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8899-2002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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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33. 180. 10 M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T 18899-2002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II dielectric self-supporting optical fiber cable (IEEE P1222: 1997 ,IEEE standard all dielectric self-supporting fiber optical cable (ADSS) for use on overhead utility lines , NEQ) 2002-12-04发布2003-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 18899-2002 1

2、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目次4 分类25 结构.36 标志7 交货长度.5 8 光缆技术要求-9 试验方法.810 检验规则1411 包装12 运输和储存. 13 安装建议M附录A(规范性附录)二氧化硅系多模光纤的特性要求附录B(规范性附录)微风振动试验四附录c(规范性附录)舞动试验附录D(规范性附录)过滑轮试验.20 附录E(规范性附录)温度循环试验n附录F(规范性附录)耐电痕性能试验.21 GB/T 18899-2002 前言本标准与IEEEP1222: 1997(用于架空输电线路的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与IEEEP1222的主要差异如下

3、:一一为了更好地帮助理解标准内容,本标准增加了第3章术语。一一一为了规范产品标记,并且能够在产品标记上得到产品的主要特征信息,本标准增加了第4章内容分类,其中对光缆的型式、规格、型号和标记分别作出了规定。一一在本标准第5章结构中,不仅增加了光缆基本结构图,而且对一些光缆部件的规定比IEEEP 1222更加具体和详细,例如缆芯,中心加强构件,外置加强构件等。另外,考虑到我国使用ADSS光缆的实际情况,IEEEP 1222中有关紧套结构的内容在本标准中不列入。一一本标准8.3.2条对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且对单模光纤的要求比IEEE P 1222严格。例如IEEEP 1222规定

4、光缆在MAT张力作用下的单模光纤的附加衰减不大于0.1dB,而本标准中规定为无明显附加衰减,且光纤应变不大于0.05%。一一本标准8.3.3条中,将光缆允许承受的压扁力根据光缆结构特征划分为两个力值,更加科学。对试验中单模光纤的附加衰减值规定为0.1dB,比IEEEP 1222提高了0.1dB。一一本标准8.3.6条对光缆扭转试验的要求比IEEEP 1222的要求严格。一一一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南北温度差别较大,对光缆的温度性能要求不相同的情况,本标准将光缆的适用温度范围划分了3个级别,并对各类光纤也划分了3个级别,便于用户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光缆。一一一与IEEEP 1222不同,对

5、光纤的测试要求改为由有关标准中规定,本标准中不再详细阐述。一一一为了保证ADSS光缆能够耐受住各种恶劣环境的考验,本标准增加了阻燃性试验、低温下U形弯曲试验和低温下冲击试验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一-9.6.10条耐电痕试验中,对试验电压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史惠、萍、王英明、胡红军、徐乃管、魏忠诚、耿蜡。I GB/T 18899-2002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1

6、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凹的分类、结构、标志、交货长度、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储存以及安装建议。本标准规定的ADSS光缆,主要适用于高电压输电系统的通信线路上,也适用于雷电多发地带、大跨度等架空敷设的环境。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T 295 1. 1一1997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

7、法第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一一机械性能试验(idtIEC 811-1-1: 1993) GBjT 2952. 1-1989 电缆外护层总则GB 6995.2-19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二部分z标准颜色(neqIEC 304:1982) GBjT 9771-2000 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neqITU-T G. 652G. 655:2000) GBjT 12666.2-1990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2部分:单根电线电缆垂直燃烧试验方法(eqvIEC 332-1:1979) GBjT 15972.2-1998 光纤总规范第2部分E尺寸参数试验方法(eqvIEC 793-1-2 :1 995)

8、GBjT 15972.4-1998 光纤总规范第4部分z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试验方法(eqvIEC 793-1-4: 1995) YDjT 629-1993(所有部分)光纤传输衰减变化的监测方法YDjT 837. 3-1996 铜芯聚烯怪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市内通信电缆试验方法第3部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YDjT 837.4-1996 铜芯聚烯怪绝缘铝塑综合护套市内通信电缆试验方法第4部分环境性能试验方法YDjT 839.3-2000 通信电缆光缆用填充和涂覆复合物第3部分z冷应用型填充复合物YDjT 908-2000 光缆型号命名方法JBjT 8137-1998(所有部分)电线电缆交货盘IEC 6

