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6473-2011 起重机 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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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53.020.20 J 80 中华人民起重机圭七./飞、道2和国国家标准GB/T 26473-2011/ISO 15442 :2005 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Cranes-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ader cranes (ISO 15442: 2005 , IDT) 2011-05-12发布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12-01实施发布GB/T 26473-2011 /ISO 15442: 2005 目次前言.1 引言.n I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 1 定义23.2 术语54 重大危险项目

2、.6 5 安全要求-5. 1 概述5.2 结构计算-5.3 应力分析5.4 随车起重机的布置.5. 5 液压系统85. 6 限制器和指示器-5. 7 操纵系统.10 5.8 操纵台.115. 9 电气系统125. 10 安装6 安全要求的验证.14 6. 1 概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 6.2 试验和试验程序.17 7 使用信息.18 7.1 概述.18 7.2 说明书.187.3 标识.四附录A(资料性附录)重大危险一览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布置和安装示例.25 附录c(资料性附录)说明.附录D(资料性

3、附录)危险运动示例.32 附录E(规范性附录)元线控制器和控制系统的附加要求n附录F(规范性附录)作业和设定功能的符号附录G(资料性附录)垂直布置的地面操纵系统.附录H(资料性附录)水平布置的地面操纵系统附录1(资料性附录)高座椅控制装置和遥控器u附录J(规范性附录)起重力矩为250kN m及以下随车起重机操作室最小尺寸43附录K(资料性附录)高位操纵台示例.44 附录L(资料性附录)随车起重机安装.46 参考文献.GB/T 26473-20门/ISO15442: 2005 目。吕本标准等同采用ISO15442: 2005(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英文版)。本标准等同翻译ISO15442:

4、 2005 0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气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c) 删除ISO15442 :2005的前言,修改了ISO15442 :2005的引言;d) 对于ISO15442 :2005中引用的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对于未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标准中均被直接引用;e) ISO 15442: 2005中引用的ISO13852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和ISO 13853(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在本标准发布后不久被ISO 13857 :2008(机械安全防止上

5、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代替,同时ISO13857已转化为GB238212009,故本标准即引用GB23821; f) 对总的理论回转力矩用M,表示;对允许的取力器最大扭矩用M2表示。g)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图6注中ISO3864-1: 2002。本标准附录E、附录F、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K、附录L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徐州徐工随车起重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维、程磊、赵霞平、陈志伟、陈宝凤、常晓梅。I GB/T 2647

6、3-20门/ISO15442 :2005 引安装在汽车上的随车起重机看作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移动式起重机,但目前为流动式起重机制定的国家标准中,很少涉及随车起重机的安全要求。E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依据:a) 明确随车起重机专用的安全要求;b) 参考现行的、适用于随车起重机的国际标准条款;c) 通过明确专用的安全要求提高随车起重机的安全性,将其应用到随车起重机的设计和使用中,以防止对人员的伤害和设备的损坏或将其降到最低程度;d) 便于随车起重机行业相关人员(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或间接负责随车起重机安全使用及维护的人员)查阅当前随车起重机的标准;e) 促进随车起重机标准国际化。GB/T 264

7、73-2011 /ISO 15442: 2005 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随车起重机的设计、计算、检验以及安装在汽车或固定机座上的最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其发布一年后生产的所有新的随车起重机。不要求对现存随车起重机进行改造。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船甲板上或浮动结构上的随车起重机,以及专门设计作为专用设备(转运机)的整体部分的按接臂式起重机。本标准所包括的危险见第4章。本标准不包括随车起重机载人的有关危险。注1:卷扬机包括在专用标准中。注2:随车起重机用于载人时执行专用的国家法规。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8、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jT3766-2001,eqv ISO 4413: 1998) GB 5226. 2-2002机械安全机械的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IEC60204-32: 1998 ,IDT) GBjT 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jT5905-1986 , idt ISO 4310:1981) GBjT 6974.1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GBjT6974. 1-2

