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33 浙江省 地方标准 DB 33/T 821.14 2011 花灌木育苗技术规程 第 14 部分:海滨木槿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of landscape shrubs Part 14: Hibiscus hamabo Sieb. et Zucc. 2011 - 06 - 27 发布 2011 - 07 - 27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821.14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 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DB
2、33/T 821花灌木育苗技术规程共分为 以下 15 个部分 : 第 1 部分 红叶石楠 ; 第 2 部分 金森女贞 ; 第 3 部分 小丑火棘 ; 第 4 部分 大花六道木 ; 第 5 部分 水果兰 ; 第 6 部分 地中海荚蒾 ; 第 7 部分 花叶络石 ; 第 8 部分 茶梅 ; 第 9 部分 杜鹃 ; 第 10 部分 龟甲冬青 ; 第 11 部分 红花檵木 ; 第 12 部分 无刺枸骨 ; 第 13 部分 瓜子黄杨 ; 第 14 部分 海滨木槿 ; 第 15 部分 龙柏 。 本 部分为 DB33/T 821 的第 14 部分 。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标准化技术
3、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宁波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上虞市世纪阳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陈雨春、李修鹏、何云芳、俞慈英、沈生初、樊民亮、陈丹凤。 DB33/T 821.14 2011 1 花灌木育苗技术规程 第 14 部分:海滨木槿 1 范围 DB33/T 821 的本部分 规定 了海滨木槿( Hibiscus hamabo Sieb. et Zucc.) 育苗的 术语和定义 、 播种 苗生产 、移植苗 生产 、苗木 分级 、 出圃、包装运输 、 质量检测 及 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 部分 适用于培育供园林绿化用的 海滨木槿 苗木生产。 2 规范
4、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B33/T 821.1-2011 花灌木育苗技术规程 第 1部分:红叶石楠 3 术语和定义 DB33/T 821.1-2011规定的及 下列术语 和 定义适用于本 部分 。 3.1 播种苗 seedlings 用种 子在苗圃 播种 培育的苗木。 3.2 苗高 seedling height 苗木自地面至顶芽的高度, 以 cm为单位 。 3.3 地径 ground dia
5、meter 苗木地际直径 是 指 根际土痕 处的苗干直径 ,以 cm为单位 。 3.4 干径 trunk diameter 指苗木主干直径,一般用离地 1 m 或 1.3 m高处的树干直径来表示 。 离地 1 m处的树干直径称米径,离地 1.3 m高处的树干直径称胸径 , 以 厘米( cm) 为单位 。 DB33/T 821.14 2011 2 3.5 冠幅 crown width 苗木树冠的直径, 以 厘米( cm) 为 单位 。 4 播种苗生产 4.1 圃地选择和整理 4.1.1 圃地选择 圃地宜选择向阳、地势平缓、排灌方便、交通便捷、有电力供应条件的地 点 。土壤 宜选择 深厚肥沃的沙壤
