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838-2012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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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aJ P GB 50838 - 2012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urban municipal tunnel engineering aKG查出/fJ;h,i了已景:电话:400-670-9365同站:9365.o咆巳精;费辑黯2012 -10 -11发布2012 -12-01实施S/N:1580177.971 听一元7一ooo-i l-价号一书一如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911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2、urban municipal tunnel engineering GB 50838 - 2012 主编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2 年1 2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2 女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网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 63906433 (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850mmX 1168mm 1/32 2.375印张58千字2012年12月第1版2

3、012年12月第1次印刷女统一书号:1580177. 971 定价:15.0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 63906404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9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38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4、5.5.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0月11日目。昌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

4、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J102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同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综合管廊土建工程设计、综合管廊附属工程设计、综合管廊施工及验收、综合管廊维护管理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5、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管理组(邮政编码:200092 , E-mail: wanghengdong smedi. CO!时,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河南省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恒

6、栋薛伟辰(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建王家华王梅朱雪明乔信起刘雨生刘澄波汤伟祁峰祁德庆孙磊杨行运肖传德肖燃汪胜张辰都燕秋胡翔高振峰董更然席红韩新谢映霞谭园魏保军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束垦李云贵吴波马荣全朱蕾傅建平吴会平郑琴屈凯靳俊伟程泽坤 2 目次1总贝。(1 ) 2 术语和符号( 2 ) 、2.1 术语(2 ) 2. 2 符号(3 ) 3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 5 ) 3. 1 一般规定.-( 5 ) 3. 2综合管廊总体布置(6 ) 3. 3 综合管廊容纳的管线(8 ) 3. 4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8 ) 3.5 综合管廊的电(光)缆敷设( 9 ) 3. 6 综合管廊的管道敷设(13) 4 综合

7、管廊土建工程设计(1 5 ) 4. 1 一般规定(1日4. 2 材料(16) 4. 3 结构上的作用.电(19) 4.4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20) 4. 5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20)4. 6 构造要求 (23) 5 综合管廊附属工程设计 (25) 5.1 消防系统 (25) 5. 2 供电系统( 2日5. 3 照明系统川2.(27) 5.4 监控与报警系统(28)5. 5 通风系统(2的 1 5.6 排水系统 (28) 5.7 标识系统( 2 9 ) 6 综合管廊施工及验收 (30) 6.1 一般规定 6. 2 基础工程施工与验收u6. 3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3 1) 6. 4

8、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32) 6. 5 砌体结构 6. 6 附属工程施工与安装(33)7 综合管廊维护管理(3日7.1 维护管理(3日7.2 资料管理( 3日本规范用词说明(37)引用标准名录(38)附:条文说明 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Terms and symbols ( 2 ) 2.1 Terms ( 2 ) 2.2 Symbols ( 3 ) 3 Systematic plan of municipal tunnel ( 5 ) 3. 1 General requirement ,. ( 5 ) 3. 2 Route des

9、ign of the municipal tunnel ( 6 ) 3. 3 Pipelines and cables in the municipal tunnel ( 8 ) 3. 4 Standard cross-section of the mu口icipaltunnel ( 8 ) 3. 5 Layout of electric and optical cable in the municipal tunnel ( 9 ) 3. 6 Layout of pipelines in the municipal tunnel (1 3 ) 4 Structural design of mu

10、nicipal tunnel (1 5 ) 4. 1 General requirement (1 5 ) 4. 2 Materials (1 6 ) 4. 3 Actions on the structures (1 9 ) 4. 4 Cast-in-place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 . (20) 4. 5 Precast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 (20) 4. 6 Detailing requirements (23) 5 Accessorial works design of municipal tunnel (25) 5. 1

11、Fire prevention system (25) 5. 2 Power supply system (25) 5. 3 Lighting system . (27) 5. 4 Monitoring system (28) 3 十一一二一一5.5 Ventilation system (28) 5. 6 Drainage system ( 28) 5. 7 Sign system . (29) 6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municipal tunnel (30) 6. 1 General requirement (30) 6. 2 Earthwork

12、 and foundation ( 31) 6. 3 Cast-in-site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 ( 3 1 ) 6. 4 Precast concrete municipal tunnel ( 32) 6. 5 Masonry municipal tunnel (32) 6. 6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accessorial works ( 33) 7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municipal tunnel ( 3 5 ) 7. 1 Management of maintain ( 3 5

13、 ) 7.2 Management of information ( 3 5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8)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1) 4 1 凸J巳丛、则1. 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市政公用管线在综合管廊内的敷设,保证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管线采用综合管廊敷设方式的工程。1. O. 3 综合管廊