9、008, ISO 4306-1: 2007 , IDT) GBjT 8591 土方机械司机座椅标定点(GBjT8591-2000 , eqv ISO 5353 :1 995) GBjT 15706. 1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和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jT15706.1 2007 , ISO 12100-1: 2003 , IDT) GBjT 15706.2-2007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和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lSO12100-2: 2003 ,IDT) GB/T 16855.1-200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lSO13849-1: 2006 ,IDT)

10、GBjT 17909. 1起重机起重机操作手册第1部分:总则(GBjT17909.1-1999 , idt ISO 9928-1 :1 990) GBjT 18453起重机维护手册第1部分:总则(GB/T18453-2001 , idt ISO 12478-1 :1 997) GBjT 20303. 1起重机司机室第1部分:总则(GBjT20303. 1-2006 , ISO 8566-1: 1992 , IDT) GBjT 20303. 2起重机司机室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GBjT20303. 2-2006 , 1S0 8566-2: 1995 ,IDT) GBjT 22437.1起重机载

11、荷与载荷组合的设计原则第1部分:总则(GBjT22437. 1二2008,1S0 8686-1: 1989 ,MOD) GBjT 23722起重机司机(操作员)、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jT23722-2009 , ISO 15513: 2000 , IDT) 1 GB/T 26473-2011/ISO 15442 :2005 GB/T 23724. 1起重机检查第1部分:总则CGB/T23724.1- 2009 ,ISO 9927-1:1994 , IDT) GB/T 23725.1起重机信息标牌第1部分:总则CGB/T 23725. 1 - 2009 , ISO 9942-

12、1 :1994 , IDT) GB 23821 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CGB 23821 2009 , ISO 13857: 2008 , IDT) GB/T 24810. 1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1部分:总则CGB/T24810.1-2009 ,ISO 10245-1: 2008 ,IDT) GB/T 24817. 1起重机械控制装置布置形式和特性第1部分:总则CGB/T24817.1-2009 , ISO 7752-1: 1983 , IDT) GB/T 24818. 1 起重机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第1部分:总则CGB/T 24818. 1-2009 ,ISO 11660-1

13、: 2008 , IDT) GB/T 24818.2起重机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CGB/T24818. 2-2010 ISO 11660-2:1994 ,IDT) GB/T 25195.22010起重机图形符号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lSO7296-2:1996 , IDT) ISO 3864-1: 2002 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在工作场所和公共领域中的安全标志设计原理ISO 700012004设备用图形符号索引和一览表ISO 13854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IEC 60068亿-64:1993环境试验第2-64部分:试验方法Fh试验:振动、宽带随

14、机(数控)和指南IEC 61000-6唁电磁兼容性CEMC)第6-2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的抗干扰性IEC 61000-6-4 电磁兼容性CEMC)第6-4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用辐射标准3 术语和定义3. 1 定义GB/T 6974.1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注:为了方便查阅,除了3.t 1之外,其他定义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3. 1. 1 随车起重机loader crane 由一个在基座上方的转台和一个固定到转台顶端的臂架系统组成的动力驱动的起重机。通常安装在汽车上(包括拖车),用于货物的装卸。注1:符合上述规定的起重机,安装在固定的基座上也认为是随车起重机。注2:随车起重机

15、的布置和安装示例见附录Bo3. 1. 2 折臂式臂架articulated boom 由在垂直平面上镜接的部件组成的臂架。3. 1. 3 液压伸缩臂boom extension, hydraulic 以液压为动力进行伸缩,改变其长度的臂架。3. 1. 4 2 手动伸缩臂boom extension, manual 以手动伸缩的臂架的一部分。GB/T 26473-2011月SO15442: 2005 3. 1.5 臂架系统boom system 包括第一节臂(第二节臂)、伸缩臂和液压缸在内的完整系统。3. 1.6 转台(柱)column 支撑臂架系统的回转结构件。3. 1. 7 操纵台contr