6、土 、 壤土或轻壤土, pH值为 5.5 7.5,通透性良好,土层厚度 50 cm以上 。 4.1.2 土壤改良 土壤 瘠薄的圃地 应 增施有机肥料,偏沙的土壤还 应 混拌粘壤土;偏酸的土壤 应 增施生石灰、碱性肥料;偏碱的土壤 应 增施酸性肥料、硫酸亚铁,或在床面铺黄心土;盐渍化偏重的土壤 应 开沟洗盐,加大有机肥施用比例。 4.1.3 施 基肥 4.1.3.1 以 施 农家有机肥、饼肥及复合肥等为宜。有条件的可施腐熟厩肥 1 000 kg/667m2,或腐熟饼肥 100 kg/667m2,或复合肥 50 kg/667m2。缺磷的土壤增施磷肥 50 kg/667m2。 4.1.3.2 肥料均
7、匀撒施,然后耕翻埋入耕作层。堆肥、饼肥等有机肥应充分发酵、腐熟 。 4.1.4 整地作床 播种育苗的苗床宽为 100 cm 120 cm,高 15 cm 25 cm。 苗床中间 应 略高,长度根据地形并结合机械化程度的高低确定,人工作业以 10 m 20 m长为宜,机械作业 可略长 。 苗床长边以东西向为宜, 在坡地 床的长边 应 与等高线平行。 作 床应达到土粒细碎,表面平整,上实下松。 4.1.5 土壤消毒 在做好床基或整平床面 后 进行 。 每平方米 可 用 40%甲醛 120 倍 140 倍稀释液 6 kg, 加 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1.5 g稀释 50倍液浇灌 。 处 理后立即用地
8、膜覆盖 , 密封 3 d 4 d后揭开自然通气 。 4.2 播种 4.2.1 播种时间 以 3月底至 4月初 播种为宜。 4.2.2 播种量 播种量 为( 4 5) kg/667m2。需进行芽苗移栽的,播种量可稍大。 4.2.3 种子消毒和 催芽 4.2.3.1 种子消毒 DB33/T 821.14 2011 3 催芽前用 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100倍液 或 50 硫菌灵 可湿性粉剂 500倍液 1 000倍液 或 50福福甲胂福锌 可湿性粉剂 800 1 000倍 浸种 15 s 30 s, 用清水 漂洗 后 播种。 4.2.3.2 催芽 用 60温水浸泡 24 h,清水淋后沥 水,盖膜日
9、晒,部分露白后播种。 4.2.4 播种方法 以撒播为宜,应在播前将床面先行镇压, 均匀 撒籽 。 宜 用火烧土 或泥炭 进行覆盖,覆土厚度以不见种子为度。 4.2.5 除草 与覆盖 4.2.5.1 播种覆土后,应立即喷洒土壤处理剂,封住土壤, 可用 24%乙氧氟草醚乳油加水稀释 700 倍液 800 倍液或 50%丁草胺乳油加水稀释 300 倍液 400 倍液,药水用量为 45 kg/667 m2。 4.2.5.2 封土后,苗床 可 用薄膜拱棚覆盖,也可 用狼 衣、稻草、地膜或遮阳网加以覆盖,以不露床面为度,盖后可拉塑料绳以小木桩固定。当幼苗五成以上出土时,选阴天或傍晚及时揭去覆盖物。 4.3
10、 播种苗 管 理 4.3.1 间苗、补苗、定苗 4.3.1.1 间苗和补苗 间苗 应 在幼苗出土后 10 d 15 d开始。对幼苗过疏地段应进行补植。当土壤干燥时,间苗、补 苗 后应进行浇水灌溉。 4.3.1.2 定苗 应在幼苗生长稳定时进行 , 保留的株数比计划产苗量 一般 多 15%。 4.3.2 芽苗移栽 先将种子播于温室或有薄膜拱棚覆盖的苗床中, 基质采用泥炭土、珍珠岩、蛭石比例为 7:2:1,或用河沙,也可直接用肥沃疏松的田土。 当苗木呈现“两叶一心” 、 苗长到 7 cm 8 cm时,一般在 5月的阴天,将幼苗移栽至定植苗床中,移栽株行 距为 ( 15 20) cm( 20 25)
