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T 6730-2008 钻通设备.旋转防喷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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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IT 6730-2008 钻通设备旋转防喷器Specification for drill through equipment-Rotating control devices (API Spec 16RCD: 2005 , IDT) 2008-06-16发布2008-12-01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SY/T 673-2例8目次前言.1.m1 范围1. 1 目的-1. 2 应用1. 3 产品规.1 1. 4 单位和尺寸.1.5 SI单位与英制单位换算.1. 6 附录.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3.1 术语和定义3.2 缩略语

2、.11 4 设计要求.12 4. 1 规格名称.12 4.2 工作条件.12 4.3 特定设备的设计要求.4. 4 设计方法.16 4. 5 设计验证试验.16 4. 6 文件174. 7 工作性能试验.4.8 非金属密封材料和模压密封总成的设计温度验证.20 4.9 操作手册要求.21 5 材料要求.21 5. 1 总则.21 5. 2 书面规范.21 5.3 承压件.22 6 焊接要求.276.1 总则.,.27 6.2 焊缝件设计及结构.28 6.3 焊接控制.28 6.4 焊接工艺及性能鉴定.29 6. 5 其他要求.29 7 质量控制要求.32 7. 1 总则.32 7.2 检测设备

3、.32 7. 3 质量控制人员资格鉴定.32 7.4 设备及零件的质量控制要求.337. 5 特殊设备及零件的质量控制要求.33 SY IT 6730-2008 7.6 质量控制记录要求. . . . . . . . . . . . . 40 8 标记要求418.1 总贝IJ. . . . . .,.0 .,. 41 8. 2 识别标记类型.418.3 设备的特殊编码要求.429 贮存和运输.,.44 9. 1 3创以上的贮存.449. 2 运输44附录A(资料性附录)SI单位与英制单位和分数与小数的换算.46附录B(资料性附录)RCD的操作性能试验程序.48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用做验证非金

4、属胶芯和模压总成的温度等级的设汁温度验证试验程序 52 附录D(资料性附录)热处理设备的推荐作法附录E(资料性附录)典型的焊接坡口设计附录F(资料性附录)RCD采购指南.60 附录G(资料性附录)失效报告.061附录H(资料性附录)GB/T20174中设备的垫环号. 62 参考文献.-圈畸. fl,.r d品.SY / T 6730-2008 目。本标准等同采用APISpec 16RCD: 2005 (钻通设备旋转防喷器(第一版,2005年)。本标准与APISpec 16RCD: 2005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一一删除了APISpec 16RCD: 2005的前言和引言;一一对于APISpec

5、16RCD: 2005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或修改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标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其余未等同或修改采用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标准中均被直接引用;一一对APISpec 16RCD: 2005中的疑误进行了更正,并在相应之处用脚注进行了说明;本规范一词改为本标准气一一用小数点 52 承压起下钻额定压力町.52 疲劳Ps. 52 温度验证Ps . 53 胶芯拆装Ps. si a本试验不适用于被动型、RCD.b 仅关闻机构功能相似的设计可以换算。?守:PS表示验证所有不高于被试产品额定静压的产品是合格的.如当具有相同尺寸和材料的胶芯有多个额定压力时,只需测试最大压力;Po表示验

6、证所有不离于被试产品额定动压的产品是合格的;Psr表示验证所有不高于被试产品起下钻额定压力的产品是合格的;52表示验证被试产品所有规格的其他产品都是合格的;53 表示仅验证被试规格的产品是合格的.4.7. 1. 2 程序所有工作性能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用水模拟井内流体。除非另有说明,活塞的关闭压力应为制造商推荐的压力,且不应超过液压控制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制造商可参考附录B的程序进行验证,并将试验程序和结果形成书面文件。4.7.1.3 验收准则除承压起下钻试验外,所有验证压力完整性的试验的验收准则应为无油漏。若试验介质是气体,不可能直观地看到泄漏,应采用适当的气体监控装置。17 画画运黯举L;时

