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92-02-10 GB/T 13382-1992 食用大豆粕 Edible soybean meal 1992-10-01 1 主 题 内 容 与 适 用范 围 本 标 准 规 定了食用大豆粕的 术语 、 分 类 、 技 术 要求 、 检验规则 、 检验 方法 、 包 装 、 运输 和储 存的要求 。 本 标 准 适 用于商品食用大豆粕 。 2 引用 标 准 GB 5009.12 食品中 铅 的 测 定方法 GB 5009.36 粮 食 卫 生 标 准的分析方法 GB 5490 5539 粮 食 、 油料及植物油脂 检验 GB 8115 粮 食包 装 麻袋 GB 8611 油脂工 业 用
2、大豆 3 术语 3.1 食用大豆粕 大豆 经 浸出法 ( 预 榨 浸出或直接浸出 ) 制得的 适 合食品加工用的松散的富含蛋白 质 的物料 。 3.1.1 高 变 性大豆粕 ( 又名高 温 大豆粕 ) 大豆粕 经 高 温 处 理 , 蛋白 质变 性 较 大 , 水溶性蛋白 质 含量 较 低的食品用大豆粕 。 主要用于酿 造和蛋白制品等食品加工的原料 。 3.1.2 低 变 性大豆粕 ( 又名低 温 大豆粕 ) 大豆粕 经 低 温 或 闪 蒸 脱 溶 处 理 , 蛋白 质变 性 较 小 , 水溶性蛋白 质 含量 较 高的食用大豆粕 。主要用于 组织 蛋白 、 浓缩 蛋白 、 分 离 蛋白及蛋白制
3、品的加工原料 。 3.2 形 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食用大豆粕 GB/T 13382 - 1992 Edible soybean meal 指一批大豆粕的 颗 粒大小 , 均 匀 度 。 3.3 色 泽 指一批大豆粕的 综 合色 泽 。 3.4 气 味 指一批大豆粕的 综 合 气 味 。 3.5 杂质 指大豆粕中用眼能 鉴别 的大豆粕以外的物 质 。 3.6 水溶性蛋白 质 百分率 () 指在 规 定的 测 定 条 件下 , 溶解于水的蛋白 质 重量占 试样 重量的百分率 。 3.7 氮 溶解指 数 ( NSI ,) 指水溶性 氮 占 总 氮 的百分率 , 或水溶性蛋
4、白 质 占粗蛋白 质 的百分率 。 3.8 含砂量百分率 () 指大豆粕 内 含有 细 砂重量占 试样 重量的百分率 。 4 产 品分 类 4.1 高 变 性大豆粕 4.1.1 一 级 高 变 性大豆粕 ; 4.1.2 二 级 高 变 性大豆粕 。 4.2 低 变 性大豆粕 4.2.1 一 级 低 变 性大豆粕 ; 4.2.2 二 级 低 变 性大豆粕 。 5 技 术 要求 5.1 原料 5.1.1 应 符合 GB 8611 的 规 定 。 5.1.2 不得含有蓖麻 籽 、 野百合 籽 等有害 杂 草 种籽 。 5.1.3 不得有 烟 熏 、 腐 败 、 霉 变 及不良 气 味 。 5.1.4
5、 不得有加工 时 无 法除去的低劣物品 。 5.2 外 观质 量 见 表 1 : 表 1 5.3 质 量指 标 见 表 2 : 表 2 项 目 指 标 形 状 松散的片 状 , 粉 状 或 颗 粒 状 色 泽 高 变 性大豆粕 : 具有大豆粕固有的色 泽 低 变 性大豆粕 : 具有大豆粕固有的 黄 白色至 黄 色 气 味 具有大豆粕固有的 气 味 , 无 霉 味 分 类 指 标 项 目 高 变 性大豆粕 低 变 性大豆粕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二 级水分 , ? 杂质 , 粗蛋白 质 ,( 干基 ) 氮 溶解指 数( NSI ), 粗脂肪 ,( 干基 ) 粗 纤维 素 ,( 干基 ) 灰分 ,
6、( 干基 ) 含砂量 ,( 干基 ) 南方 12.0北方 13.00.1049.02.05.06.50.50南方 12.0北方 13.00.1046.02.07.06.50.5012.0? 0.1050.0802.03.56.50.1012.0? 0.1050.0702.03.56.50.10注 : 北方省 区 包括 : 东 北三省 、 内 蒙 、 山西 、 河北 、 北京 、 天津 、 山 东 、 宁 夏 、 陕 西 、 甘肃 、 青 海 、 新疆 、 西藏 。 其余 为 南方省 区 。5.4 掺杂 物 不得 掺 入谷物粉等非豆粕物 质 。 5.5 卫 生指 标 按照 国 家有 关卫 生 规
7、 定 执 行 。 6 检验 方法 6.1 食用大豆粕的 扦 样 、 分 样 按 GB 5491 执 行 。 6.2 色 泽 气 味的 鉴 定按 GB 5492 执 行 。 6.3 水分的 测 定按 GB 5497 执 行 。 6.4 粗蛋白 质 的 测 定按 GB 5511 执 行 。 6.5 水溶性蛋白 质 的 测 定按 GB 5511 附 录 A 执 行 。 6.6 氮 溶解指 数 ( NSI ,) 的 计 算 : 或 6.7 粗脂肪的 测 定按 GB 5512 执 行 。 6.8 粗 纤维 素的 测 定按 GB 5515 执 行 。 6.9 灰分的 测 定按 GB 5505 执 行 。