9、8-2-5 环境测试方法第2部分:紫外线模拟测试IEC 60794-1-2 :1999光缆第1-2部分:总规范光缆基本试验方法IEC 61395: 1998 架空线绞合导线蠕变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光缆额定拉断力ratedtensile strength(RTS) GB/T 18899-2002 按照ADSS光缆结构计算出来的拉断力,其值为承力元件(芳纶丝柬)的总截面积与其最小抗拉强度的乘积乘以系数是。注:k值由制造商提供。3.2 光缆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ximumallowed tension(MAT) 在满足光缆中光纤应变和附加衰减的条件下,光缆所能承

10、受的最大张力。3.3 3.4 光缆的年平均运行张力everyday strength (EDS) 在无风无冰年平均气温的气象条件下光缆所受的张力。光缆的极限运行张力ultimateoperation strengthCUOS) 光缆在运行中所能承受的极限张力。4 分类4. 1 总则除了按照YD/T908-2000的部分规定外,光缆的型式、规格和编制型号还应满足下列规定。4.2 型式光缆的型式由三个部分构成,各部分均用代号表示,如图1所示,其中结构特征指缆芯结构和光缆派生结构特征。4.2. 1 分类代号及其意义ADSS一一-全介质自承式光缆4.2.2 结构特征的代号及其意义圄1光缆型式的构成护套

11、结构特征分类结构特征应表示出缆芯的重要类型和光缆的派生结构。当光缆型式有几个结构特征需要注明时,可用组合代码表示,其组合代码按下列相应的各代号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D一光纤带结构无符号松套层绞式结构X一中心管式结构4.2.3 护套的代号及其意义PE 普通聚乙烯护套AT 耐电痕护套ZY一阻燃聚乙烯护套4.3 规格规格代号由光缆中光纤的数量、光纤的类别和最大允许使用张力(MAT)组成,在光纤的类别和最大允许使用张力之间用一短横线隔开。单模光纤应符合GB/T9771-2000中的有关规定。多模光纤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有关规定。光缆中的光纤芯数宜为4144oGB/T 18899-2002 4.4 型号和

12、标记4.4. 1 型号型号由结构型式和规格代号组成。两者之间用空格隔开。4.4.2 标记加工订货时应标明光缆产品标记,它由光缆的型号和标准号组成。例如:松套层绞填充式、聚乙烯护套、全介质自承式通信用室外光缆,包含36根Bl类二氧化硅系单模光纤,光缆的MAT为30kN,则光缆产品标记应为:ADSS-PE 36 Bl-30 kN GB/T X X X X-200X 5 结构5. 1 基本结构基本结构如图2(川、(b)所示。qG仿aa5 6 7 (a)层绞式结构2 4 7 5 (b)中心束管式结构卜一-护套;2 芳纶纱柬$3一一内垫层;4 松套管;5一一填充复合物;6一一一中心加强构件;7 光纤。图

13、2光缆基本结构图5.2 缆芯5.2. 1 概述缆芯中的光纤应很好地加以保护,使之免受机械、环境及电场的影响。5.2.2 缆芯分类缆芯结构可分为层绞式和中心束管式2种。5.2.3 层绞式缆芯5.2.3.1 层绞式缆芯由多芯光纤充油松套管绕非金属中心加强件绞合而成,绞合方式为螺旋绞式或3 GB/T 18899-2002 sz绞式。5.2.3.2 松套管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耐老化性能和加工性能,一般采用PBT或其他高聚物。5.2.4 中心束管式缆芯5.2.4. 1 中心束管式缆芯为多芯光纤充油松套管。5.2.4.2 松套管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耐老化性能和加工性能,一般采用PBT或其他高聚