7、:.,.SY / T 6730-2008 4.7. 1. 4 比例换算如尺寸和工作压力可以按比例换算,则比例换算应符合表3的规定。制造商应将其技术合理性形成文件。4.7.2 RCD 4.7.2.1 被动系统4.7.2. 1. 1 额定静压试验本试验应验证RCD的静压额定值。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压、试验芯轴尺寸、轴承总成的型号和零件号,以及承受井压的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所有内密封件和外密封件等。4.7.2. 1. 2 额定动压试验本试验应验证RCD的动压额定值。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压、试验芯轴尺寸、试验芯轴和轴承总成的旋转速度、轴承总成的型号和零件号,以及承受井压的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所有内密封件和外密

8、封件等。4.7.2. 1. 3 股芯拆装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被动型RCD在经过胶芯和轴承总成反复更换的情况下而不影响其操作性能的能力。本试验包括拆装胶芯和每拆装20次进行一次额定静压试验。文件应包括失效时的拆装循环数或200次装拆循环数,取其首先达到者。4.7.2.1.4 承压起下钻额定压力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在制造商所规定的起下钻额定压力下起下400个钻具接头时,特定型式的RCD密封胶芯承压起下钻额定压力值。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口压力和温度、芯轴尺寸和钻具接头直径、试验流体以及胶芯型式和零件编号。4. 7.2. 1. 5 承压起下钻寿命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试验用芯铀和钻具接头通过关闭的胶芯时,在渗漏量

9、不超过提起钻具时所带的液体量(由芯轴几何体积决定)的情况下被动胶芯控制井压的能力。承压起下钻试验应根据最大井口压力(制造商规定的额定起下钻压力)进行,以验证胶芯适应特定的承压起下钻压力。文件内容包括:a)试验期间的井内压力。b)试验期间的井内流体。c)芯轴尺寸、长度和钻具接头的几何尺寸。d)起下钻速度记录。e)通过的钻具接头数或通过1000个钻具接头数,取其首先达到者。)试验期间实测的从井内带出的液体量。g)试验期间温度情况记录(芯轴周围环境温度和表面温度)。4. 7.2. 1. 6 疲劳试验被动型RCD胶芯不要求做疲劳试验。4.7.2.2 主动系统4.7.2.2.1 额定静压试验本试验应验证

10、RCD的额定静压值。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口压力、试验芯轴的尺寸、轴承总成的型号和零件编号,以及承受井压的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所有内密封件和外密封件等。4. 7.2.2.2 曹封性能试验一一主动型本试验应验证在井压增至额定动压的情况下,为保持主动型RCD密封所需的实际关闭压力和最大允许转速。本试验应分别在有钻杆芯轴和空井的情况下(非旋转)进行,有钻杆芯轴试验的钻杆外径尺寸应按制造商规定,且为密封胶芯所用的最小尺寸。主动密封胶芯试验包括以下4部分:18 a)恒井压试验:本试验应确定有试验芯轴时保持井压密封所需的实际关闭压力,文件应包括井压及对应的关闭压力记录。SY /T 6730-2008 b)恒关闭

11、压力试验:本试验应确定在给定关闭压力下,主动型RCD维持对试验芯轴的关闭所能承受的最大井压。文件应包括井压及对应的关闭压力记录。c)全封闭压力试验:要求对所有制造商规定具有CSO能力的RCD进行本试验。本试验用于确定在50%的额起工作压力下,全封闭井口所需的关闭压力。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压及对应的关闭压力。d)额定动压试验:本试验应验证RCD的额定动压值。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压、试验芯轴尺寸、试验芯轴和轴承总成的旋转速度、轴承总成的型号和零件编号,以及将承受井压的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所有内密封件和外密封件等。4.7.2.2.3 疲劳试验本试验应验证在主动型RCD反复关闭和开启后保持加O.69MPaO.