8、6.10 含砂量的 测 定按 GB 5508 执 行 。 高 变 性大豆粕用于加工 组织 蛋白含砂量 0.10 。式中 : N 1 水溶性 氮 , g ;N 样 品中 总 氮 , g ;N 水 水溶性蛋白 质 , g ;N 粗 粗蛋白 质 , g 。6.11 杂质 的 测 定按本 标 准附 录 A 执 行 。 6.12 掺杂 物的 检验 按本 标 准附 录 B 执 行 。 6.13 卫 生指 标 的 测 定按照 国 家有 关卫 生 检验 方法 规 定 执 行 。 7 检验规则 7.1 产 品出 厂 ( 交 货 ) 必 须进 行交收 检验 。 检验样 品 应 妥善保存一 个 月 , 以 备 复查
9、 。 7.2 水分 、 杂质 、 氮 溶解指 数 ( NSI )、 粗脂肪 应 随 生 产 按班抽 样检验 ; 粗 纤维 素 、 灰分 、 含砂量可按原料批量定期抽 样检验 。 7.3 产 品 样 品 扦 取按 GB 5490 和 GB 5491 执 行 。 7.4 高 变 性大豆粕 产 品的水分 , 执 行使用方的指 标 , 或由交收 双 方商定 。 7.5 对产 品 检验结 果有 异 议时 , 样 品送商 业 部 ( 北京 、 上海 、 武 汉 ) 粮 油食品 监 督 检验 站或 双方同意的 检 验单 位 复 检 仲裁 。 8 包 装 、 运输 和 储 存 8.1 包 装 按 GB 811
10、5 执 行 。 8.2 运输 按中 华 人民共和 国 商 业 部 粮 油 运输 的有 关规 定 执 行 。 8.3 储 存按中 华 人民共和 国 商 业 部 粮 油 储 藏技 术规 范的有 关规 定 执 行 。 附 录 A 大豆粕中 杂质 的 测 定方法 ( 补 充件 ) A1 仪 器和用具 A1.1 天平 感量 0.1 g ; 0.01 g A1.2 分 样 器和分 样 板 A1.3 分析 盘 A1.4 镊 子 A2 操作方法 从 原始 样 品中用分 样 器或四分法分出平均 样 品二 份 , 各 1000 g 左右 , 称 重 ( 准 确 至 0.1 g ), 平 摊 于分 析 盘 中 ,
11、用 镊 子 拣 出非大豆粕的物 质 , 再 称 重 ( 准 确 至 0.01 g )。 A3 结 果 计 算 双 样试验结 果允 许误 差不超 过 0.02 , 求其平均 值 为测 定 结 果 , 测 定 结 果取小 数 点 后第二位 。 附 录 B 大豆粕中 掺杂 物的 检验 方法 ( 补 充件 ) B1 本方法 适 用于大豆粕中 掺 淀粉物 1.0 以上的定性 试验 。 B2 原理 : 大豆粕中 掺 1.0 以上淀粉物 , 改 变 了 该 物 质 的淀粉 数 量和 质 量 , 试样 用 碱 液提取 ,调 pH 至 2 3 , 加 碘 液 显 色 。 B3 仪 器和用具 B3.1 磨粉机 B
12、3.2 圆 孔 筛 B3.3 样 品 瓶 B3.4 天平 感量 0.1 g B3.5 恒 温 水溶 锅 B3.6 容量 瓶 100 mL B3.7 量筒 10 mL , 100 mL B3.8 比色管 25 mL 或 试 管 25 mL B3.9 移液管 5 mL B3.10 pH 试纸 1 14 B4 试剂 式中 : W 为试样 重量 , g ;W 1 为杂质 重量 , g 。B4.1 0.5 mol/L 氢 氧 化 钾 溶液 , 称 取固体 氢 氧 化 钾 30 g , 溶于 1000 mL 蒸 馏 水中 、 摇 匀 。 B4.2 0.5 mol/L 盐 酸溶液 , 量取比重 1 19 纯
13、盐 酸 45 mL 用蒸 馏 水稀 释 至 1000 mL , 摇 匀 。 B4.3 碘 溶液 : 称 取 碘 化 钾 2.0 g , 溶于 20 mL 蒸 馏 水中 , 加 碘 0.2 g , 溶解后 , 用蒸 馏 水稀 释 至100 mL 、 摇 匀 。 B5 操作方法 B5.1 试样 准 备 : 从 平均 样 品中取 50 g 样 品 , 于磨粉机中粉碎 , 通 过 直 径 1 mm 的 圆 孔 筛 , 装 入样 品 瓶 中 备 用 。 B5.2 称 取 试样 1.0 g , 用 蜡 光 纸 卷 着 倒入 100 mL 容量 瓶 中 , 加 0.5 mol/L 氢 氧 化 钾 溶液 10
14、 mL 、摇 匀 , 于沸水浴中加 热 15 min ( 期 间 每 隔 5 min 摇动 一次 ), 取出冷 却 , 用蒸 馏 水定量至 100 mL 、 摇 匀 、 静 置 10 min , 然后用移液管取上 层 溶液 5 mL 注入比色管 ( 或 试 管 ) 中 , 用 0.5 mol/L盐 酸溶液 调 pH 至 2 3 , 加 碘 液 5 滴 、 摇 匀 , 静 置 5 min , 对 光 观 察溶液 颜 色 。 B6 结 果 未 掺 假的 试样 的溶液呈 黄 色至棕 黄 色 , 掺 淀粉物的 试样 的溶液呈 红 紫色 。 本 试验 最低 检 出量 为 1.0 , 掺 假越多 红 紫色越深 。 B7 注意事 项 结 果 颜 色不易判 断 时 , 可用 纯 大豆粕作 对 照 试验 。 附加 说 明 : 本 标 准由商 业 部商 办 工 业 司提出 并 归 口 。 本 标 准由商 业 部西安油脂科 学 研 究所和大 连 油脂工 业总 厂 负责 起草 。 本 标 准由商 业 部商 办 工 业 司 负责 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