11、 cm, 移植后浇 足定根水。 4.3.3 水分管理 床面干燥 时 , 应 及时浇水保湿,雨天圃地积水 应 及时排除。 4.3.4 养分管理 苗木生长期内,一般每 个月施肥 1次, 撒施 尿素 ( 3 5) kg/667m2或复合肥( 5 6) kg/667m2;速生期,适量增加。 4.3.5 除草 圃地如有杂草滋生, 应 及时拔除。 除草后 发现种子、苗根暴露立即覆土。 4.3.6 病虫害和冻 害防治 4.3.6.1 病虫害防治 DB33/T 821.14 2011 4 食叶害虫 可采用 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 3 000倍液 5 000倍液 , 或 5吡虫啉乳油 2 000倍液 3 000倍
12、液 , 或 2阿维菌素乳油 1 000倍液 1 500倍 , 或 25%灭幼脲 3号胶悬剂 1 500倍液 2 000倍液喷雾 防治。 4.3.6.2 冻害防治 一年生幼苗 冬季可能出现冻害的地方, 应在苗床上覆盖遮阳网或搭设薄膜拱棚 。 苗木根部进行培土,同时做好 圃 地 排水,有条件的可设置风障。部分受冻害的苗木,可在春季苗木即将萌动时剪除受冻部位。 5 移植苗生产 5.1 圃地选择 按照本部分 4.1.1执行 。 5.2 整地作床 大苗移植区宜作宽 1.5 m 1.8 m、沟深 25 m 30 cm、沟宽 30 m 40 cm的苗床。长度根据地形并结合机械化程度的高低确定 。 5.3 苗
13、木移植 5.3.1 移 植 时间 以清明至五月 上旬 树液流动、新芽萌发前或刚萌发时 移栽 为宜 。 5.3.2 移植密度 5.3.2.1 一年生小苗 移栽株行距为( 40 50) cm( 50 60) cm。培育单干大苗,移栽密度可 略 大;培养球形灌木苗,移栽密度 可略小 。 5.3.2.2 培育大规格苗木时, 可在原苗床上,按适当的株行距移走多余苗木,留床苗木培大。 5.3.2.3 移植方法 一年生苗木采用裸根移栽,多年生苗木移栽 应带泥球;苗木栽植应 做到栽直、踏实、不窝根, 培土比原土痕略 高 ,栽后及时浇“定根水”。 5.4 移植苗管理 5.4.1 水分管理 5.4.1.1 灌溉
14、苗木速生期,应次少量大,一次 浇 透。苗木生长后期应控制灌溉。有条件的苗圃,可采用喷灌或滴灌。灌溉时间应在早晨、傍晚和夜间进行。 5.4.1.2 排水 降雨或灌溉后应及时排除积水 ,对苗床清沟培土。山地育苗应开好避水沟。 5.4.2 养分管理 5.4.2.1 施肥原则 DB33/T 821.14 2011 5 坚持“少量多次、勤施薄施”原则 。 苗木生长初期以施用腐熟人粪尿等速效性氮肥为宜 ; 苗木速生前期、中期以施氮素化肥为主,后期以施磷、钾肥为主。 最后一次施肥应在白露前。 5.4.2.2 施肥 方法 5.4.2.2.1 施肥方法可采用撒施、条施、浇施和根外追肥。 5.4.2.2.2 细土
15、和肥料拌匀,在雨后晴天或抗旱后苗床湿润时,苗木枝叶干燥后 进行撒施 ,施后立即用细树枝轻扫苗木震落肥料 。 5.4.2.2.3 条施 应 在苗木行间或行间附近开沟,施入肥料,然后盖土。易挥发的肥料 应 在大苗区开沟条施 。 5.4.2.2.4 浇施用腐熟人粪尿,浓度为 3% 5%;尿素浇施浓度为 0.3%、复合肥浇施浓度为 0.5%,在阴天或傍晚施 。 5.4.2.2.5 根外追肥溶液浓度 一般 控制在 0.3%。尿素为 0.2% 0.5%、过磷酸钙为 0.5% 1%,时间以早晚空气湿度大、有露水时为宜。 5.4.2.3 施肥 次数和数量 苗木生长期内, 每个月施肥 1次 2次,每次 撒 施尿