12、 82MPa (50psi120psi)压力和额定静臣密封的能力。文件应包括:a)每完成20次开关循环,30mi口后胶芯的内径。b)密封失效时的循环数或364次开关循环和52次压力循环,取其首先达到者。4.7.2.2.4 股芯拆装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主动型RCD在胶芯经过反复更换的情况下而不影响其操作性能的能力。本试验包括拆装胶芯和每拆装20次进行_.次井压试验。文件应包括失效时的循环数或200次装拆循环,取其首先达到者。4.7.2.2.5 承压起下钻额定压力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在制造商所规定的起下钻额定压力下起下钻至少超过400个钻具接头时,特定型号RCD密封胶芯的起下钻额定压力值。文件应包括井

13、口压力和温度、芯轴尺寸和钻具接头直径、试验流体以及胶芯型号和零件编号等有关的记录。4.7.2.2.6 承压起下钻寿命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试验用芯轴和钻具接头通过关闭的胶芯时,在渗漏量不超过提起钻具时所带的液体量(由芯轴几何体积决定)的情况下被动胶芯控制井压的能力。承压起下钻试验应根据最大井口压力(制造商规定的额定起下钻压力)进行,以验证胶芯适应特定的承压起F钻压力。文件内容包括:a)试验期间的井内压力。b)试验期间的井内流体。c)芯轴尺寸、长度和钻具接头的几何尺寸。d)起下钻速度记录。e)通过的钻具接头数或通过1000个钻具接头数,取其首先达到者。f)试验期间实测的从井内带出的液体量。g)试验期

14、间温度情况记录(芯轴周围环境温度和表面温度) 4.7.2.3 混合系统本标准范围内的混合系统是一个由被动型密封胶芯与一个需要外部提供液压关闭压力从而维持井压密封的胶芯组合在一起的RCD.两种密封胶芯应能独立地维持直至RCD最大额定静压力时的井口压力密封。4.7.2.3.1 额定静压试验本试验应验证RCD的额运静压。文件包括井口压力、试验芯轴的尺寸,还应包括轴承总成的型号/部件编号,以及将承受井压的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所有内密封件和外密封件等内容的记录。棍合系统中每一个密封肢芯都应分别进行本试验。4.7.2.3.2 承压起下钻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在制造商所规定的起下钻额定压力下起下钻至少超过400

15、个钻具接头时.RCD 密封胶芯的承压起F钻额定压力值。文件应包括井口压力和温度、芯轴尺寸和钻具接头直径、试验流mm隅附珠,.SY /T 6730-2008 体以及胶芯型号和零件编号等有关的记录。4.7.2.3.3 额定动压试验本试验应验证RCD的额定动压。文件包括井口压力、试验芯轴的尺寸,还应包括承压总成的型号/部件编号,以及将承受井压的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所有内密封件和外密封件等内容的记录。混合系统中的每一个密封胶芯都应单独进行本试验。如果每个胶芯都与一个单独的轴承相连,则混合系统中的每一个轴承都应单独进行本试验。4.7.2.3.4 胶芯拆装试验本试验用于验证混合型RCD在胶芯经过反复更换的

16、情况下而不影响其操作性能的能力。本试验包括拆装胶芯和每拆装20次进行一次井压试验。文件应包括失效时的循环数或200次装拆循环,取其首先达到者。4.7.2.3.5 承压起下钻寿命试验本试验应验证试验用芯输和钻具接头通过关闭的胶芯时,在渗漏量不超过通过的芯轴和钻具接头体积(由芯轴体积决定)的情况下,被动型和主动型胶芯控制井压的能力。承压起下钻试验根据最大井口压力(制造商规定的额定起下钻压力)来设定元件的起下钻压力。:昆合系统中的每一个轴承都应单独进行本试验。文件内容包括如下za)试验期间的井内压力。b)试验期间的井内液体。c)芯轴尺寸、长度和钻具接头几何尺寸。d)起下钻速度记录。e)钻具接头数或1