14、物。5.2.5 扎纱及包带为了保证光缆结构的稳定性,宜在松套管绞层外扎纱或包带。5.2.6 阻水结构缆芯内的所有间隙应有有效的阻水措施。松套管内和松套管间间隙处应连续填充触变型的复合物或采用阻水纱和阻水带等其他阻水方式,填充复合物应不损害光纤传输特性和使用寿命,并应符合YD/T 839. 3-2000规定。5.2.7 光纤5.2.7. 1 同批光缆产品中同一类光纤应使用同一设计、相同材料和相同工艺制造出来的光纤。5.2.7.2 通常用于成缆的单模光纤的涂覆层结构、光纤强度筛选水平、模场直径和尺寸参数、截止波长、1550nm波长上的宏弯损耗和色散,应符合标准GB/T9771-2000中有关规定。

15、其他类光纤应符合相应的标准。5.2.7.3 松套管中的光纤,应采用全色谱来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GB/T6995.2-1986规定,并且不褪色、不迁移。在不影响识别的情况下允许使用本色。若松套管中的光纤为多束光纤组成,则每束光纤应包扎标记带(纱),标记带的颜色应符合GB/T6995. 2-1986规定。光纤标志颜色的优先顺序见表I所示。优先序号颜色5.2.8 中心加强构件表1全色谱的优先顺序非金属中心加强构件宜用纤维增强塑料(简称FRP)圆杆,其拉伸杨氏模量宜不低于50GPa,弯曲杨氏模量宜不低于45GPa,断裂伸长率应运4.0%。在光缆制造长度内,FRP不允许接头。5.2.9 缆芯标识对于层

16、绞式缆芯,松套管采用全色谱来识别,其标志颜色应符合GB/T6995.2-1986规定,也可以采用红绿松套管领示色谱来识别。5.3 聚Z烯内垫层层绞式光缆应在缆芯外挤包一层黑色聚乙烯内垫层,其厚度的标称值不小于0.8mm,任何横断面上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6mm。对于短跨距的光缆可以无内铿层。5.4 外置增强构件5.4. 1 芳纶纱束作为光缆的外置增强构件,一般位于内垫层现中心束管外。芳纶纱束应以合适的节距和张力绞合在内垫层或中,心柬管周围,且应均匀分布。层与层;t间芳纶纱束的绞向应相反。5.4.2 芳纶纱束杨氏模量应不低于90GPa。5.4.3 外置增强构件一般为芳纶纱束,对于强度要求不高的塌

17、所也可用其他非金属增强件。5.5 护套| 5.5. 1 根据光缆适用的环境,护套分级如下:A级:光缆敷设区空间电位不大于12kV 4 G/T 18899-2002 B级z光缆敷设区空间电位大于12kV 5.5.2 A级护套宜用黑色聚乙烯护套料,其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5065-1994的规定。5.5.3 B级护套应用耐电痕黑色聚烯娃护套料。5.5.4 若用户要求A级护套具有阻燃性能,则采用阻燃护套料。5.5.5 护套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裂缝、无气泡、无砂眼和机械损伤等。5.5.6 护套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7 mm,任何横截面上最小厚度应不小于1.5 mm。5.6 外径光缆外径小于等于13mm时

18、,最大偏差应不大于士0.25mm;光缆外径大于13mm时,最大偏差应不大于土0.5mm。6 标志6. 1 完整性应在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作永久性白色标志,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相邻标志间的距离应为1m。当出现错误时应用黄色在光缆外套的另一侧重印。6.2 内容应包括:a) 产品型号;b) 计米长度;c) 制造厂名称(或代号)或(和)商标pd) 制造年份或生产批号。6.3 牢固性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层粘附牢固,经过擦拭试验后仍可辨认。6.4 计米标志中计米长度的误差应在(0-1)%范围,以保证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7 交货长度交货长度应为订货合同中所要求的长度,配盘长度不允许有负公差。8 光缆

19、技术要求8. 1 光缆中的光纤特性8. 1. 1 单模光纤特性应符合GB/T9771-2000的规定。8. 1.2 多模光纤特性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8.2 护套性能8.2.1 A级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A级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序号项目单位LLDPE 抗拉强度热老化处理前(最小值MPa 10.0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ITSI(最大值% 20 1 热老化处理温度 热老化处理时间h 指标MDPE HDPE 12.0 16.0 20 25 100土224X 10 ZRPO 10.0 20 5 GB1T 18899 2002 表2(续)、指标序号项目单位LLDPE ZRPO 断裂伸长率热老化