16、 素( 3 5) kg/667m2或复合肥( 5 6) kg/667m2。生长初期,勤施薄施;速生时期,适量增加。 5.4.3 中耕除草 5.4.3.1 除草 苗圃周边及大苗区的杂草可用 41% 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200 g/667m2进行喷雾防治。小苗期杂草应用手工拔除,宜在床面湿润时连根拔 除。 5.4.3.2 中耕 、培土 中耕可 结合除草 进行 ,降雨和灌溉后及土壤板结也 应 松土。 中耕 每年 4次 6次,灌溉条件差应增加次数。 中耕 深度,以不伤 及 苗木根系为原则。在雨后及灌溉、间苗、施肥、拔草等作业后,结合清沟,及时在床面培盖一层细土。 5.4.4 整形修剪 培养球形或自然形
17、苗木,抽发的侧枝 应 保留。培养单干大苗, 应 将基部侧枝及时剪除,侧枝剪 除 高度及定干高度可根据培育目 标而定 。 5.4.5 病虫害及冻 害防治 按本部分 4.3.6执行 。 6 苗木分级、出圃 、包装运输 6.1 起苗 6.1.1 时间 起苗 在 3月底至 4月苗木新梢 萌动前 进行 ,并与造林时间相衔接,起苗后 不应 长时间存放 。 6.1.2 浇水 DB33/T 821.14 2011 6 天气干旱时,起苗 前 1 d 2 d应 浇透水 。 6.1.3 起苗 要求 6.1.3.1 一年生播种苗裸根起掘,保持根系完整,根皮 无 破损。 6.1.3.2 不应用手拔苗,不伤顶芽,总伤苗率
18、不超过 5%,起苗深度不小于 25 cm。 6.1.3.3 移植苗起苗应带土球,单干苗土球直径为苗木地径的 5 倍 7 倍。球形和自然形苗的泥球直径不少于冠幅的 1/3,用草绳包扎 , 树冠用草绳捆扎。 6.2 苗木分级 6.2.1 苗木 应 叶色嫩绿、枝条分布均匀、根系完整、无病虫害。 6.2.2 合格 苗木质量分为 级、 级。 苗木分级要求按 DB33/ 177-2005 的第 3 章 执行。播种苗木分级标准 见表 1。 表 1 海滨木槿播 种苗分级标准 苗木种类 苗龄 级苗 级苗 苗高( cm) 地径( cm) 冠幅( cm) 苗高( cm) 地径( cm) 冠幅( cm) 播种苗 1-
19、0 60 0.6 40 60 0.5 0.6 球形和自然形苗 1-1 90 60 80 90 50 60 1-2 140 120 120 140 100 120 1-2-1 200 180 170 200 150 180 1-2-2 280 250 250 280 220 250 单干苗 1-1 100 1.5 50 90 100 1.2 1.5 30 50 1-2 160 2.5 70 130 160 2.0 2.5 50 70 1-3 230 4.5 120 200 230 4 4.5 100 120 6.3 包装运输 6.3.1 包装 6.3.1.1 一年生播种苗每捆 100 株 , 2
20、 捆一包,用黑色塑料袋包裹根部 。 6.3.1.2 2 d 以上远距离运输的苗木,先在苗木根部蘸泥浆或保湿剂,再用黑色塑料袋包裹根部。移植苗应带土球,用草绳包扎 , 树冠用草绳捆扎。 6.3.2 标签 每批出苗产品都应挂上标签,注明苗木品种、等级、产地、育苗时间、出苗 时间。 6.3.3 运输 苗木远途运输时, 应 加盖蓬布。 7 质量检 测 DB33/T 821.14 2011 7 苗木质量检测包括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和检测规 则 , 按 DB33/T 821.1-2011附 录 执行 。 8 档案管理 8.1 档案管理内容包括育苗技术 、 苗期管理、各项作业的用工量和物料消耗等。苗期管理记录每批苗的生产时间 、 病虫害防治情况等。最终产品分级信息和产品销售流向信息 应 记录存档。 8.2 苗 木 生产 技术 管理档案表 按 DB33/T 821.1-2011 附录 执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