17、000个钻具接头数,取其首先达到者。f)试验期间通过井内液体的容积。g)试验期间温度情况记录芯轴周围环境温度和表面温度)。4.7.2.3.6 密封性能试验一主动型本试验应验证在井压增至额定动压的情况下,为保持主动型RCD密封所需的实际关闭压力和最大允许转速。本试验应分别在有钻杆芯轴和全井的情况下(非旋转进行,有钻抨芯轴试验的钻杆外径尺寸应按制造商规定,且为密封胶芯所用的最小尺寸。主动密封胶芯试验包括以下3部分za)恒井压试验:本试验应确定有试验芯轴时保持井压密封所需的实际关闭压力,文件应包括井压及对应的关闭压力记录。b)恒关闭压力试验:本试验应确定在给定关闭压力下,主动型RCD维持对试验芯轴的

18、关闭所能承受的最大井压。文件应包括井压及对应的关闭压力记录。c)全封闭压力试验:要求对所有制造商规定具有cso能力的RCD进行本试验。本试验用于确定在50%的额定工作压力下,全封闭井口所需的关闭压力。文件记录应包括井压及对应的关闭压力。4.7.2.3.7 疲劳试验本试验应验证在混合一主动型RCD反复关闭和开启后保持加O.69MPa O. 82MPa (50psi 120psi)压力和额定静压密封的能力。文件应包括:a)每完成20次开关循环.30min后胶芯的内径。b)密封失效时的循环数或364次开关循环和52次压力循环,取其首先达到者。混合一被动型RCD密封胶芯不要求做疲劳试验。4.8 非金属

19、密封材料和模压密封总成的设计温度验证4.8.1 总则4. 8. 1. 1 安全安全程序应符合制造商的书面文件规定。20 SY /T 6730-2008 4.8. 1. 2 程序目的本程序用于验证1.2. 1所规定的设备中用做控压件和承压件的非金属密封件和模压密封总成的性能。本程序的目的是验证这些零件暴露在高低温的性能。4.8.1.3 程序所有试验都府在被试零件温度等级中的极限温度下进行,温度等级见8.3.4.30制造商应规定试验用液体。除非另有说明,关闭压力应是由制造商推荐的压力,且不应超过操作系统的设计额定工作压力。制造商应记录其程序和结果。附录C中的程序可参照使用。4.8. 1. 4 验收

20、准则所有压力试验的验收准则应是在压力试验时无可见泄漏。若试验介质是气体,泄漏可能不可见,应采取适当的气体监控技术。4.8. 1. 5 比例换算如果尺寸和工作压力可按比例换算,则比例换算应符合表3的规定。制造商应将其技术合理性形成文件。4.8.2 被动型、主动型和混合型RIRCD中的非金属密封件和模压密封总成应进行试验,以验证在其温度等级的极限温度下维持密封的能力。文件包括:a)试验程序中弹性材料的详细记录。b)试验过程中,RCD井内液体温度的记录。c)低温试验性能记录z要求至少进行三次额走静压力下的压力循环,至少保压lSmin。d)高温试验性能记录:要求进行一次额定工作压力下的压力循环,至少保

21、压60min。4.9 操作手册要求对于按本标准制造的每种型号的RCD,制造商应备有一份适用的操作手册。适用时操作手册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a)操作和安装说明。b)物理数据。c)胶芯和密封件方面的信息.d)维修及检验方面的信息.e)拆卸和装配方面的信息。f)零部件方面的信息。g)贮存方面的信息(包括贮存橡胶或弹性材料的环境条件)。h)额定静态、动态和起下钻压力。i)液压操作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j)液压操作系统的推荐工作压力。k)额定cso压力。5 材料要求5.1 总则本章规定了承压零件的材料性能、加工及化学成分方面的要求。组成本标准所规定的设备的其他零件所用的材料应满足第4章所规定的设计要求。金属