16、ol station 可以操作随车起重机的装置。3. 1.8 操纵系统control system 操纵杆与提供随车起重机运动的执行元件之间的连接装置组成的系统。3. 1.9 危险区域danger zone 能造成人员伤害或死亡的作业范围及其周围的任何区域。3. 1. 10 自重dead loads 当使用起重机时,永久作用于结构上的固定的和运动的起重机部件产生的重力。3. 1. 11 动态压力dynamic pressure 当处理载荷时由动态作用力引起的液压系统元件或部件中的压力。3. 1. 12 流量感知单向阔(防爆阔)f10w sensitive check valve 当压降超过设定

17、值时可停止油液流量的阅。3. 1. 13 高座椅high seat 与转台相连并与起重机一起旋转的操纵台。3. 1. 14 液压管路破裂hydraulic line rupture 导致压力损失的液压管路故障。3. 1. 15 限制器Iimiting device 使起重机动作、功能停止或受到限制的装置。注:当各个动作或功能达到极限位置时,大多数限制器将自动起作用。3. 1. 16 平衡阀load holding valve 通常由外力关闭和打开,允许液压油流出的阀。3. 1. 17 主溢流阀main relief valve 限制起重机液压系统压力的间。3. 1. 18 最大的工作压力max

18、imum working pressure 泵回路中或单独的作业功能元件中的最大压力。3 GB/T 26473-2011/ISO 15442 :2005 3. 1. 19 基座mounting base 通过回转支承与转台连接的部件。3. 1. 20 眼压阀port relief valve 限制液压执行元件压力的阀。3. 1. 21 卸荷阀pressure relief valve 当压力超过规定值时自动将液压油释放回油箱的阀。3. 1. 22 液压工作幅度radius, hydrauIic 通过臂架系统的液压执行元件所获得的工作幅度。3. 1. 23 高位操纵台raised control

19、 station 位于地面以上的操纵台,即安装到随车起重机转台上的高座椅或安装于随车起重机基座上方的平台(见附录K)。3. 1. 24 额定起重量rated capacity 起重机在给定的工作条件(例如:起重机的配置、载荷的位置下,起重机设计能起吊的净载荷。3. 1. 25 额定起重量指示器rated capacity indicator 在规定的允许极限范围内,超出额定起重量时能够连续显示的装置。在某些类型的起重机上,接近额定起重量时它也连续显示。3. 1. 26 额定起重量限制器rated capacity Iimiter 自动防止起重机的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的装置,该装置考虑了正常操作过

20、程中的动态影响。3. 1. 27 设定setting up function 用于为起重机起吊做准备的工作。3. 1. 28 下沉率sink rate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液压元件泄漏造成载荷下落的距离。3. 1. 29 支腿stabilizer 用来支承起重机基座或汽车相连的支撑结构,保持或增加起重机稳定性的装置。使用该装置时汽车无需离地。3. 1. 30 水平支腿stabilizer extension 支腿的一部分,能将垂直支腿从运输位置横向延伸至起重作业位置。3. 1. 31 垂直支腿stabilizer leg 支腿的一部分,能与地面接触提供所需的稳定性。4 GB/T 26473-2

21、011/ISO 15442 :2005 3. 1. 32 固定基座static foundation 用于同定起重机的安装装置。3. 1. 33 原木起重机timber handling crane 特殊设计、制造,配有抓斗用于装卸未加工的原木(如:树干、树枝)的随车起重机。注:操作员在高座椅或操作室控制起重机。3. 1. 34 总起重力矩total Iifting moment 载荷和随车起重机自重产生的力矩总和。3.2 术语本标准中随车起重机主要部件的术语见图101 基座;2-水平支腿;3一一垂直支腿;4回转机构;5-转台;6一一第一节臂57一一第一变幅油缸z8一一第二节臂;9一一第二变幅

