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83. 140. 50 G 43 备案号:16314.16315一2005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王行业标准2005-07-10发布HG/T 2812 - 2813-2005 代替HG/T28122813-1996 软木橡胶密封制品(2005) HGjT 2812-2005(H1) 060511000060 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录HG/T 2812-2005 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第一部分变压器及高压电器类用(1)HG/T 2813-2005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第二部分机动车辆用.(1日ICS 83. 140.50 G 43 备案号:16315-2005
2、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 2813-2005 代替HG/T2813一1996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第二部分机动车辆用2005-07-10发布Cork-rubber sealing articles Part 2 Used for motor vehicle 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HG/T 2813一2005前软木橡胶密封制品分为两部分:_._ = E司一二第部分:变压器及高压电器类用(即HG/T2812); 一一一第二部分:机动车辆用(即HG/T2813)。本标准为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的第二部分。本标准代替HG/T2813-1996(软木橡胶密封制
3、品第二部分:机动车辆用。本标准与HG/T2813一1996相比主要有以下技术变化:一-可压缩性指标由(20土5)%改为05:l:5)%;一-拉伸强度指标由2.0MPa改为2.5MPa; 一一耐水的体积变化由一10%十15%改为O十15%; 一一耐1#标准油的体积变化由5%十10%改为0+10%; 一一耐热空气压缩永久变形试验条件由70.C,22h改为125.C , 24 h.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密封制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咸阳海龙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西北橡胶塑料研究设计院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海峰、丁战胜、曹元
4、礼。本标准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7) I HG/T 2813-2005 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第二部分机动车辆用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辆用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汽车、拖拉机、铁路机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在紧固力为2MPa3 MPa、使用温度在-40 OC十1200C下的静密封软木橡胶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5、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T 528一199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eqvISO 37 : 1994) GBjT 531-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人硬度试验方法(idtISO 7691 : 1986) GBjT 533-1991 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GBjT 1690-1992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neqISO 1817 : 1985) GBjT 2828.1 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dt2859-1 : 1999) GBjT 3512-200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G
6、BjT 5721-1993 橡胶密封制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一般规定GBjT 6541-1986 石油产品油对水界面张力测定法(圆环法)GBjT 7759一1996硫化橡胶、热塑性橡胶常温、高温和低温下的压缩永久变形(eqvISO 815 : 1991) GBjT 9865.1-1996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样品和试样的制备第一部分z物理试验(idtISO 4661-1 : 1993) HGjT 2812-2005 软木橡胶密封制品第一部分变压器及高压电器类用3 要求3. 1 材料软术粒子应干净、无杂质、柔软而有弹性。橡胶及其配合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2 物理性能机动车辆用软木橡胶密封
7、制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19) 1 HG/T 2813-2005 表1物理性能序号试验项目及试验条件指标试验方法1 硬度,邵尔A,度80士10GB/T 531 2 拉伸强度,最小,MPa2. 5 GB/T 528 3 密度,最大,Mg/m31. 05 GB/T 533 4 热空气压缩永久变形,压缩25%,125C, 24 h,最大,%55 GB/T 7759 5 可压缩性,%15士5附录A6 压缩恢复性,最小,%75 附录A硬度变化,度0+10 GB/T 3512 7 热空气老化,100.C, 70 h 质量变化,%一1O0GB/T 3512 屈挠性指数,最大10 附录B硬度变化,度
8、一10+10GB/T 1690 8 耐1#标准泊,100.C, 70 h 体积变化,%0+10 GB/T 1690 可压缩性,%无破裂HG/T 2812附录A9 耐水,100.C,lh,体积变化,%O十15GB/T 1690 硬度变化,度一20:0GB/T 1690 10 耐易挥发标准油B,23 .C , 24 h 体积变化,%0+60 GB/T 1690 可压缩性,%无破裂HG/T 2812附录A-30 11 脆性温度,不高于,.CGB/T 1682 一453. 3 耐油试验试样按表1规定进行耐油试验后,其表面不应有发粘现象。3.4 产晶的尺寸及公差3.4.1 板材的最大宽度为915mm,除