14、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1. 9 通风口air vent 供综合管廊内外部空气交换而开设的洞口。2. 1. 10 管线分支口junction for pipe or cable 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外部直埋管线相衔接的部位。2. 1. 11 集水坑sump pit 用来收集综合管廊内部渗漏水或供水管道排空水、消防积水的构筑物。2. 1. 12 安全标识safety mark 为便于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而设置的铭牌或颜色标识。2. 1. 13 电缆支架cantilev巳rbracket 具有悬臂形式用以支承

15、电缆的刚性材料支架。2. 1. 14 电缆桥架cable tray 由托盘或梯架的直线段、弯通、组件以及托臂(悬臂支架)、吊架等构成具有密集支承电(光)缆的刚性结构系统之全称。2. 1. 15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 在综合管廊内部采用防火墙、阻火包等防火设施进行防火分隔,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2. 1. 16 阻火包fir巳protectlO卫pillows用于阻火封堵又易作业的膨胀式柔性枕袋状耐火物。2 术语和符号2.1术语2. 1. 1 综合管廊municipal tunnel 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

16、市政公用设施。2. 1. 2 干线综合管廊trunk municipal tunnel 一般设置于机动车道或道路中央下方,采用独立分舱敷设主干管线的综合管廊。2. 1. 3 支线综合管廊branch municipal tunnel 一般设置在道路两侧或单侧,采用单舱或双舱敷设配给管线,直接服务于临近地块终端用户的综合管廊。2. 1. 4 电缆沟cable trench 封闭式不通行、盖板可开启的电缆构筑物,盖板与地坪相齐或稍有上下。2. 1. 5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cast-in-site municipal tunnel 采用在施工现场支模、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2. 1. 6 预制拼

17、装综合管廊precast municipal tunnel 综合管廊分节段在工厂内浇筑成型,经出厂检验合格后运输至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包括仅带纵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和带纵、横向拼缝接头的预制拼装综合管廊。2. 1. 7 排管cable duct 按规划管线根数开挖壤沟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构筑物。2. 1. 8 投料口manhole 用于将各种管线和设备吊入综合管廊内并满足人员出人而在综合管廊上开设的洞口。 3 2.2符号2.2.1 材料性能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py-一预应力筋或螺栓的抗拉强度设计值。2.2.2 作用、作用效应及承载力M一一弯矩设计值;M;一一预

18、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弯矩设计值;Mk一一一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弯矩标准值;一二一一二一Mz二一一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整浇部位弯矩设计值;N一轴向力设计值;Nj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横向拼缝接头处轴向力设计值;Nz一-预制拼装综合管廊节段整浇部位轴力设计值。2.2.3 几何参数r一一水平净距;b一一截面宽度;b)、b2一一竖向净距;h一一截面高度;l-一水平距离;W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拼缝外缘张开量;Wmax-一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拼缝外缘最大张开量;Z一一混凝土受压区高度;A一一密封垫沟槽截面面积;Ao -密封垫截面面积;AP-预应力筋或螺栓的截面面积;H-一综合管廊基坑开挖

19、深度;He-一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二一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拼缝相对转角。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K一一旋转弹簧常数;)一土壤内摩擦角;1一-系数;C一一拼缝接头弯矩影响系数。 4 3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3.1一般规定3. 1. 1 市政公用管线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综合管廊形式规划建设:1 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地下铁道、地下道路、立体交叉等建设主程地段;2 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3 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4 需同时敷设多种工程管线的道路;5 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6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3. 1. 2 综合管廊系统规

20、划应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纳入的管线,统筹安排管线在综合管廊内部的空间位置,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3. 1. 3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要求,在城镇道路、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信息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综合管廊系统规划。3. 1. 4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应考虑城镇长期发展的需要。3. 1. 5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应明确管廊的空间位置。3. 1. 6 纳入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应有管线各自对应的主管单位批准的专项规划。3. 1. 7 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的编制应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调查城市管线地下

21、通道现状,合理确定主要经济指标,科学预测规划需求量,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确保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和城市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3. 1. 8 综合管廊的系统规划应明确管廊的最小覆土深度、相邻工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3. 1. 9 综合管廊等级应根据敷设管线的等级和数量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及电缆沟。3. 1. 10 干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下,其覆土深度应根据地下设施竖向综合规划、道路施工、行车荷载、绿化种植及设计冻深等因素综合确定。3. 1. 11 支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覆土深度应根据地