22、油缸z10-液压伸缩臂;a) 折臂式臂架系统图1随车起重机主要部件4 14 11一臂架伸缩缸;12 手动伸缩臂;13 吊钩;14一操纵系统。5 GB/T 26473-20门/ISO15442 :2005 8 7 5 1-一基座;2一一-水平支腿;3一一垂直支腿;4一一回转机构;5一转台;6一一第一变幅汹缸;7一二卷扬机构;4 重大危险项目4 2 3 8-一一臂架伸缩缸;9一一第一节臂;10-液压伸缩臂;11-吊钩;12 钢丝绳313 操纵系统。b) 直臂式臂架系统图1(续)与本标准有关的重大危险项目见附录A。5 安全要求5. 1 概述6 随车起重机应符合本章中的安全要求,除此之外还应按照GB/

23、T15706的有关原则设计机器。额定起重量应按下列内容计算:GB/T 26473-2011月SO15442:2005 a) 液压缸的工作压力;b) 液压缸的承载面积;c) 运动学;d) 自重;e) 载荷组合;f) 起升载荷。为了便于计算,额定起重量应等于总载荷。5.2 结构计算5.2.1 概述结构计算应采用GB/T22437. 1中的规定。对于回转机构加速或减速产生的力,应符合5.2.2的要求。5.2.2 回转机构加速或减速产生的力水平力凡,单位牛顿,应按式(1)计算:Fh=此11/RX5h式中:5h一一动载系数,按下列工况选取:吊钩工况也h=1. 05; 铲斗或抓斗工况5h= 1. 3 0

24、M1 总的理论回转力矩(效率为100%),单位为牛顿米(N m); R 计算位置的工作幅度,单位为米(m)。R 如果R亏空,则取Rzl旦,其中Rmax为最大液压工作幅度。Fh也可取试验值。5.3 应力分析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应力分析和计算的标准列在参考文献中。注:GB/T 3811规定的应力分析和计算的方法适用于随车起重机。5.4 随车起重机的布置5.4. 1 支腿当随车起重机安装在汽车上,需要满足稳定性要求时应提供支腿(见5.10. 3)。5. 4. 1. 1 垂直支腿垂直支腿应有地面支撑装置(如:支脚)。支脚应可适应至少土5。的地面倾斜度。. ( 1 ) 当垂直支腿上有翻转装置时,垂直支腿应

25、有锁止装置,确保垂直支腿安全置于作业和行驶位置(见5.4.3)。5.4.1.2 水平支腿水平支腿上应有能显示其正确伸出的标记。手动操作的水平支腿应配有:a) 手动操纵杆;b) 作业和行驶位置的锁止装置(见5.4.3); c) 防脱装置。当支腿液压缸不能克服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力时,应配置作业位置的锁止装置。5.4.2 手动伸缩臂手动伸缩臂应配有防脱装置和机械锁止装置,以确保安全置于收回和伸出的位置。7 G/T 26473-2011月SO15442: 2005 5.4.3 行驶安全为防止行驶时随车起重机和安装在车上的支腿的不可控运动,应配有机械锁止装置。车辆行驶时,水平支腿和垂直支腿都要锁止于运输位

26、置,应至少有一种锁止装置是自动操作的,如:一个弹簧偏心夹和一个自动的弹簧插销。它们应固定在随车起重机和/或支腿上,并且加以防护,防止元意碰掉,如:用带弹簧夹的锁销。对于液压操纵的水平支腿,可用一个机械锁止装置。应让操作员能清楚看到锁止装置是在锁止或非锁止位置。在运输位置时,推荐配置操作员检查支腿是否锁止的装置,如:镜子、与支腿位置联动的报替灯/蜂鸣器。5.5 液压系统5.5.1 慨述液压系统及其元件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液压元件和管路的通径应保证在设定的工作压力(包括试验压力)下操作时,液压系统不会产生故障和过高温度。液压系统中的所有液压元件应相互匹配,并与特殊环境下液压油相互匹配。液