22、材料应符合GB/T20972. 1的要求。5.2 书面规范5.2.1 金属零件所有金属承压件或控压件都应有书面材料规范。制造商对金属材料的书面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a)材料化学成分及公差。21 SY/ T 6730-2008 b)材料鉴定。c)允许的熔炼工艺。d)成型工艺。e)热处理程序,包括加热、冷却时间和温度及其允差、热处理设备及冷却介质。f) NDE要求。g)力学性能要求。5.2.2 非金属零件每个制造商应有用于RCD产品上的所有弹性材料的书面规范。这些规范应包括下列物理试验以及验收准则和控制的限定值:a)按照ASTMD2240或者ASTMD 1415的规定进行硬度试验。b)按照ASTMD

23、 412或者ASTMD 1414的规定进行法向应力应变性能试验。c)按照ASTMD 395或者ASTMD 1415的规定进行压缩形变试验。d)按照ASTMD 471或者ASTMD 1414的规定进行浸没试验。5. 3 承压件5.3.1 性能要求5.3. 1. 1 包括端部连接的承压件应使用制造商规定的材料制造,这些材料应满足表4和表5的要求。亵4承庄件材料性能要求屈服强度,0.2%残余量拉伸强度50mm的延伸卒,断面收缩率材料代号最小最小最小最小MPa pSI MPa pSl % % 36K 248 36o 483 70000 21 未做规定45K 310 45 000 483 70000 1

24、9 32 60K 414 60000 586 85000 18 35 75K 517 75000 655 95000 18 35 . 疑有误,原文为2%。表5承压件的材料应用额定丁.作压力零件13.8MPa 20. 7MPa 34.5MPa 69. 0MPa 103.5MPa 138. 0MPa (2000psi) (30psi) (SOOOpsi) (10000psi) (15000psi) (20000psi) 牛二体36K , 4SK , 60K, 75K 45K, 60K, 75K 60K, 75K 端部连接60K 75K 自板法兰60K 75K 5.3. 1. 2 冲击试验要求夏比V

25、型缺口冲击试验应符合5.3.4.2的要求。5.3.2 加工5.3.2. 1 熔炼、铸造和热加工SY/T 6730-28 5. 3.2. 1. 1 熔炼工艺对所有承压件,制造商应选择井规定其材料的熔炼工艺05.3.2. 1. 2 铸造工艺毛坯制造商应编制铸造工艺文件,其内容包括型砂控制、型芯制造、装配及熔炼。所有铸件应满足压力容器质量要求。5.3.2. 1. 3 热加工工艺毛坯制造商应编制热加工工艺文件。所有锻造毛坯应符合压力容器质量要求,并采用能产生完全锻造结构的热成型工艺。5.3.2.2 热处理5. 3.2.2.1 设备鉴定所有热处理作业都应采用符合制造商规定要求的合格设备进行(推荐作法参考

26、附录。5.3. 2.2.2 熔炉载荷装炉时应使材料相互之间不影响热处理效果。5.3.2.2.3 温度热处理的温度和时间应根据制造商的书面规范确定。5.3. 2. 2.4 津火洋火应按照制造商的书面规范进行。5. 3. 2. 2. 4. 1 水淳水碎用的水或水基摔火液在津火开始时的温度不得超过380C( 100 r),在洋火结束时不应超过490C (120 OF)。5.3. 2.2.4. 2 油津任何油悴介质温度在摔火开始时都应超过380C(100 F)。5.3.3 化学分析5.3. 3.1 总则5. 3. 3. 1. 1 制造商应规定用于制造承压件材料的化学成分范围。5.3. 3. 1. 2