20、处理前(最小值)% 350 1,25 t 热老化处理后(最小值)% 300 100 2 热老化前后变化率IEBI(最大值)% 20 , 20 热老化处理温度 100土2热老化处理时间h 24X 10 热收缩率(最大值)% 5 3 热处理温度。C100 :1: 2 115士2热处理时间h 4 4 4 耐环境应力开裂(500C,96 h) 个J失效数Ii式样数:0/10注:LLDPE、MDPE、HDPE和ZRPO分别为线性低密度、中密度、高密度聚乙烯和阻燃聚烯经的简称。8.2.2 B级护套的主要机械物理特性暂定为表3所示规定值。表3B级护套的机械物理特性性能单位抗拉强度(最小值)岛IPa断裂伸长率

21、(最小值)% 耐环境应力开裂(500C,96 h) 个8.2.3 护套的其他性能应符合GB/T2952.1-1989的有关规定。8.3 机械性能8.3.1 通则指标12 二注200 失效数/试样数,0/10机械性能应包括拉伸、压扁、冲击、反复弯曲、扭转、卷绕、蠕变、微风振动试验、舞动试验和过滑轮试验等项目,并应通过9.5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来检验。8.3.2 拉伸试验按照9.5.2进行。试验过程中单模光纤应符合表4的规定,多模光纤在130Qnm处的附加衰减值不得大于0.2dB。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见表4规定。表4光缆允许承受的拉伸力测试要求测试项目力值光纤应变光纤附加裳减光缆实际拉断力二三

22、95%RTS光缆的年平均运行张力、25%RTS 无明显应变无明显附加袁减(EDS) 光缆最大允许使用张力40%RTS 三三0.05%无明显附加衰减(岛IAT)光缆的极限运行张力试验后光纤无明显60%RTS 0.35% 残余附加衰减(UOS) 8.3.3 压扁试验按照9.5.3进行。试验过程中单模光纤在1550 nm处的附加衰减值不得大于0.1dB , 多模光纤在1300 nm处的附加衰减值不得大于0.4晶。光缆允许承受的压扁力应符合表5的规定。GB/T 18899-2002 表5光缆允许承受的压扁力技术要求。_,_士4 构允许压扁力/(N/100mm) 单模光纤附加衰减中心束管式和含内垫层的层

23、绞式2200 三二0.1dB 层绞式不含内垫层1000 三三0.1dB 8.3.4 冲击试验按照9.5.4进行。试验结束后单模光纤在1550 nm处的残余附加衰减值不得大于0.2 dB,多模光纤在1300 nm处的残余附加衰减值不得大于0.4dB。8.3.5 反复弯曲试验按照9.5.5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护套应元目力可见的开裂,单模光纤的附加衰减平均值不得大于0.1dB,多模光纤的附加衰减平均值不得大于0.2dB。8.3.6 扭转试验按照9.5.6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8.3.7 卷绕试验按照9.5.7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且

24、光纤应不断裂。8.3.8 蠕变试验按照9.5.8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的蠕变值应符合制造商的推荐值。8.3.9 微风振动试验微风振动试验按照9.5.9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应不产生任何机械损伤,且由试验引起的单模光纤在1550 nm处和多模光纤在1300 nm处的短暂或永久附加衰减不得大于1.0 dB/km。8.3.10 舞动试验舞动试验按照9.5. 10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应不产生任何机械损伤,且由试验引起的单模光纤在1550 nm处和多模光纤在1300 nm处的短暂或永久附加衰减不得大于1.0dB/km。8.3. 11 过滑轮试验过滑轮试验按照9.5.11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应不产生任何

25、机械损伤,且由试验引起的单模光纤在1550 nm处和多模光纤在1300 nm处的短暂或永久附加衰减不得大于1.0 dB/km。8.3.12 光缆长期使用中允许的最小静态弯曲半径为光缆外径的15倍,其动态弯曲半径为光缆外径的25倍。8.4 环境性能8.4. 1 通则环境性能应包括衰减温度特性、热老化性能、滴流性能、渗水性、阻燃性能、低温下U形弯曲性能、低温下冲击性能、抗紫外线性能和耐电痕性能等项目,并应通过9.6规定的试验方法来检验。8.4.2 适用温度范围及其衰减温度特性温度特性如表6所示。光缆的适用温度毡固有3个级别(阻燃聚乙烯护套的温度市围为20C 十65C),其代号为A、B、c其中单模光