27、压系统应有过滤装置,确保液压油不受污染。应有检查各液压回路压力的装置。5.5.2泵泵在规定的转速时,应能满足随车起重机液压系统规定的流量和压力的要求。泵的规格和额定转速应与动力相匹配。注:泵的规格选择见附录Lo泵应能适应液压油要求。5.5.3 液压油箱液压油箱的容积应满足液压缸全伸及全缩的要求,并配有液位计、检修孔和放油塞。5.5.4 卸荷阀每个压力回路都应配有一个自动装置(如:限压阔),可以限制压力不高于工作压力25%或者能承受在可预见的操作条件下出现的最大压力。卸荷阀的最小设定值应满足的条件是:除了原木起重机(见5.6.2.1和5.6. 2. 2)之外,当载荷达到1.2倍的额定起重量时元不

28、可控运动发生。5.5.5 软管、硬管和管接头软管的最小爆破压力应是最大工作压力的4倍。硬管和接头的最小爆破压力应为最大工作压力的2. 5倍。软管、硬管和接头应正确地安装与固定,适当的地方加以保护,防止因摩擦、挤压而损坏。压力超过5MPa或温度超过50oC、位于操作员1m以内的液压软管应加装防护装置。任何可以改变液压油喷射方向的部件或元件都可视为有效的保护装置。用于承受15MPa以上压力的软管不应装可重复使用的管接头。5.5.6 液压管路破裂的预防措施5.5.6. 1 随车起重机(不含原木起重机)所有起升回路应配有自动保护装置(如:平衡阅),以防止随车起重机在液压管路破裂时的不可控运动。防爆间应

29、只用于补偿和压力传感回路。通过这些回路的流量不能超过3L/min。这些阀应与油缸紧密连接并应符合下列之一:a) 同液压缸成为一体;b) 用法兰直接安装到液压缸上;c) 安装在液压缸上或通过刚性管与液压缸连接。8 G/T 26473-2011/ISO 15442 :2005 这些阀和执行元件之间的管子和接头的安全系数为2.5(依据最大动态工作压力计算)。5.5.6.2 原木起重机如果液压管路破裂,载荷的下降速度不能超过额定起重量时最大下降速度的30%(见C.2)。垂直支腿被压缸应符合5.5.6.1的规定。5.5.7 彗架系统下沉率在臂架系统顶端测量,由于液压元件泄漏引起的下沉率每分钟不能超过工作

30、幅度的0.5%,对于原木起重机可为2%。应在额定的最大起重量和最大液压工作幅度工况下测试下沉率(即元手动伸缩臂的情况下)。5.5.8 回转机构回转机构应能承受最大回转力(见5.2.2),在最不利的运行条件下能停止和支撑载荷。5.5.9 液压缸的计算液压缸应根据动态工作压力进行计算,对应于屈服应力的安全系数不低于1.5。5.6 限制器和指示器5.6.1 概述5.6. 1. 1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000 kg的随车起重机都宜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和指示器。限制器和指示器应符合GB/T24810. 1(1S0 10245-1)的要求。限制和指示系统中与安全有关的元件应符合GB/T16855.1-200

31、8中类别1的要求,电子元件应符合GB/T16855. 1-2008中类别2的要求。随车起重机的起重量限制器一般要完成下列三项任务za) 防止结构超载;b) 防止汽车倾翻;c) 防止载荷的危险运动。有利于减少起重力矩的所有操作始终可以进行。注:随车起重机额定起重量限制器见C.l。不同类型随车起重机危险运动见附录Do额定起重量小于3000 kg的随车起重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的,则应按照5.5.4和5.6.5安装溢流阔提供过载保护。5.6. 1. 2 对于装有起重量限制器的随车起重机(见5.6. 1. 1),对额定起重量较低的回转扇形区域,应配置回转限制器。当试图在这个区域内起升或回转大于额定起重量