27、材料的化学成分应按照制造商的书面规范逐炉(对重熔级材料则是逐链)确定。5.3.3.2 化学成分限制表6和表7给出了制造承压件的碳钢、低合金钢或马氏体不锈钢的化学元素限制。非马氏体不锈钢不要求符合表6和表7规定的限制。表6承压件用钢化学成分限制合金元素碳钢和低合金钢限制(质量分数)马氏体不锈钢限制(质量分数)% % 碳运二O.45 三二O.15 饭王三1.80 1.00 碎:S; 1. 00 三三1.50 磷主三0.0250.025 硫U. 025 :S;0.025 锦:S;1. 00 运4.50 锚:S;2. 75 11. 0- 14. 0 铅主运1.50 运1.)O 饥主二0.30未做规定2

28、3 脏的飞阳也SY jT 6730-2008 表7合金元素允许变化范围要求合金)G素碳钢和低合金钢限制(质量分数)马氏体不锈钢限制(质量分数)% % 碳0. 08 0.08 锺0.40 .4U 硅0.30 0. 35 镇O. 50 1. 00 钱0.50 钳0. 20 。.20饥O. 10 0. 10 注:对于所规定的任何合金元素,这些值是其含量允许的变化拖罔,并且不应超过表6所给出的最大值。5.3.3. 3 合金元素含量合金元素含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5.3.4 材料鉴定5.3.4.1 拉伸试验5.3. 4. 1. 1 试样拉伸试验试样应从5.3.5所规定的质量鉴定试棒(QTC)上截取。该QT

29、C应用来鉴定一炉材料及由该炉材料制成的产品的合格性。5.3.4. 1. 2 方法5.3.4.1.2.1 应按照GBjT228-22所规定的程序,在室温下进行拉伸试验。S. 3. 4. 1. 2. 2 至少应进行一次拉伸试样试验。拉伸试验结果应符合表4中的可适用要求。如果第一个试样试验的结果不满足适用要求,则可再做两个试样的试验。附加的两个试样中的每一个试样试验结果都应满足表4的要求。5.3.4.2 冲击试验5.3.4.2.1 取样(抽样)承压件所用的材料,每一炉都应做冲击试验。5.3.4.2.2 试验试样冲击试验试样应从5.3.5所规定的质量鉴定试捧(QTC)上截取。该QTC应用来鉴定一炉材料

30、及由该炉材料制成的产品的合格性.5.3.4.2.3 尺寸应使用标准截面为10mmX10mm的标准尺寸忡击试样,在材料不足时,应使用可获得的小一级的标准截面试样。如果有必要准备小尺寸试样,减小的尺寸应在与V型缺口的底面平行的方向。5.3.4.2.4 方法5. 3. 4. 2. 4. 1 应按照ASTMA 370所规定的程序,采用夏比V型缺口法进行冲击试验。5. 3. 4. 2. 4. 2 为了鉴定在API温度等级T-l0,T-20或T-75下材料的合格性,冲击试验应在不高于表8所示的试验温度下进行。5.3.4.2.5 验收一炉材料的鉴定至少测试三个冲击试样。三次冲击试验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表8所示的

31、值。其中任何一次的冲击值不得低于表8给出的最小平均值的2/3。三次试验的结果中,至多有一件试样可低于匾矗隘;L?SY IT 6730-2008 表8给出的最小平均值。如果试验失败,可再取三个试样(在同一QTC的同部位且不得再进行热处理)重做试验。重做试验的平均冲击值应不低于所要求的最小平均值。表8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的验收准则试验温度每组二个试样每组只有一个试样温度等级所要求的最低平均冲击值所允许的最小冲击值。C。Fft. lb J ft. lb T-O 一18。20 15 14 10 T- 20 - 29 -20 20 15 14 10 T-75 - 59 -75 20 15 14 10 5

32、.3.4.2.6 试样的取向表8所示的值是在横向上鉴定被试锻件和铸造产品及铸件和焊接合格性的最低验收值。锻件和锻造产品可以用纵向试验代替横向试验,商平均值应至少为27JC20ft. lbD 0 5.3.5 质量鉴定试棒(QrC)5.3.5.1 总则5. 3. 5. 1. 1 QTC所表现的性能应代表组成所验证设备的材料的性能。一个QTC,如果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可用于代表由同一炉材料制成的各个零件的冲击性能和拉伸性能。5.3.5. 1. 2 如果QTC是钻取的样芯或是从生产零件延伸部分切取时,该QTC仅可以证明具有相向或较小等效圆CER)零件的性能。5.3.5. 1. 3 用一个QTC所做的试