22、下设施竖向综合规划、道路施工、绿化种植及设计冻深等因素综合确定。3. 1. 12 电缆沟宜设置在人行道下。3.2 综合营廊总体布置3.2.1 综合管廊平面中心线宜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不宜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3.2.2 综合管廊沿铁路、公路敷设时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3.2.3 综合管廊与铁路、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0。3.2.4 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选择在河床稳定河段,最小覆土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廊安全的原则确定。1 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0m以下;2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0m

23、以下;3 当在灌概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m以下。3.2.5 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综合管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离,应按下式计算:r: H-H 注-一一一二(3.2.5) tan 6 式中:l-综合管廊外轮廓边线至建(构)筑物基础边水平距离(m) ; H 综合管廊基坑开挖深度(m); He一一建(构)筑物基础底砌置深度(m); 一一土壤内摩擦角(勺。3.2.6 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相邻构筑物性质确定,且不得小于表3.2.6规定的数值。表3.2.6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构筑物的最小间距(m)飞土明挖施工

24、非开挖施工综合管廊与地下构筑物水平间距1. 0 不小于综合管廊外径综合管廊与地下管线水平间距1. 0 不小于综合管廊外径综合管廊与地下管线交叉穿越间距1. 0 1. 0 3.2.7 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3.2.8 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直接联络通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管理人员的日常检修要求。3.2.9 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应设置人员逃生孔,逃生孔宜同投料口、通风口结合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员逃生孔不应少于2个,采用明挖施工的综合管廊人员逃生孔间距不宜大于200m;采用非开挖施工的人员逃生孔间距应根据综合管廊地形条件、埋深、通

25、风、消防等条件综合确定;2 人员逃生孔盖板应设有在内部使用时易于开启、在外部使用时非专业人员难以开启的安全装置;3 人员逃生孔内径净直径不应小于800mm;4 人员逃生孔应设置爬梯。3.2.10 综合管廊的投料口宜兼顾人员出人功能。投料口最大问距不宜超过400m。投料口净尺寸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3.2.11 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通风口最大间距不宜超过200m。3.2.12 综合管廊的投料口、通风口、逃生孔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或设置防止地面水倒灌的设施。3.2.13 技料口、通风口、逃生孔的外观宜

26、与周围景观相协调。3.2.14 综合管廊的管线分支口应满足管线预留数量、安装敷设作业空间的要求,相应的管线工作井的土建工程宜同步实施。3.2.15 综合管廊同其他方式敷设的管线连接处,应做好防水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3.2.16 综合管廊的纵向斜坡超过10%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防滑地坪或台阶。3.3 综合管廊容纳的管线3.3.1 信息电(光)缆、电力电缆、给水管道、热力管道等市政公用管线宜纳入综合管廊内。地势平坦建设场地的重力流管道不宜纳入综合管廊。3.3.2 综合管廊内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廊的同一个舱,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管廊的不同空间。3.3.3 信息电缆与高压电缆应

27、分开设置;给水管道与排水管道可在综合管廊同侧布置,排水管道应布置在综合管廊的底部。3.3.4 热力管道、燃气管道不得同电力电缆同舱敷设。3.3.5 燃气管道和其他输送易燃介质管道纳入管廊尚应符合相应的专项技术要求。3.4 综合营廊的标准断面3.4.1 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施工 8 方法综合确定。采用明挖现浇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面,采用明挖预制装配施工时宜采用矩形断面或圆形断面,采用非开挖技术时宜采用圆形断面、马蹄形断面。3.4.2 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综合确定:1 干线综合管廊的内部净高不宜小于2.1m;2 支线综合管廊的内部净高不宜小于1

28、.9m;与其他地下构筑物交叉的局部区段的净高,不应小于1.4mo当不能满足最小净空要求时,可改为排管连接。3.4.3 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宽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管线运输、安装、维护、检修等要求综合确定。3儿.4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人行通道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Om;当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人行通道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9m。3.4.5 电缆沟内人行通道的净宽不宜小于表3.4.5所列值。表3.4.5电缆沟内人行通道净宽(mm)电缆沟净深电缆支架配置方式:(;600 6001000 二注1000两侧支架300 500 700 单侧支架300 450 600 3.

