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CS 2518010K61备案号:21729 2007 J臣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 81 9582007代替JBT 431 181991间接电阻炉第8部分:SK系列实验用管式炉Indirect resistanee furnacesPart 8:SK series tube furnaces used in the experiment2007-08-28发布 2008-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 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产品分类41品种和规格42型号43主要参数5技术要求51一般要求52对设计和制造的补充要求53性能要求54成套要求6
2、试验方法61一般规定62炉温均匀度和炉温稳定度的测量63表面温升的测量7检验规则和技术分级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9订购和供货。JB厂r 81 958一2007l1111:!:!:;334:;,(;,66667,7刖 茜JBT 81958乏007JBT 8195间接电阻炉拟分为13个部分:第1部分:RX系列箱式电阻炉;第2部分:RM系列箱式淬火炉;第3部分:ZR系列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第4部分:ZC系列真空淬火炉;第5部分:RT系列台车式炉;第6部分: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JBtr 431152002);第7部分:SX系列实验用箱式炉;第8部分:SK系列实验用管式炉;第9部分:SG系列实
3、验用坩埚式炉;第lo部分:RF系列强迫对流井式炉;第11部分:RB系列罩式炉;第12部分:RY系列电热浴炉;第13部分:RCW系列网带式电阻炉(JBT 6206-1992)。本部分为JB,rf 8195的第8部分。本部分代替JBT43118199l间接电阻炉SK系列实验用管式电阻炉。本部分与JB厂I43118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前言”;增加了“炉膛尺寸”、“工作区尺寸”的英文词条;姗除“522炉壳”中JBZ 146的引用,增加了具体内容”;“526测量、控制和记录”中修改了GBT 100674的引用条款;将“音响警报。”修改为“声光报警”;5,27“接地”修改为“安全与环境保护
4、”;同时修改了引用GB 59591的条款,增加了GBT100674及GB J65的引用”;“62表面温升的测量”中删除了对测量用温度计的具体要求;“7检验规则和等级划分”中“等级划分”修改为“技术分级”;删除了74;表6中修改了引用GB,r 100674的条款;92“对包装的特殊要求”、“对温度仪表类型等的不同要求”中修改了GBfr 100671的引用条款。本部分由中国机械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范超英。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TBI431181987,JB,r 4311819
5、91。m间接电阻炉第8部分:SK系列实验用管式炉1范围JBT 8195的本部分规定了对SK系列实验用管式电阻炉产品(以下简称管式炉)的各项要求,包括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及订购和供货等。本部分适用于自然气氛实验用管式电阻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仃81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5191:2003,ID
6、T)GBT 100661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部分(IEC 60398:1999,Industrialelectroheatlng installations-General test methods,MOD)GBT 1006642004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m C60397:1994,NEQ)GBIT 100671200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部分GBfr 1006742005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GBJ 6519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JBT 9691-1999电热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1006
7、642004的第3章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炉膛尺寸dimensions offurnace chamber本部分所指的炉膛尺寸是炉膛的标称尺寸。炉膛长度为管式炉设计时规定并在图样上标明的炉内布置加热元件的轴向范围,直径为炉管内径。32工作区尺寸dimensions of working zone管式炉设计时规定并在图样上标明的炉管内放置炉料的空间的尺寸,其中工作区直径即炉管内径。4产品分类41品种和规格411 管式炉按结构型式和最高工作温度分为多个品种,如表1所示。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允许采用其他最高工作温度值。这时品种代号中的数字(最高工作温度除以100去小数)应相应改变。