33、验只能证明与该QTC同炉生产的材料及零件的性能(重熔的一炉金属材料的合格试验可在原炉的QTC上进行)。5.3.5.2等效圆(ER)5.3.5.2.1 总则一个零件的QTC尺寸应采用以下等效圆(ER)方法确定。5. 3. 5. 2. 2 ER方法因4说明了确定简单形状的实心零件、中空零件及较复杂零件ER的基本方法。-个零件的ER应用该零件进行热处理时的实际尺寸来确定。5.3.5.2.3 尺寸要求QTC的ER应不小于其验证零件的尺寸,但要求ER尺寸不大于125mm(5in)的QTC除外。5.3.5.3 加工5.3.5.3.1 熔炼、铸造和热加工工艺5. 3. 5. 3. 1. 1 熠炼工艺不能对Q

34、TC进行那种能获得比QTC所要验证的材料更纯净材料的熔炼工艺(例如,有重熔级材料或真空脱气材料所获得的QTC不能用来验证未经过同样熔炼工艺所制成的材料)。从一根金属链上取下的重熔材料可用来验证其他经相似工艺处理并由相同原始熔炼过程所获得的重熔级金属。各重熔的金属链中不得加人合金元素。5. 3. 5. 3. 1. 2 铸造工艺对于QTC,制造商应采用与其所验证的零件同样的铸造工艺,以保证其具有精确的代表性。5. 3. 5. 3. 1. 3 热加工工艺对于QTC,制造商应采用与其所验证的零件的相同或较小的铸造比。QTC的总锻造比不得超过其所验证零件的总锻造比。25 SY /T 6730-2008

35、5.3.5.3.2 爆接除附着焊接外,禁止对QTC进行焊接。5. 3. S. 3. 3 热处理S. 3. S. 3. 3. 1 设备鉴定所有热处理作业应使用符合制造商的书面程序,用经过鉴定的生产型设备进行。生产型热处理设备应是日常用于处理零件的设备。S. 3. 5. 3. 3. 2 方法5. 3. 5.3. 3. 2. 1 QTC的热处理应与其验证的零件所经历的热处理相同,并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热处理工序进行。S 宫博t时卜lER (l )=T 圆R=l. 1 T 正六边形L ER=2T ER=l. 25T 正方形注1:当L小子T时,将其看作厚度为L的极.虚线内的区域(1/4T)为试样取样区.注

36、2:当L小于D时,将其看作厚度为T的板。简单中空形状ER=l. 5T 矩形或板注:当所有内外表面在热处理时所留的加工余量不超过1311111(hn)时,ER=l lJ. T.当所有内外表面在热处理时所国的加工余量超过13皿(lMn)肘,ER=2T。在多个法兰零件中,T为最厚法兰的厚度。a图中T为该零件进行热处理时的厚度,采用两个指示尺寸中较大的尺寸。26 SY / T 6730-2008 4.5R 吨的h.-皑白.的试样取样区。铸键形状,ER=2.扭。b 圈4等效圆模型5. 3.5. 3. 3. 2. 2 如果对QTC进行的热处理与其验证的零件所经历的热处理不同,那么QTC的奥氏体(固溶热处理

37、)温度应在所验证零件的热处理温度的140C(25 F)范围内。所验证零件的回火温度下限应不低于QTC回火温度140C(25) ,上限温度应不高于材料热处理工序所规定的温度。QTC在各温度下的热处理周期时间应不超过所验证零件的热处理周期时间。5. 3.5. 4 拉仰和冲击试验一一试样5.3.5.4.1 当需要时,拉伸和冲击试验的试样应从经最终热处理周期后的QTC上切取。拉伸和冲击试验的试样可允许从具有相同热处理周期的多个QTC上截取。5. 3.5. 4.2 拉伸和冲击试验的试样从QTC上截取时,截取部位应符合以下原则:当QTC为实心时,拉伸和冲击试样的纵向轴线全部位于半径为1/4T的中心圆内;当