32、的载荷时,这些限制器应能使操作失效。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起重机,应安装能提示操作员接近回转极限位置的指示器。5.6. 1. 3 在运输过程中,当随车起重机的臂架系统放置于载荷平台或载荷顶部时,应安装指示器(如:角度传感器)。当随车起重机高度超过预定的最大值时该指示器能告知操作员。5.6. 1. 4 带有支腿的随车起重机应配置水平仪,且能使操作员在下车操纵位置处清楚地看到。5.6. 1. 5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应能控制该机构。5.6.1.6 配有手动伸缩臂的随车起重机,手动伸缩臂应包括在起重量限制器系统内。当安装手动伸缩臂时,可进行模式选择,用于在限制器和指示器上选择臂架系统的

33、组合状态。5.6.2 起重量限制器5.6.2. 1 起重量限制器在随车起重机的设计加速度内、额定起重量处于100%与100十.1%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A值取决于液压工作幅度,见式(2):.1:;8+0.5R20 . ( 2 ) 式中zR一一液压工作幅度,单位为米(m)。对于原木起重机,可不考虑液压工作幅度而取20%的偏差。注:随车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限制器限制载荷力矩已获得普遍认可。在大工作幅度下,总起重力矩的主要部分来9 G/T 26473-20 l1/ISO 15442:2005 自随车起重机自重,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有效载荷。上述的额定起重量限制器偏差考虑了这个因素。5.6.2.2 原木起重

34、机不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时,应有限压阀提供过载保护,限压阅偏差设定应符合5.6.2.1的规定。5.6.3 应急装置为避免起重量限制器启动后随车起重机锁止,可以安装一个应急装置。此装置不允许随车起重机的不受控运动(如:无意操作载荷平衡阀),否则会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如果安装这种应急装置,则应能清楚地识别。它只能在操纵系统由操作员操纵时才起作用,而且每次操纵的时间最多5s,间隔时间不少于30So 5.6.4 额定起重量指示器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应能在载荷大于额定起重量的90%时,向操作员发出一种视觉或听觉警示信号,或者同时发出两种曹示信号。如果超过额定起重量,还应有一个报警信号,向操作员和随车起重机周围人员

35、发出过载警报。接近额定起重量的警示信号和过载报警信号应明显不同,能使相关人员辨别。两种信号都应是持续的。除无线遥控以外,工作幅度小于12rn的危险区域报警装置不是必需。5.6.5 主溢流阔所有的随车起重机均应配有一个或多个主溢流间。主溢流阀不包括卷扬机构配有一个指示器的随车起重机)在随车起重机的设计加速度内,额定起重量处于100%与110%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5.6.6 运动和性能限制器5.6.6.1 运动限制回转(如果是非连续的)、变幅和伸缩动作的极限应由液压缸的行程或合适的限位器来限定。5.6.6.2 性能眼制对于性能要求中速度的限制应包括在回转、变幅和伸缩动作限制器内,以确保任何由于这些

36、动作而产生的力限制在随车起重机的设计范围内。5.6.7 声音报警应提供一个声音报啻装置,如:电喇叭,用于随车起重机工作前报誓。操作员可在每一个操纵台控制该声音报警装置,除非这个操纵台仅用于操作支腿。5.6.8 急停装置除了仅用于操作支腿的操纵台,应在每个操纵台安装通过切断动力,使随车起重机安全停止的控制装置,该装置应满足下列各项要求=a) 执行元件为红色,在可行的情况下使用黄色背景使其明显可见zb) 激活这个装置不需要操作员作任何判断,如z蘑菇形按钮Ec) 执行元件的布置应考虑操作员的操作方便性和安全性;d) 随车起重机停止后,臂架系统不应出现任何危险运动。5.6.9 下降深度限位器配有卷扬机