8、412各个品种的管式炉按工作区尺寸分为多个规格。工作区尺寸应分别符合以下规定:JBT 81 9582007表1单位t品种代号 结构型式 最高工作温度SKl0 1000SKl2 1200普通式(SKl3) 1300SKl4 1400SKHlO 1000回转式SKHl2 1200SKK9 开启式 900SKSl0 1000SKSl2 1200双管式(SKSl3) 1300SKSl4 1400S盯10 1000SKTl2 三管式 1200SKTl4 1400SKFl0 1000SKFl2 四管式 1200SKFl4 1400注:表l表5中品种代号外加上括号,表示该品种为保留品种。a)工作区长度最小为
9、50mm,在50mm100mm间按10ram递增,到100mm后按25mm递增。但对开启式炉,其工作区长度最小为15mm,在15mm95mm间按10mm递增,到95mm后按25mm递增。b)炉管内径为20mm、30mm、40mm、50mm、60mm、80mm和100mm。工作区应位于管式炉的中间部位。413各管式炉制造厂可在411和412规定的品种规格中进行选择。并由此制定各自的管式炉企业产品标准。42型号管式炉的型号应按JBT9691编制,其中的技术级另H代号按本部分74确定。43主要参数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对各个型号的管式炉应分别列出以下各项ta)电源电压,单位为V;b)电源频率,单位为Hz;
10、c)电源相数;d)额定功率,单位为kW;e)加热元件接法(适用于三相管式炉);f)工作温度,单位为;g)炉膛尺寸,单位为innlIh)工作区尺寸,单位为mlil;i)炉温均匀度(适用于采用金属加热元件的管式炉),单位为;J)炉温稳定度,单位为;2k)表面温升,单位为K;1)空炉损失单位为kW:m)空炉升温时间,单位为min;n)炉体重量,单位为蚝;o)炉体外形尺寸,单位为ITlrfl。当管式炉通过调压器或变压器供电时,应另列出工作电压。5技术要求JB,r 81 958-200751一般要求管式炉应符合GBT 1006742005中第5章的规定,当与本部分规定有差异时,以本部分为准。52对设计和
11、制造的补充要求521总体设计管式炉主要由炉体和控制器组成,两者可组合为一体,必要时应设置支架。对回转式炉,自水平位置起向两个方向的回转角度均应达到90。,且定位必须牢固。对开启式炉,其活动闭合处应具有良好的隔热和密封性能,以减少热量散失,并应设有锁紧装置,开启后开启角度不得小于90。,并能稳定地保持在开启位置上。多管式炉的设计应使各管对应处的温度尽量保持一致。522炉壳和支架炉子外壳应由钢板制造并适当加固。所有焊接处都应可靠焊接,以形成刚性结构。回转式炉的支架应能稳定地支承炉体,其两支承点应同心等高,使炉体能灵活回转。炉壳除采用不锈钢或经表面处理的钢板制造外,其外表面应喷涂耐热防护漆,漆膜表面
12、应色泽均匀,应无明显的刷痕、伤痕、修整痕迹和机械杂质。523炉衬炉衬的材料和结构应能满足对管式炉的性能要求(见53)。C级炉的炉衬,除炉管外应全部采用耐火纤维。炉衬的使用期限,对普通耐火炉衬管式炉应不少于1100天;对耐火纤维炉衬管式炉应不少于550天。但对炉衬需随加热元件同时更换的管式炉。其炉衬寿命应不低于加热元件的使用期限。524加热元件最高工作湿度不超过1200C的管式炉,其加热元件一般采用电热合金制成;1200。C上者,用碳化硅、二硅化钼或具有相同或综合性能更好的材料。对采用碳化硅等非金属加热元件的炉子应配备多抽头变压器或其他调压装置,并应保证加热元件在整个使用期限内均能正常工作。加热
13、元件的使用期限,以其在额定电源电压或最高工作电压下的输入功率小于其额定功率15为限,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单位:h品种代号 使用期限SKK9、SKl0、SKHlO、SKSl0、SKTlO、SKFl0 1500SKl2、SKHl2、SKSl2、SKTl2、SKFl2、(SKl3)、(SKSl3)、750SKl4、SKSl4、SKTl4、SKFl45。25炉门或炉塞炉门或炉塞应具有与炉衬同样良好的耐火和隔热性能,当其关闭或插入时应能确保炉膛或炉管可靠3密封。526测量、控制和记录管式炉的测量、控制和记录应符合GBT 100674_2005中的529中除5296和52914以外各条的规定和以下补充规
14、定。对C级炉应配备分辨率不低于1的带有微处理器的数字显示程序控温仪表。数字显示应清晰可辨。仪表应备有外接插座,以便连接记录仪或打印机。当有要求(见92)时,管式炉应配有超温控制仪或超温熔断器。超温控制电路应是独立的电路。控制仪应能选择超温控制点。当炉温达到超温控制点时,控制仪应动作,切断管式炉的加热电源,同时使控制系统发出声光警报。除非人工启动,炉子将一直保持在断电状态。超温控制仪的精确度应不低于1级。527安全与环境保护管式炉的安全与环境保护应符合GB 595912005、GBT 100674-2005中523的要求。接地保护应符合GB J65中有关的规定,其接地端子的接地螺钉应不小于M6。
15、53性能要求管式炉的性能应符合GBT 1006742005中53和以下各条要求。531 工作温度除另有规定(见411)外,管式炉的工作温度应在表3所列的范围内。表3单位:品种代号 工作温度SKK9 750900SKlO、S妞10、Sl(s10、SKTl0、SKFl0 7501000SKl2、SKHl2、SKSl2、SlCrl2、$KFl2 9501200(SKl3)、(SKSl3) “501300SKl4、SKSl4、SKTl4,SKFl4 儿501400在工作温度范围内,管式炉应满足532和533的炉温均匀度和炉温稳定度要求。532炉温均匀度管式炉的炉温均匀度应不超过下列规定的范围,但对采用
16、非金属加热元件的管式炉不作要求。A级炉:8;B级炉:5;C级炉:2。最高工作温度不同于411所列的管式炉,其炉温均匀度按最接近的品种考核。533炉温稳定度管式炉的炉温稳定度应不超过下列规定的范围:A级炉:10;B级炉:4;C级炉:-4-1。534表面温升管式炉在最高工作温度下的热稳定状态时,其炉壳和炉门的表面温升应不超过100K,操作手柄的表面温升应不超过30K。535空炉升温时间除另有要求(见92)外,普通式、回转式和开启式炉的空炉升温时间应符合表4的规定,双管式4炉、三管式炉和四管式炉的空炉升温时间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表4JB,r 81 9582007工作区容积 空炉升温时问品种代号L