9、非另有规定,板材的宽度公差为士6.35mm;厚度为1mm12 mm,产品的厚度公差为:l:0.30 mm,同一胶板的厚度偏离度不超过0.25mm,特殊要求的公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制订;板材的长度由双方协商确定。3.4.2 型材尺寸根据需方的要求。3.4.3 其他制品的尺寸和公差应符合GB/T3672.12002的规定。3.5 外观质量制品的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杂质和对产品性能有害的缺陷。4 试验方法4. 1 硬度按GB/T531-1999的规定进行试验,在每个试样的不同位置取10个点的测定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4.2 拉伸强度按GB/T528-1998的规定,采用1型试样进行试验。
10、4.3 密度按GB/T533-1991的规定进行试验。4.4 热空气压缩永久变形按GB/T7759-1996的规定,采用B型试样进行试验。4.5 可压缩性和压缩恢复性按HG/T2812-2005附录A进行试验。4.6 热空气老化按GB/T3512-2002的规定进行试验,老化后的硬度按4.1的规定进行试验,老化后2 (20) HG/T 2813-2005 的屈挠性指数按HG/T2812-2005的附录B的规定进行试验。老化后的质量变化(w)用一个尺寸为25mmX 50 mmX 2. 0 mm的试样进行试验。老化前称取重Wl,老化后在温度20c 30 c、相对湿度为50%55%的条件下停放(24
11、:i:1) h后称取重(W2),称量精确到0.001g,质量变化按下式计算:式中zAWf=wrI-wr2)唱00%一W1 ,U b.W-老化后的质量变化,单位为百分数(%); W1一一老化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W2一一老化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4. 7 耐1#标准油、耐水、耐易挥发标准油B按GB/T1690一1992的规定进行试验。可压缩性按HG/T 2812-2005的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4.8 脆性温度按GB/T1682-1994的规定进行试验。冲击后的试样顺冲击方向绕试样厚度5倍的芯轴弯曲1800。用放大5倍的放大镜,观察软术粒子胶结部分有无裂纹、裂口等破坏现象。4.9 产品
12、的厚度用分度值为0.01mm的厚度计或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取10个不同点进行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10 产品的外观采用目视法。5 检验规则5.1 检验分类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 出厂检验5.2.1 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a) 外观质量;b) 尺寸pc) 拉伸强度;d) 可压缩性和压缩恢复性;e) 耐1#标准油。5.2.2 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3.2、3.3、3.4、3.5规定的全部要求。5.2.3 组批胶料以同班同机台生产的不多于300kg为一批。产品以同批胶料、按相同生产工艺制造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以不多于500件
13、为一批。5.2.4 抽样5.2.4.1 物理性能试验样品应从产品上制取,若不能直接从产品上制取时,可用制造该产品的同一批胶料、并采用与产品相同的硫化条件制备的软木橡胶板上制取。5. 2. 4. 2 产品的尺寸按GB/T28282003中的一般检验水平II,可接收质量限(AQL)为4.0,进行抽样和判定。5.2.4.3 外观质量检验应逐件进行。5.2.5 判定和复验规则5.2.5.1 当产品的物理性能检验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批股料为不合格品。(21) 3 HG/T 2813一20055.2.5.2 当产品的尺寸不合格时,允许返修一次,再行检验,若仍不合格,
14、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2.5.3 当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允许返修一次,再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 标志6. 1. 1 产品标志:在产品的表面以耐油、元毒的颜料印制出制造商的名称或企业代号、产品零件号、生产日期。6.1.2 包装标志:每个包装都应有标志。如果使用透明或半透明的材料包装,应单独把一卡片放在包装袋里,以便从该包装的外部就可以辨别标志,而不会损坏包装的封口,标志的内容包括:a) 制品的规格或代号;b) 标准的名称或代号pc) 生产日期;d) 产品的数量;的生产厂检验批号和合格印记pf) 生产厂名或其代号。6.1.3 包装箱外部
15、标志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制造厂名、商标、箱体尺寸、毛重及防潮、轻放等图样。6.1.4 标签:每批产品应附有标签,标明:技术标准号、产品名称(或代号)、批号、数量、生产单位(或代号)、制造日期、检验部门合格印章。6.2 包装产品可用木箱或纸箱包装,包装箱的结构和选用应能防止风沙和雨雪浸入箱内,箱内应有防潮塑料袋,每个包装总重不超过25kg。6. 3 运输和贮存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jT5721-1993的规定。4 (22) mCON-mFNINF坷同。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软木橡胶密封制晶(2005) HG/T 28122813-2005 (京)新登宇039号9峰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邮政编码100029)购书咨询:(010)64982530(010)64918013 购书传真:(010)64982630http:/ 9唔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经销北京云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装开本880mmX1230mm 1/16 印张1%字数28千字2005年12月第1版2005年12月北京第1次印刷书号:155025 0302 定价:18.00元版权所有违者必究该书如有缺页、倒页、脱页者,本社发行部负责退换