37、构的随车起重机应安装下降深度限位器。5.6.10 起升高度限位器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起重机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5. 7 操纵系统5.7. 1 概述10 下列要求规定了操纵系统的布置和运动方向,如转台回转、臂架起落和支腿伸缩功能。下列要求适用于双向和多向操纵杆(手柄)。GB/T 26473-2011/ISO 15442:2005 双向操纵系统布置顺序应遵守作业的顺序。设置功能的操纵杆应与其他操纵杆保持一定距离或清晰区别于其他操纵杆(不仅是符号)。当操纵杆被释放时,所有控制装置(除了急停装置)应能自动恢复中位。操纵杆应有符合5.7.2要求的永久、清晰可辨的符号。操纵系统应符合GB/T24817.

38、1(1507752-1)的规定和人类工效学原理的要求。操纵杆应位于可防止误操作的位置或安装防误操作装置。元线控制系统的附加要求按附录E。5.7.2 符号折臂式臂架随车起重机其作业和设定功能的符号,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其他臂架型式的随车起重机所附加符号应是附录F的变型。双向操纵杆的符号应按以下要求使用:a) 符号在操纵杆手柄上时,内部箭头表示相应杆的运动;只能将一个表示随车起重机功能的符号和一个表示杆运动的箭头组合(见图2);b) 当符号位于与操纵杆相邻的单独的板上时,可采用元操纵杆运动箭头的符号;这种情况下,每个操纵杆可使用两个符号(见图H.3); c) 符号的最小尺寸应由15mm的圆周限定(

39、如是遥控器,应为12mm);如果是多个符号,最小的符号也应满足此要求(如:按图2)。操纵杆子柄一个符号/箭头组合单位为毫米符号/箭头组合的含义向左移动操纵杆起第二节臂向右移动操纵杆落第二节臂图2作业功能符号5.7.3 双向操纵系统的布置5.7.3. 1 概述5. 7. 1中的原则适用于垂直和水平操纵杆的布置。5.7.3.2 垂直布置的操纵杆顺序操纵系统从地面操作,操纵杆的垂直布置见附录GD5.7.3.3 水平布置的操纵杆顺序操纵系统从地面操作,操纵杆的水平布置见附录H。5.7.4 高座椅操纵系统指南见附录I。5.8 操纵台5.8.1 概述操纵台分为下列类型:a) 在地面控制;b) 高位控制,分

40、别为固定平台、回转平台、高位座椅或操作室;11 G/T 26473-2011/ISO 15442 :2005 c) 遥控;d) 独立操作室。当有多个操纵台时,应安装防止从两个操纵台同时操作的装置,除非操纵系统是互相机械连接的(见C.3)。应将水平支腿操纵台放置在不阻挡操作员视线的地方。操纵台应安装在操作员不受随车起重机运动部件的挤压或刮住衣服的地方。应采用符合GB 2382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不能用提供的安全防护装置来支撑操作员重量或作为手柄(除非是专门设计的)。在不能安装防护装置的地方,运动部件之间的间隙应符合ISO13854中规定的防止夹住手指、手和脚的尺寸要求。随车起重机一般不需要操作室

41、。如因环境条件雷要时,操作室技术条件应符合GB/T20303. 1的规定。操作室最小尺寸除了应符合附录J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GB/T20303. 2的规定。5.8.2 高位操纵台5.8.2. 1 部件强度护栏应能承受每100mm长度方向上300N的水平力。平台表面任意位置上应能承受在直径为125 mm圆区域内所施加的1500 N的力。踏板和踏杆应能承受每100mm长度方向上1500 N的垂直力。部件在承受上述力的作用F应无水久变形,且弹性变形量不大于支撑跨距的2%或10mm(以最小的为准)。5.8.2.2 高座椅见附录K)高座椅的制造和安装应满足以F要求:a) 操作员到座椅的过程不应受到操纵系