17、A级 B级 C级025 30 25SKlO025 40 30025 40 30SKl2025 55 35(SKl3) 65 40 15SKl4 70 45SKHlO 30 25SKHl2 40 30S 75 45536额定功率和空炉损失管式炉的额定功率应考虑炉膛尺寸、空炉升温时间和最高工作温度等因素,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管式炉的空炉损失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管式炉部分品种的空炉损失与额定功率的比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工作区容积品种代号 空炉损失,额定功率L025 035SKl0025 0 30025 050SKl2025 045(SKl3) 060010 055SKHl0010 O-35
18、O10 065SKHl2O10 050010 060SKK9010 O5054成套要求541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应列出供方规定的管式炉成套供应范围,一般包括下列各项a)管式炉炉体;b)控制器;c)温度仪表;d)热电偶;e)补偿导线;f)备件;5JB,r 81 958_2007g)产品说明书,包括必要的图样。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应列出上述各项的具体内容,包括型号、规格和数量。需方如对供方规定供应项目有不同要求时,可按92提出。542当要求提供下列配件或装置时,可按92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a)带有微处理器的数字显示程序控温仪表:b)温度记录仪;c)炉罐(适用于采用保护气氛或其他特殊要求的
19、管式炉)。6试验方法61般规定管式炉的试验应按GBFr 100661、GBIT 100664的规定和以下补充条文进行。62炉温均匀度和炉温稳定度的测量对试验温度规定如下: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1200(2的管式炉,其试验温度分别为其最低工作温度和最高工作温度。最高工作温度超过1200的管式炉,其试验温度均为1200C。测温点分别设置在炉管的轴线上,其中两点位于工作区两端面与轴线的交点上,其他测温点在其间均匀分布。测温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100rnm,且总的测温点不得少于三点。6:3表面温升的测量对测量点的位置规定如下:测量点应在炉壳、炉门、操作手柄等外表面的任意点上,但距金属加热元件和热电偶引出孔
20、边缘75nun,距非金属加热元件引出孔边缘90tara和距开启缝10nml(适用于开启式炉)的范围内以及圆形炉端板面和方形炉炉管上方表面除外。7检验规则和技术分级71一般规定:管式炉的检验和技术分级应按GBtT 1006712005中第7章和以下各条进行。72管式炉的出厂检验项目规定如下:a)一般检查;b)安全检查;c)炉膛尺寸和工作区尺寸的检测;d)炉衬质量的检查;e)加热元件制造质量的检查;f)金属加热元件冷态直流电阻的测量;g)加热元件对炉壳短路的检查;h)绝缘电阻的测量(适用于出厂前烘炉的管式炉);i)温度仪表的校验;j)运动机构运转或动作情况的冷态检验;k)联锁报警系统的检验;1)配
21、套件的检查,包括型号、规格、出厂合格证件的检查;m)供货范围,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完整性的检查;n)包装检查。73管式炉的型式检验项目规定如下:a)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在型式检验条件下);6b)电路试验;c)空炉升温时间的测量;d)额定功率的测量;e)最高工作温度的测量;f)空炉损失的测量;g)炉温均匀度的测量;h)炉温稳定度的测量;i)表面温升的测量;J)热态试验后的检查。74管式炉的技术分级按表6的规定。各个技术级别的管式炉应全面满足表中所列的各项要求和本部分的其他规定。表6技术级别 A B C炉衬 按523温度仪表 按GBrr 1006742005中5293和本部分中526性能 按532、53
22、3和535成套 能按541提供成套设备 能按541和542各项提供成套设备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1管式炉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006712005中第8章的规定。82管式炉铭牌上应标出下列各项:a)产品的型号和名称;b)电源电压,单位为v;c)电源频率,单位为Hz;d)电源相数;e)额定功率,单位为kw;f)加热元件接法(适用于三相管式炉);g)工作温度,单位为:h)工作区尺寸,单位为rain;i)重量,单位为l【g:)产品编号;k)制造日期;1)制造厂名称(对出口产品应标明国名)。当管式炉配备调压器或变压器时应另列出工作电压。9订购和供货91 管式炉的订购和供货应按GBT
23、 1006712005中第9章的规定。92需方有下列特殊要求时,可向供方提出。a)对单位制、电源电压、电源频率等的不同要求(见GBT 1006712005中5111)b)对使用环境的不同要求(见GBT 1006712005中512);c)对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附加要求(见GBT 1006712005中5151);d)对包装的特殊要求(见GBT 1006712005中824):e)对电源的不同要求(见GBT 1006742005中522);7JBT 81 958_2007f)对温度仪表类型等的不同要求(见GBT 1006742005中5293);z)要求提供超温控制仪或超温熔断器(见526);h)对空炉升温时间的不同要求(见535);i)对供方规定供应项目的不同要求(见541);i)要求提供带有微处理器的数字显示程序控温仪表(见542 a);k)要求提供温度记录仪(见542 b);1)要求提供炉罐(见542 c)。供方应尽可能满足需方的各项特殊要求。但实际可供需方选择的特殊要求项目由供方参照本部分根据各自的条件决定。其中一部分可列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其他部分在订购时由供需双方商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