29、4.6 综合管廊内通道的净宽,尚应满足综合管廊内管道、配件、设备运输净宽的要求。3.5 综合管廊的电(光)缆敷设3.5.1 纳入综合管廊内的电(光)缆,在垂直和水平转向部位、电(光)缆热伸缩部位以及蛇行弧部位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表3.5.1规定的弯曲半径。 9 表3.5.1电(光)缆敷设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允许最小转弯半径电(光)缆类型单芯3芯二66kV20D 15D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王三35kV12D 10D 铝包30D 油浸纸绝缘电缆有铠装20D 15D 铅包无铠装20D 光缆20D 注:D表示电(光)缆外径。3.5.2 电(光)缆的支架层间间距,应满足电(光)缆敷设和固定的要求,且在多根

30、电(光)缆同置于一层支架上时,应有更换或增设任意电(光)缆的可能。电(光)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宜符合表3.5.2规定的数值。表3.5.2电光)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的允许最小值(mm)电缆电压等级和类型,光缆,敷设特征普通支架、吊架桥架控制电缆120 200 6kV以下150 250 6kV10kV交联聚乙烯200 300 电力35kV单芯250 300 电缆明敷35kV三芯300 350 1l0kV220kV,每层l根以上330kV、500kV350 400 电缆敷设在槽盒中,光缆h十80h+100 注:1 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2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电力电缆接柴的安装空间应单独考虑。10

31、3.5.3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上层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最上层支架距综合管廊顶板或梁底的净距允许最小值,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侧的柜盘时的允许弯曲半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3.5.2所列数值再加80mm150mm的和值;2 最上层支架距其他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时应设防护板。3.5.4 水平敷设时电缆支架的最下层支架距综合管廊底板的最下净距,不宜小于100mmo3.5.5 电(光)缆支架各支持点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表3.5.5的规定。表3.5.5电(光)缆支架各支持点之间的距离(mm)敷设方式电缆种类水平竖向全塑小截面电(光缆400 1000 中低压电缆800 1500

32、 35kV及以上的高压电缆1500 3000 3.5.6 电(光)缆支架、桥架应采用可调节层间距的活络支架、桥架。当电(光)缆桥架上下折弯90。时,应分3段完成,每段折弯300 ;当左右折弯900,应分2段完成,每段折弯450。3.5.7 电缆支架和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表面应光滑无毛剌;2 应适应环境的耐久稳固;3 应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4 应符合工程防火要求。3.5.8 电缆支架宜选用钢制。在强腐蚀环境选用其他材料电缆支架、桥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1 普通支架(臂式支架)可选用耐腐蚀的刚性材料制;2 电缆桥架组成的梯架、托盘,可选用满足工程条件阻燃性的玻璃钢制;3 技术经济综合较优时

33、,可选用铝合金制电缆桥架。3.5.9 电缆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电缆及其附件荷重和安装维护的受力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可能短暂上人时,计入900N的附加集中荷载;2 机械化施工时,计人纵向拉力、横向推力和滑轮质量等影响。3.5.10 电缆桥架的组成结构,应满足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要求,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桥架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过使桥架最初产生永久变形时的最大荷载除以安全系数为1.5的数值;2 梯架、托盘在允许均布承载力作用下的相对挠度值,钢制不宜大于1/200,铝合金制不宜大于1/300;3 钢制托臂在允许承载力下的偏斜与臂长比值,不宜大于1/100。3.5.11 电缆支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

34、下列规定:1 全塑电缆数量较多或电缆跨越距离较大、高压电缆蛇形敷设时,宜选用电缆桥架;2 除上述情况外,可选用普通支架、吊架。3.5.12 电缆桥架型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需屏蔽外部的电气干扰时,应选用元孔金属托盘加实体盖板;2 需因地制宜组装时,可选用组装式托盘;3 除上述情况外,宜选用梯架。3.5.13 梯架、托盘的直线段敷设超过下列长度时,应留有不小于20mm的伸缩缝:1 钢制30m;2 铝合金或玻璃钢制15m。3.5.14 金属桥架系统每隔30m50m应设置重复接地。非金属桥架应沿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3.6 综合管廊的管道敷设3.6.1 纳入综合管廊的管道应采用便于运输、安

35、装的材质,并应符合管道安全运行的物理性能。3.6.2 钢管的管材强度等级不应低于Q235,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有关规定。3.6.3 钢管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的有关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钢管管材力学性能相适应;2 自动焊或半自动焊应采用与钢管管材力学性能相适应的焊丝和焊剂,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的有关规定;3 普通粗制螺栓、锚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的有关规定。3.6.4 灰口铸铁管的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铸铁管)GB3422、柔性

36、机械接口灰口铸铁管)GB/T 6483的有关规定。3.6.5 铸态球墨铸铁管的质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13295的有关规定外,其中延伸率指标还应根据生产厂提供的数据采用。3.6.6 采用化学材料制成的管道及复合材料制成的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和附件、密封胶圈、粘接溶剂,应符合设计规定的技术要求,并应具有合格证、产品许可证等有效的证明文件。3.6.7 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图3.6.7),不宜小于表3.6. 7 规定的数值。 13 N 人行通道图3.6.7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表3.6.7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mm)管道公称直径铸铁管、螺栓连接钢管焊