38、QTC为空心时,拉伸和冲击试样的纵向轴线全部位于离该空心QTC最大厚度方向壁厚中心线的6.35mm (1/4in)范围内(如图4所示)。当尺寸大于5.3.5.2.3规定的尺寸时,试样不需从规定尺寸QTC的取样部分更深处截取。5. 3.5.4. 3 当QTC为所鉴定产品零件本身时,拉伸和冲击试样应按5.3.5.2.3所述,从零件符合QTC尺寸要求的部分截取。5.3.5.5 砸度试验5.3. 5.5.1 总则QTC应在最终热处理周期后进行硬度试验。5.3.5.5.2 方法适用时,应按照GB/T228-2002或GB/T23 1. 1一2002进行硬度试验。焊接要求6. 1 总则6. 1. 1 所有

39、暴露在井内流体的焊接件应符合GB/T20972. 1中的焊接要求。焊接的符合性鉴定应按照制造商的焊接工艺规程(WPS)及支持性的工艺评定记录CPQR)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验证。如果承压件和保压件的材料规范要求进行冲击试验时,则应按照制造商的WPS及支持性的PQR对其符合性进行验证。6 27 -回国商除工SY IT 6730-2008 6.2 焊缝件设计及结构6.2.1 承压焊接件焊缝承压焊接件焊缝承受压力并与井内流体接触。6.2. 1. 1 只能采用符合制造商书面规范的全熔透焊结构,附录E提供了参考。6. 2. 1. 2 焊接及完成的焊缝应符合第7章的要求。6.2.2 承载焊接件承载焊接件承受外

40、载,且不与井内流体接触。6. 2.2.1 焊接的设计应符合制造商的书面程序。6.2.2.2 焊接及完成的焊缝应符合第7幸的要求。6.2.3 补焊承压件补焊。6.2.3. 1 所有的修理焊接应按照制造商的书面规范进行。应对承压件在最初热处理之后进行的所有主要补焊做出标记。制造商应制定主要补焊的书面程序。6.2.3.2 焊接及完成的焊缝应符合第7章的要求。6.2.4 控制材料表面性能的耐腐蚀及酣屠堆姆愚6.2.4.1 耐腐蚀垫环槽GB/T 20174规定了用于堆焊的SR型垫环糟的粗加工标准尺寸。SY/T 5127规定了R型和BX型垫环槽的粗加工标准尺寸。6.2.4. 2 除垫环槽外的耐腐蚀和耐磨堆

41、焊层6.2. 4.3 制造商应采用能提供质量控制的书面程序,以使制造商规定的在最终机械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表面性能能得到持续地保证。该书面程序至少包括检验方法和验收准则。6.2.4.4 应按照ASME 57 2. 25 19.0 。75此外,还不允许出现下列情况:a)任何一条总长度为12T的焊缝上有累积长度超过焊缝厚度T的夹渣群,但相邻的夹渣之间的距离超过最长的夹渣长度6倍的情况除外。SY!T 6730-一2008b)任何超过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第四卷第1册中附录4所规定的圆形显示。7. 5.1.14.3 超声波探伤7.5. 1. 14.3. 1 方法超声波探伤应根据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第V卷第5章所规定的程序进行。7.5. 1. 14.3.2 验收准则不允许出现下列情况:a)任何振幅超过基准值的信号显示。b)任何表示裂纹、未完全焊透或未完全熔接的线性显示。c)任何振幅超过表11中基准值的熔渣显示。襄11焊缝夹渣验收准则焊缝厚度Tmm m nun 57 2. 25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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