26、缆温度附加衰减对于各类光纤有3个级别,分别为1级、2级和3级。试验方法按照9.6.2进行。表6温度特性适用温度范围jC单模光缆允许光纤附加衰减/CdB也m)多模光缆允许光纤分级代号附加衰减/(dB/km)低限L高限TB1级2级3级A 40 十65三三0.50B 30 十650.05 三二O.10 O. 15 三三O.30 C 一20+65 三三O.20 注:光缆温度附加衰减为适用温度下相对于20C下的光纤衰减差。7 GB/T 18899-2002 8.4.3 热老化性能经受热老化试验后,光缆护套无目力可见的开裂,各部分标记完好,单模光纤在1550nm窗口的附加衰减不得大于0.2dB/km。多模

27、光纤在1300nm窗口的附加衰减不得大于0.5dB/kmo 8.4.4 滴流性能在温度为70C的环境下,24h后光缆填充复合物和涂覆复合物等的滴出量应小于0.050g。8.4.5 渗水性能1m高水头加在1m长光缆试样一端的全部截面上,1h后光缆试样另一端应无水渗出。如果第一根试样失败,应从第一根试样的相邻处再截取一根1m试样,重作上述试验,如试验通过,则判为合格。8.4.6 阻燃光缆的燃烧性能光缆的阻燃性应通过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来验证。光缆燃烧在停止供火后,试样上的残焰能自行熄灭,并且在试样的燃烧完全停止后,把试样表面擦拭干净,其烧焦部分距夹具下缘50mm以下。8.4.7 低温下U形弯曲性能试验

28、完成后,光纤应不断裂且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试验方法按照9.6.7进行。8.4.8 低温下冲击性能试验完成后,光纤应不断裂且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试验方法按照9.6.8进行。8.4.9 光缆抗紫外线性能试验完成后,光缆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各部分标志应完好。试验方法按照9.6.9进行。8.4.10 耐电痛性能对于护套为B级的光缆,应先通过8.4.9条试验,再经受耐电痕性能试验。试验方法按照9.6.10 进行,试验结束后,光缆表面任一点的痕迹或蚀点不得超过护套厚度的50%。9 试验方法9. 1 总则各项性能应按表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表7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检验类别序号项臼本标

29、准章条号试验方法出厂型式1 光缆结构完整性及外观5 9.2 100% 2 识别色谱2. 1 光纤识别5.2.7.3 目力检查100% 2.2 松套管识别5. 2. 9 目力检查100% 3 光缆结构尺寸3. 1 内垫层与护套的厚度5.3,5.5.6 GB/T 295 1. 1-1997 100% 10.4 4 光缆标志4.1 标志的完整性和可识别性6. 1,6.2 目力检查100% 4.2 标志的牢固性6. 3 9.3.1 4.3 标志计米误差6.4 9.3.2 5 光缆长度7 9.4 100% 8 GB/T 18899一2002表7(续)序号项目本标准章条号试验方法检验类别出厂型式6 单模光

30、纤尺寸参数8. 1. 1 GB!T 15972.2-1998 5% 多模光纤尺寸参数表A.17 单模光纤模场直径和传输特性8. 1. 1 GB!T 15972.4-1998 多模光纤传输特性表A.27.1 截止波长GB!T 15972.4-1998中方法C7B5% 7.2 袁减系数GB!T 15972. 4-1998中方法C1A,100% C1B ,ClC 7.3 波长附加袁减GB!T 15972. 4一1998中方法C1A,5% C1B ,ClC 7.4 点不连续性GB!T 15972.4-1998中C1C10% 7.5 色散GB!T 15972.4-1998中C5AC5D5% 8 护套性能

31、8.2 8.1 热老化前后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表2YD!T 837.3-1996中4.10和4.118.2 热收缩率表2YD!T 837.3-1996中4.128.3 聚乙烯护套耐环境应力开裂表2YD!T 837.4-1996中4.1 8. 4 护套的其他性能8.2.3 GB!T 2952. 1-1989 9 光缆的机械性能8.3 9.5 10.4 9.1 拉伸8.3.2 9.5.2 9.2 压扁8. 3. 3 9.5.3 9. 3 冲击8. 3. 4 9. 5. 4 9.4 反复弯曲8.3.5 9.5.5 9.5 扭转8. 3. 6 9.5.6 9.6 卷绕8. 3. 7 9.5.7 9.