42、统或随车起重机结构的影响;b) 带有支撑件的座椅,应能承受1500 N的垂直力无永久变形;c) 座椅应能水平调节和锁止,且无需使用工具;d) 座椅上应安装防止操作员跌落的装置,且此装置不能影响进出座椅;如果安装侧防护,则应符合GB/T8591中至少高山座椅标定点100mm的规定;c) 应安装防止随车起重机运动部件困住操作员或刮住其衣服的防护装置;f) 应为操作员提供一个脚踏平台,每只脚的最小尺寸为160mmX300 mm。5.8.2.3 操纵台(见附录K)操纵台的制造和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a) 操纵台应能保护操作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受到随车起重机运动部件的伤害;必要时,应安装回转角度防护或限制装置

43、;b) 地板应是水平的,最小尺寸为400mmX500 mm; c) 地板应由防滑材料制成,其结构应能防止液体和碎屑滞留;d) 应有防止操作员从操纵台上跌落的措施,应符合GB/T24818. l (lSO 11660-1)的规定。5.8.2.4 高位操纵台通道高位操纵台的通道装置应符合GB/T24818. 2(lSO 11660-2)的规定。5.9 电气系统5.9.1 慨述12 随车起重机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 2-2002的规定,如:一二4.3.3,直流电源;第13章,导线和电缆;一一第14章,配线技术。GB/T 26473-2011 /ISO 15442: 2005 5.9.2 电磁兼

44、容性电气系统电磁环境的抗干扰性应符合IEC61000-6-2的规定。电气系统电磁环境的抗幅射性应符合IEC61000-6-4的规定。当随车起重机制造商采用合格的电气系统元件时,应按照上述标准和供应商的要求安装这些元件,不需进行整机电气系统电磁环境适应性试验。5. 10 安装5. 10. 1 概述随车起重机可以安装在各种类型的基座上。随车起重机未安装在作业位置上且未连接动力前,一般不能操作。5.10.2 安装随车起重机的安装应遵守起重机制造商、汽车制造商、地方法规和场地条件(指固定安装)的特殊要求。5.10.2.1 安装在汽车上应将副车架牢固安装在汽车车架上,满足加载及底盘强度要求。注:副车架尺

45、寸的计算方法见附录L.随车起重机安装在底盘上时,整车应符合道路法规允许的最大轴荷、车辆宽度、高度和5.10.3的要求。5.10.2.2 固定安装安装基座应能承受载荷且为随车起重机提供可靠的稳定性。基座的尺寸不能影响随车起重机的正常运动。基座在地面的尺寸应考虑总载荷和相关的地面条件。5.10.2.3 操作员保护安装随车起重机时,应考虑地面操纵台和其他操纵台的定位。操纵台的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a) 确保操作员不会吸入废气;b) 确保操作员不会接触热的表面,表面温度超过55.C应加防护;c) 应将随车起重机或支腿运动对操作员造成的伤害风险降到最小。应根据需要安装防护装置,以防止操作员被挤压或困在起重

46、机和汽车之间的狭窄区域内。支腿运动部件及其运动机构形成的危险区域应用防护装置或安全措施加以防护。支腿危险区域包括:-一滑轮/支重轮附近区域;一一在水平支腿运动部件内的开口处的剪切区域:水平支腿链条/钢丝绳附近区域。应符合GB23821和IS013854中安全距离的规定。压力超过5MPa或油液温度超过50oC,且距操作员1m以内的液压软管应加防护装置。5.10.3 稳定性安装在汽车上的随车起重机的稳定性是指工作装置在可预见的操作条件下不会倾翻的性能。应按照6.2.5经过加载试验验证。当按照5.10.2确定随车起重机的安装方式时,用6.2.5.3的式(3)计算出稳定性。5.10.4 噪声用汽车发动机作为动力源的随车起重机,其噪声值按汽车确定。随车起重机一般只短期使用,操作不会增加明显噪声。5.10.5 振动随车起重机通常是短期操作的,振动对操作员的影响不大。13 GB/T 26473-2011 /ISO 15442: 2005 5.10.6 电气系统的安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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