并理解。 b) 未经 监理人 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 施工;接到 监理人 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 承包人 也不得拒绝。 c)投标人应在本
29、节中填列计日工 项(细)目 的基本单价或 组 价,该基本单价或 组 价适用于 监理人 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 人工 、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综合单价,计算出计日工合价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d)在实施中所需的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根据 监理人 的签认另行计量。 e)计日工不调价。 2 计日工 人工 : a)在计算应付给 承包人 的计日工费用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 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
30、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b)承包人 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 人工 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 投标人填报的“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 表”所列综合单价计算,该综合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 承包人 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1) 人工 单价包括: 计日工 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2)所有附加费包括: 承包人 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 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 计日工材料: 承包人 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 (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 )的支付,此
31、费用按 投标人 “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计算,该综合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 承包人 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 承包人 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b)所有附加费包括: 承包人 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它附加费。 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 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4 计日工船舶机械: a) 承包人 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船舶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 投标人 填报的“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组价计算。该组价应包括船舶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
32、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船舶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驾船机人员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b)在计日工作业中, 承包人 计算所用的船舶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 监理人 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船舶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 监理人 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 送时间包括在内。 DB33/T 628.42015 13 表 8 计日工明细表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 称 规格 (工种) 计量单位 数 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J101 人工 班长 工日 J102 普通工 工日 J103 焊工 工
33、日 J104 电工 工日 J105 混凝土工 工日 J106 木 工 工日 J107 钢筋工 工日 小 计 J201 材料 水泥 T J202 钢筋 T J203 钢绞线 T J204 沥青 T J205 木材 m J206 砂 m J207 碎石 m J208 片石 m 小 计 J301 船舶机械 装载机 J301-1 1.5m以下 台班 J301-2 1.5 m 2.5m 台班 J301-3 2.5m以上 台班 J302 推土机 J302-1 90KW以下 台班 J302-2 90 KW 180KW 台班 J302-3 180KW以上 台班 J303 搅拌船 J303-1 12m/h搅拌船
34、 艘班 J304 挖掘机 J304-1 斗容 1.0 m以内 台班 J304-2 斗容 1.0 m以上 台班 小 计 合 计 注: 可根据工程需要,计日工人工 和船舶机械也可选用小时为计量单位。 DB33/T 628.42015 14 表 9 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表 工程名称: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交货地点 备注 合 计 DB33/T 628.42015 15 4.3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4.3.1 第 100 章总则。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细)目编号、项(细)目名称、计量单位设置,应按表 1
35、0的规定执行。 表 10 第 100 章 总 则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清单 第 100章 总则 项目编码 项(细)目 编号 项(细)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101 通则 100100103000 101-1 保险费 100100103001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含税 ) 总额 1 100100103002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含税 ) 总额 1 102 工程 管理 100100115000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 100100104000 102-2 安全生产费
36、 总额 1 100100105000 102-3 施工环境保护费 总额 1 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1 临时道路、码头 、 栈桥 、 围堰 及其他 设施 等的 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和码头的养护) 100100107000 -a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 总额 1 100100112000 -b 临时码头修建、养护与拆除( 包括原码头的养护) 总额 1 100100117000 -c 临时栈桥(平台)修建、养护与拆除 总额 1 100100118000 -d 临时围堰修建与拆除 总额 1 100100119000 103-2 临时导航与助航设施 总额 1 100100111000 103-3 临时用地 总额 1 100100108000 103-4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维修 总额 1 100100110000 103-5 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总额 1 100100109000 103-6 供水与排污设施 总额 1 100100113000 103-7 工地预制场(厂)建设 总额 1 104 承包人 驻地建设 (含 标 化工地建设 ) DB33/T 628.42015 16 表 10 第 100章 总 则 (续 ) 工程项(细)目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