32、7 蠕变8.3.8 9.5.8 9.8 应力应变8.3.9 9.5.9 9. 9 微风振动试验8.3.10 附录D9. 10 舞动试验8.3.11 附录E9.11 过滑轮试验8.3.12 附录F10 光缆的环境性能8.4 9.6 10.1 温度袁减性能8.4.2 9.6.2 10.2 热老化性能8.4.3 9.6.3 10.3 滴流性能8.4.4 9.6.4 10.4 渗水性能8.4.5 9.6.5 100% 10.5 阻燃光缆的燃烧性能8.4.6 9.6.6 阻燃性8.4.6 GB!T 12666.2一1990中DZ-1法10. 6 低温下U形弯曲性能8.4.7 9.6.7 10.4 10.

33、 7 低温下冲击性能8.4.8 9.6.8 10.8 抗紫外线性能8. 4. 9 9.6.9 10.9 耐电痕性能8.4.10 9.6.10 11 包装11 目力检查100% 注:出厂检验栏目中的百分数是按单位产品数抽检的最小百分比。9 GBjT 18899一20029.2 光缆结构检查应在距光缆端不短于100mm处用目力检查光缆结构的完整性、色谱,并取样检查结构尺寸。9.3 标志检查9.3. 1 标志擦试a) 试验方法:见IEC60794-1-2中试验方法E2B的方法2;b) 负载:20N;c) 循环次数:不少于10次;d) 验收要求:用目力仍可辨认护套上标志。9.3.2 计米标志误差长度计

34、量误差应是在适当长度上用钢皮尺沿光缆量得的长度减去用计米数字确定的长度(见9.的对前者的相对差。9.4 长度检查长度应从光缆两端的计米标志(有黄、白两色标志时以黄色为准)的数字差来确定,也可采用光学方法(如OTDR仪器)来测量。9.5 机械性能9.5. 1 概述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机械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验收要求时,方可判为合格。机械性能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的监测宜按YD/T629 1993的规定在1550nm波长上进行,在试验期间,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引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应优于0.03dB。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3dB时,可判为无明显附加衰减。

35、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巳包括不确定度在内。光纤拉伸应变宜采用相移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精确度应优于0.005%; 试验中监视l到的光纤应变不大于0.005%时,可判为无明显应变。光缆拉伸应变应采用机械方法或传感器方法进行监测,其系统的精确度应优于0.05%。试验中监测到的光缆应变不大于0.05%时,可判为无明显应变。9.5.2 拉伸9.5.2.1 应力应变试验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 1一1998中3.3的规定进行,但仲裁试验时应采用相应的耐张线夹固定,同时应采用适当的方法以保证受试光缆两端的光纤与护套不发生相对移动;b) 卡盘直径:不小于30倍光缆外径;c) 受

36、试长度:不小于25m; d) 拉伸速率:10 mm/min; e) 拉伸负载:25%RTS、40%和60%RTS;f) 持续时间:1min; g)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且能满足表4的规定。9.5.2.2 拉断试验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 11998中3.3的规定进行,光缆的端头应采用相应的耐张线夹固定;b) 受试长度:受试有效长度不小于10m,且断点应在有效长度内;c) 拉伸速率:当拉力大于50%RTS时,每分钟均匀增加RTS的10%的拉力;d) 验收要求:当光缆的任何组件发生断裂时,该拉力即为光缆的拉断力,受试光缆的拉断力不应小于95%RTS。9.5.3 压扁10