37、接钢管DN a b1 b2 a b1 b2 DN400 400 400 500 400DN800 500 500 500 800DN1000 800 500 800 1000DN1500 600 600 600 600 DN注1500700 700 700 700 3.6.8 主干管管道在进出管廊时,应在管廊外部设置阅门井。3.6.9 管道在管廊敷设时,应考虑管道的排气阅、排水阀、伸缩补偿器、阀门等配件安装、维护的作业空间。3.6.10 管道的三通、弯头等部位应设置供管道固定用的支墩或预埋件。3.6.11在综合管廊顶板处,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钩或拉环,拉环间距不宜大于10m。 14 4

38、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设计4.1一般规定4. 1. 1 综合管廊土建工程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除验算整体稳定外,均应采用含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4. 1. 2 综合管廊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两种极限状态: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予管廊结构达到最大承载能力,管廊主体结构或连接构件因材料强度被超过而破坏;管廊结构因过量变形而不能继续承载或丧失稳定;管廊结构作为整体失去平衡;2 iE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管廊结构符合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量限值;影响耐久性能的控制开裂或局部裂缝宽度限值等。4. 1. 3 综合管廊

39、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不宜低于100年。4. 1. 4 综合管廊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应按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4. 1. 5 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二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4. 1. 6 综合管廊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应为三级,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不应大于0.2mm,且不得贯通。4. 1. 7 综合管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满足结构的安全、耐久性和

40、使用要求,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二级。 15 4. 1. 8 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综合管廊,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不应计人管廊内管线和设备的自重,其他各项作用均取标准值,并应满足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不低于1.05。4.2材料4.2.1 综合管廊工程中的材料应根据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选用,并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主要材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纤维塑料筋、高性能混凝土等新型高性能工程建设材料。当地基承载力良好、地下水埋深在综合管廊底板以下时,可采用砌体材料。4.2.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

41、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当采用钢绞线、钢丝、热处理钢筋作为预应力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4.2.3 地下工程部分宜采用自防水泪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管廊埋置深度H(m)设计抗渗等级H10 P6 10,二H20P8 20(H30 P10 H二主30P12 4.2.4 用于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品种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2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下,应按侵蚀性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3 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4.2.5 用于防水混凝土的砂、石应符合

42、下列规定:1 直选用坚固耐久、粒形良好的洁净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泵送时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输送管径的1/4;吸水率不应大于1.5%;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石子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2 砂宜选用坚硬、抗风化性强、洁净的中粗砂,不宜使用海砂。砂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泪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4.2.6 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CNa20当量不得大于3kg/m3 ;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0.1%。4.2.7 r昆凝土可根据工程需要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引气剂

43、、复合型外加剂及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材料,其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垠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4.2.8 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4.2.9 混凝土可根据工程抗裂需要掺入合成纤维或钢纤维,纤维的品种及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4.2.10 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4.2.11 预应力钢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4.2.12 纤维塑料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608的有

44、关规定。4.2.13 预埋钢板宜采用Q235钢、Q345钢,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的有关规定。 17 4.2.14 砌体结构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4.2.14的规定。表4.2.14砌体结构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烧结普通砖、蒸压灰砂砖基土的潮湿程度混凝土砌块石材水泥砂浆严寒地区一般地区稍潮湿的MUlO MU10 MU7.5 MU30 MU5 很潮湿的MUl5 MU10 MU7.5 MU30 MU7.5 含水饱和的MU20 MU15 MUlO MU40 MU10 4.2.15 弹性橡胶密封垫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2. 15的规定。表4.2.15弹性橡胶密封垫

45、材料物理性能指标序号项自氯丁橡胶三元乙丙橡胶ll 硬度(邵氏),度45:1:565:1:5 55土570:l:52 伸长率c%)二350二三3303 拉伸强度(MPa)二三10.5二注9.5硬度变化值(邵氏)二,+8二z十6热空气C70C X 96h) 4 老化扯伸强度变化率c%)二-20二,-15扯断伸长率变化率c%)二注30 注一305 压缩永久变形C70CX24h)(%) =二35王三286 防霉等级达到或优于2级注:以上指标均为成品切片测试的数据,若只能以胶料制成试样测试,则其伸长率、拉伸强度的性能数据应达到本规定的120%。4.2.16 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垫材料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2. 16的规定。 18 表4.2.16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垫材料物理性能指标序号项目PZ-150 PZ-250 PZ-450 PZ-600 l 硬度(邵氏A),度特42 :1: 7 42士745士748土72 拉伸强度(MPa)二月.5二注3.5二季3.5二33 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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