37、 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 1-1998中3.5的规定进行;b)负载:见表5; c) 持续时间:10min; GB/T 18899-2002 d) 验收要求:护套应元目力可见的开裂,并满足8.3.3的要求,在此压扁力去除后,光纤应元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9.5.4 冲击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1-1998中3.6的规定进行;b) 冲锤质量:450g; c) 冲锤高度:1m; d) 冲击次数:每点至少5次;e) 验收要求:护套应元目力可见的开裂,且能满足8.3.4的要求。9.5.5 反复弯曲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1-1998中3.8的规定进行;b) 心轴

38、半径:不大于25倍光缆外径;c)负载:150N; d) 弯曲次数:30次;e)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且能满足8.3.5的要求。9.5.6 扭转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 1-1998中3.9的规定进行;b) 轴向张力:150 N; c) 受扭长度:1m; d) 扭转角度:土1800; e) 扭转次数:10次;f) 验收要求: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光纤应无明显的残余附加衰减。9.5.7 卷绕a) 试验方法:见GB/T7424. 1-1998; b) 心轴直径:不大于光缆的静态允许弯曲半径的两倍;c) 密绕圈数:每次循环10圈;d) 循环次数:不少于5次;e) 验收要求

39、:光纤应不断裂和护套应无目力可见的开裂。9.5.8 蠕变试验a) 试验方法:见IEC61395: 1998。蠕变试验的ADSS光缆样品长度为10m,光缆两端采用金具固定。在适当的间隔时间内记录光缆的伸长量;b) 拉伸负荷:应不小于20%RTS或按用户要求;c) 持续时间:持续至少1000h; d) 验收要求:试验过程中光纤衰减无变化,试验后光缆护套无裂纹及组件无缺陷。9.5.9 微风振动试验a) 试验方法:试验遵照附录B进行;b) 振动频率:临近82.92/D(Hz):D为光缆外径(cm); c) 试验张力:25%RTS或按用户要求;d) 振动周期:108次;e) 振幅:D/2;f) 验收要求

40、:应满足8.3. 9的要求。11 G/T 18899-2002 9.5.10 舞动试验a) 试验方法:舞动试验遵照附录C进行;b) 频率和幅值:激振频率调整至共振频率,波腹的振幅(峰峰值)与半波长比不小于1/25;c) 试验张力:不小于光缆年平均运行张力的50%,但不大于5000N; d) 舞动周期:不小于105次;e) 验收要求:应满足8.3.10的要求。9.5. 11 过滑轮试验a) 试验方法:过滑轮试验遵照附录D进行;b) 滑轮半径:不大于20倍光缆外径;c) 试验张力:20%RTS;d) 仰角:采用附录D中图D.1. 1装置时,光缆与滑轮间的仰角为70气采用附录D中图D.1. 2装置时

41、,光缆与滑轮间的仰角为30气e) 滑移次数:来回120次(每一方向60次); f) 验收要求:应满足8.3.11的要求。9.6 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9.6. 1 总则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环境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验收要求时,判为合格。9.6.2 温度循环试验a) 试验方法:遵照附录E进行;b) 试样长度:应足以获得衰减测量所需的精度,不小于1.5 km; c) 温度范围:试验温度范围的低限TA和高限TlJ应符合表6规定;d) 恒温时间z不少于24h; e) 循环次数:2次;f) 衰减监测:宜按YD/T629-1993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在试验期间,监测仪表的重复性引

42、起的监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应优于O.02 dB/km。试验中光纤衰减变化量的绝对值不超过0.02 dB/km时,可判为衰减无明显变化。允许衰减有某数值的变化时,应理解为该数值已包括不确定度在内。多模光纤衰减变化监测在1300nm波长上进行;B4单模光纤衰减变化监测在1550nm波长上进行;B1单模光纤衰减变化监测在1310nm和1550nm波长上进行,以两者中较差的监测结果来评定温度衰减附加等级;g) 验收要求:应符合表6规定。9.6.3 光缆热老化试验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1-1998中6.3的规定进行;在完成温度循环试验后,将光缆置于85C:c2C的环境中,120h后取出,检查

43、光缆各部分结构的完整性并测试光纤衰减。b) 验收要求:光缆护套无目力可见的开裂,各部分标志完好,且满足8.4.3的要求。9.6.4 滴流试验12 a) 试验方法:按照GB/T7424.1-1998中6.10的规定进行;b) 试验设备2电热老化箱或烘箱:有效工作区的温度偏差应不大于土2C;锋利的冲刀;c) 试样要求:用锋利的冲刀(或其他工具),从填充式光缆上截取三段长约300mm :c 5 mm的试样,将试样一端的护套剥去约130mm士2.5mm,然后再将内垫层或包带层剥去约80mm士2.5 mm,暴露出缆芯。轻微抖动缆芯,均匀散开芯线;d) 试验条件:试验温度:70C土1c GB/T 1889

44、9-2002 恒温时问:24h; e) 验收要求:在试验期满后,应满足8.4.4的要求。9.6.5 渗水试验a) 试验方法:遵照GB/T7424.1一一1998中6.7的L型方法对缆芯进行测试;b) 试样长度:从成品光缆端部取一段1m长的光缆试样;c) 试验条件:荧光染料水溶液应对试样中心形成1m高的水头。含水搭性荧光染料的水溶液为:荧光材料通常用荧光素铀盐,其被度为0.2g/L; d) 试验温度:20C:!:5C,气压为86kPa100 kPa; e) 试验时间:1h,必要时试样应在试验温度下预处理适当的时间,以达到均衡;f) 验收要求:应满足8.4.5的规定。9.6.6 阻燃性试验a) 试

45、验方法:遵照GB/T12666.2-1990中DZ-1方法进行;b) 试样要求:从成品的光缆上截取试样,长度为600mm士25mm,试验前应将试样在60C士2C的温度下保持4个小时,并冷却至室温;c) 供火时间:t=60十G/25式中zt一一供火时间,S;G一一校准到600mm长的试样重量,g;d) 验收要求:当符合8.4.6规定时,则判定试验结果为合格。9.6.7 低温下U形弯曲试验a) 试验方法:试样在20C土2C下冷冻不少于24h后取出,立即在室温下遵照GB/T 7424.1-1998中3.11的程序2的规定进行试验;b) 试样长度:约3m短段;c) 弯曲半径:30倍光缆直径;d) 循环

46、次数:4次;e) 验收要求:光纤不断裂和护套无目力可见开裂。9.6.8 低温下冲击试验a) 试验方法:试样在一20C土2C下冷冻不少于24h后取出,立即在室温下遵照GB/T 7 424. 1-1998中3.6的规定进行试验;b) 试样长度:约50cm短段;c) 冲锤质量:450白d) 冲锤落高:1m; e) 冲击次数:至少1次;f) 验收要求:光纤不断裂和护套无目力可见开裂。9.6.9 抗紫外线试验a) 试验方法:遵照IEC68-2-5的试验方法进行;b) 试验温度:对于低密度和中密度的聚乙烯材料,温度不能超过80C;高密度聚乙烯材料,温度不能超过85C;交联的聚乙烯材料,温度不能超过90C,

47、但所有温度不能低于50C;c) 试验时间:不低于1000h; d) 验收要求:光纤护套无目力可见开裂,各部分标志应完好。9.6.10 耐电痕试验a) 试验方法:遵照附录F进行。试验所用光缆应完成了抗紫外线性能的测试;b) 张力负荷:25%RTS;13 GB/T 18899-2002 c) 试验时间:不低于1000h; d) 试验电压:30kV(推荐适用于空间电位不大于20kV的情况,当空间电位大于20kV时,试验电压由用户和厂家协商); e) 频率:50Hz; f) 验收要求:试验结束后,光缆表面任一点的痕迹或蚀点不得超过护套厚度的50%。10 检验规则10. 1 总则制造厂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48、,使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出厂前,光缆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者方可出厂。每件出厂交收的光缆产品应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方应向买方提交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其中应包括表7序号5、序号6和序号7中所有各项的实测值。如买方有其他要求,厂方应提供光缆的相应的试验数据。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规定。除非在订货合同中另行规定,检验规则应遵照本章规定。10.2 术语限定10.2. 1 单位产晶个单位产品应是一盘允许交货长度的光缆。10.2.2 检验批出厂检验批应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相同型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一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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